陈闽旭 陈念研 王巧
摘 要: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已实施十多年,从全面开花到现在的渐入沉寂,如何将其纳入高考体系成为近几年的焦点话题。实施十多年,有经验积累,有弊端显现。显然,仅将它作为高考的“录取参考”已不够,现在到了要变革前行的关口,只有将其直接纳入高考,才能调协各方积极性参与其中,才能改变单一的考试评价制度,提升素质教育的质量。在改革中,可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成绩”的混合录取、“差额投递”“推荐自荐”等方法。实现直接纳入高考体系需要专家团队顶层设计魄力,需要完善监督体制和违规的重典罚则,还需要信息化平台的运用。
关键词: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高考;直接纳入
近来,有关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如何纳入高考体系的说法甚嚣尘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十多年以来,从最早的遍地开花到如今的渐入沉寂,它已到了需变革前行的时候了。2016年5月福建省颁布闽政〔2016〕20号《福建省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2016年秋季,在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笔者认为,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的直接依据之一,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突破点,要做且必须做好。
一、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在各地已迅猛开展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十多年以来,经验很多,但疲态已显,弊端已现。究其原因是它的结论仅供高考“录取参考”,大大制约了评价实施和创新积极性,已到了非变革不可的时候了。国务院在国发〔2014〕35号《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福建省教育厅相应的在2016年6月确定福州、厦门、泉州、三明市为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验区,实验工作自2016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周期三年。可以说,现在全国各地自上而下,均在探索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办法。
二、“直接纳入”高考的概念辨析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直接纳入”高考就是使综合素质评价像高考成绩一样,作为高校招生的直接依据,实现与高考分数同样的地位,实质性地影响学生的升学,而不是“录取参考”。至于是以折算成分数或是以等级加评语的形式由各省市和高校依实际情况制定。
三、现行办法实施中存在的弊端
1.意见模糊,导致实施两难陷入
在现行各级文件中,均以“录取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说法,实际上对高考中如何使用评价结果持模糊态度,操作性不强。如果纳入,评价的结果可能缺乏信度,最终大家评价都是好,无实际价值;如果不纳入,评价走过场,形同虚设,素质教育的美好愿景又会落空。
2.可操作性不足
综合素质评价的观测点的赋值标准难以确定,赋值困难,评价结果合成也存在困难,这些均导致评价结果的可信度不足,如何将定量和定性的观测点公平操作,这是一个难点。
3.可信度不高
因涉及高考,对每个考生而言均是高利害关系。家长与学生本人均是评价的主体,如何保证对自身评价的公平公正?
4.区分度较差
现在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有两种:等级和评语。评语无区分度可言;等级呈现的区分度稍好,但也是较差,区域、校际无统一标准。这直接导致大家都是好,几乎没有区分度,录取时高校几乎不看,这是自身存在问题造成的。
5.反作用
现在的评价实施中,存在突击整理材料、走过场、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学生在参与过程中,消极应付,对学生起到很消极的反作用。
四、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直接纳入高考体系的建议
1.加快专业研究,加强顶层设计
华中师范大学罗祖兵教授撰文指出:“在过去十年中,没有提出过任何具有原创性的综合素质评价理论。”十余年无大进展,缺乏专业研究和顶层设计是重要因素。因高考关系千家万户、地域差别大,只有高瞻远瞩的专业研究才能兼顾全局,只有顶层设计才能确保公平。
2.优势素质呈现和个性化呈现
综合素质有别于学科,具有整体性和个体性等特点,必须采取综合性的评价思路,其内容应具有优势素质和个性化呈现。较好的操作程序应是先由学生书面陈述除学科成绩外还有哪些优势突出的素质展现给高校并提供证据,然后由高校录取人员依据自己所得信息和证据材料进行认定,得出结论。
3.差额投递法
将综合素质直接纳入高考,关键在于找到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否则,再好的设想都会夭折。差额投递法就是采取基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差额录取的办法,即在高招投档时按照高校实际录取人数的一定比例(如,110%、120%等)设定,然后由录取高校根据自己的特色需求选择综合素质上达到自己需求的学生。
4.混合排名录取法
实行“综合素质+高考成绩”混排的录取方法,即对所有的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进行首轮排序,接着按所报专业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二次排序,按照各专业对不同素质的要求择优录取。
5.“推荐入学”与“自荐入学”
参照国外的成功做法,不拘一格选人才。引入“推荐”与“自荐”,即国家根据招生需要,确定一条基本的分数控制线,对于在综合素质中特长特别突出的学生,只达到了这条分数线,就可以通过“推荐”和“自荐”上大学。“自荐”入学指学生对照个人综合素质状况与目标大学的招生要求是否一致,而后向大学提出入学申请,由大学的招生委员会组织鉴定,符合条件经公示后予以录取。“推荐入学”指达到国家控制分数线且综合素质评定中特长特别突出,并得到一批大学教授的联名推荐,经公示后就可以予以录取。所有信息的公开接受舆论监督。
6.应用信息化平台
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入、整理、统计数量庞大,必须依靠信息化技术平台。尽可能地将资料电子化,学校为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电子信息档案,建立省级电子管理平台,既用于高校招生,又利于通过网络监督确保评价的公平、公正。
7.制定违规罚则
高考牵涉万千考生,需要各方合力打造公平、公正的环境。在顶层设计时,必须制定对违规行为的严惩重典。对学生和家长而言,仿照国外的做法,只要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违规,至少禁止其三年之内再高考;对于已入学后查出的违规学生,要毫不犹豫地开除其大学学籍,并禁止其三年之内再高考。这样的惩罚增大违规者的“人生成本”,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对于违规的国家工作人员,谁签字谁担责,违法的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只有如此,高考的纳入操作才会风清月明,整个社会的诚信才会改善。
诚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直接纳入高考体系都还处于改革探索阶段,这是一个长期深入完善的过程。但凡改革者,成败皆可理解,但我们要有打破僵局、勇于创新的锐气。改革开放以来,人才培养模式随着课改不断变革,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纳入是高考体系调结构、转方式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也是我国素质教育深化发展的历史必然。可以预见,其实现之时,必将树起招生制度改革的一座丰碑。
参考文献:
[1]程龙.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十年回顾与反思[J].教育参考,2015(6):41-46.
[2]罗祖兵,程龙.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研究综述[J].教育导刊,2015(3):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