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召普+张家庚
摘 要: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制度是烟草专卖制度的基础和核心,烟草专卖的本质内容需由行政许可制度来体现,由此可见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制度的特殊地位。然而在烟草专卖许可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各种违规现象屡屡发生,导致烟草专卖市场较为混乱,给管理工作造成了巨大的阻碍。据此,论述烟草专卖许可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期完善烟草专卖管理制度,维护国家和人们的合法权利,从而提高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烟草专卖许可;后续监管;问题;策略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29.091
0 引言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烟草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加,在此背景下国家加大了监管力度,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也逐渐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由于国家严格控制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放,致使卷烟市场上转让、出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现象屡禁不止,不利于行政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为了改变这一现状,烟草管理部门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防止上述不法行为的发生,以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1 烟草专卖许可后续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人证不符的问题
人证不符在烟草专卖许可检查中较为常见,指的是许可证的持证人与实际的经营者不一致,二者表面上为雇佣或合伙关系,实际上许可证的持证人为了牟取暴利已经将许可证转卖或出租给现有的经营者。发生此类现象大多是由于许可证的持证人经营不善,长期亏损,将店铺和许可证一起转卖给经营者;或者是持证人暂时无法继续从事烟草买卖,所以将许可证出租给他人,从中赚取租借费等等。
1.2 证址不符的问题
证址不符是指烟草专卖许可证上核准的地址与实际的经营地址不一致,许可证的持证人没有到工商部门办理地址变更,监管人员仍旧按照登记的地址进行检查将无法找到烟草零售点,使得烟草专卖许可的持证人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因为烟草专卖许可的持证人与店铺业主往往是租赁关系,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一旦租赁到期如不及时续约,那么持证人需要另找店铺。而许可证上核准的地址仍为原先的租赁地址,所以出现了证址不符的问题。
1.3 证照不符的问题
证照不符即烟草专卖许可证上的信息与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信息不一致,主要表现为证、照的持证人信息不符。烟草专卖许可证与工商营业执照的持证人可能存在亲属关系或合伙关系,实际的经营权归二者共同所有;也可能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将店铺转让后只到工商部门办理了变更手续,烟草部门登记的信息仍然为原来经营者的信息,因此在行政检查时发生了证照不符的问题。
1.4 有证无照的问题
经营烟草专卖零售店铺不仅需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还需要有工商营业执照,二者缺一不可。但是在检查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现有些店铺仅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却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是工商营业执照超过了有效期,这就构成了有证无照,属于非法经营的范畴。有些烟草专卖许可的持证人缺乏法律观念,对工商营业执照的认识不足,将其当作可有可无的存在,因而没有主动到工商部门办理,当烟草管理部门检查时才知道自己违反了法律。
1.5 许可证闲置的问题
许可证闲置是指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长时间没有进货也未及时办理停歇业手续,或是在停歇业期间仍有订购卷烟的行为,再将订购的卷烟批量低价出售的情况。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卷烟市场的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零售户的经济利益,影响了烟草专卖许可证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1.6 中小学周围设置零售点的问题
虽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中小学周围不得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不能设置零售点,但是没有规定具体的范围,所以有些零售户仍然将店铺设立在中小学附近。同时,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监管中还会发现,有些学校是新开办的,周围早已经有了烟草专卖零售点,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情况也属于违规的范畴。
2 原因分析
2.1 许可证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
上文中分析了烟草专卖许可后续监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通过这些问题我们可以知道,有些情况是持证人故意为之,比如说证照不符、证址不符、人证不符等,有些问题则是难以避免的,如中小学周围设置零售点。对于这些情况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制定有效的监管策略,这就需要烟草管理部门实行对烟草专卖零售点的动态管理,以便及时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问题,防止烟草专卖零售商破坏卷烟市场的秩序。然而从目前烟草专卖许可的整体监管水平来看,烟草管理部门尚未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无法为监管人员的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与此同时,现有的管理制度中也存在一些漏洞,严重影响了监管效果,使得烟草专卖许可的后续监管工作难以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2.2 对许可证后续监管认识不足
“重许可、轻监管”观念在行政许可管理中根深蒂固,烟草管理部门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许可证准入中,常常忽略了它的后续管理。因为烟草专卖零售点较多,后续监管难度大,部分管理人员存在畏难情绪,对潜在问题视而不见,放任不管。有些营销、物流人员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许可证是专卖部门的事,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发现许可证使用有问题时也不主动向专卖部门反映,工作协同意识不高,导致烟草专卖许可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的解决。
2.3 许可证后续监管不到位
实际上,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后续监管将直接影响到卷烟市场的行业秩序,与零售商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然而烟草管理部门却没有给予其足够的重视,致使烟草专卖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无法贯彻落实。有些管理人员没有履行监管职责,仔细核对人、证、照的信息,无法及时发现问题;有些管理人员虽然发现了问题,但是没有反馈给其他部门,反而收受贿赂,与零售商沆瀣一气。此外,调查和取证都需要管理人员亲力亲为,无形中增加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同时也大幅度降低了监管效率,为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后续监管增加了难度。
3 烟草专卖许可后续监管的有效策略
烟草专卖许可的后续监管是烟草专卖许可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管理的薄弱环节,后续监管能否有效执行关系到行政管理的质量。为了促进烟草专卖许可后续监管的有效落实,应从法律法规、卷烟市场、监督检查、配套制度四个方面加以管控,以全面提高后续监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1 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约束力,是规范卷烟市场,约束卷烟零售商的强有力的武器。为了保证烟草专卖许可后续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应立即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消除法律法规中的盲点和漏洞,避免某些不法商户利用法律漏洞为自身谋利,对于违法的烟草专卖零售商进行严厉的制裁,切实保障合法零售商和消费者的利益。烟草管理部门还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用发生在身边的实事案例对烟草专卖零售商进行教育,提高零售商的守法意识,使其认识到自身的职责以及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从而形成守法经营的观念,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做到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人、证、照、址的完全一致,为烟草专卖许可的后续监管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3.2 加大许可证市场整治力度
近年来,烟草专卖许可证私下转卖、出租的现象屡见不鲜,已经严重扰乱了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对于这些违法的零售商户应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首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私自转卖、出租烟草专卖许可证,或变更经营地址的卷烟零售商,应按照法律规定采取停业整顿的惩治,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或违法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从业资格。其次,如果持证人因个人意愿不希望继续从事烟草专卖零售工作,应责令其书写报告,作出详细的说明,经调查取证后确定事实无误后收回其烟草专卖许可证,防止证件被他人使用。再次,对于房屋拆迁没有有效地址的零售商,要主动为他们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对于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零售商,一经查实要采取严厉的惩戒措施,以儆效尤。最后,零售商需要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的一个月之前向行政机关提交延续申请,如果到期未办理需要说明原因,对于理由不充分或者没有正当理由的零售商要吊销其许可证。通过上述措施的实行以达到整治许可证市场的目的。
3.3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般来说,烟草专卖许可后续监管的基本方法应当包括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者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有效节约监管资源,避免对零售商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同时为提高监管效能,应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规定了定期检查的时间要求、检查频次,将检查结果填入表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深度分析、依法处理,根据违规程度建立警示名录和负面名录,实施重点检查,推行信用管理,将负面名录在办证场所或者通过有关媒介向社会公示,督促持证人履行法定义务,提醒社会公众少消费风险。
3.4 建立健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配套机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在努力做好宣传、整治等工作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机制,进一步完善许可证管理制度。可建立包括许可证准入管理、后续监管、退出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行政审批窗口管理、监督考核管理等有关制度,明确许可证后续管理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工作考核,从而实现许可证后续监管的制度化。
4 结语
综上所述,烟草专卖许可的后续监管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市场,视零售商的具体情况决定惩治措施;采取书面、现场等多种检查方式,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积极改进监督管理方法,防止不作为的发生;为烟草专卖许可后续监管制定配套的管理机制,确保相关责任人员明确职责。上述策略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烟草专卖许可后续监管的实效性,促进该项工作的长效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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