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林业技术指导站 乔战晓
关于宜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宜阳县林业技术指导站 乔战晓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具有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实现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的拓展和延伸,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充分调动和激发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的内在积极性。
从宜阳县目前现状看,并且结合实际工作中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
(一)成立领导机构
宜阳县积极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下设林改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管理、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林改办设在林业局。
(二)组织技术队伍
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林改专业技术队伍,分组包片指导乡村林改工作。把林业局技术工作人员以及乡林业工作骨干按乡编为一组,具体负责外业勘界确权和内业资料整理等技术性工作。全县共有9镇7乡,分成若干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内业外业工作。
(三)开展技术培训
林业局要分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好林改培训工作,使所有参与林改的工作人员都明确林改的原则、范围、目的和要求,熟悉林改的政策、方法、程序和步骤,掌握林改外业勘查、表格填写、资料整理、电脑操作和林权证附图制作等业务技术,并能在改革工作中把握和运用。
(一)招商引资,开拓了宜阳林业发展的新思路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吸引了工商资本、经营大户等投资林业,较好地解决了“有山无钱开发”和“有钱无山开发”的矛盾。为宜阳县林业的发展开辟了新的方向。近年来,宜阳县委、县政府不断地对林地保护利用进行了宏观调控,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将3386.67 hm2耕地纳入林地保护利用范畴,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新规划2000 hm2非基本农田用于核桃基地和中华寿桃基地建设。
(二)探索了一条科技兴林的新路子
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改变了林业从过去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从分散经营到规模经营的转变,林农的科技兴林富民意识得到了明显的增强,不仅探索出了一条科技兴林的新路子,也为发展生态效益林业打下了基础。目前国家实施的六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有3个工程在宜阳县实施,每年投资额度都在1000万元以上。
(三)增强了林农持续增收的能力
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不仅可以从林权转让中得到一部分分成,而且由于承包者流转了大面积的林地经营权,需要大量劳动力来发展生产,同时解决了农村富裕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实现了就地转移就业,夯实了可持续增收的基础。
(四)实现了林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一方面,有志外出创业的林农,通过林地流转,变废为宝,得到了一定的经济收益,既得到了收入,又可以安心在外创业;另一方面,有志于林业综合开发的有志青年,可以使大量的林地闲置资源得到整合,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更好地利用林地开发创业。例如,樊村乡的炊小功、郭安水,就是通过林地流转后承包林下土地进行养鸡创业,平均每天卖鲜鸡蛋收入上千元,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极大地带动了林农林地流转的积极性。
(五)森林生态旅游建设工程得到合理开发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使宜阳县的森林旅游业得到了很大发展,宜阳县现有花果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香鹿山省级森林公园、灵山风景区3个景区。香鹿山省级森林公园以提升观光、旅游品味为主题,对现有林地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并整合园区周边林地进行综合开发,规划建设创意文化产业园、体育公园、探险游体验区、休闲养生度假区、新乐居示范园共5个功能区。灵山风景区以开发禅宗文化为重点,开发山林区、寺院区、商业服务区、洛河牡丹莲花公园4个功能区,规划期内,森林生态旅游开发需征占用林地131 hm2,林地流转为旅游业提供了方便,林农得到了一部分收入,同时也提供、实现了林农的就业门路。
(一)思想观念落后,流转积极性不高
目前,宜阳县林农普遍存在观念落后的问题,他们认为林地流转后,在流转期限内,经营权和所有权都变成了流转人所有,不愿意主动参与流转,或者流转的积极性不高,说一些风凉话,打消了想流转的林农的积极性,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地流转,阻遏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程。
(二)流转平台建设落后,服务水平低下
宜阳县现在还没有建立县、乡、村三级流转平台,致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信息没有及时的得到宣传,想通过林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工商资本无处了解流转信息,无法进行快速的流转,影响了林地的流转速度。
在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以后,我们将持之以恒,扎扎实实地抓好林改工作,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精力不减,不断深化配套改革,“实现三年基本完成,两年完善提高”,“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使宜阳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努力把宜阳建设成山川秀美、资源永续利用、生态产业发达、生态全面优化、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宜阳,实现“绿色宜阳,生态宜阳”的目标,使宜阳林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