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张富银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调研报告
确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张富银
河南省农业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河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主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5﹞50号)精神,按照《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专项调研工作的通知》(豫农经管﹝2016﹞14号)要求,确山县农业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全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确山县辖13个乡镇,191个行政村,全县耕地面积8.05万hm2,家庭承包面积6.49万hm2;土地流转面积2.08万hm2,占家庭承包面积的32.1%,流转农户2.8万户。据调查,目前全县已流转土地面积6.67 hm2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20家,共流转土地0.26万hm2;流转土地面积6.67 hm2以上的家庭农场有59家,流转土地0.09万hm2;流转面积6.67 hm2以上的专业大户有74家,流转土地0.114万hm2;流转土地面积6.67 hm2以上的农业企业有 4 家,流转土地0.033 万hm2。流转形式以转包、转让、出租、托管、入股、互换为主,其中:转包0.86万hm2,占流转土地面积的63%;转让0.055万hm2,占流转土地面积的4%;出租0.246万hm2,占流转土地面积的18%;托管0.151万hm2,占流转土地面积的11%;入股68.33 hm2,占流转土地面积的0.5%;互换41 hm2,占流转土地面积的0.3%;其他形式0.044万hm2,占流转土地面积的3.2%。
(一)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相结合
鼓励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适度集中,促进他们扩大经营规模,取得规模效益。通过土地流转,在确保流转土地的农民获得承包土地合理收益的同时,实现充分创业就业,促进收入稳中有增。
(二)与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相结合
统筹安排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生活居住和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社区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促进农业优势主导产业集聚、集约、集中发展,打造优势产业带、产业群、产业区,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
(三)与发展高效农业相结合
加强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大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吸引规模经营主体继续投资农业,鼓励发展设施园艺、规模畜牧业和特色水产业,推进高效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
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合理组织、分工协作和专业化生产,带来了农户和龙头企业的规模经营,增加了内部规模经济效益。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业和现代流通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培育壮大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的农户进入基地生产,推动产业化经营。
按照确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确山县于2014年9月成立了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一)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确山县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为依托,建立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县农业局分管局长兼任。服务中心建立规范统一的“一站式”服务大厅,房屋100 m2,服务大厅配备5名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二)乡镇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确山县13个乡镇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站长由乡镇分管负责人兼任。服务站面积大于50 m2,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2~3名。
(三)村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村级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点,配备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员。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就业,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中,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前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农民权益、维持农村稳定的内在要求和重大任务。
(一)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当前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总的方向是三权分置,即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即稳定农户承包权。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基础,是农村土地政策的核心。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得到充分保障,他们才能放心长期流转承包地,流入方才能获得稳定的经营预期。实现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条件。土地经营权独立行使,使经营权可以在更为广阔的范围内流转,实现农地资源在市场机制下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有利于各种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有利于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的提高,解决好“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
(二)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规模经营发展路径
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是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一定规模的土地集聚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实践中,一定规模经营的适度标准需要各地根据区域特征、土地条件、作物品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很难在全国范围内制定一个统一的面积标准。因此,中央提出了“两个相当于”的扶持标准,此外,规模经营也有多种方式,既有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土地规模化经营,也有通过土地入股形成的,还有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形成的,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规模经营发展路径。
(三)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地位,是由农业自身特性所决定的,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家庭经营蕴藏着巨大的潜力,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的基本农情,要让农民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在此基础上,鼓励土地经营权向种田能手流转,大力培育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家庭农场,打造传统承包农户的“升级版”。同时,积极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促进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大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加快发展农户间的联合与合作,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培育多元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努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社会化程度。
坚持以农地农用为底线,加强工商资本注入。近年来,一些工商资本在从事农业产前农资供应、产后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同时,还直接租赁农户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我国农村缺资金、缺人才、缺先进管理理念,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可以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经营模式,加快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鼓励其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和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四)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
1.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前,确山县已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890家,其中种植类1288家,市级以上示范社15家、省级6家、国家级 3 家。
2.促进了家庭农场的发展。目前全县已注册各类家庭农场183家,其中种植类15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
(一)土地流转所签订的协议有待进一步规范
尽管现在印制了规范样本,但由于组织不健全,宣传不到位,导致使用率不高、不规范的自制合同和口头协议为依法维权留下隐患。
(二)档案管理不规范
表现在少数业主合同签订不及时,未建立台账,致使乡土地流转中心不了解真实情况,成为扯皮的发源地。
(一)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支持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
(二)创新规模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
引导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或农民合作社以“订单农业”等方式实现规模经营。进一步创新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承包农户开展联户经营,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扩大生产经营面积,解决土地碎片化和产出能力低下等问题,推动集约规模经营。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开展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总结推广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经验,促进供种供肥、农机作业、农技推广、生产管理和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和统一化,提高区域规模经营效益。积极支持推进气象服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落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提高其为适度规模经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