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山
论货币价值的商品等价物及对收入分配理论的意义*
张俊山
货币价值的等价物;工资品;高附加值;收入分配
在当今经济发展实践中,以货币为名称的生产总值、实物和虚拟资产规模愈益增大,它们背后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复杂,因此,这些货币名称下的生产总值、各种资产其真实意义何在就成为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理论上,这些愈益增大的产值和资产与劳动创造价值的关系是怎样的、经济增长的真正内容是什么;在实践中,如何使经济增长更好地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等等,都涉及货币名称的产值或资产代表什么的问题。本文从劳动在财富创造中的能动作用、劳动者消费在劳动力再生产中的作用,以及劳动创造价值的原理出发,通过将决定劳动力价值的工资品、工资额以及工资品中包含的劳动三者相联系,发现了在工资品上体现的使用价值、货币价格、物化劳动三位一体的内在联系。由此提出,由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一篮子工资品构成的“合成商品”可以作为货币的价值尺度,明确了货币名称的产值和资产所代表的内容的深层意义。
以货币名称表现的收入分布状态,反映着不同的社会成员各自以货币的名义持有的不同数量的社会财富。这种以货币名称反映的价值形态的社会财富在本质上应当是真正的物质产品的代表,正是这些真正的物质产品赋予了货币收入以现实的意义,也正因为如此,收入的分布状态才有了意义——代表着具有不同收入的社会成员事实上持有不同数量的社会产品。但是,社会经济中商品不计其数,是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可以作为体现货币价值的真正内容呢?在丰富多样的商品世界中,什么商品才能稳定地作为货币背后的价值基础呢?为此,我们在这里探讨究竟是什么在货币的背后充当它的商品等价物,这个问题也就是古典经济学家所研究的“不变的价值尺度”问题。
在当今社会存在着以货币名义计量的财富大量膨胀现象:生产领域通过各种创新、品牌等手段形成越来越多的“高附加值”、虚拟经济领域出现越来越多的虚拟资产。 当代资本主义经济中实体经济增长停滞,越来越多地依赖增加货币资本量实现金融部门的扩张,作为资本积累手段的物质生产过程逐步被金融过程所取代。伊曼纽尔在他的《不平等的交换》一书中提到“几千个证券交易的经纪人,通过相互哄抬,在几个月中就将国际商业机器公司的股票从三百元抬高到六百元,但这家公司的资产在此期间并未增加一倍。由于股票交易所的这种活动,使成千上万股票持有者、贷款人和公证人确信,他们已赚了几百万而别人却分毫没有损失。”[1](P127)在经济领域,经济增长是人们关心的重点,但是对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从来都是集中在增长因素、增长方式等问题,少有人问增长的是什么。这些都向我们提出问题:当今社会经济中日益增多的货币名义的资产的意义是什么?它们代表什么?它们的背后是否真的存在着它们所代表的东西?它在名义上所代表的实体与经济中真正的实体之间量上的差别又反映了怎样的矛盾?这些问题都是随着经济发展实践而逐渐凸显出的问题,也向我们提出了深入探讨价值理论的任务,这就促使我们去研究货币价值的商品等价物问题。
在西方经济理论的范式下,由于缺乏科学的价值概念,把价格等同于价值,并先验地认为它就是产品乃至服务所固有的属性,代表着产品(或服务)的效用,因此在西方经济理论中,价格不过是产品或服务的货币名称。这种把货币与产品直接同一的思想方法使他们提不出究竟货币名称的社会财富代表什么、意义何在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劳动价值论为内容的价值理论为说明各种价值现象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社会财富最普遍的形式——商品——的分析入手,揭示了价值是劳动的物化,体现着商品社会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揭示了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价值的独立存在形式,一切商品都通过货币来表现自己的价值。货币直接代表着商品,而商品就是劳动产品形态存在的价值。反过来,马克思也指出,“一般等价物没有与其他商品共同的相对价值形式,它的价值相对地表现在其他一切商品体的无限的系列上。因此,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即第二种形式,现在表现为等价物商品特有的相对价值形式。”[2](P85)这就是说,商品界任何商品都可以是货币的价值表现。但是,货币所表现的是否总是价值的真实存在呢?对这个问题,马克思也给予了注意,他说,“价格形式不仅可能引起价值量和价格之间即价值量和它自身的货币表现之间的量的不一致,而且能够包藏一个质的矛盾,以致货币虽然只是商品的价值形式,但价格可以完全不是价值的表现。……因此,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2](P123)马克思认为,“在这里,价格表现是虚幻的”。可见,马克思已经注意到虚幻的价格问题。但是,虚幻的价格与真实的价格都表现为一定量的货币单位,从其表象上并无区别,那么又怎样认识虚幻价格的意义呢?对此,马克思并没有做出做一步的说明。因此,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这一提法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坚持的原理。
应当注意,在马克思的论述中,货币能够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是因为它们本身是真正的劳动产品,是一般社会劳动的凝结物,同时,所有其他商品的价值也都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不管商品的使用价值如何,价值相等的商品中都包含着相等的社会劳动。这样其他一切商品就都可以成为货币价值的等价物,都可以作为货币价值的体现。但是在当今的社会经济中,情况已经不同。经过长期的发展,货币形式已从最初的贵金属条块,经铸币及代表贵金属的纸币,演变为完全由中央银行货币当局控制发行的价值符号。这种价值符号不仅自身没有价值,而且也没有法定的抵押物。另一方面,货币所反映的商品价格很多情况下也不再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基础,表面上看,商品价格高低呈现出一种任意性,只是由市场上的供求所决定,是由买者的货币选票投向所决定的一个数字。这些情况向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货币代表的意义何在?一定量的货币究竟说明着什么?
现代西方左派的一些代表人物力求坚持马克思的这一原理来解释当今社会出现的各种非劳动为基础的价格现象。例如,邓肯等人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提出“重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强调货币与劳动时间之间的关系”。[3]他认为,“马克思最重要的是这样一个思想:货币代表了劳动时间,而且人们可以因此利用一个在商品生产总体层面上恰当定义的劳动时间的货币表示的标准将实际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货币流量转化为劳动时间流量,反之亦可。”[3]邓肯进一步讲到,“在一个经济中,任何时期的生产中增加的价值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统计量——国内(或国民)净产品。因此,我们得出结论:劳动时间的货币表现的恰当定义是一个比率:一个时期内国内净产品的现行价格与经济中耗费的活生产劳动的比率。”[3]这些论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指出了货币与劳动时间的同一性,因而是科学的。但是邓肯忽略了在当今社会经济中存在着大量的这样一种现象,即同量劳动生产出的产品在市场上有着不同的货币价格。而且这种货币价格与劳动时间不一致已经不是价格对价值的偶然偏离,而是一种稳定的现象。例如长期存在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就是这种情况的一种表现,更不用说大量存在的所谓“高附加值”产品虽然价格高,却只包含较少的劳动时间。同量货币价格对于不同产品代表不同的劳动时间的情况,反映出把货币直接与劳动时间挂钩,认为“价值是劳动时间的货币表现”缺少了必要中介。只有以特定的产品为中介,才能在货币与劳动时间之间建立稳定的联系。
邓肯坚持“价值是劳动时间的货币表现”的观点,并运用这个观点研究当代资本主义所谓“新”经济中出现的种种价值现象。他的基本看法是,“资本主义剥削产生了剩余价值池(a pool of surplus value),资本家们互相竞争,利用其市场地位或商业计划瓜分剩余价值……即使不是资本家,也可以通过竞争参与部分剩余价值的分配。”[5]邓肯认为,金融部门的收入迅猛增长“应被视为剩余价值的转移:剩余价值池中的剩余价值从资本主义企业转移到金融部门。”[4]并且进一步认为,“基于知识和信息活动的收入也是剩余价值池的一部分。”[4]“占据战略优势的知识产权带来的收入可能是巨大的,但是这些收入同样来自全球剩余价值池,同样是剥削生产性劳动力所得。”[4]邓肯坚持一切非生产性劳动所得的收入都来自于全球剩余价值池,这在原则上是对的,但是邓肯忽视了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中:第一,货币形式的财富要比劳动投入的增长更快;第二,大量的资本不是实际地占有从生产过程生产出的剩余价值,而是以货币形式占有对这些剩余价值的占有权。作为这种货币形式的占有权,有相当大一部分或者是来自于所谓“高附加值”产品的价格,另一部分则来自于虚拟资本的创造。这样占有的货币,只要它们不真正地向代表真正劳动时间的商品转化,它们就只是在观念上的劳动时间而不是真正劳动时间的化身。这样,就又出现了以货币名义存在的财富,高附加值产品也好、虚拟资本也好,它们代表着什么、代表多少的问题。
古典政治经济学关于“不变的价值尺度”的研究对于本文提出的问题是有所启发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优秀代表李嘉图把经济理论研究的重点放在产品分配上,他说“土地产品——即将劳动、机器和资本联合运用在地面上所取得的一切产品——要在土地所有者、耕种所需要的资本的所有者以及以进行耕种工作的劳动者这三个阶级之间进行分配。…… 确立支配这种分配的法则,乃是政治经济学的主要问题。”[5](P3)在研究产品分配过程中,如何确定资本利润率的问题把李嘉图引向了寻找不变的价值尺度的方向,以确定货币背后的真实内容。由于李嘉图囿于“等量资本带来等量利润”这一现象,他发现工资和利润之间分配的变动也会影响用货币表示的产品价格量,因此他试图找到货币背后存在的一种产品,作为货币的价值尺度,这种产品的价格不随分配关系变化而变化。这样,这种产品成为货币代表的真实内容,是货币的不变的价值尺度。由于谷物在农业生产中既作为生产资料(种子)又作为工资(粮食),而且它还是产品,所以用谷物作为不变的价值尺度可以准确地反映农业中的分配关系。斯拉法受到李嘉图的启发,在他的《用商品生产商品》中继承李嘉图的研究传统,从经济表面的货币价值入手,力求找出货币背后真正的物质本体作为“不变的价值尺度”。斯拉法采取整体的研究方法,以一定的技术条件下维持社会生产更新所需要的比例关系和等量资本带来等量利润为条件,构造了一个标准体系。在这个标准体系中投入和产出的产品都是一个按照特定比例组合起来的同质的标准合成商品。这个标准产品就构成货币价值背后“不变的价值尺度”的物质内容。货币价格所反映的就是一定量的这种标准产品。斯拉法的思路十分具有启发性,把货币价格理解为一定量的某种商品的代表,使得用货币名称反映的数量具有了物质意义,使我们有了价值是多少的物质产品概念。根据这种物质产品概念,我们可以透过货币的运动去理解和领会真正的社会经济运动规律。但是,斯拉法的标准产品并不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之上。尽管斯拉法在他的研究中也把作为“不变的价值尺度”的“标准产品”与劳动挂起钩来,但那只是在数字上的一种处理方法,并不构成劳动价值论。因此,价值范畴的社会生产关系含义在斯拉法的体系中并没有位置。
斯拉法的方法把货币价格归结为由生产更新所需要的物质比例关系所决定,忽视社会生产关系是价值乃至价格的本质。但是,古典政治经济学这种把货币归结为一定产品的方法给予我们很好的启发:可以寻找出与劳动时间具有稳定联系的一定种类产品作为劳动时间的体现,从而使货币所代表的内容有物质上的表现。与货币相比,产品与劳动时间之间的关系更加直接和密切,产品直接就是劳动的凝结,两者之间有着直接的同一性。把货币作为这种产品的代表,不仅使货币与劳动时间之间建立起稳定的联系,也赋予了代表虚幻价值的货币价格以实际的意义。
这样的研究思路也是符合马克思的理论的。马克思的价值范畴是根据对商品社会的生产关系的分析得出的,其中有着深厚的社会含义。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价值是劳动的凝结,产品是劳动的物化形式,劳动、价值、产品三者之间具有同一性关系。货币就是这三者同一的实体的一般代表。劳动形成价值,是价值内在尺度,两者之间具有同一性;但是劳动作为价值的内在尺度是不能直接被感知的,作为价值实体的劳动总是作为一定的产品,以物化的形式存在。在商品经济中,人们直接看到的价值存在是物质产品而不是抽象劳动,劳动产品的价值属性是通过价格来表现的,价格是用货币表现的商品价值,所有作为商品的劳动产品都通过一定的货币价格及其数量来反映它们作为价值物的存在。因此,在商品社会里,劳动产品构成了货币价格背后真正的物质实体,正是这些真正的物质内容赋予了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以实际的意义,使货币的运动推动着物质生产与流通的运动,货币的数量代表着一定产品的数量,货币的运动引导着产品的运动,产品的运动和货币的运动之间存在着同一性的关系。因此,我们从物质产品形式中去探寻货币价值背后的内容。
但是,劳动产品与货币之间又存在着矛盾对立关系,这使我们不能将运动于社会表面的货币价格直接等同于产品:首先,劳动产品的种类繁多,而货币是单一的,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明确地指出货币所代表的产品是什么,它可以代表任何商品。从理论上说,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不管劳动的具体形态如何,在相等的劳动时间内生产的产品,应当具有相等的价值,因而具有相等或差异不大的价格。但是在当今现实经济中,不同产业、行业中等量劳动生产的产品却表现为数量差异很大的货币。所以在同等价格不同产品包含劳动量不同的情况下,货币与劳动之间就不能有稳定的联系。其次,货币作为商品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诱使社会经济中出现了大量旨在通过少生产乃至不生产来获取货币收入的活动。譬如,产业界追求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方法,金融领域创造大量虚拟资本获取利润等等。这些活动都使得货币形式的社会财富呈快速增长的状态,但是背后却少有物质产品的增长甚至没有物质产品的增长。
基于这些矛盾与对立,加之货币发展中性质的变化使货币名称及其数量与劳动和劳动形成的价值越来越疏远,货币形式越来越脱离其产生之初作为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一本质,人们越来越难理解货币名称数字究竟代表着什么。这种情况使价值拜物教、货币拜物教进一步深化,似乎只要以货币为名称的数字增长就代表着财富的增长。人们只知道货币可以买到商品,只看到以货币为名称的一定数量,但是,这样一个数量代表着什么,这一数量就其真实意义来说它是多少等问题却是很少考虑的。如果没有对这些问题的科学回答,那么货币就成了某些人所说,只是一个“数”。但是,数字总是一定的质在量上的表现,在数学里,它可以只是一个数字,但是在其他学科中任何数字都必须是某种客观事物及其运动的量。对于经济学来说,货币这个数字背后必然具有它真正的物质意义。货币是价值的一般形式,它有待于向真正的物质产品转化,它代表着将要向之转化的物质产品。这些物质产品以其物质的实在性,成为货币名称背后真正的“不变的价值尺度”。研究和发现货币数字背后的物质实体,就可以了解以货币为单位的数字的物质意义,进而发现以货币形式反映的收入分布状况对于收入的占有者的真正经济意义。正是这些真正的意义,才赋予了货币在经济活动中以独特的功能和作用,才能说明货币何以赋予它的占有者以巨大的自由与支配、控制能力。
因此,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探讨隐藏在货币名称数字背后的“不变的价值尺度”,研究和说明货币数字背后的真实意义,寻找可以反映货币真实意义的物质产品。这一研究对于理解社会经济的本质、运动规律也有着十分深远的理论意义。
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是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的人类一般劳动。马克思说,“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和昔尼克派,它随时准备不仅用自己的灵魂而且用自己的肉体去换取任何别的商品。”[2](P104)只要价值相等,两种商品就可以交换。在这种情况下,劳动时间成为商品价值的唯一尺度。但是,当价值通过货币表现为价格,货币逐渐演变为没有价值的信用货币以后,产业界不断追求高附加值、金融界追求虚拟资本的溢价、垄断资本以及行业的垄断等行为,都产生出这样一种情况:具有相等价格的商品并不包含有相等的劳动,其中具有价格的虚拟资本甚至根本没有价值。尽管货币在经济中仍然充当着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但是,货币价格的数量与劳动时间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疏远,货币究竟代表什么、一定量货币的真正实质内容有多少,这些问题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甚至这些问题已经从经济学的视野中消失了。货币是什么、货币代表着什么、什么是货币背后的不变的价值尺度等问题,产生于这样一些事实:在社会经济的表面,价格相等的不同商品常常包含有不等量的劳动,虚拟资本甚至是只有价格而没有劳动所形成的价值包含其中。我们对于问题的研究就从这些事实入手。
从市场经济的表面上看,各种运动的客体,包括商品与虚拟资本都有自己的用货币表现的价值——价格(其中虚拟资本的价格背后没有价值),每种商品的货币价格又对应着该种商品的一定量,但是,具有相同货币价格的不同商品却可能包含有不同的劳动量,从而使同一价格体现不等的劳动数量。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假定有各种具有相等价格的商品及虚拟资本,按照相等价格条件下它们所包含的劳动时间不同,从高到低排成一个序列,即从普通商品到所谓“高附加值”商品,再到虚拟资本这样一个序列。我们可以从这个序列中选取某一类商品作为这一价格货币量的商品等价物,使这种商品与货币之间建立起一种平价关系,这样,其他任何商品的价格都可以折算成这种商品的数量,因此,这种商品的数量就赋予了各种货币价格以一种真实的物质意义。一定量的货币价值额就可以看作是一定量该种商品的指数,在我们这样做的同时,该种商品数量中包含的劳动,也就与这一定量的货币价值额之间形成一种平价关系,这一定量的货币价值额也成为这一定量商品中包含劳动数量的代表。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选取何种商品作为这样一种可以中介货币与劳动之间的等价物。这种商品的选取不是任意的,而应考虑两点:第一,被选取的商品应当是在社会再生产中起到关键性枢纽作用的商品,它们作为货币的等价物,使货币运动对于社会再生产有着至关重要的引导。第二,这种商品无论从逻辑上还是从其社会意义上说,都不是单一的某种商品,而是由一篮子商品按照一定比例组成的“合成商品”。我们在这里按照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再生产活动的理解,去研究构成货币价格基础的物质产品,这些物质产品同时也是作为人类劳动化身的标准物质存在。
劳动是人类所特有的活动,产品是人类劳动的物化形式。劳动过程的发生是由劳动的主观因素——劳动者所推动的,正是人类的劳动使劳动的客观条件成为生产资料。劳动过程以劳动者的存在为前提,因而也是以劳动力的正常再生产为前提。劳动力的再生产需要消费一定数量的物质生活资料,这种消费保证了劳动过程主体的存在和延续,它是社会生产的基本物质前提。这就是说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是劳动者人身存在的前提。因此,用于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物质生活资料构成了社会再生产的基本物质产品。诚然,社会物质生产活动离开了必要的生产资料也是不行的,但是,生产资料本身也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正是人类的劳动,赋予了作为“自在之物”的混沌的自然界以人类生产劳动的客观条件的性质,同时,也正是人类劳动创造出适合于人类劳动需要的生产资料,因此,作为生产客观条件的生产资料是人类劳动的物化和凝结。由此看来,生产资料的出现也是以劳动为前提,以劳动力再生产为前提,以劳动力再生产所需的物质生活资料的存在为前提的。由物质生活资料转化而成的劳动力及其活动——劳动——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能动因素,构成社会财富的真正源泉。根据劳动力再生产所需的物质生活资料的性质,可以认为,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组合具备上述构成社会再生产中的基础产品的两个条件。
在市场经济中,表现为劳动价格的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形式,劳动力价值是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构成了工资的物质内容,因此,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与工资的货币数额之间就构成一种对应关系。为了简单起见,我们把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简称为“工资品”,工资品就其性质来说,构成了社会再生产中的基础性产品。
构成货币价值等价物商品还需要具备一个条件,这就是这种商品是在有着同等货币价格的各类产品(这里就不谈虚拟资本了,因为其中并不包含劳动)中所包含的劳动最多的一类。为什么要用这一类商品作为货币的价值尺度呢?因为这样的产品中同量劳动所表现的货币额数量最少,用这种商品作为货币价值的等价物,并用它来折算其他各种商品价值,社会既有的货币价值总量代表的劳动量就体现为比社会实际投入更多的劳动量,既能够使社会生产中投入的劳动得到充分的反映,也能够使由货币所体现的价值高于社会实际投入的劳动之间的差距得到反映,进而发现其他类别商品与这类商品交换关系中存在着的不等价交换,以及由此形成的收入再分配作用。
作为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物质生活资料是否就是在同等货币价格条件下,所包含劳动量最多的一类商品呢?回答是肯定的。首先我们认识到,任何一种劳动产品无不是在劳动者活劳动的能动作用下生产出来的,因此,商品经济中劳动者的劳动与产品之间就形成一种同一关系,进而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与他所获得的劳动产品之间也形成一种平价关系。如果我们把那些生产劳动者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部门看作是一个总类的话,那么,在这个总类中,劳动者总是自己生产自己所消费的物质生活资料,他的货币工资不过是一种票据,他从资本家那里取得这种票据,再用这种票据从资本家那里领回自己生产的由资本家所占有的物质产品的一部分。既然工人是领回自己生产物质产品中的一部分,既然这部分产品是工人劳动的物化存在形式,工人所领回的自己生产的物质产品不过就是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付出的活劳动所转换的物化劳动形式。由于工人阶级领取的工资就是这一劳动量的体现物,这样,根据工资的货币价格与工资品之间的关系,就形成了货币价值与其物质等价物之间的一般关系,工资是整个经济中唯一使货币与物质产品相互衔接的桥梁。在工资范畴的中介下,工人阶级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产品的数量就成为货币价格背后真正的物质实体。
与工资品相比,不进入工人阶级消费范围的所谓“高附加值”产品,它们的货币价格要高于同量劳动生产出的工资品价格。如果是高附加值产品与工资品之间按照等量价格进行交换,实际上是使工资品生产部门的劳动转移到所谓“高附加值”生产部门,从而使“高附加值”生产部门可以用较少的劳动支配工资品生产部门较多的劳动。事实上,所谓“高附加值”并不是这些部门有什么神奇功能,可以在同样长时间生产更多的“价值”,而是由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赋予了这一部门对其他部门劳动的更大支配能力而已。由此,我们也可以体会到,也只是在普通的、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产品构成货币价值等价物的情况下,才使得所谓“高附加值”产业具有“高附加值”的属性。它们“附加”的内容是什么?它在形式上代表着比“高附加值”商品生产中实际投入劳动量所能生产出的工资品“更多的”工资品。
关于工资品,马克思曾这样论述,“所谓必不可少的需要的范围,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式一样,本身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多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水平,其中主要取决于自由工人阶级是在什么条件下形成的,从而它有哪些习惯和生活要求。”[2](P199)在这里我们要问,为什么工资品里不包括“高附加值”产品呢?首先是因为,剩余价值或利润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动机和目的,资本家支付的是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因此,理论上说不会包括以享受乃至奢侈为使用价值的商品。第二,尽管在产品不断创新的条件下,工人阶级的工资品的内容也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的,但是,任何一种创新产品,即使在产生之初是作为“高附加值”产品存在,一经成为工人阶级生活的必需品,就会失去它最初的“高附加值”性质。这是因为,进入工人阶级消费的产品是需要靠大规模生产的产品,当采取大规模生产方式时,它们也就失去了其在市场上的垄断性质,从而不再成为“高附加值”产品。第三,如果工人的消费范围内有越来越多的“高附加值”产品,就会使工资品生产部门剩余价值率急剧下降,从而使工资品部门生产难以为继。这是因为,所谓“高附加值”产品在价值方面的特征在于,在它们的生产中付出的劳动相对较少,但是,这个劳动量生产出的产品却表现为比同量劳动生产出的一般商品特别是工资品更多的货币价值。工人阶级是用自己的劳动换取自己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的,如果他们的工资品中包含有“高附加值”商品,那么,他得到的货币工资就必须足以支付购买这些“高附加值”产品。这就需要提高工人的货币工资而不增加工人的劳动,这样就会使剩余价值率相应地下降。假定工资品与“高附加值”产品部门工资水平是一致的,那么货币工资提高使剩余价值率在两个部门的下降幅度是不同的:当某种高附加值产品进入工人的消费范围,工人工资就要增加,使两个部门单个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相应地减少。但是就剩余价值率来说,在工资品部门剩余价值率会下降得更快。考虑到“高附加值”部门剩余价值率本来就高,那么,当工资品部门剩余价值率以更大的程度下降时,工资品部门与“高附加值”部门的剩余价值率的差距会更大。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工人劳动力的再生产,从而保证社会再生产,就必须消除工人消费的“高附加值”产品所带有的“高附加值”性质,使工人消费的同等价格的普通产品与进入工人劳动力再生产的“高附加值”产品中的劳动量趋于相等。其方式有两种:一是普通工资品的价格上涨;二是“高附加值”产品价格下降。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两种方式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作用,相比之下,前一种方式作用更为突出。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当今货币脱离金银,仅仅成为商品的货币名称的情况下,货币价值也不是只作为一个数字存在,而是作为一定量真实的物质产品的代表而存在。作为不变的价值尺度,能够作为货币价值物质基础的就是包含着一定的历史、道德因素在其中的、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总和。货币数字所反映的就是这一物质内容。所谓“高附加值”产业、产品具有的“高附加值”,实质上是通过各种手段,技术的、体制的、社会的等等,获取的对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的垄断权,这种垄断权使它们可以用较少的劳动交换到普通商品生产中的较多劳动。由于“高附加值”产业、虚拟资本活动等的存在,社会上货币名称反映的价值数量远远超出社会生产中实际投入的劳动数量,因此,“高附加值”所附加的超出实际劳动所形成价值的部分,必然要在它们之间互相抵消而失去意义。
上一部分,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了在社会表面的货币价值背后所蕴含的物质含义,明确了货币工资的物质内容——工资品,即为货币价值的物质等价物,或者说货币价值“不变的价值尺度”。明确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收入的本质及收入分配问题。基于这种认识,所谓收入分配,本质上是以货币的形式通过分配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的占有权,实现对劳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的分配。货币价值的占有者事实上是以货币形式占有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的方式,获取对社会劳动的控制权与支配权。
在市场经济中,货币执行着一般货币的职能,即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职能,在雇佣劳动关系下,货币还执行货币资本,即价值增值的职能。工资品作为货币的不变的价值尺度,为货币价值在这两方面的作用的实现起着中介作用。由于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工资的货币价值与工资所购买的使用价值,即工资品之间必须具有物质的对应关系,工资价值与工资品使用价值间的对应,也就使货币价值通过与工资品中包含的劳动对应,与劳动之间建立起对应的关系。因此,工资品作为抽象劳动的物质体现,使货币所有者可以以一种形式的劳动支配和占有另一种形式的劳动。这就是工资品在一般货币职能中所起到的中介作用;另一方面,工资品作为劳动力再生产的物质因素,使货币所有者可以以货币形式控制工人劳动力再生产的条件来控制和支配工人的劳动过程,在他们控制和支配的劳动中由于包括剩余劳动,所以,作为资本的货币所控制的劳动要大于它们自身所代表的劳动。这一点也是通过工资品的使用价值为中介实现的。可见,收入分配的实质,就是对于劳动以及剩余劳动的支配权与控制权的分配。
我们把货币价值看作是工资品的代表,货币价值的占有者通过工资品的物质运动来实现对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支配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运动在社会经济中货币价值背后都有真正的工资品。事实上,即使在所有的商品价值都是由生产中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情况下,社会产品除生产资料以外的消费品也会划分为工资品和非工资品,由于社会生产中劳动的能动作用和主体作用,货币只有以工资品为中介才在社会经济运动中执行着自己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职能和资本职能。
工资品作为货币价值的等价物和社会物化劳动的尺度,赋予了货币收入占有者以相应的权利。收入的分布及分配状况,从其直接的意义来看只是反映货币收入在不同人员间的占有情况,货币收入的多少影响着收入者的物质生活水平。但是,分配所形成的各种社会成员不同的收入水平的量的差别中,还具有质的差别。在工资品与货币价值直接同一,即货币收入真正用于购买工资品的场合,货币价值的作用就在于通过向真正的物质产品转化,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为社会再生产活动保持能动的主观因素。工资品不仅是维持物质生产领域直接劳动者的劳动力再生产的物质条件,而且它同样是维持所有社会成员,包括非生产性劳动者,乃至非劳动者的劳动力及生命的再生产的物质条件。在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收入水平上,不管是生产性劳动者还是非生产性劳动者,货币价值都是真正的工资品的价值存在形式。在这一水平以上的收入,其用途主要是两方面:一是用于享乐乃至奢侈性消费,二是用做资本,即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相应地,在这一水平以上,货币价值的意义也与工资性收入有一定的差别。如果我们把享乐乃至奢侈性消费的内容等同于高附加值产品或服务的话,这些收入也只是名义上的,它们的支出只是代表着对劳动的支配权与控制权在不同的高收入者之间的转移。只要这些收入不真正转化为工资品,它们就只是名义上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在其背后并不需要有真正的工资品作为支撑。在这一领域,由货币收入所推动的物质产品或服务的运动,只是一种即生即灭的运动,并不能给社会经济带来真正的利益,充其量是为货币收入的所有者带来某种真正的或虚构的享受,在现有的社会生产条件下,这种享受效用的生产原本是不需要这样高的价格的。用于资本职能的货币收入,则是真正地转化为生产的条件,其中,关键是作为真正的工资品的代表用作支配工人剩余劳动的手段。
通过把货币价值归结为它们的物质等价物,使得收入分配问题不再仅是一个数量多少的问题,而且不同水平的收入具有了在质的内涵方面的区别。这使我们认识到,提高工资性收入,扩大工资品的范围和内容,将使货币价值与其物质等价物之间在更大的物质范围内获得同一性,使货币价值形态上的收入成为真正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与繁荣的物质力量。
通过以上研究,我们发现货币价值背后的物质等价物,即货币价值的物质等价物就是一个时期的工资品物质组合。设想,如果在经济中没有经常使货币名义价值与其代表的劳动相脱离的情况,没有使货币价值趋向高于它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的趋势,那么就会像马克思所说,商品界除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以外的一切其他商品,都可以作为货币价值的物质等价物,而所有商品都不过是劳动的物化形式,只要把价值归结为凝结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可以了,因而也就没有必要专门寻找货币价值的物质等价物。我们之所以要研究关于货币价值的物质等价物问题,正是由于社会经济中经常存在着使货币收入脱离其物质基础的内在倾向与动机,它们使货币与劳动的关系越来越疏远。这种倾向与动机是商品经济中万物价值化、万物货币化趋势在垄断与经济金融化条件下的必然结果。
在商品经济中,劳动产品的货币形态掩盖了物质生产本身的丰富多样性,人们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都被归结为以货币形态占有价值的活动,使用价值的生产从人类物质生活的目的转化为生产价值进而以货币形态占有价值的手段。这种转化,使人们追求的不再是以较少的劳动获取更多的使用价值,而是以较少的劳动获取更多的货币,而且这更多的货币也不一定以更多的使用价值为前提。使用任何手段,只要能够在市场上赢得更多的货币收入,它就成为合意的经济手段。在自由竞争条件下,以较少劳动获取更多货币的手段或方式,很容易因竞争中的扩散而失效,因此,货币价格不会长期稳定地脱离真正的价值,即物化在商品的抽象劳动。货币价格长期稳定地脱离真正价值的趋势必须是借助一定的垄断势力并在经济金融化的条件下才能形成。除此以外,货币价格脱离价值的长期趋势也必须要以剩余价值生产的充分发展为基础。剩余价值生产条件下,处于对社会经济控制地位的阶级,通过对剩余价值的占有和支配,可以大量地聚集货币财富。由于以剩余价值为来源的货币收入的数额巨大,使他们有条件将收入以大大超出所购买商品或服务中实际包含劳动的价格支出。这种情况,就催生和培育了社会上大量所谓“高附加值”产业和产品的创新努力。经济的金融化、多种形式虚拟资本的创造更是使货币价格脱离其物质等价物的推动力。这些活动可以在社会产品并无增长的情况下,使人们的货币收入多倍地增长。
货币价格脱离劳动、脱离物质基础的趋势是在生产、流通、金融领域的大量微观经济行为作用下出现的。从微观单位的行为来看,淡化货币价格中包含的劳动是一种理性的行为,特别是其中靠技术创新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甚至可以被看作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方向。但是,这些合理、理性只是在如何获取更多的货币财富的层面的合理、理性,在货币层面的背后,物质生产和使用价值层面的运动规律要求并不总是与货币层面的规律同一。越来越多的以较少劳动、甚至不劳动来获取更多货币财富的行为,虽然对于微观主体是合理的,但是,在货币价格越来越脱离劳动的趋势中,真正作为货币物质等价物的众多产品生产越来越被打入低附加值的行列。但是,这些产品使用价值在社会经济中的性质所赋予它们的货币等价物地位,使它们必然要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社会经济中的价值运动施加影响,这些影响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现象。社会在追求货币财富增长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货币的物质等价物的生产与消费规律与货币财富增长的关系,充分认识市场经济中微观企业以“高附加值”、虚拟资本等方式追求货币收入增长的行为对于收入分配的真实效应。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注意货币价值的运动,而且从货币价值的物质等价物的运动要求来考察和理解社会经济的运动,实现经济的科学合理发展。
[1] 伊曼纽尔.不平等交换[M].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88.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M].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邓肯·弗里.劳动价值论的最新发展[J].高伟, 张苏译.政治经济学评论,2008,(1).
[4] 邓肯·弗利.对金融帝国主义和“信息”经济的再思考[J].车艳秋译.国外理论动态,2015,(2).
[5] 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M].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责任编辑 陈翔云]
On the Commodity-Equivalents of Monetary Value and Its Significance to the Theory of Income Distribution
Zhang Junshan
(School of Economics,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1)
monetary value equivalent; wage goods; high added value; income distribution
In today’s practic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scale of total production value by the name of money,real assets and virtual assets has been increasing. The gross value of these monetary names and the true meaning of various assets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issue in theory and practic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inciples of the dynamic role of labor in the creation of wealth, the role of labor consumption in the reproduction of labor force, and labor that create value. Through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relations linking the labor value of wage goods, wages and wage goods included in the labor, this article has found the trinity of internal relations of the use of value, money prices and materialized labor.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at “synthetic commodities”, which consist of a basket of wage products needed by the reproduction of labor force, can be regarded as the value scale of money. The paper thus has clarified the deep meaning of the names of money and the content represented by assets.
*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与完善我国现阶段分配制度研究”(项目号:09BJL003 )的阶段性成果。
张俊山,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天津 3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