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俊
太谷县委党校,山西 太谷 030800
利剑高悬 从严治党
张丽俊
太谷县委党校,山西 太谷 030800
本文阐述了从严治党的必要性和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从党员思想教育、问责体系建立、巡查机制的实施等几个方面深入探究从严治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利剑高悬”,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完善问责和述责制度、落实“两个责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给从严治党的成功开展提供有效途径,进一步丰富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内容。
从严治党;利剑;两个责任;四种形态;两学一做
从严治党是由党的性质、根本宗旨和历史使命所决定的,是从党的历史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是党的优良传统,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一)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当前从严治党存在以下的思想障碍:(1)为了维护内部稳定的需要、减少对公众情绪的影响,认为“稳定压倒一切”,在工作中牺牲党纪和在反腐中不作为或是在党风建设中息事宁人来追求稳定,使从严治党这一方针得不到彻底贯彻。(2)唱着维护党的形象的论调,在处理违法乱纪行为时产生“自曝家丑会破坏党的形象”的困惑,不能严格执行检察检举责任。(3)政治理想不明确。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物欲和金钱观念泛滥的社会不当的潮流中,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会受到个人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影响,这使得从严治党工作开展面临较大的困难。
(二)压力的传递层层递减,主体责任虚化
当前阶段,管党、治党和建设党过程中责任被虚置的问题广泛存在各级党组织中。部分党组织受到错误政绩观的影响,虽然建立了党建责任制但是却出现了发展和党建不能够做到两手抓,导致“经济发展实,党建工作虚”的治党责任虚置问题。长久以来,存在管党、治党、建设党责任落实中过宽和过严的“两难选择”问题。习近平同志曾指出,有些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在从严治党推行中面临两种选择:在从严治党执行中不能够严格,对部分党组织和党员没有威慑力,导致了部分党员频繁闯“红线”,抱有法不责众的思想;执行过于严格又会使工作畏首畏尾,不能甩开膀子,从而影响了工作活力,甚至担忧会触碰红线,于是选择不作为。
(三)监督制约程度不足
近年来党建问题频出,甚至出现了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问题、官官相护勾结黑恶势力损害百姓利益的问题、在涉群事物吃拿卡要问题、政策扶持上会优厚亲友违背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的问题等。究其原因就是对部分党委和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所造成的。
我国虽然具有较为完备的监督体系,包含多种监督方式,但是这些监督常常难以发挥其综合效用。具体表现:(1)监督缺乏力度。(2)群众监督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监督机构工作态度和效率的影响。(3)对事情的监督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操作性不强。
(一)从个体党员出发,开展两学一做
中国共产党是拥有数以千万计党员的执政大党,同时党员是党的组成单元,党员合格才能使党组织坚强有力。“两学一做”就是要学习党章党规,树立行为规范和基本标准,把握共产党员做事的准线,武装头脑,为从严治党夯实基础。坚持学用结合,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纪律上存在的意识淡化、观念淡薄、信念动摇等问题。通过学习教育培养广大党员大局意识、对党忠诚的信念和敢于担当的行为。在任何时候任何岗位都要牢记党员身份亮出党员身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问责与述责相结合,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方面主要表现为责任不明、述责不佳、考责不严、追责不力等问题。为了实现从严治党,可以通过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对党内有关责任人“当面锣对面鼓”的询问质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由点到面,循序渐进,强化对权力的监督。要定期开展述责述廉工作,抓早抓小是四种形态精神的重要体现。并要通过相关处罚让失责人付出名誉代价。这样以来,闭路循环的问责体制的严格执行就保障了全面从严治党能够落到实处。
(三)纪委尽责履职,做好巡查工作
建立自内而外的党纪法体系,再自外向内形成群众、社会和纪委多维全方位无监督死角模式。可以在且内部成立专门的巡查小组,进行守纪巡查。为了排查出风险点,要严格落实巡查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上、出现在会议中、存放在档案里。确定巡查的重点:首先是对两个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的排查,要对认识程度、责任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巡查。听取工作汇报,找各级领导谈话,查看有关账册、记录、档案等材料,仔细对照查看落实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严格落实责任。
在进行逐个巡查的同时,要不定期抽取党员干部开展纪律知识考试,对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提醒和拔高的作用。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担当,“四种形态”成为党建工作中的常态。廉政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可以通过意见征求调查、开设座谈会、信访工作、审计信息分析等一系列方式了解各级领导干部细致的工作情况和群众反应状况。“两个责任”的落实,包含党委负主体责任和纪委负监督责任。确定从严治党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进行具体的安排分工,将从严治党落实到党建的每一项工作当中。
(四)准确运用“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是实现从严治党的苦口良药,使党内关系正常化并要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主批评;使轻微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监督执纪的常态,避免严重违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惩前毖后,严格要求才能真正体现对党员的爱护。
要践行纪律监督的“四种形态”要做到以下几点:认真做好约谈和劝勉工作,落实两个责任;进行问题排查,在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纪律问题上做到主动性和针对性,体现出四种形态中抓早抓小的特点;对违反纪律和贪腐问题零容忍,严格查处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征地拆迁,农业补贴等违纪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反向施压落实治党主体责任。四种形态的落实将纪律这把戒尺的刻度更加细化,有利于防止“抓大放小”,防止从严治党只停留在处理有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而使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处于“脱管”状态。或者在处理大案要案的同时更要注意已有反映的轻微问题,因为严重的违纪问题往往是由于党组织在问题初始阶段时没有进行及时的教育和管理,使轻微的廉洁自律问题变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各级党委落实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开展“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践行问责追究和督促整改,对微小的问题也不能不查不纠,而应该对党员的日常工作多提醒多批评。“利剑高悬”才能防止党员“小过”酿成“大错”,让党的纪律这条高压电通电带电,要以《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坚守党的纪律,向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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