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影子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郑声”概念的转变
杨影子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本文以笔者在学习中发现的有特殊意义的词语“郑声”为研究对象,通过“郑声”这个词语从周朝以来,经过两汉时期,到隋唐时期的概念的变化,来阐述这些同类词语由具象的特指意义,向抽象的美学概念转变的大趋势。
“郑声”;美学
狭义的“郑声”是指的春秋时期的郑国的民风歌谣。季札在鲁国观乐时说:“为之歌《郑》,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矣,是其先亡乎?季扎发此言论时,是与其他诸侯国民歌相比较时所说,因此,“郑”是指郑国,代指郑国的音乐。东汉许慎《五经异义·鲁论》中所说:“郑国之俗,有溱、洧二水,男女聚会,讴歌相惑,故云郑声淫。”这里后世的叙述也证实了“郑”即郑国。
“声”在《乐记·乐本》中有云:“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这里的“声”即是“声音”,“音”,则是“音乐”,“乐”即为“雅乐”。“郑声”的“声”也是此意,因为孔子在提出“郑声”这一概念之时,已有了“放郑声”、重雅乐的态度,是有贬低郑国音乐的目的的,于是用“声”而不用“音”,是“郑声”而非“郑音”。只是后人在释义之时,直接将此词解释为郑国的民风歌谣。且《礼记·乐记》有云:“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傲僻娇志,所以是淫也。”此处为“郑音淫”,则“郑音”与“郑声”,为同意词汇,郑声=郑音,同为郑国民风歌谣。
而在《史记·乐书》中有记载:“魏文侯问于子夏曰,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彼,何也?”由这段文字可以看出,两个“何也”之前的句子为同意排比,则郑卫之音与新乐为名异实同。则此时的“郑卫之音”是后世郑声内容的扩大,不仅是加入了卫国之音,而且还有泛指一切与古乐相对的新乐的含义。在朱熹的《诗集传·郑风》中所云:“世则郑声之淫有甚于卫矣。”是以取言之重者,因此郑卫之音在后世又简称郑声。是以,郑卫之音、郑声、郑音互为别称。
而在孔子的言论中,“郑声”这个概念在《论语》中出现了两次,其一是《论语·卫灵公》中,“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其二是在《论语·阳货》:“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这两处言论很清楚的能显示出孔子对“郑声”的态度,“放”和“恶”这两个字很明显的体现了孔子的立场,也不难看出孔子是以“为邦”和“郑声”本身“淫”的特点出发的。因此,在孔子论“郑声”之时,“郑声”还是指它的狭义即郑国的地方音乐,而非它的泛指概念。
(一)先秦时期
子夏曾说,“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s烦志,齐音傲僻娇志,所以是淫也”。这里可以看出,子夏与孔子一样,对郑声是认为“淫志”的,即是在追求听觉享受方面失去了节制,而且子夏不仅斥郑声,还斥宋音、卫音、齐音,认为这四国的音乐都是于“志”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这里的“郑声”的含义其实还是郑国的民风歌谣。
(二)两汉时期
两汉时期,雅乐的地位不断衰微,郑声的含义也不断扩充,已经进化到了涵盖了一切的通俗音乐的概念了。《汉书·礼乐志》有云:“……秦倡员二十九人,……楚四会员十九人,巴西会员十二人,……齐四会员十九人,蔡讴员六人……或郑卫之声,皆可罢。”这是西汉末年汉哀帝“罢乐府”时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所奏。由此可见,汉代此时已经把秦、楚、巴、齐、蔡等地方的乐曲都归为“郑声”。而此时,“郑声”与所在的地域已经没有多少关系了。
《汉书·艺文志》中记载,“周衰俱坏,乐尤微眇,以音律为节,又为郑卫所乱,故无遗法。汉兴,制氏以雅乐声律,世在乐官,颇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这里说的是当时的雅乐已经徒有其形而无其神,并且失去了雅乐的中心地位,而郑声以其超越雅乐的艺术性被人们所喜爱。这从侧面能够看出郑声也不是只指郑国的民间音乐了,而是泛指与雅乐相对立的通俗音乐了,可以称之为“俗乐”。
(三)隋唐时期
隋唐宫廷燕乐机构的建立与发展更是体现了燕乐的繁荣发展。隋代在开皇初期就以法令形式确立了七部伎的燕乐体制,隋炀帝时,增设两部,扩充为九部伎。这七部伎与九部伎的内容除了国伎之外,全是民间音乐。
郑声的概念转变其实是伴随着朝代的更替、制度的变化而形成的。从周代礼乐制度的建立,孔子摒弃郑国地方的音乐,到礼乐制度的衰败,郑声作为一个与雅乐相对立的名词流传下来,到汉代泛指与宫廷音乐相对立的一切非雅乐,再到唐代之后,郑声更是作为燕乐的一部分。郑声的含义与内容经过各个朝代不断的层累,地域范围不断的扩大,从郑地到郑卫两地,再到整个诸侯国;内容不断地增多,从单单指郑国的民间音乐,到泛指一切的亡国之音、靡靡之音。郑声的概念到了最后,泛指一切与古乐、雅乐相对立的新乐、俗乐。
郑声含义其实是一个名词由具象的代名词向抽象概念的转变,是从一种音乐类型向一种美学概念的转变。随着周代礼乐制度的消亡,郑声这一种特定的音乐实体也消亡了,但是郑声这个词作为概念名词留下来了。并且后世的文人不断的丰富郑声的内涵、增加郑声的内容,直到“郑声”成为了一个美学概念,代指一种音乐形象、一种音乐类型。这种概念性的转变也不只是存在“郑声”这一个词身上,包括在先秦时期与“郑声”相对的“雅乐”的概念也是如此,由具象的仪式典礼用乐向抽象的美学方面的概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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