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生湖,赵学敏,段海波
(1.云南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中心,云南昆明650221;2.云南大学档案馆,云南昆明650091)
“互联网+”视域下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职能定位探讨*
田生湖1,赵学敏2,段海波1
(1.云南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中心,云南昆明650221;2.云南大学档案馆,云南昆明650091)
我国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存在定位模糊、职能不明、执行不力等问题,一度被认为阻滞了高校教育信息化的整体发展进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对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也提供了良好发展机遇,高校有必要重新思考教育信息化机构的职能定位问题,为优化组织结构、提升信息化领导力等提供理论基础和变革依据。在归纳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职能行使中存在的问题和“互联网+”时代教育信息化机构的挑战与机遇的基础上,认为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应当具有规划与评价、管理与协调、建设与维护、教学与科研、创新与推广、支持与服务等十二项职能。
互联网+;教育信息化;机构职能
有关教育信息化机构职能问题的探讨最早且较有影响力的研究当属1996年初由中国电化教育协会承担的《普通高校电教面临问题与对策》研究课题。课题组对北京、上海、陕西、湖北四省市的55所高校做了重点调查,对其中的17所高校进行了个案研究,“提出13条具体改革对策,核心是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教育技术中心定位、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等”。[1]此后,对教育信息化机构职能定位与发展问题的研究也一直备受学界关注。有人认为教育信息化机构应当是教务处的下设机构,应当专注于信息化教学实践;也有人认为教育信息化机构应当是平行于教务处、设备处等部门的独立处级部门,其中有人支持教育技术中心与信息中心分设,也有人支持合并建立复合型职能机构。就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具体职能方面,学界的观点也是不一而足。范新星等认为地方高校教育技术中心应当是“综合性应用型研究型人才汇聚中心、教学资源管理与制作中心、教师教育信息化培训中心、信息化校园建设规划中心、科研课题研究中心”;[2]宋亮等人则认为“高校教育技术中心应当成为教学环境规划、建设与管理的主导者,教学资源建设的引领者,教育理念的推广者,教学科研的参与者”。[3]丁卫泽等提出“高校现代教育技术机构应该是肩负建设、服务、管理、教学和科研五大职能的综合性机构;其中,建设与服务是立身之本,是基础;教学与科研是强身之路,是两翼;管理是教育信息化推广应用的重要推手,是龙头”。[4]而张小红等认为“新时期高校教育技术组织机构理想状态的职能定位应该是: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重申服务为本的理念,注重推送式服务,加速教育信息化本质属性的体现;知识资产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构建教育信息技术人才培养的试验场;构建远程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5]
从历史文献回顾中可知学界对“教育信息化机构”的认识存在两种倾向。第一种认为教育信息化机构是传统电教机构的延伸和发展,主要是对有关“教学”的支持和服务,涉及信息化教学环境规划与建设、信息资源开发与管理、教育技术研究与培训等内容。第二种认为教育信息化机构不仅具有上述工作和职能,还应当包括基础网络、数字化校园等内容。第一种认识意味着高校需要分别设立多个相关机构,但是这样会增加资金投入、人力成本与内耗以及沟通协调的难度,拆解了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合力”,同时也有碍于教育信息化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二种认识以“大教育技术观”为基本理念,以教育信息化为业务范畴,有利于机构内部人员的协同与合作,有利于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整体推进,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总的来看,学者大都以各自所在高校为原型、以经验为基础来构思描绘教育信息化机构职能定位的理想状态,有利于促进学界的沟通与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我国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的生存状态。但是,“研究视角的不同,决定着研究者对研究对象属性的界定”。[6]囿于对教育信息化机构内涵的认识存在分歧,导致学界对教育信息化机构职能的探讨缺少共同的话语基础。另外,从高校信息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可以看出,以往的信息化侧重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教育信息化机构的职能也往往集中在这两个方面。然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及国家对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顶层设计要求,从外部环境和内部需求两个层面迫使教育信息化机构职能重新定位并实施组织变革。我们只有遵从政策要求、顺应时代潮流,积极主动地在变革中谋求发展。
1.机构设置混乱,职能交叉重叠
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设置混乱和职能交叉重叠现象一直以来饱受诟病。机构设置混乱主要表现在:大多学校设立多个独立建制的教育信息化机构,主要是以校园网、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为核心业务的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同以多媒体教学环境建设维护与管理为核心业务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相当一部分学校将信息中心改制为信息化办公室;有些高校还设立了以实验教学为核心业务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或计算中心等;还有些学校教育信息化机构隶属于校办、教务处、教育技术学院、外语学院、教育学院或图书馆等部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运行方式也大量存在。机构职能交叉重叠主要表现在:与教务处在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面的职能交叉,与设备管理处或后勤集团在多媒体教室管理等业务上的交叉重叠,与教师发展中心在教育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交叉重叠;有些学校的教育信息化机构还在影像资料存储等方面与档案馆有交叉,或在广播电视台和信息发布方面与宣传部门有重叠。
2.业务纷繁复杂,职能泛化严重
教育信息化机构往往被认为是高校中技术力量最为雄厚的部门,加之其“教辅”的身份和地位,许多有关“技术”的业务工作都被加载在教育信息化机构身上。电视台、广播站、校园安全监控和会议室等都由教育信息化机构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甚至电话通讯、英语等级考试、普通话培训、录像资料保管、教学材料上传等都被定性为教育信息化机构业务。教育信息化机构业务内容纷繁复杂,职能严重泛化,导致教育信息化机构核心职能被淹没、话语权被削弱、人力物力资源被分散、核心职能的执行力被迫降低。
3.缺乏统一标准,依仗经验行事
4.体制机制不健全,执行力不够
“组织的发展除了实体的组织机构发展,还包括组织机构运作过程中所依赖的管理体制的发展。”[8]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相对于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明显存在滞后和不协调的现象。在信息技术引起的业务流程再造和机构重组的过程中相关体制机制建设一度不受重视,现有体制机制建设大多是在出现问题时的修修补补,不系统不健全。教育信息化机构人员在项目建设和业务处理中经常遇到难以处理的“死胡同”,直接导致执行力下降、业务工作受阻、绩效不突出等问题。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所造成的高耗低效现象十分普遍,不仅影响了教育信息化机构自身的发展,也阻碍了学校的教育信息化进程。
5.人力资源匮乏,积极性不高,队伍不稳定
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的人员主要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教育技术学和老电教人员等“技术人员”组成,而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艺术设计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少之又少。这样的人员组成和知识结构,可能有利于基础设施的建设,但不利于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升,尤其是对信息化教学支持服务方面影响较大。由于教辅机构的定位、体制机制运行不畅、人员待遇较低、职称评聘受限、职业发展前景不确定等原因,导致教育信息化机构人员队伍不稳定、积极性不高。很多具有理论功底和发展诉求的人员要么想方设法挤入教师行列,要么争相兼职上课,要么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掘金;也有些人员在刻苦钻研领域外知识,努力提升科研水平,期待“跳槽转岗”机会。
6.战略认识不到位,机构地位边缘化
长期以来教育信息化机构被定位为“教学辅助部门”,没有把机构发展纳入学校整体发展战略来设计和考虑;也正是囿于“教辅”部门的现实定位,使教育信息化机构逐渐形成了依附性发展观念,保守被动且缺乏创新服务,最终机构地位被边缘化,甚至于可有可无的境地。近年来,教育信息化机构的战略地位逐渐在国内一流大学中得到认可,并开始进行战略调整和部署,而普通高校对教育信息化机构的战略地位依然模糊不清,依然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这不仅不利于教育技术学科的发展,也有碍于高校教学改革和信息化战略实现。
1.新兴信息技术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姑父倚在沙发上,整个身子填满在沙发里,边看电视,边和小虫说话,半天一句,问小虫最近工作怎样,和领导关系怎样,小虫都说好。姑父又给了小虫一些教诲,工作认真些,手脚勤快些,脑子活套些,别整天吊儿郎当的。小虫一直嗯着,脸上堆着谦卑的笑,不敢多言,怕说错了话。在姑父面前,小虫一直很拘束,很谨慎,不像在姑妈面前有说有笑,口无遮拦。
“用互联网思维改造传统教育是新时代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思路,过去的建设重点是网络、计算、存储、基础构架和系统软件,在新的历史时期,要突破发展惯性和路径依赖,利用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互联网+教育管理’新模式,推动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根本性变革。”[9]这种变革不只是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更是新兴信息技术支撑下的管理观念、组织机构、业务模式与业务流程的变革。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不仅需要信息技术能力,更重要的是考虑如何提升信息化的领导力与协调力,实现信息系统的全面集成与整合,从而促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公共服务的系统化和学校管理的规范化。
2.新兴教学模式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近年来,MOOC、SPOC、微课、翻转课堂、移动学习、泛在学习、混合学习等信息化环境支撑下的新兴教学模式不断涌现,并迅速成为学界研究热点和高校教学改革的实践重点。这些新兴教学模式的落地实施,需要建设支撑新型教学模式的信息化环境,需要适合新兴教学模式的原创性教学资源,需要广大师生实现从传统教与学习惯向新兴教学模式适应性的转变,同时也伴随着对教育数据挖掘、学习分析与测量的更高要求。“随着社会对当今员工所需技能的重新定义,高校必须重新思考如何定义、衡量、证明知识的掌握程度。”[10]在高校这些工作都将直接依赖于教育信息化机构的创新实践,这既是教育信息化机构面临的艰难挑战,也是教育信息化机构谋求发展的良好机遇。
3.新型参与方式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以往被定义为“教辅部门”,是教学科研管理部门的协助辅助单位,在信息技术促进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只是扮演“技术支持者”的角色,提供的往往是被动服务,致使教育信息化机构“有力使不上,无力偏被使”的现象时有发生。“互联网+”对传统教育的强力冲击、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要求,以及信息化对高校发展战略意义的逐渐明朗,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机构在高校信息化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地位和话语权,从单纯的技术支持者转变为改革引导者和决策参与者。这不仅要求教育信息化机构人员懂技术、懂管理,也要懂业务。教育信息化机构应当把业务视角定位在学校整体发展的层面,变被动支持为主动服务,积极保持与大学战略目标的一致性,确保教育信息化成为学校现代化发展的有力支撑。
“互联网+”是一场革命,几乎可以加高校教育的一切,比如“互联网+教学”、“互联网+管理”、“互联网+服务”、“互联网+校园安全”等等。“互联网+”革命强势要求高校几乎所有教育教学业务都互联网化,但教育信息化机构不可能也不应该把“互联网+教育”的任何业务都包揽在自己身上,这种背景下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更应该界定明确的职责范围和准确的职能定位。机构职能是指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能发挥的作用。“机构功能或职能是组织存在的理由与目的,也是其价值与意义的外在体现。”[11]那么,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应当具有怎样的职能?我们认为应当具有规划与评价、管理与协调、建设与维护、教学与科研、创新与推广、支持与服务等十二大职能。
1.规划与评价职能
“信息化规划是一个寻求全局性整体解决方案的过程,是梳理业务、暴露矛盾、反复沟通、全面碰撞、凝聚共识、更新理念的过程;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相关决策是否上升到战略高度,直接决定学校的战略思维和导向,决定学校信息化投资力度以及在信息化项目实施中对涉及的业务流程、组织变革的决心和执行力,关系到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成败。”[12]“许多研究发现战略规划与组织绩效之间存在一种大体上的正相关关系”。[13]学校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是教育信息化机构必不可少的职能。国内外教育信息化实践已经证明,信息化战略规划是信息化工作的先决条件,信息化评价对信息化工作的执行起到阶段性总结和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促进规划落地实施并提升应用绩效的评价职能也是教育信息化机构必不可少的重要职能。缺失评价的规划很可能会变成“空头支票”而有名无实。评价必须贯穿于教育信息化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事先、事中和事后评价都不能少。事先评价主要包括需求调研、方案论证和经费预算等,事中评价主要是对项目建设关键节点的控制以及对信息化应用绩效的及时追踪,事后评价则主要包括项目验收和年终考核等。在高校内部,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与评价只有教育信息化机构才有可能完成并实现,无论这个教育信息化机构采用什么名称。
2.管理与协调职能
“信息化的本质是对流程的再造,实施过程是改变管理观念、组织机构和业务模式的过程”[14],高校信息化过程由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和协调显得尤为重要。管理主要是对新建项目立项、信息资源建设、业务流程梳理以及配套经费分配的管理,没有管理就没有服务,服务必须建立在合理有序的管理制度之上。协调主要是对信息化业务流程重构时各部门工作内容和相关利益的沟通与协商,以及学校业务部门与产品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协调,没有协调信息化工作就会卡死在“你争我夺、你避我闪”的利益冲突之中。教育信息化机构拥有管理和协调职能,才有可能有权利解决信息化过程中“问题多、响应慢、重复犯”的旧有诟病。另外,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也要求教育信息化机构具备管理和协调职能,教育信息化机构没有能力也没有人力开发原创性教学资源,很难想象教育信息化机构如何完成一所高校几千甚至上万门课程的信息化开发,教学资源的开发必须依赖于广大一线教师,教育信息化机构能做的只有提供平台、管理资源、协调进度、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在教学资源建设方面教育信息化机构应该是管理者、协调者和促进者而不应该是开发者。
3.建设与维护职能
学校信息化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一直以来都是教育信息化机构的重要工作,也将是永恒的主题。建设和维护的范畴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信息化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校园网络、中心机房(包括服务器、存储、安全设备等)、计算机机房、多媒体教室、教学录播演播室、语音实验室、远程会议系统等信息化教育教学环境的硬件构成;二是公共服务系统(但不包括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公共数据库平台、数据交换平台、数据清洗与整合平台、统一身份认证、视频点播、VPN和EMAIL等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三是相关管理制度,主要包括IT建设项目管理办法、IT绩效评价办法、网络课程及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多媒体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以及信息化基础设施与信息系统管理和应用的相应要求和规章制度等。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应当由各业务部门来完成,教育信息化机构在其中行使的是规划、评价、管理、协调、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职能,这样既可以有效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又可以倒逼业务部门掌握信息化理念、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同时也有利于规划的落地实施和提高信息化评价的客观性、有效性。
4.教学与科研职能
教学与科研是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的重要职能,并非可有可无。诸多学者极力呼吁重视教学与科研对教育信息化机构发展以及实现教育信息化目的的重要意义,从上述教育信息化机构职能定位的典型研究中便可见一斑。教学的目的在于深入一线教学,关注教师与学生的成长需求,没有切实的教学实践而空谈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应用推广的说服力和指导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就更不用说“改革教学模式,培养创新人才了”。反过来说,“教育信息化是内生于教育活动之中的,脱离了教育活动就不是教育信息化”。[15]科研的目的在于把握教育信息化与信息技术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在于关注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方向和实践重点。没有深入的科学研究,对教育信息化发展动态和前沿把握就会出现偏差,势必影响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权威性和指导性;因此,高校不仅要赋予教育信息化机构教学和科研职能,而且在教育信息化机构组织设计和职能定位时必须充分考虑促进其教学、科研职能发挥效用的条件保障。
5.创新与推广职能
信息化机构一度被学界认为是高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领头羊”和“强力引擎”,是促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制高点”,但在高校教育信息化实践领域并非确定如此。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教育信息化机构长期缺乏深入教学一线和科研前沿而导致的在创新和推广上的无能无力所造成的,最终致使机构的创新和推广职能萎靡、缩水,甚至于消亡。最危险的就是不进行创新,而教学和科研是创新的源泉,这也是呼吁赋予教育信息化机构教学与科研职能的重要原因。“创新是维持基础上的发展,而维持则是创新的逻辑延续;维持是为了实现创新的成果,而创新则是为更高层次的维持提供依托和框架。”[16]创新是在现实条件下探索推进教育教学信息化进程切实可行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而推广不仅包括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应用的培训,也包括信息化理念、新兴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宣传。应用培训、专题讲座、专项科研立项等都是教育信息化机构进行推广的重要手段。教育信息化机构应当充分认识到创新和推广的战略意义,并坚定地把创新和推广工作融入到教育信息化进程的各方面、各阶段。
6.支持与服务职能
技术支持与服务是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最原始的职能,也是教育信息化机构的立身之本。支持和服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提供信息资源公共服务,如提供基础网络、校园门户、移动应用、VPN、E-Mail、教学资源库等全校性、普遍性的公共应用服务;二是对学校其他部门在技术环境条件方面的支持与服务,如为业务应用系统提供存储空间、虚拟服务器、容灾备份等硬件支持,为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等各类考试提供计算机机房服务等;三是对教育教学信息资源开发建设方面的支持与服务,如资源开发技术咨询、视频摄录编、教学设计培训等;四是在学校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经验交流、技术指导、方案审核等;五是对学校非常规性活动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如学校举办承办的各级各类竞赛、比赛活动的网络保障、技术支持等。技术支持与服务是一项比较繁杂零碎的工作,但也是教育信息化机构的生存基础。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不能因为拥有规划、评价、教学、科研等看起来“光鲜”的职能,而规避支持与服务的现实需求。我们应当“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在支持与服务过程中谋生存、求发展、开拓创新。[4]
教育信息化机构是一个组织,“作为组织,它不仅是一种关系和手段,更重要的是它有自己的生命、独特结构、组织目标以及责任与义务”。[17]准确的职能定位无疑是组织存在的本源理由。从传统的角度来讲,教育信息化机构职能往往被划分为核心职能和边缘职能,这种划分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它在无形中为机构忽视甚至抛弃边缘职能提供了理由,或者为执行边缘职能而无暇顾及核心职能提供了借口。我们建议从职能的属性来进行分类,可以分为维持性职能和发展性职能,维持性职能包括管理、评价、协调、维护、支持与服务,而发展性职能包括规划、建设、科研、教学、创新与推广。通过上述对教育信息化机构应该具有的职能分析中可以看出,教育信息化机构应当定位在兼具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和业务工作的综合性机构,而不应该是单纯的教辅部门或是纯粹的行政管理部门。“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智慧校园建设成为教育信息化的必然趋势,这既给高校教育信息化机构提出了严峻挑战,也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高校有必要重新思考并进行教育信息化机构职能定位和组织重构,改变以往教辅部门的定位枷锁,将其转变为综合性一体化机构、提升机构信息化领导力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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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天鹏)
G40-058
A
1673-8454(2017)09-0054-05
本文系2016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现代教育治理视域下高校信息化建设推进机制研究”和201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高校IT治理研究——以云南财经大学为例”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