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话传说的新采录*

2017-01-27 20:12李福清刘亚丁
民间文化论坛 2017年4期
关键词:伏羲女娲神话

[俄]李福清 著 刘亚丁 译

民间文学研究

中国神话传说的新采录*

[俄]李福清 著 刘亚丁 译

文章以女娲和伏羲的传说为例,详细考察这一类传说在中国汉族和少数民族中的流传,也分析了其在南亚,尤其是在越南的流传,从乱伦、天地产生和生殖崇拜等方面阐释了其意义;文章还简论了尧、舜、禹的传说。

女娲;伏羲;尧;舜;禹;传说;神话;采录

20世纪60年代之前,学术界对古代神话人物的当代传说完全不了解。中国杂志《民间文学》(1964年第3期)上发表了在四川省采录的一组传说,前面是一篇袁珂写的简短的序言。袁珂指出,中国的民间文艺工作者到四川省的中江县去采风,那里不是与古代神话人物活动有关的有名的地方。这些民间文艺工作者无意之间收集到了6个流传在民间的传说:《伏羲和女娲生孩子》《伏羲教捕鱼》《神农尝百草》《黄帝制衣》《神仙大禹》《嫦娥奔月》(其中,第一个和第六个故事还记录了不同的版本)。袁珂说,在这个地区还流传着《盘古分天地》《大禹灭九怪治水》和《大禹变鸟》等传说,这些传说在这次采风中并没有采录到。采录的三个故事发表在这一期杂志上,其俄文译文收录进了袁珂的《中国古代神话》(第二版,1987年)①袁珂:《中国古代神话》,[俄] E.H .卢鲍•列斯尼琴科、[俄]E.B. 普齐茨基、[俄]B.Φ.索罗金译,莫斯科:俄罗斯科学院东方文献编辑处,1987年,第31—33、174—175页。——译注中。在这以后的年岁里,《民间文学》和其他出版物陆续发表了相似的传说的新的采录稿。

70—80年代被称为“中原”的河南省做了大量有意义的采录。这里很多县都收集了传说,比如,世界的起源、伏羲和女娲、洪水、补天、用土造人、共工与祝融之战、黄帝和西王母、后羿和他的妻子嫦娥、睿智的尧和大禹等。这些采录稿收集进了河南师范学院民间文艺工作者小组编的《河南民间故事集》和张楚北编的集子②张楚北编:《中原神话》,郑州:海燕出版社,1988年。中。

80年代江苏省的淮阴县开始采录一种古老的仪式歌谣——草仔歌。这是中国其他地方所没有的。民间文艺工作者发现了《伏羲王》的歌本,唱叙了始祖和世界的产生(《民间文化论坛》,1983年第3期)。

1983年湖北省的民间文艺工作者发现了当地居民保存的古老的抄本,它抄录了具有神话内容的、很长的歌谣。这些歌谣显然是比较晚近的,其中可发现道教和佛教的影响。对神话人物的影响活动记载比较粗略。这些歌谣对于理解古代神话在晚近时代是如何演变的是有所助益的(最有特征的例证是《黑暗传》,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湖北省分会在1986年发表了《黑暗传》的八种抄本)①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湖北分会:《汉族长篇创世纪史诗神农架<黑暗传>多种版本汇编》,武汉: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湖北分会,1986年。——译注。

中国其他省也在70—80年代采录了很多传说,它们收进了各省的民间故事集中。

这些故事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这在“伏羲和女娲造人”传说中表现得特别明显。从生息在中国西南的少数民族中采录的民间故事,特别详尽地讲述了这两位始祖在大洪水中的行为。在四川省采录的故事中,大洪水不是偶然的灾祸,而是玉皇大帝因为人类的灾祸而降下的。玉皇大帝是中国晚期神话中的人物,大约在10世纪才出现,常常可以在民间故事中遇到他。玉皇大帝大约是从民间故事传说中进入到上述传说中的。洪水是对罪孽的惩罚,则是典型的圣经情节,在这里大概是一种次生的层积现象。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基督教传说渗入到这样的情节中。这是在中国热心传教的耶稣会士传播的,传说中含糊其辞或许并非偶然,故事的讲述者也不知道人们在玉皇大帝面前犯了什么罪(我们要指出,玉皇大帝因为完全不知其所以然的罪过惩罚人,在其他晚期的传说中也会遇到,比如“三国故事”中关羽的神奇出生)。

在苗族、瑶族和其他中国西南少数民族的传说中,洪水是雷公造成的(黄苗把“雷公”称为“科梭”)。与此不同,在汉族的传说中制造洪水的是风伯和雨师,他们是中国古代神话体系中的人物。有一个神仙警告伏羲女娲说洪水将要到来,这是晚近的民间神话。雷公是民间故事中的典型人物。他以穷老头儿的面貌出现,发挥“好助手”和神奇助手的功能。老头儿在故事中会给予英雄神奇之物,借助此物主人公得以摆脱灾难:在这个故事中他给予伏羲和女娲一个篮子,他们后来坐在篮子里,就像坐在船里一样,从洪水中得救了(我们应该指出,竹编篮子很像木筏,今天越南人依然用木筏,遗憾的是,在四川省没有这样的故事流传)。借助这种工具得救的,在苗族、瑶族这样的少数民族传说中,只有兄妹——伏羲和女娲。在类似的传统的传说框架里,情节会如此发展:因为大洪水后没有人了,兄妹婚配,人类又重新开始繁衍。

在唐代中国人的民间故事里,也记录了类似的情节。但是在唐代作者李冗(9世纪)的笔记里,并没有洪水,只有乱伦的主题(兄妹婚配),而且只有妹妹有名字——女娲,没有提及哥哥的名字。情节发生在“宇宙初开之日”,显然这是指人类创造之际最初始的形态。在后来选取的苗族、瑶族和其他民族的文本中,乱伦发生在“世界终结”之后,为新一代人的出现提供了可能性。

乱伦是“与族外和婚姻禁忌的破坏相联系的。因为族外婚是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所以族外婚的破坏会导致基本方向紊乱,同其他禁忌相比,这种紊乱在很大程度上会导致宇宙紊乱(有时,这种状态会引起像大洪水这样的紊乱)”②[俄]梅列日金斯基:《民间故事传统中的乱伦原型》,载《民间故事和民族学:民间故事情节和形象的民族学起源》,列宁格勒,1984年。。在这样的文本里我们发现了类似的情形,但是情节是这样的:大洪水先于乱伦,它是乱伦的原因,兄妹由于这个原因而被迫成为夫妻。洪水被描绘为对不明确的罪孽的惩罚,这并非偶然,因为从情节的角度看,罪孽不是先于洪水,而是与洪水相伴随的。在我们所讨论的文本中,用泥土造人的不成功先于乱伦婚配。不难看出,这里有对众所周知的中国古代神话(女娲用土造人)的反思。故事的讲述者竭力调和两种人类产生的神话:始祖用泥土造人和始祖婚配产生人。前一种说法,从发展阶段看是更古老的,在这里经受了晚近的理性意识的反思。

“伏羲女娲造人”故事的下一部分也是非常有趣的。这部分就是男女主人公在婚配之前的竞赛。婚配的念头在这里是地母娘娘产生的。地母娘娘是大地的人格化,她是晚期民间神话中的人物,很少出现。这个人物有其基础,她与大地生殖神的古老观念有关。在李冗的笔记中,女娲和其兄是孤零零的,婚配和延续人类的提议者是女主人公的兄长。但是唐代的这个说法并不反映此类情节最古老的形态。在苗族的传说中,产生婚配延续人类的念头产生于妹妹,而不是哥哥。从这里不难发现母系延续的痕迹,更何况在中国西南和南方的少数民族中母系社会的残余保存得比较多。

在所分析的关于兄妹婚配的文本中,提出婚配建议的是一个神,应该看到是第三方的神,这是这个情节发展的晚近的阶段。正是在这个阶段,由神向男女主人公提出婚配建议的这并不是唯一的例证,何况在所采录的苗族的传说版本中,有各种神(金鱼道士、金星神、金龟道士等等)提议婚配。在河南省汉族的传说中充当这一角色的常常是石狮,有时是石人、石龟、怪树和“人间真神”。在《黑暗传》的一本抄本中,伏羲向女娲提出婚配的要求,女娲怒而出走,向伏羲建议去找女娲的是金龟道士。可以设想,在这个情节的其他变体中,向男女主人公提供从洪水中逃命的竹篮的神仙,会向他们提出婚配的建议。

在西南和华南少数民族乱伦故事中,有一个很有特点的细节,这就是表明男女主人公应该婚配的占卜标志。这些标志与某种色情象征物有关联。在唐代是直上天穹的烟①在《独异记》中,与此说法有异,为“烟悉合”“烟即合”。见(唐)李冗《独异记》卷下,载上海古籍出版社编:《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950页。——译注。在晚近的四川省的变体中,先讲到了赛跑(伏羲要赶上其妹女娲),然后是从山上滚下两个磨盘应在山下合在一起(饶有趣味的是,在云南省景颇人的相似的神话中,兄妹从山上滚下,滚到了对方的怀里)。这些占卜,显然是远古婚姻考验观念的演变,婚姻考验是男青年在结婚前必须要通过的。磨盘“考验”本身就引人注意。类似的母题在苗族和与之相近的瑶族的乱伦和洪水情节的各种变体中是很常见的。闻一多在20世纪40年代研究伏羲神话的时候,征引了8个苗族的故事、5个瑶族的故事,从山上滚磨盘的情节在当时就已为人们所熟知了。与此同时,汉族故事中磨盘作为“人物”出现,也并非偶然。证实这一点的是20世纪40年代末四川省东部有关伏羲女娲的巫术歌、河南省商丘县关于伏羲女娲乱伦传说中的类似情节。

在四川省采录的传说的结尾处,女娲生了一个肉团。在湖北省《黑暗传》的一种抄本中,女娲生了一个装着肉团的皮囊,皮囊里有五对童男童女。在苗族和瑶族洪水后乱伦的传说中,生肉团的母题也是很有特色的。在苗族和瑶族的一些传说中,女子生下的甚至就是磨盘(或者是几个磨盘),这些磨盘后来成了碎片,又变成了孩子。这些孩子就成了各部族、各民族的开端。在四川省的传说中,女娲生了差不多一百个肉团,这些孩子就成了“百姓”。在河南省正阳县的传说中我们找到了特别的变体,其中哥哥叫胡玉人,妹妹叫胡玉姐,结婚后,他们用泥土造了人。然后分散到各地,以所居之地为姓,姓河、姓沟、姓林等等,就有了百姓。这里需要略作解释,在古代中国“百姓”意味着人民众多,某些古籍中提及,在神话君王尧舜时代即有“百姓不亲”之说,看来分散得相当远。尽管四川省的传说是相当晚近的现象,但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其中反映了今天的汉族的一百个先祖的古老观念。难怪今天中国人自称为“老百姓”,还有一本书,叫《百家姓》(实际上收录了400多个姓氏)。

饶有趣味的是,中世纪的古籍中记录了唐朝、宋朝宫廷的一种风俗:在举行婚礼的时候,要准备绣有百子的锦帐,显然这表达了期望子孙众多的心愿。在中国民间绘画中类似的主题是很普遍的,这种画叫“百子图”,在汉代的《诗经》注本中也有“百子”的说法。这证明,“百子”的观念是非常古老的,也是同远古的神话相联系的。

在四川省关于伏羲女娲的传说中还有一个与情节间接相关的特殊细节。是指与那只让伏羲去追赶女娲的龟相关的细节,女娲由于生龟的气,踹了龟足,打碎了龟甲。在《黑暗传》的抄本中,在大洪水之后,建议婚配以繁衍人类的,也是金龟。妹妹(没有提及她的名字)愤怒地砸碎了龟甲,哥哥用尿淋碎片,重新捏合了龟。在四川省的传说中,这个细节演化成为一个起源学式的结尾:为什么龟甲上有裂纹。众所周知,在古籍中,据某些神话变体的说法,伏羲是神龟,其背上有文字。

有趣的是,在13世纪画家马麟画的伏羲的脚下也画了龟。不要忘了,在远古时代,中国人恰恰就是借助龟甲上的纹路来占卜的。女娲对待龟的负面态度,是流传甚广的古代神话的回声:女娲断鳖足以补倾斜的天穹。

在四川省的传说中,龟充当建议者的角色并非偶然,因为在离四川省很远的浙江省有仪式歌《伏羲王》,在歌里类似的建议者也是龟,先称为“白龟”,后来又称为“龟王”。在仪式歌中同样可以感受到女主人公对龟的负面态度(在这个文本中她叫羲女)。羲女捉住了龟,把它盖在黑盆下面。几只乌鸦砸碎了黑盆,救出了龟王。尽管仪式歌没有起源学式的结尾,但是不难发现黑盆与龟甲之间有相似性,发现黑盆和四川省传说中的龟甲碎片之间有相似性。我们还要提醒一句,在苗族的某些传说中,提出乱伦建议的是金龟道士,这是取代早期的兽形人物的更晚近的神人同形人物。在上面提及的《黑暗传》的一类抄本中仅仅是金龟,而在另一类抄本中则是金龟道士。

于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在四川省的偏远地方一直保存到现在的传说,或者说是在较晚的时间记载的传说,它会不会受到书面传说的影响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分析四川省的传说时,我们注意到流传在与汉族很接近的苗族和瑶族中的民间故事,也注意到近些年在河南省采录的情节。不妨假设,这个传说是从相邻的苗族那里借用来的,因为有一部分苗族生息在四川省境内。美国汉学家德•格雷厄姆在四川省采录了苗族人关于乱伦的传说,乱伦是最早的人(兄妹)在洪水后犯下的。在那个传说中,尽管哥哥叫米罗(音),妹妹叫图美(音),可以断定,这是苗族人中的神话变体,那里的男女主人公就是以这样的名字来指代伏羲和女娲。芮逸夫专门研究了苗族人的洪水和乱伦的传说,他引述了17 世纪作家陆次云的文献。苗人冬季必用巫,设女娲伏羲牌位。陆次云见到,苗人之妇所拜祭的神妇即是女娲。芮逸夫本人论证了苗族的一些传说中“布乙”(音译)即是伏羲,在苗语中“布乙”就是“始祖”。①参见芮逸夫:《苗族的洪水故事与伏羲女娲的传说》,《人类学集刊》,1938年,第一卷第一期。但是对芮逸夫有趣的推论,应该作补充说明,因为他所使用的材料是用汉语记录的,没有对苗语发音的记载。我们也不知道陆次云是否懂苗语。更何况,他所记载的苗族的神的名字与汉族始祖的名字很相近。用汉族的名字来代替讲其他语言的人物的传统一直持续到20世纪。与此相一致的例子是,在美国受过教育的胡适,在翻译拜伦的诗的时候,以中国的月神来代替阿弗洛蒂忒,或者在蒙古史诗《格萨尔》②原文如此。——译注译本中,凡出现格萨尔父亲的地方必代之以玉帝。我们要指出:在数量甚多的苗族神话中并没有出现伏羲和女娲的名字,研究者们引用的都是陆次云的话。进一步说,苗人并不知道伏羲和女娲。

但是,伏羲和他娶妹妹的仪式歌的公布,还有前不久采录的河南省的大量始祖乱伦传说的报道,使人有理由推断:远离文化中心的、相互并不联系的中国人,可以将古代神话的古老情节保存在日常生活中。

浙江省的伏羲娶妹妹的仪式歌中,没有大洪水的母题。这个事实值得注意。在那里,伏羲和他的妹妹首先是在大地上的人,他们生活在混沌时代,当时没有鸟兽,没有分出白天和黑夜、阴和阳、盘古也还没有坐上王位。从这个层面上说,仪式歌与唐代李冗的记载比较相近,这个我们在上文中已提及,这可能反映了伏羲女娲神话更古老的阶段,比四川省的传说更古老。

就一系列细节而言,仪式歌《伏羲王》,在伏羲类作品中是很突出的。这个变体的特点不仅在于没有大洪水,也在于它不同寻常的结尾。羲女生的不是婴孩,不是要砸碎的肉团(就像四川省的变体中那样),而是巨蛇。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这反映了伏羲和他的妻子的蛇身,这在古代的画像上是清晰可见的。

伏羲劈碎了蛇,以这种方式确定了大地的秩序。他劈成两半,便有天阳、地阴。他劈成四份,便有了一年四季,他劈成八份,便有了四面八方(东北、西北等等),他劈成十二份,便有了十二地支,这是昼夜十二时辰循环的基础。蛇齿变成珊瑚、玛瑙,蛇骨变成路和山,蛇血浇灌大地,并“教会”姑娘出嫁,蛇肚子上的皮变成田和土。大地上是如何出现人的,歌词中语焉不详。这或许是因为公布的版本不完整(做了一些删节),或许是因为所发现的古本不够多。《伏羲王》总体是创世神话的新变体,乱伦和创世相结合。其创世完全符合盘古神话的模式:盘古死后,他身体的各部位分别变成了太阳、月亮、山河等等。或许,在这种变体中蛇是初始混沌的隐含象征,而劈蛇意味着伏羲同混沌作斗争。从类型学看,这个情节与印度雷神因陀罗具有类型学的平行关系。因陀罗战胜了蛇形的弗栗多,将它劈为两半。弗栗多的一部分变成了月亮,另一部分变成了爬虫。В. Н. 托波罗夫在《世界各民族神话百科全书》的词条中写道:因陀罗“战胜弗栗多可以比拟为宇宙中变化的因素战胜僵死的混沌”①[俄]В. Н. 托波罗夫:《因陀罗》,《世界各民族神话百科全书》,第1卷,莫斯科: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第533页。该注释是译者根据词条内容所加。——译注。对此还可作补充,在中国古代神话中,伏羲被视为雷神之子,这样一来,相似性就更加明显,使人看出仪式歌的基础是雷神与蛇搏斗的普世性观念。

现在重新回到四川省的伏羲和女娲传说。应该指出,关于大洪水以及其后唯一的乱伦兄妹的神话,在华南地区和南亚的一系列民族中都有采录,包括中国台湾、菲律宾,在印度的比莱人中也有。在分析一系列变体之后,一些学者得出了结论,这类神话属于南亚各族统一的时代,即次新石器时代,蒙达人的祖先在这个时期迁居到印度东北地区。正如Б. Б. 帕尔尼克尔所说,“这一类神话,一方面流传在山地菲律宾人中,他们可能是与经过台湾的古奥人的一支后裔一起到达菲律宾的;另一方面也流传在中印度的比莱人中,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显然是蒙达人的后裔。不妨推测,这个情节确实可能产生于南亚部族或南岛部族中,产生于西江和长江河口之间地带的古住民之中,后来才流传到北方。在其影响下形成了关于伏羲和女娲兄妹婚配的神话。而更早之前伏羲和女娲被看成是没有关系的始祖”②[俄]Б. Б. 帕尔尼克尔 :《东南亚各民族民俗的共同性》,载《东南亚文学的传统与创新》,莫斯科,1982年。。

伏羲女娲乱伦神话不是原生神话,而是后起的次生神话,这得到确凿材料的支持。在唐代李冗的文本中女娲与她的无名的兄长出场了,完全没有提及伏羲名字。在仪式歌《伏羲王》中则正好相反,女主人公并无女娲之名。在河南省的传说中,大部分是无名的男女主人公,在这个省还采录到了这样的传说:结婚的是盘古和他的妹妹,是始祖胡玉人和他的妹妹,或者是气人(空中来的人)和他的妹妹女娲。在关于胡玉人和他的妹妹女娲的传说中提到,一部分孩子是始祖用泥土做成的。所有这些材料,包括在低地藏族(云南的)和越南人中的关于女娲的传说都证明,汉族中,在较晚的时期才将洪水后的乱伦归到伏羲和女娲的名下。这种归属先发生在中世纪,然后传播到中国的所有地域。20世纪60年代在云南省迪庆藏族中采录的神话传说中,我们找到了关于伏羲和女娲在晚近时期才形成婚配关系的补充证据,其中只提到了女娲。

当时采风队员向钟敬文报道说,这是个从藏族那里采录的文本,那个地区所有的藏族老人都知道这个传说,并且会讲述这个传说。众所周知,这个地区的藏族同生活在那里的汉族和其他民族有联系。钟敬文分析了这个传说,但遗憾的是,他没有提供传统的汉族是否知道这个传说的任何信息。总的来看,这个传说同在四川和河南采录的传说毫不相似,是很古老的类型。在这个传说中,女娲是很古老的、孤独的女始祖。她用土造了人们(或是一个人),把他们赶进森林里,她观察哪些野兽和昆虫(兔子、蜜蜂)是他们的朋友,哪些应该提防(虎和豹)。一个小男孩跟着兔子进了森林,就消失了。过了几年,女娲在森林里碰到一个女孩,就问她在做什么,她听到这样的问答:“我在听河唱歌。”当时她就明白了,女孩不是玩偶。女娲就发明了笙。可是有一天女娲发现她的孩子中有一个睡着了就死了。她吓着了,担心所有的孩子都会死掉。她让他们逃向四面八方。就这样,四面八方出现了人。

这个传说继续讲述道,有一天鹿神和水神碰到一起,就打了起来。鹿神败了,就怒撞不周山。不周山倒进了天河,天河漏水了。这时候出现了龙形怪兽,它开始吃人。同时又发大水淹了陆地。女娲的孩子和孙子请求她帮助他们摆脱恶龙。女娲同恶龙斗了三天三夜,战胜了它。然后她开始补天,她用泥土和木头筑坝,未能成功。后来女娲在海岸边碰到了海龟,海龟自己向她建议,断自己的“脚”去补天。女娲用长的脚撑起了东边,用短的脚撑起了西边,所以现在天穹是向西方倾斜的,太阳也向西方转。然后女娲炼了五色石,用来补天。然后她补地,补南边的地时石头不够,所以南边就比北边低矮,河水不停地流向南边。补了天以后,女娲就死了。

在这个文本中,有很多我们在古籍关于女娲神话采录中所熟悉的东西。用土造人、发明笙、补天、断巨鳌足(这里是海龟)修地,战胜恶龙,所有这些都是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2世纪的古籍中记载的女娲的功绩。但是与古籍相区别的是,这里女娲的行为都是按照一定的逻辑来讲述的。钟敬文在1982年出版的《民间文学论集》上册中正确地写道,在这个文本里,没有历史化,没有去适应作者的哲学任务,也没有文学修饰。这里也没有民间口头文学传统的影响。但是这个文本里有一系列新的细节。比如,女娲(像四川的传说中的地母)建议自己的孩子结对逃跑,并成婚,但是没有在西南的少数民族中普遍存在的乱伦的母题(而且孩子不是生下来的,而是泥土做的),而且也没有惩罚性的洪水。尽管有洪水,它只是跟天河泄水相联系的。补天的母题是新的,这几乎可以用风格性的对称来解释,既然有补天,自然也要有补地。在四川省中江县采录的传说《女娲圣母补天地》讲述了女娲的这项功绩。按照这个发给袁珂的未曾公布的传说,古时候天的很多地方布满了无数多的洞,太阳和月亮都不敢在天上行走。同时地上出现了巨大的洞,冒出了水,淹没了大地。发大水的时候,淹死了很多人。女娲就去找与跟天上的洞相配的发光的蓝色的石头。举起石头一吹,天上的洞就补上了。这些石头夜里就放光,人们就把它们称为星星。这以后,女娲就着手恢复地上的秩序。因为盘古创造世纪的时候把地造成平的,所以水不容易流动。女娲从东南取石头和泥土去补西北,不但补了大地的缝隙,而且也让水向东流入大海。四川和云南(藏族)的女始祖补天的传说不是孤立的,在河南商丘县采录的传说《兄妹》中也有相似的母题。那个传说中讲述了补天和洪水之后的修地(始祖中一个人补天,另一个人修地)。一些证据表明,陕西的骊山附近农历正月二十要庆祝补天修地的女娲节、女皇节或娲皇生日。在这个节日里要用泥土补房顶,这就是补天,然后把泥土扔进深沟或枯井里,这就是补地。

在云南采录的藏族传说里还有有趣的地域性的细节。传说中讲述道:女娲的石头不够用,因此南方的地就比北方低,所有的河都流向南方。这里所描述的地貌与传说流传的云南西北地区的地貌完全吻合,而与河都流向东方的汉族的共同观念不尽吻合。在上述四川的传说中,河都流向东方。

钟敬文似乎并不怀疑,藏族的传说保留了古代神话的最本源的形式。很难断定是否如此。女英雄的基本功绩与古籍中的记载实在是太吻合了(比如,古籍中说女娲炼五色石补天,在这个口头传说中也是如此)。这就造成了这样的印象:这个传说的基础是经过了民间想象的改造的书面知识,但令人困惑的是这里完全没有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应有的童话的影响。弄不清楚的还有一点:为什么这个神话在藏族中流传呢?因为藏族的神话中有叫库嫫(音)的人格化的女始祖,她的身躯的各个部分化为了天、地、星星等等,这个形象与盘古很相似,而不同于女娲。有关库嫫和盘古的观念表现为一种特殊的神话,其实质是始祖身体的各个部分形成了万物,这与用泥土和树木等物造人和形成世界是不同的。在藏族关于女娲的传说中我们找到的是第二种类型。从我们熟悉的材料来判断,这与藏族的传统是不吻合的,说明这个传说是从汉族那里借鉴来的,而且没有任何新的采录出现。这就可以设想,这是一个孤立的、与藏族的风俗无关的文本。暂时可以这样判断,这个文本,就像四川关于圣母女娲的传说一样,证明女娲的形象形成在远古,很可能在中国南方和西南地区她与伏羲是不相干的,只是在后来,在汉族的神话体系形成的时候,他们才结成了夫妻,这里也有其他部落和民族的影响。

女娲的形象不但在云南的藏族中有,而且在越南人的神话传说中也有。在越南的神话传说中她叫雷娃,从发音上看,与汉语的女娲是相似的。越南人的相似传说,与汉族的神话以及苗族、瑶族和中国西南少数民族的神话传说有很大差异。在越南人的神话传说中,古老的细节里存在着古老母题的改造和神话学变型。雷娃的形象不是独立活动的,她与巨人蒂蒂诺(音)是夫妻(蒂蒂诺在汉语中的发音与“四象”近似,即一年四季的意思。尽管在传说中没有出现这个词,但不妨设想,他是时序的创造者)。这两个人物的突出特征是他们的生殖器的尺寸尤为巨大(雷娃的阴户有一越亩,蒂蒂诺的阳具有14里长)。这一特征尤为古老。有趣的是,如果说在汉族中关于巨人始祖的观念只是体现在个别非中心的人物(如夸父等)身上的话,那么在苗族中始祖英雄恰恰具有这样的巨人的特点。在越南的传说中,完全没有涉及到男女始祖英雄的出生。叙述一开始就是,蒂蒂诺向雷娃求婚,雷娃则提议他们都堆山,假如蒂蒂诺的山比她的山更高,她就嫁给他。蒂蒂诺在北边堆山,她在南边堆山。蒂蒂诺开始担土,他的扁担断了,绳子和一部分土撒在地上,形成了九个小山包。当雷娃和蒂蒂诺登上他堆的山时,他们看到了东海和附近的地方,当他们登上雷娃堆的山时,他们看到了大地的四边。蒂蒂诺在比赛中败了,雷娃把他的山推成了平地。她的山还保存在河静省(越南中部的北边)。雷娃让倒霉的求婚者另外再堆一座山,他又造了从南到北的很多座山。后来雷娃同意嫁给蒂蒂诺,他们商定了结婚的日子。未婚夫派了一百个人带着礼物过河去探望未婚妻,可是他们到河中间时,天色昏暗,他们游不过去了。“一百”的数字不是偶然的(四川的传说中伏羲女娲有一百个孩子)。越南人还采录了一百个孩子,这是最早的人,他们是兔子生的。他们一半住在平原和沿海的地方,这就成了越南人,另一半上了山,成了少数民族。

蒂蒂诺用自己的阳具当“桥”,让自己的人过河,可是他的使者走到“桥”中间时,一个持香烛的老头的香掉了,“桥”没了,50个人还没走到岸边,掉进水里。见此情景,雷娃脱了衣服,立刻恍如白昼。她把落在水里、冻得发抖的那些人救了起来,用自己的身体温暖他们(越南作者解释说,用了非常不堪的方式来温暖他们)。雷娃对蒂蒂诺勃然大怒,因为他不能办好婚礼。

假如把这个传说与中国汉族著名的女娲神话,同苗族、瑶族和中国其他少数民族的各种始祖传说相比较,就很容易发现,在越南人的传说中,很多母题有了变型。乱伦消失了,尽管保留了贯穿始终的难题婚姻。没有从山上滚磨盘的占卜,可是却有更为古老的堆山,这证明了主人公的世界创造者功能。在女主人公提出的婚姻考验中常常会提到山:绕山而跑,比如在浙江的仪式歌《伏羲王》中是绕昆仑山(中国神话中的世界之山)而跑。上面提及,仪式歌里伏羲斩的蛇的骨头堆成了山,因此主人公就成了山的建造者。难怪在马麟(13世纪)的画中始祖伏羲的背景是高山。应该指出,在流传于湖南省的传说中,洪水后剩下的兄妹犯了乱伦之过,其中一个主人公就叫东山长者。在这些传说的基础上,可以发现很多民族具有的与始祖相联系的世界之山的概念。

在越南的这个文本中还有来自黑天的惩罚。不妨设想,在更古老的文本中,这种惩罚恰恰是与血亲相奸相联系的。在越南的传说中没有洪水,代替它的是黑暗,人们从水里得救,在功能上与人们从洪水中得救是相当的。可以假设,越南文本发表时所删掉的雷娃温暖人们的方式,象征着生殖行为,在这里可以找到视雷娃为人类女始祖的古老观念的折射。

雷娃在越南还以巴达的名字而名闻遐迩。“巴”是越南语的“女子”“夫人”“娘们”“老婆婆”。从语源学来看,“达”更为复杂(“运重物的木轮”“铁梁”“节奏”等等),让我们想到“追赶”“快行”(有趣的是,在《越南文中文词典》中对“达”的解释是“快行,即车在斜坡上轻快滑行”)。这样的解释让人联想到了在兴安省东冈村采录的传说,传说中叙及,巴达长大了,可是还没有婚配,她对自己的哥哥说,他们绕山跑,假如碰到一起了,他们就结婚。伏羲女娲绕山跑的传说,在四川省汉族的神话中,在浙江的仪式歌中,在中国南方的少数民族的传说中都有,其中也有乱伦的神话。就此可以设想,从词源学上看,“达”这个词就是越南语中绕山跑的意思,就是女娲的名字。女娲在越南语中还有一个名字,叫巴般——“(用手)大大张开(阴户)的女人”。这个绰号是与庙宇中的女娲塑像相联系的。在越南供奉她的庙宇里,她被塑造成座像,大张着双腿,用手撑开自己的阴户。类似的大张双腿(有时是用张开的指头,或蜷曲的指头撑开阴户)的女性形象是非常古老的,在各大陆的岩画或木刻等上面常常可以看到。类似的女性画像在西伯利亚一个被称为“鲈墓”的地方(哈加斯科—米努欣平原)的石板上也可以找到,这是公元前18—11世纪的文物。考古学家Э. Б. 瓦杰茨卡娅写道:“所有的女人都被画成蹲着的,一部分举着手,阴户画得很分明,有时在肚子上或大腿间有婴孩。这些画画的是不同分娩阶段的产妇。”①[俄]Э. Б. 瓦杰茨卡娅:《阿库尼奥沃墓葬石板上的女像》,载《远古西伯利亚及相邻地区》,新西伯利亚,1970年。假如关注女娲的另一个越南的名称巴麦奥——“生子女神”,这种相似性就显得更加鲜明。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庙宇中她被塑造成不同寻常的形象,是与分娩相联系的,象征着子孙繁多。应该记得,在《淮南子》中,女娲一日生育七十次,可以想象,难怪她要享有生殖女神的称号(我们记得,流传在河南的仪式歌中,女娲生育了一百对儿女,大概这是与“百姓”的传统相联系的,歌词中也提到了百姓)。

越南教授邓万龙(音)提请我们注意类似的现象,但是很可能应这样来看,越南和中国南方的瑶族称为“大女”的女始祖,是这个形象的更为古老的阶段。她以相似的姿势被塑造,即坐着,大张着双腿。通常认为,她具有魔力,可以将飞禽走兽的生殖器吸进自己的腹中。显然在这里可以发现农耕文明之前的古老观念(众所周知,在瑶族中,狩猎至今还是重要的生产方式)。

越南将女娲作为善于生育、多子多孙的女神来崇拜,还可以得到以下间接材料的证实。在旧时代越南的某些地方,如在平定省,女娲(巴般)又被称为“巴降降”——“蝗虫女”。从这里可以看出远东文化圈的象征,蝗虫象征子孙繁多。

越南的庙宇中女娲的塑像还有一个特点。她不同于其他神祇,总是被塑造成赤身裸体、背后垂着两条大辫子的样子。而且,假如有谁看到这塑像哑然失笑,或者大声惊叫,他马上就会嘴巴歪斜或失语;假如有人经过这里不下马下轿,他马上会摔下来(这种信仰在越南19世纪诗人阮公炤的诗中也有反映。阮公炤到平定省时经过一个蝗母庙,也被称为巴般庙,在大门前立着一尊笑容可掬、阴户大张的女神像)。

从越南总是被塑造成裸体的女神像中,可以发现旧石器时代塑像的古老特征。在欧洲各地,从法国到东西伯利亚,还有南美、埃及、印度,考古学家都发现了女性塑像(即所谓旧石器时代的维纳斯),她们被刻在粘土上,或是骨头上,而且总是赤身裸体。类似的土陶塑像在中国也有发现,比如辽宁省(红山文化)。对这个事实有不同的解释。一些学者认为具有色情意味,但是这个说法难以得到证实;另一些学者则在这里看到了多子崇拜的遗迹。旧石器艺术的研究者们认为,“在农耕民族中,赤裸的妇女作为生殖和守护的力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①原文本注明引文出处。——译注。这个结论可以通过征引保存在各民族中的反映类似观念的材料得到证实。与此相联系,我们可以提到海华沙对密涅加加的呼告,请求她在夜里脱下衣裳,绕着种子行走。我们还可以联想到一直保存到20世纪初的斯拉夫人类似的观念的残余。按照风俗,妇女们夜里集会在田地里,一个姑娘绕着她们行走,这就会保障大丰收。在人畜染瘟疫的时候,赤身裸体的妇女,尤其是肥胖的、怀孕的妇女就要拉犁头,举行耕地的仪式。

上面已经提及,越南的女娲(雷娃)塑像的特点是夸张其阴户。这里不难发现古代神话思维中很有特征的换喻法,通过局部来表达整体。雷娃巨大的阴户表示她有巨大的身躯。我们记得,男性巨人是通过提及他的巨大的阴茎来描述的。古代神话中最有特征的巨人始祖的概念,保留在汉族的盘古和夸父形象上,保存在苗族巨人始祖的形象上。中国古籍中没有提及女娲伏羲的身高。汉画像石砖上,比如在四川重庆潘溪(音)乡出土的汉画上,女娲伏羲被画得高过三层楼,别的地方的汉画像(比如江苏省睢宁县的汉画像)也会造成这样的印象,汉族的始祖盘古和伏羲是巨人。

在越南那些建有女娲(雷娃)庙的村子里,阴历正月初八要过雷娃节。在这个节日前要用粘土做女神的阴户,在过节时敲锣打鼓抬着这泥塑的阴户游村,然后进到庙里,把泥塑的阴户打碎。参加仪式的每个人都取一些碎块,然后撒在自己的地里,这样就会保障大丰收。Г.Г. 斯特拉塔诺维奇指出,“在女始祖崇拜大量传播的地域,大自然就被视为是女性始祖的收成,泥塑的阴户被视为繁殖和丰收的护佑者、激活者,受到深深的崇拜”②[俄]Г.Г. 斯特拉塔诺维奇:《印度支那民族的民间信仰》,莫斯科,1978年。。

不妨这样思考,像始祖女娲这样的形象,显然产生于母系氏族体系占上风的时代。一些学者认为:“同石器时代的观念相比,将人的生殖力与植物的繁殖力相联系的观念是新现象,是农业兴起的精神反映”③原文本注明引文出处。——译注。越南的材料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还要注意一个事实,在庆祝雷娃节后,农民们要上到山上去,那时山上还有洞穴,一个洞穴要挤进几家人,这个时候少男少女可以自由性交。毫无疑问,这是非常古老的风俗的遗绪。很有可能的是,我们很少了解的阴户崇拜,比通过大量的石雕表现的阴茎崇拜要古老得多。本文的作者对其他民族的巨大的阴户崇拜了解甚少。唯一的例外是生活在台湾的排湾族的神话,那里涉及到了女阴崇拜,但这很可能是与对男主人公巨大生殖器描绘的风格性的平行。无论如何,在汤普森的《民间故事母题索引》中提到了作为民间故事母题的只有巨大的阴茎。这个母题中国人是知道的,但是没有关于女阴的母题(这里我们没有考虑那种有裂缝的巨石,很多民族把这种巨石当成神圣的女阴来崇拜)。中国的考古学家在新石器时代和商周时期的发掘中,发现了大量的石头的和陶器的巨大男根。在楚地的绘画上,我们发现了人脸、兽身的神像,有尾巴和男根。学者在这里看到了古老的性崇拜的痕迹,但是没有找到描绘女阴和崇拜女阴的任何信息。旧石器时代维纳斯的特征是隆起的胸脯,常常有隆起的腹部,以这样的方式在强调性别特征。

在越南,阴历三月初八要过所谓的“游蚬节”,与汉族的“游蚬会”是相应的。蚬(汉字是“蚬”,越南字是“亨”),是一种牡蛎,古代解释为“平蜗牛”。在古代女娲名字中的“娲”字,带“女”旁,有时带“虫”旁,读作“蚌”。蚬与蚌的区别仅仅在于它更小(在一系列辞书中“娲”写作“蜗”,它们只是在很晚的时期才产生了分别)。就像其他贝壳类生物一样,蚌和蚬与阴户相似,曾被视为女性生殖器的象征。因此就不难解释,在这个节日何以要抬着泥塑的阴户游行,而且就叫“游蚬节”。不妨设想,越南的这个节日名称(正如仪式本身一样),保留了与女娲和她的名字相关的古老观念。

女娲名字的语源学考察,成了一个讨论多年的问题,美国汉学家沙非的《女神:唐代文学中的龙女和雨妇》就是一个例证。这本书提出了一个假设:女娲的名字的“娲”表示的是蛙。1986年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和民族学家杨堃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他看到了这个名字与蛙图腾的联系,而且认为,女娲不是名字,而是在表示女始祖。①杨堃:《女娲考》,《民间文学论坛》,1986年第6期。同时,一些学者注意到,在中国传统医学中,蛙是女阴的转喻。1989年山西出版的《晋阳学刊》发表了刘毓庆的论文《女娲即女阴考》②刘毓庆:《女娲即女阴考》,《晋阳学刊》,1989年第3期。。作者对“呙”字与不同偏旁的关系做了分析,“呙”意味着深窝,因此女娲名字中的“娲”即是女性生殖器。尽管刘毓庆的证据未必十分可靠,但他得出的结论恰好印证了笔者所征引的越南材料。

上面所叙及的有关越南的女娲(雷娃)崇拜材料在各地的不同崇拜中具有特殊性。根据逻辑应该提出这样的问题:在那些广泛吸收了越南各民族中的各种始祖崇拜的因素又保留了较多的母系社会残余的地方,女娲(雷娃)崇拜是否更发达。对这个问题需要做专门研究。本文作者向越南的民俗学者求教,也没有获得任何新材料。越南学者阮当奇(音)叙述了女娲(雷娃)的传说后指出,在巴纳人(即山地高棉人)中也有类似的故事情节传播。③[越南]阮当奇(音):《越南神话研究》,河内,1956年。越南的女娲(雷娃)传说本身证明,在古代的时候女娲的神话在现代中国的南方(很可能包括古代越族人——今天越南人的祖先——生息的地方)广泛流行。间接的证据是,在越南,女娲(雷娃)被认为是在当地生息的中国人的秘密宝库的守护者。从中可以看出,越南人感受到这个形象与中国传统的联系。

在中国没有裸体的、突出阴户的女娲塑像。应该注意一种非常独特的现象,在河南省淮阳县(当地被认为是始祖伏羲的神话之都),有一种自古以来就制作的玩具。在用粘土做的玩具中有一种“人面猴”,好像是在重复着伏羲女娲造人一样。用当地民间工艺研究者李村颂(音)的话说,用四种颜色(黑、白、绿、红)的土表示这是一种古老的传统,殷商时代就是用这些颜色的土制陶。在猴子的肚子上(从喉咙开始)画着一个很大的女阴。不妨假设,这种不同寻常的描绘是对始祖女娲的巨大女阴的朦胧的记忆,仿佛她生出了最早的与她相似的人们。在中国学者的著作中,我们没有找到任何对这一现象的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有三个地方给女娲准备了八对寿桃作为“献祭”,用中国学者的话说,寿桃上画着植物和水果的,象征着对图腾,对女阴,对动物、植物的崇拜。遗憾的是,报道过于笼统。这里或许可以发现这些大寿桃与越南雷娃塑像上的巨大的阴户之间存在着遥远的相似性。上面我们已经提及,女娲(雷娃)是唯一的供奉在庙里的赤身女神。有趣的是,在河南省东部女娲崇拜流行的地方,以前供奉着女娲的坐像,没穿衣服,只是腰间围了树枝,很可能反映了后来的传统。上面也曾言及,从明代开始(14—17世纪)始祖就被描画为穿着树叶裙的样子。在中国和越南的寺庙里所有的神都一直被塑造成穿衣服的样子,或直接给塑像穿真正的衣服。照我们看来,所有这些细节,能够证明(尽管是间接证明)一种设想:越南保存了女娲崇拜的古老的特点,是它引进的中国的古老传统,这种古老的传统在中国已经失传。

值得注意的是,在越南人们完全不知道伏羲。比如,在1764年礼部公布的《南方京族众神录》中,记录了对女娲、神农、黄帝、后稷献祭的县和乡,没有提及伏羲。这又一次证明,女娲和伏羲原来是独立形成的,后来才结为了夫妻。屈原的《天问》也仅仅提及女娲。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发现的帛画中也只有女娲。长沙古代属于屈原生息的楚国。

在20世纪60—80年代采录的神话传说中有伏羲发明渔网的传说,这是伏羲的文化行为之一。在古籍中也记载了他的这一行为。袁珂引述了1—2世纪的文献,那里写道,伏羲结绳为网,以便捕鱼。在更晚的葛洪的《抱朴子》中写道,“太昊师蜘蛛而结网”(对俗卷)。在四川采录的传说中,也叙及这个故事,只是用民间传说的方式来叙述的。这个传说的主干是与龙王的冲突,龙王不准人们用手抓鱼,伏羲想出了办法,发明了渔网。龙王(显然是公元初才出现的)和他的虾兵蟹将是民间故事中的典型人物。就像起源传说一样,这里解释了中国的乌龟为什么是黑的。在四川的传说《神仙大舜》中,龙王充当了神奇助手的角色。同伏羲相比,我们所知道的关于舜的细节要多得多。司马迁的《史记》对有关舜的神话的叙述是比较详细的。通过在敦煌石室找到的《孝子舜变文》我们现在知道,在唐代讲述舜的故事的传统还保留着。由此我们不妨假设,由于保存在书面文字之中(在旧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有关舜的故事进了小学大纲),有关舜的故事一直保存到了现在。当然,不要以为,20世纪60年代采录的有关舜的故事保存了关于他的最古老观念的痕迹。情节的完整发展是在日常生活的层面上(这是典型的童话冲突)展开的,这是坏后妈同前妻之子(替代前妻之女)直接的冲突。

在《尧帝嫁女》这个传说中,继母(不是亲娘)的一切都受制于继母和前妻之女冲突这一最终模式之上的。大概,同第一个传说相比较,第二个传说至少要晚两千年。第一个关于舜同后娘之子象的竞争传说也不是神话。按照袁珂论文的推断,故事中象与舜斗争的基础是猎人舜与动物象的争斗的传说①袁珂:《关于象舜斗争神话的演变》,《江海学刊》,1964年第2期。。

总的来说,现在采录的传说反映了这个形象发展的最晚的阶段。这个众所周知的英雄舜经历了一系列发展阶段:先是动物性的始祖,如具有鸟的外形(另一个说法是龙,所以在传说《尧帝嫁女》中龙帮助了主人公),然后向半人半兽的人物过渡——狩猎野兽的猎人,然后变成了农夫,再演变成为孝子,进一步成为了理想君子、同样理想的君子尧的即位者。

除了尧和舜的传说之外,近年来还采录到讲述尧和他的不肖之子丹朱的作品。在采录于河南省范县的文本中,丹朱想杀死父亲,把他骗进一座新建的富丽堂皇的宫殿。可是睿智的尧并不就范。他把儿子囚禁在宫中,又用土埋了宫殿(像棺材),狡猾的丹朱就死在了那里。流传于丹江县(河南省)的传说讲述道,尧教育好了儿子,把他派到偏远的地方。丹朱看到百姓生活得很苦,就变得更好了:他教人们打猎捕鱼,后来发洪水,他在同恶龙搏斗中身亡,成了人们崇敬的对象。为了纪念他,人们就叫这条河叫丹江(这是典型的地名起源传说)。根据与这则神话相关的古代的记载,丹朱被发配到南蛮居住的丹水,古籍中提及,丹朱被其父诛杀(或死于征战)。同时也暗示人们敬仰他(《山海经》中说,他与其父葬于同一墓中)。不妨假设,据神话所言,在丹朱发配之地丹江流域,可能保留着把丹朱描绘为文化英雄的更早的神话片段,他不是儒家经典中的不肖之子。

还有一些讲述治水的大禹的后期传说。是早期神话的某种转述。其中一些就是在解说古老的谚语——“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传说《大禹治水》和《神女峰》具有地名起源传说的痕迹。其中第一个是按照古代关于天命的故事的模式来讲述的。我们记得,史书记载,始祖伏羲见到龟(更晚的说法是龙),其背上有神秘的八卦。还有黄河神授予大禹治水之策的传说。袁珂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了有关大禹的另外一些传说。纪元之初的纬书《河图降祥》记录了传说:在太湖的洞庭山藏着禹的“真书”,吴王阖闾派人去取。那人取回一卷,可是阖闾读不懂这些神秘的文字,就请教孔夫子。智者用包含着预言的童谣回答阖闾,阖闾吓了一跳,就命令把书卷还了回去。过了几百年,葛洪在自己的书中重复了这个传说,可是作为道家他补充说,大禹的书就是长寿之方。

在前不久采录的苏州的传说《大禹获水书》中,大禹得到了藏在太湖洞庭山上的《水书》。纪元之初的传说提及了这个地方。只是在早期的故事里是大禹在那里藏自己的书,后期的传说保留了那个地名,但情节则来自别的书中。

古籍《尸子》(公元前4世纪)记载,大禹是从黄河神(白面人鱼)那里得到河图的。在周代的传说里,河神是“长角”的水怪(传说中说得没有这么直接),他握有此书,控制了神仙长者。在文本开头的地方,那长者告诉禹,在哪里可以找到书,然后向他解读了书的内容。

谈及长者及其作用,应该知道,这种在中国的故事里来无踪去无影的神仙,在功能上与欧洲童话中的好巫师相似,他要赋予主人公宝物或神奇的武器。在中国许多著名的传说里,长者会授予主人公天书,主人公借此建立奇功,或尽显智谋。在苏州的传说里,可以发现经过变型的其他古老主题:大禹带领学生进到黑洞里,走了一千来步,前面出现了亮光,恍如白昼。从文本中难以看出,何以会如此。6世纪的传说描述道,大禹在洞里从神那里得到了镶有蛇身人面的玉尺,这是用来丈天量地的尺子。后期的文本中说,大禹刚翻开书,“水尺”两个字就映入眼帘。下面再也没有提及这两个字的意义,但是这是治水时用来丈量水的高度的具有宝尺意义的“活化石”。

《神女峰》这个传说采录得早一些,是在20世纪50年代采录的。它同样包含了从神(西王母之女瑶姬)那里获得宝卷的主题。凭借这宝卷,大禹获得了智谋,学会了战胜妖怪(蛇、龙)和猛兽(虎、豹)之法。这个传说不但叙述了大禹,而且描绘了仙女瑶姬。这里道教的影响十分明显,而古老的神话因素却保留得不多。

总之,可以确定的是,新采录的保存到现在的神话传说和仪式歌谣,提供了解读古代神话、认识其演变过程的有趣资料。

[责任编辑:丁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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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8-7214(2017)04-0037-12

李福清,本名鲍里斯•利沃维奇•里弗京(Борис Львович Pифтин ,1932—2012),俄罗斯科学院世界文学研究所首席研究员,俄罗斯科学院通讯院士(1987)和院士(2008)。

[译者简介]刘亚丁,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研究员,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受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俄罗斯《中国精神文化大典》中文翻译工程”(12&ZD170)、教育部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民俗文化在东北亚的传播研究”(10JJDZONGHE011)资助。

* 本文译自[俄]季塔连科主编:《中国精神文化大典》第二卷《神话宗教》(莫斯科:俄罗斯科学院东方文献出版公司,2007年)。李福清先生是《神话宗教卷》的主编之一。本文是他为此卷写的《中国民间文学概论》中的一小节。本文得到了俄罗斯科学院远东所对《中国精神文化大典》翻译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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