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民法课程教学改革创新研究

2017-01-27 18:26贾慧耘
法制博览 2017年33期
关键词:民法法律同学

贾慧耘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校,河南 平顶山 467000

高校民法课程教学改革创新研究

贾慧耘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校,河南 平顶山 467000

由于国家对教育事业越来越重视,越来越多课程被引进到大学的课堂中去,学生们不仅能从课堂中学习到知识,更能对我家的发展和国情有着更加直观的理解和认识。民法作为一项法律课程,同样在大学的课堂中经行讲授。民法作为国民的法律基础,维护这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何更加生动,更加形象的将这门法律课程传授给学生们,是每一位教育者所努力的。民法课程中讲授什么和为什么要将民法这门课程经行讲解,如何提高同学们对这门课程的领会,树立起民法的基本概念,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探讨的。

教育方法;民法意义;教育改革

伴随着国家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对法律的教学也逐年提高,目前高校课程中的民法课程基本普及,但由于个别专业的差别,有些专门还没有进修民法的课程。目前社会的普遍现象还没有对民法有明确的认知,大家只知道法律的存在,而不知道具体的含义和内容。这就需要对这门课程经行讲授让同学们认识国家民法的作用和意义。

一、高校民法教学的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高速进程中,法制社会的建设也越发的完善,对于社会上法律的监督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等都要经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考试和审查。这是对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提出的新标准新模式。民法教学的目的在于以民法专业教育为培养目标,与教育对象密切联系,以社会需求为背景,培养专业素质和综合素养人才。民法课程中包含还有朴素的法律道德和社会伦理,需要学生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和严谨性。在高校对民法的学习中有利于学生们对法律的思考,培养法律思维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帮助同学们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我国高校民法教学现况

在民法的课堂上主要传授的内容有:民法总论、债权法、亲属法与继承法、人身权法和知识产权等相关的法律内容。这些法律内容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公民,在民法的教育体系中还没有得到全面的发展,在法律法规的教学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教学手段方法的问题,使的民法的教育效果下降。民法教学远落后于民事立法、在教学方法生重点难点不统一,同学们难以将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与民法的教育目的相违背。老师的传授方式陈旧,难以吸引同学的兴趣,使同学产生厌烦的心理,使的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失去了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民法教育的创新手段

(一)教育理念的革新

改变以往传统的教育理念,只注重学生的考试能力和纸面成绩,从根本中出发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的能力,在教育理念中应与实际就业和社会需求为背景。专注培养学生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使学生们不仅仅在课堂上学习到知识,更能把书本上的知识应用到实际中去培养创新性实践性人才。让学生能够了解民法的基本理论、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具有应用民法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在民法教授过程中应该更加重视学生的表达和思辨能力。同时在从事法律专业中的同学应更加重视其思想方面的教育,使其成为具有高素质法律人才。

(二)对课程体制进行改革

在高校教学过程中,提高学校对民法课程的重视程度,增加民法课程在所有课程中的比重。在对民法课程教学体制中应增加对民法知识体系的认识,增强民法学习中对民法系统性和完整性的学习。有利于学生们对民法知识框架体系的搭建。增强学生们对民法知识结构搭建的理解和体会,更好的运用到实际中去。

目前在高校的课程中民法的课程被分为两种教育类型,一种为必修可另一种为选修课。这样的课程分配引导了学生对选修课程的不重视,因为选修课的原因同学们也不会投入过多的精力去理解体会。

高校在课程教授过程中应关注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点,高校要培养专业理论知识过硬的法律人才,需要增加学生的兴趣,引导学生去学习,摒弃传统的放任式学习法,增加高校的使命感,为祖国的发展培养出专业的法律人才。

(三)改变传统的教学内容

高校的教育课程中,存在着大量落后陈旧的框架体系,往往一个知识点传授了几十年,重复性大,没有亮点无法吸引学生。在教育过程中重点不明确,理念无法与实际相结合,教材的落后无法与社会的进步相匹配。教师在课堂上缺少责任心,学校的课堂管理陈旧落后等众多的因素导致了课堂上学生们学习效率差,步入社会后无法满足社会对其的期望与要求。

四、结语

终上所述,我国高校的民法教育还需要不断的革新,在改革创新的道路中应与实际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以社会需求为背景,让学生们真正的认知和领会民法的作用和意图,能够更加灵活的应用到实际中去。

[1]胡贤斐.谈高校民法课程教学改革[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2(8).

[2]但小红.浅谈高校民法课程教学改革策略[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4(4).

[3]刘斌,陶丽琴.现代民法课程多种教学改革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2(10).

D913-4;G642

A

2095-4379-(2017)33-0248-01

贾慧耘(1984-),女,汉族,河南平顶山人,本科,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校,教师,初级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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