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招投标业务的必要性及操作模式

2017-01-27 18:26李贵忠
法制博览 2017年33期
关键词:评标合法性投标

李贵忠

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吉林 辽源 136200

律师参与招投标业务的必要性及操作模式

李贵忠

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吉林 辽源 136200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使得招标投标制度在我国的多个领域中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也就要求律师们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招标投标业务之中,并使得该制度朝着法律化以及规范化的方向不断进行发展。本文主要就律师参与到招投标业务中的必要性以及参与模式进行了分析研究。

招投标业务;律师;重要性;操作模式

招投标业务主要指的是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以及所需服务的条件与要求,并邀请众多投标人参与到规定程序中,然后进行交易对象的合理选择的一种市场交易模式,其具备有规范性高、透明性以及公平的特点,并有利于采购资金的节约以及采购效益的提升。律师在招投标业务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也就要求所有律师能够对该招投标的操作模式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并借此取得一个良好的招投标结果。

一、律师参与到招投标活动中的必要性分析

在现阶段的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有以下几点突出问题:①有法不依: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依旧存在有部分企业未将招投标项目进行招投标的问题,或者直接将必须招标的项目或整为零来避免招标情况的发生,此外现阶段还存在有部分政府监管力度过弱,以罚代管的现象严重等问题。②有名无实:一些工程项目虽然在项目形式上是招标的模式,但是在具体招标之前已经进行了招标企业的内定,并通过不合理条件的设置以及限制投标人竞争的模式,此外某些投标人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往往在招投标开始之前就与招标人进行传统投标,并直接破坏了公开招标的原则。③招标流程违反了法律:招标程序作为保障公平的重要前提,一个错误的招标程序也会直接影响到招标的公平与公正性。在我国的《招投标法》中对于招投标的程序也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但是部分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依旧选用的是不标准的招标程序,这种违法行为也直接影响到了中标的结果。④评标人员过于单一并且缺乏权威性:在现阶段的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着评标人员过于单一的情况,并导致了评标工作成为了评价工作,给予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也造成了比较大的困难与隐患。⑤招投标人员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在进行评标以及合同文件的具体签订过程中还存在有比较大的随意性,也就对招投标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问题。

上述的问题都会直接导致招投标市场过于混乱等情况发生,并且会导致许多法律纠纷出现,从而为招投标双方均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通过律师的参与,能够使得招投标流程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并使得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与合理性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并有效防范上述问题的发生,从而取得一个良好的招投标效果。

二、律师在招投标业务中的操作模式简析

律师参与到招投标工作中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成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顾问,另一种则是直接成为该次招投标的评标专家。在招投标过程中律师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确保整个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之一。因此在具体的招投标工作中,还要求律师能够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对招标单位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需要确保该次招标主体的合法性以及有效性,来确保整个招投标行为的合法性。②进行招标文件、招标须知、合同条件以及协议条款的草拟工作,并防止在招投标过程中因为招标文件本身存在法律障碍所导致的招标行为无法正常进行等情况发生。③对于投标方的资质以及其文件资料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进行审查,并需要进行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来确保招投标人的身份合法性以及有效性,从而确保整个招投标行为的顺利进行。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的一些质疑与投诉情况进行及时的协调与处理,并对一些可能发生的争议与纠纷进行评价能够下,以防止因为事故扩大而对招标工作的影响。⑤积极参与到招标会以及评标会上面,并预防一些因为程序违法导致招标结果无效的情况发生。

为了充分发挥出律师自身的职能,还要求聘请的律师能够熟知招投标的相关法律,并具备有一定的招投标经验以及社会影响力,此外在进行评标专家的选择过程中,还需要结合该次招标项目的特点,来选择这一领域中的专门评价标价,并直接在入库律师中进行律师的评选工作。因为律师职业的特性,因此在招标专家库中的律师并不需要进行具体的专业分类。

三、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使得招投标制度也在多个行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其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还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并直接影响到了整个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也就需要律师能够积极参与到招投标业务之中,并通过自身的职业特点来使得整个招投标工作的的公正性得以进一步提升,并避免一些法律纠纷的产生,从而确保整个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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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84;D926.5

A

2095-4379-(2017)33-0159-01

李贵忠(1967-),男,汉族,吉林辽源人,大学学历,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研究方向:民法学、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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