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 辉
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锦州 121000
刍议社会管理创新语境下强化省级检察院公诉办案的业务指导
齐 辉
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锦州 121000
基于社会管理创新语境下,针对强化省级检察院公诉办案的业务指导,做了简单的论述,提出业务强化策略。为提升业务水平,要坚持发挥公诉环节作用和整体推进检察工作辩证统一的原则,从个案督办入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做到引导示范工作,做好类案指导工作。
社会管理创新;省级检察院;公诉办案;业务指导
基于《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要求,省级检察院公诉办案,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深挖遗罪漏犯,树立远离错案的理念。同时要强化监督意识,做好难题攻关,加强全面刑事抗诉工作力度,树立法律监督者的形象。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治理获得了不错的成效。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拓展社会治理新境界,以建设平安中国。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是近年来我国社会治理新实践的主要特征。基于信息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的智能化与网络化水平,以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创新社会治理机制,需要检察院的积极参与,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在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省级检察院要积极主动的适应当前发展形势,树立效率与公正的司法观念。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的原则,强化保障人员和惩罚犯罪并重的办案思想,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包括轻视人权保障问题和忽视程序法问题,要依法办案,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公诉案件中,要正确执行刑事策,遵循公诉原则,注重秉公办案的质量,实现公诉办案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相互统一。总体来说,在新形势下,检察院公诉办案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检察人员树立全局意识,立足于全局,关切群众的利益,将公诉工作放置在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中,推进公诉工作,精准定位,促使公诉工作和发展大局相互合拍、合力。
(一)注重个案督办,做到引导示范
在公诉办案工作中,若想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以个案督办为切入点和手段,利于强化上级检察院业务指导,充分发挥检察院领导体制优势。在工作中,要瞄准个案督办重点,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按照中央战略部署,结合本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及时做好重大案件督办工作,严格落实服务发挥发展的任务。同时需要做好个案督办分寸的拿捏,严格按照两审终审制。在一审程序中,做好案件事实调查工作,依法裁判案件。发挥二审程序的纠错功能和释法说理功能,消除当事人的不满情绪。督办非代办,在进行个案督办时,要积极整合办案资源,采取指导性与协调性工作方式,以免起到反作用。除此之外,需要做好个案宣传工作。发挥案例示范作用,采取社会宣传的方式,分析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自我保护的不足或者行为失范情况,进而引导社会公众,使其能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规范自身的行为[1]。
(二)做好类案指导
做好类案指导工作,对提高公诉办案质量,维护公平正义,有着积极的作用。若想充分发挥其作用,需要做好以下措施:1)健全办案质量评析通报制度。对于公诉案件中,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包括无罪案件与撤回起诉案件,需要做好逐案分析工作,从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等方面,做好问题查找,并且组织公诉部门,进行案件分析,明确案件瑕疵问题,通报案件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对于反映侦查质量低的案件,则需要及时向侦查机关,做好书面通报,或者组织相关单位,做好案件评析,并且提出改进与完善侦查工作的建议与意见。2)完善案件评查调研制度。对于共性问题的某类罪名案件,比如法律适用或者证据标准等问题,要做好办案质量调查工作,做好理论研究以及实力分析,进而提出改进建议。3)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组织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定期开展联席会议,构建工作会商协调制度,做好案件评查调查工作,给出相应的意见。当意见达成一致后,形成规范性文件,为司法机关提供执行规范,以解决类案中的问题,比如政策掌握不均衡,对于相似的案件,进行相似处理,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三)做好备案分析
对于省级检察院来说,做好备案分析,能够准确掌握公诉部门办案情况,及时纠正公诉办案工作中所存在的各类问题,查找社会管理漏洞。为了能够及时发现社会管理问题,需要构建分类审查制度,明确需要向上级部门备案案件的范围与备案程序等内容。同时还需要完善数据分析监测制度,基于备案材料,做好数据分析与监测,及时发现动态变化异常情况,做好专项分析,以明确数据变化规律,查找各类犯罪的特点与动向,分析案件变化的社会因素,进而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的建议[2]。
综上所述,省级检察院公诉办案的业务指导,要注重个案督办,做到引导示范,做好备案分析工作,明确社会管理工作问题,提出相应解决策略,做好反映汇报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工作的开展。
[1]马楠.社会管理创新语境下强化省级检察院公诉办案的业务指导[J].理论与现代化,2012(06):108-114.
[2]王小兰,李崇涛.省级检察院视野下死刑复核程序监督工作及路径[J].人民检察,2016(18):49-53.
D926.3
A
2095-4379-(2017)33-0150-01
齐辉(1970-),女,汉族,辽宁锦州人,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