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角度的法律规避问题研究

2017-01-27 17:57
法制博览 2017年31期
关键词:国际私法连接点利益

许 珂

贵州民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国际私法角度的法律规避问题研究

许 珂

贵州民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法律规避问题历来都是理论界关注的重点。如何解决法律规避问题一直都是理论界讨论的热门话题。特别是当今社会,国家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各国法律的规定各具特色。在众多的法律之中寻找一个良好的平衡点,实现利益平衡,对于国际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私法;法律规避;连接点

一、法律规避的含义

法律规避有两种含义,包括广义和狭义。法律规避不仅仅体现在法律适用的这一方面,法律规避的概念不能仅仅从一个方面去看待它。它包含多了角度。广义的法律规避包括:管辖阶段的规避、法律适用阶段的规避和判决阶段的规避。狭义的法律规避适用的阶段范围较窄,不包括管辖阶段和判决阶段。

除此之外,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的要求不同于国内法的法律规避的要求。冲突规范是当事人选择适用哪一国法律的连接点。而国内法的法律规避是不能够通过改变连接点所指向的事实的方式来实现法律规避的。在处理法律适用问题上,连接因素是适用某一法律关系准据法的根据。住所、国籍、契约缔结地及婚姻举行地等都属于连接因素。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根据这些联系因素来确定。连接因素改变了,适用的准据法也要随之发生改变。

法律规避的实质,就是运用现有各国之间的法律漏洞,通过国际上制定的规则和国际条文,来摆脱对自己不利的法律的规制,去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的保护,进而实现自己所要追求的价值,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二、法律规避的效力

目前理论界关于法律规避的效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法律规避无效说、法律规避有效说以及法律规避折中说。其中,法律规避无效说认为,“任何规避法律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批判,由此所作出的行为都是无效的行为。任何人都不能挑战法律的权威,法律是一切不合法行为的有效打击武器”。在实践中,外国法规避行为是否有效,不同国家的法律是不同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没有直接规定法律规避的效力。这种做法在英美国家表现的比较明显,英美国家在法律中没有对此类问题的规定。

(二)只规定规避本国法无效。1891,瑞士颁布了《瑞士民事关系法》,规定当事人不得缔结婚姻,以规避瑞士共和国的婚姻法。

(三)禁止规避本法和外国法。目前许多国家都不太赞成这种做法。1966,《葡萄牙民法典》(第二十一)作了一般规定,即故意创造新的法律事实并回避应适用的法律是无效的。

我国《民法通则》中没有与法律规避问题相关的条文。只对于严重违背我国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行为以及严重与我国的法律精神不想符合的行为才予以否认,不承认其行为的效力。对于那些没有涉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以及没有与国家基本的价值取向相违背的行为,我国法律没有涉及。

三、我国法律规避问题解决

(一)立法方面

目前,我国只在部分法律条文中对于严重违背我国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行为以及严重与我国的法律精神不想符合的行为进行了相关的规定,表现出了我国关于法律规避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没有很好的法律体系加以监督,这方面的法律没有形成体系化。针对这个问题,我国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相关方面的立法,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法律规避问题在我国能够“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法律适用者才能有处理和解决法律规避问题的能力,否则只能任由当事人利用法律的漏洞来挑战法律的威严。二是制定国际统一实体法。

(二)司法方面

法律规避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确立较晚。然而法律规避在实践中操作是比较复杂的,包括对当事人行为的定性和当事人主观意识的认定,对于审判工作来说,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提高司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对于国际私法领域的连接点可以进行明确的分类,对连接点进行软化处理,针对不同的法律关系,可以进行确定不同的连接点。对于连接点较多的,可以多加以限制;对于连接点较少的,可以多增加几个。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要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通过对现有法律的解读,弥补法律上的漏洞,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立法工作者,要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建立更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促进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四、总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多。现在,我们需要做的是,如何在不违背国家根本利益,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不受侵犯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去维护个人的私权利。这是一个国家公权力和个人私权博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尊重国家主权。在国际交往中,法律问题是永远的主体。任何行为都需要通过法律来规制和约束。因而,对法律规避问题的研究,对于维护和建设好良好的国际环境,促进国家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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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7

A

2095-4379-(2017)31-0233-01

许珂(1990-),女,汉族,河南驻马店人,贵州民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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