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群体对网络电信诈骗的道德认知及法律认知问题的调查分析

2017-01-27 12:38翁欣欣李树真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2期
关键词:个人信息诈骗大学生

翁欣欣 李树真

(314001 嘉兴学院文法学院 浙江 嘉兴)

大学生群体对网络电信诈骗的道德认知及法律认知问题的调查分析

翁欣欣 李树真

(314001 嘉兴学院文法学院 浙江 嘉兴)

调查表明,许多大学生有过成为网络电信诈骗者诈骗对象的经历,大学生群体遭受网络电信诈骗的现象十分严重。除了作为受害对象,部分大学生也有成为网络诈骗行为者的潜在可能性。大学生群体对网络电信诈骗行为的道德认知及法律认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作为一个受害人或侵害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调查该群体对网络电信诈骗的道德认知及法律认知状况、分析其遭遇网络电信诈骗时及之后的心理特征与行为模式,对于国家(社会)、家庭和大学生本人防范网络诈骗案件发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网络诈骗与电信诈骗;道德认知;法律认知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此次调查以全国范围内1000名大学生为对象,以自行设计的《大学生群体对网络电信诈骗的道德认知及法律认知调查》问卷作为调查工具,问卷共设计了32个封闭式问题,其中有7道多选题,25道单选题。用线上发放网络版、线下发放纸质版问卷的方式对各个地区的大学生的网络电信诈骗的道德认知及法律认知进行问卷调查。回收有效答卷922份,回收率达92%,其中男生300份、女生622份。

二、主要调查内容和相关数据

1.大 学生对网络电信诈骗的基本认知情况

对于网络电信诈骗的严重程度,调查数据表明,超过40%的同学曾经有过成为诈骗对象的经历,显示此类诈骗对大学生群体的影响面甚广。

对于网络电信诈骗的目的与成因的认知。大多数的大学生认为诈骗者想要不劳而获,轻松获取利益(78.96%)、诈骗者因网络电信诈骗难以追踪等原因而存在侥幸心理(66.16%)是网络电信诈骗现象频发的主要原因,而网络电信诈骗不需要与被害人面对面,诈骗者道德上和心理上的负罪感减轻(50.76%)与现行法律不完善,难以定罪(48.84%)是次要原因。因生活上的压力(24.73%)、被他人教唆(14.53%)、出于报复心理(24.08%)等则可以成为影响一个人走上诈骗道路的理由,但并非是导致网络电信诈骗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

对于网络电信诈骗手段的认知和认知途径。超过79.61%的大学生对网络电信诈骗手段有一定了解,比较了解(12.58%)、非常了解(1.08%)和一点都不了解(6.72%)诈骗手段的大学生只占少部分。在922位大学生中,有超过86.77%的人是通过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的报道了解到网络诈骗的手段;部分学生听过身边人讲述他们的经历和所见所闻(61.82%);少数大学生曾经受人“邀请”过(18.22%)。

对于大学生群体容易遭受网络电信诈骗这一问题的认知。我们以校园贷款为主题,对大学生提出问题:为何许多大学生被以诈骗为目的、以贷款为手段的校园贷款“吸引”选择贷款?通过调查,有72.89%的大学生认为大学生阅历尚浅,易轻信他人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原因;有67.46%的大学生认为很多大学生本身有消费社会化与消费无计划的缺点;有34.06%的大学生认为有些大学生确实是需要用钱,没有办法才铤而走险。

对网络电信诈骗行为的应受谴责方面的认知。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受调查者普遍认为网络电信诈骗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大部分大学生认为这是因为诈骗者利用不法手段骗取钱财的行为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少部分人出于人道的角度考虑,认为受害者的身心和财产都受到伤害。同时,超过半数的大学生认为网络电信诈骗对社会最大的危害在于社会的信用体系被破坏,有20%的大学生认为网络电信诈骗破坏人们的物质财产,滋长了部分群众不劳而获的心理。

2.大 学生对网络电信诈骗的道德认知情况

网络电信诈骗中的常见形式是完全虚构相关事实或信息骗取钱财,对此,超过96.53%的大学生认为不可原谅,仅有3.47%的大学生认为可以原谅。

对于一些性质不明显的网络电信诈骗行为的态度,受调查者的选择呈现出一定的分化。针对“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如果毕业后暂时找不到理想工作,急需一份收入可观的工作,但要通过网络或电信利用虚假信息去推销价高质次的产品或服务,大学生面临这种情况如何选择”这一问题时,仍有91.54%的大学生不愿意做,但有8.46%的大学生会选择这种手段去获取钱财,改善现状。而当工作、生活不顺利时,为了生计,有89.59%的大学生不会采用完全虚构相关事实或信息来钱取钱财的形式撑过这段艰难岁月,有10.41%的大学生认为这种赚钱的方式可以考虑。同样是利用虚假的信息去钱取钱财,但面对困难的程度、困难的时间长短以及利用虚假信息的程度,大学生内心的接受程度也有所不同,在关乎生计、不完全利用虚假信息等多方面的情况下,考虑成为“诈骗者”的人增多。

有些“诈骗”行为可能在一些大学生的道德判断方面处于某种“灰色地带”。针对问卷中设定的这一特定问题:当有人亲人有较严重疾病,生活也确实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部分夸大了亲人的病情,可能部分隐瞒了实际家庭经济状况,如果他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网上募捐,其行为是否是一种网络诈骗行为?部分人认为这是一种网络诈骗(35.57%),部分人认为不是(24.30%)。

调查统计显示,对于生活确实有困难,夸大病情或者隐瞒了实际家庭经济状况而进行网络募捐的人,仅有29.28%的大学生愿意给其捐款,34.27%的大学生不愿意捐款,有36.44%的人则犹豫不决。当发现自己捐款的人有隐瞒部分事实,有将近一半的人心情纠结不清,有32.76%的大学生会原谅这种行为,有18.66%的大学生则表现出后悔和愤怒。在遇到这种事时,大部分大学生会更加审慎,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后才选择捐款,12.36%的大学生不愿意再捐款。

3.大 学生对网络电信诈骗的法律认知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当大学生被骗后,超过半数的大学生(55.97%)会立即报警,寻求法律途径解决;31.02%的大学生会选择和周围人讲,让别人也有一定的防范意识;选择自己与不法分子周旋(3.04%)、自认倒霉并向他人抱怨(7.59%)和自己憋着(7.59%)的人占少部分。在这些没有选择报警的人中,大部分是因为被骗金额太小,报警麻烦(74.80%);部分人是因为不知道举报的具体程序(41.19%);也有部分人是因为诈骗者没有留下证据(34.96%)而放弃报警;少部分人是因为羞于报警(13.82%)。

大多数的大学生对法律规定的诈骗一知半解。调查表明,知道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大学生各占一半,但事实上,当问及法定诈骗金额至少达到多少才构成犯罪时,选择2000元以上的仅占26.03%;选择1000元以上的最多,占28.85%;选择3000元以上的占23.21%;选择5000元以上和10000元以上的各占16.49%和5.42%。而针对不构成犯罪的诈骗行为应进行何种处罚,大多数大学生认为是对实施诈骗行为的人进行教育警告(83.08%);认为应对其进行金钱处罚有74.40%;而认为应将其关监狱的竟高达30.80%。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学生在面对诈骗行为时,大部分人都选择报警,只有部分人选择及时报警寻求帮助(68.33%),选择不去理睬(17.79%)和假装被骗并戏耍骗子(13.88%)的大有人在。

三、对调查结果的综合分析

当前,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在为人民提供快捷的信息传递服务的同时,也为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温床。网络电信诈骗具有成本低、隐蔽性强、渗透性高、证据容易灭失等特点,对以大学生为主的青少年有很大的侵略性和危害性,值得引起社会重视。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发现,大学生在生活中遇见网络诈骗较为经常,但大多数人对此并不十分关注。在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的报道中了解到网络电信诈骗是大学生了解诈骗手段的最主要方式,从身边的人的口中了解到诈骗及其手段是大学生获取诈骗信息的常见方式,而其他的获取诈骗相关信息的渠道,绝大多数的大学生没有主动去接触,同时也不了解。大学生对网络诈骗手段的不完全了解,将会大大加重网络诈骗在现实生活中的渗透率和成功性。网络诈骗手段更新换代快,随着网络和科技的快速发展,诈骗团队、个人等对网络的运用越来越熟练,越来越多元,而大学生对网络诈骗的手段获取的信息较少,甚至于对网络诈骗的了解还停留在原地踏步,在遇到新型的诈骗手段时,即使自身具备一定的防范意识,仍易自乱阵脚,中了对方的圈套。

大部分的大学生都认为网络诈骗是不可以原谅的,具有谴责性,但当他们自己处于网络诈骗的境地中时,处理的方法却不太合理。虽然有部分大学生在遇到网络诈骗时就算没有上当还是会选择报警,以防诈骗者骗到其他人,更是为了给自己的安全上锁,但仍有很多大学生不当一回事儿,更有人将此作为一种取乐的方式,忽视了它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即使有半数的大学生在被骗后,会向警察寻求帮助,但依旧有半数人因为觉得丢脸、被骗金额小、考虑到取证困难等多种原因不去报警。这两个方面,反映出的不仅是大学生防范意识不强,还表现出法律意识淡薄。除此之外,从大学生对达到犯罪的标准及达到后应得到惩罚的选择中不难看出,很多的大学生对网络诈骗犯罪不太了解,甚至有误解,这也体现了大学生法律知识较弱。

在调查大学生对网络电信诈骗的道德认知方面,许多大学生对此都有基本的道德底线。在面对金钱和道德的分叉路口,大部分的大学生相信自己能够守住本心,站在人知和道德这一边。但根据调查结果,仍有10%左右的大学生在极端的生活压力下,很可能会考虑选择诈骗行为,而潜在“诈骗者”有可能会成为真正以诈骗为生的人。由于中国的人口基数大,潜在“诈骗者”就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一个对象,故如何对他们有效引导成了必须考虑的问题。

四、几点具体建议

1.政 府和社会对个人信息的管理方面

现在网络诈骗泛滥与我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不利有直接关系。现实中大规模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主要有二:一是黑客攻击系统盗取学生信息;二是掌握着大量个人信息的公司、银行、快递行业等存在“内鬼”,为了一己之私将他人信息出售,这些个人信息大多流向需要推销产品的行业,甚至是诈骗团队、个人等。因此,如何给个人信息给予有用的保护至关重要。

政府应该设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掌握着大量个人信息的行业进行有效管控。单靠刑事法律的制裁对于控制个人信息的非法泄露只是杯水车薪,应当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日常的管控力度,一旦被发现故意、主动泄露他人信息的,根据泄露他人信息的程度、数量和主观验证程度、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进行处罚。同时,政府可以设置举报奖励制度,根据线索的大小、查处的结果等给予不同奖励,增强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另外,政府应该多组织介绍网络电信诈骗的手段、危害,或是发宣传册等宣传活动,来加强群众对网络电信诈骗,包括我国对网络电信诈骗的法律规定的了解度。国家应该对与虚拟网络打交道的警察进行定时的技术培训,定期更新并提升警察所具备的网络技术,完善网络监管,预防以及追踪网络电信诈骗。

对掌握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国家机关、银行、保险理财等行业来说,它们要肩负着更大的保护责任,对它们的要求和违法后的惩罚相对要严格。这些行业对内部可以接触到用户信息的工作人员,应该有更严格的要求,对他们的权限也应当加以限制。普通工作人员即使能够直接或间接接触到客户的个人信息,但在他们转换工作后,详细的个人信息可以交由某一个或是某些人统一掌管,而这些掌管个人详细信息的工作人员,都应该通过严格的考核才能正式接手他人的信息,以此来预防“内鬼”,从根本上减少个人详细信息泄露。

2.学 校和家庭方面

大学生生活的环境主要是学校和家庭,而这两方面对大学生的安全意识还应当加强。在家庭中,很少有家庭会和孩子谈及网络电信诈骗,大多家长不知道,甚至觉得和孩子谈这个不重要,大学生一般都是从网络、媒体等处自我获取关于网络电信诈骗及其防范的知识、信息,这使大学生对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方面存在天然的薄弱环节。而很多大学都缺少较为科学完善的安全教育系统,即使有,也大多流于形式,或是不能将如何保护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法有效地传达给大学生,这使从家庭中很少得到安全警示和危险防范教育的大学生进一步失去了从学校方面获取此知识和技能的机会。并且很多大学生社会阅历尚浅,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首要目标,因此,家庭和学校对大学生群体的影响较为深刻,负担着教授大学生关于网络诈骗等犯罪一定的法律知识和道德素养,以及培养大学生较强的防范意识的义务。网络电信诈骗的发展速度十分快,再加上网络的种种特性支持,产生了很多高技术的诈骗技巧,面对这种情况,家庭、学校及大学生本人对网络电信诈骗认知与防范措施必须时时更新。

大学校园的环境和教育对学生观念和意识的二次养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学校通过教育可能培养和改善当今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因此,大学校园不仅要给学生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生活环境,还要给学生提供一个重视安全的文化氛围。

很多大学生本身并不具备较高的防范意识,学校对大学生后天的培养十分重要。当大学生在进入大学时,一般会有一个早已经建好的班级群、专业群和学校群,班辅、校领导、院长等应发信息让大学生保持警惕心,告知大学生一般网络电信诈骗会如何潜伏、运作等,让大学生在步入校园前就对目前的网络电信诈骗手段有一定了解,并加以防范。同时,校方也可以在寄录取通知书的邮件中,附上一张关于网络电信诈骗信息的纸,提醒大学生小心不法分子或诈骗短信。将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纳入重要议程是加强大学生防范意识的关键。校方应当认真制定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制度,并监督落实该制度。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制度,需要学校各个教职工分工明确,尽心尽责,确保安全教育制度有效实施。首先,学校可以请专业人士,包括安全教育专家、公安专家等,利用给大学生们开设讲座等形式,告诉大学生网络电信诈骗的惯用手段、新生手段、应对手段等。其次,学校可以考虑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使用专门的教材,设立学分,组建一个专业的教学团队,制定一个有效的考核方案。另外,为了使教学团队中的每个教师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可以设置奖惩制度和考核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与责任心。教学团队在教授安全课程的过程中,要结合网络和现实中的区别,引导学生发现二者的相同之处,认清并了解虽然网络电信诈骗存在于一个难以直接接触的虚拟世界,但实质上与人的日常行为之间存在联系。透过网络,大学生一样可以看到网络犯罪的本质,一样可以运用部分现实手段来处理这种问题,从而使大学生在感受到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的危害性的同时,也明白这类犯罪同样能受到法律制裁,强化大学生的法律认知和安全意识。第三,为让大学生时刻存有危机意识,可以创建纸质版和网络版两种形式的安全简报,简报内容应抓住社会和学校的安全痛点,结合时事,以法律的角度分析解读不安全因素,借此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改善大学生的法律认知和道德认知,强化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不仅要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建立相应的学生管理制度也很重要。日常管理中,学校应该关注学生的身心发展,在学生入学之初,班主任、班辅和学生干部等能够直接接触大学生生活的人,要及时掌握他们的家庭基本情况,对经济困难、心理有碍等学生重点关注,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对家庭困难的学生,确保他们能得到资金帮助,不为金钱所恼,不上不法分子的当。对心理存在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避免他们沉迷网络,心灵逐渐脆弱而成为受害者。学生管理制度不仅可以由教师、宿管等担任管理角色,还可以设立学生组织,让学生成为自己的主人。因为学生组织的主要管理人本身是学生,他们能够了解学生的心理想法,让学生配合学校检查和管理工作,让学生自我管理,让学生与其他的学生沟通,有助于形成一种自我管理和教育的模式。

“寓教于乐”最能使学生接受知识,学校、学院和班级可以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如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以游戏为手段的班会。通过这类活动的顺利进行,能够让学生在游戏的过程中,掌握安全技能和知识,提高自身法律和道德认知,学习一定的法律知识,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3.大 学生群体自身方面

保持理性的思考和清醒的头脑,是大学生预防网络电信诈骗的重要因素。大学生在面对虚拟的网络世界时,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现实相结合,客观认识虚拟网络,不沉迷网络,用理性的思维考虑问题,谨防网络电信诈骗。第二,大学生应牢筑自己的心理防线,在收到涉及到金钱的信息时,要冷静对待,不要因“贪”而受不法分子的诱惑。当对方以身边人的危险或其他紧迫情况作理由,要求大学生付出一定的金钱时,要先确定“当事人”当前的状况,分清信息真伪,若是真的,及时报警,并与亲朋好友、师长等商量。第三,为了减少自己的个人信息被盗用出售的事件的发生,大学生在遇到APP等需要取得自己手机等权限时,不轻易同意,除非是在不得不给的情况下才能开放权限,以此来避免个人信息无端泄露。同时,大学生在网上应少发布个人信息,防止陌生人得知自己的现实情况。最后,大学生要主动去学习相应的知识,了解网络电信诈骗的手段,分辨网络电信诈骗。如学习了解银行卡的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

注:本文为2016年院级SRT项目成果之一。项目其他参与人:汤欣雨、卢佳颖、廖慧凝、郑思琪。

翁欣欣(1995.10~),女,福建省福清市人,嘉兴学院文法学院法律系2015级学生。

李树真(1960.07~),男,嘉兴学院文法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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