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实施
编者按: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二十周年,也是“一国两制”伟大思想和实践接受效果检验的重要时点,更是香港特区“五十年不变”中后期继续保持繁荣稳定的关键阶段。总体上看,二十年来香港基本法的实施情况是比较良好的,香港特区在该法的保障下实现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具体问题上香港基本法的实施也遇到了一些波折和疑虑,这就需要对香港基本法的运行作出回顾与前瞻,形成在单一制国家中实行高度地方自治的理论与经验,总结或构建出香港基本法运作的崭新机制和惯例,设计出中央管治香港的合适方式和路径。这将既是中国对世界和平发展的贡献,也是中国法学界对世界宪法理论的贡献。为此,本刊精选三篇关于“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实施”的论文,展示中国学者在此方面的学术努力;它们分别论及中央向香港作出授权的性质、全国人大和香港法院解释香港基本法的方法、释法后香港新法治生成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