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警方破获特大网络传销案 抓获5名嫌疑人
日前,翁源县公安局历时3个多月,经侦、网警、派出所多警联动,破获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投资600元,买个‘珠宝包’,10天回本,每人限购50个。”2016年6月份,翁源县龙仙镇的大街小巷突然掀起了一股投资珠宝的理财热潮,很多人茶余饭后都在讨论这个话题,已经参与投资的人还经常拿着手机向旁边的人炫耀今天又赚了多少钱,极力鼓动身边的亲戚朋友购买此类理财产品,加入他们行列,甚至连民警也成为他们洗脑的对象。
为了进一步了解清楚情况,民警假装对该投资事项很感兴趣,和更多的“投资者”探讨,并且跟随代理人员去该公司在县城的珠宝商店参观,初步确定这就是一个网络传销平台。
针对这一情况,翁源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随着进一步调查,一个“庞氏骗局”的金字塔传销网络慢慢浮现。
民警发现,廖某、管某4等人以湖北宜昌誉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为网络平台,以600元购买一个“珠宝包”的方式在翁源发展会员,每个“珠宝包”配送等值积分,每投资600元购买一个“珠宝包”成为公司会员,会员账户分3种积分:商城积分、赠送积分和原始积分,一个身份证最高可以购买50个“珠宝包”。该平台系统会把全球每天新增营业额的15%以积分的形式平均分配给所有“珠宝包”,分配积分的30%为原始积分,70%为赠送积分,原始、赠送积分满600 时,可以复投一个“珠宝包”,介绍新会员还可以获得公司的三级奖励积分。商城积分可以兑换珠宝,赠送积分可以复投、提现和发展新会员兑冲现金。
2016年底,誉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资金链开始出现问题,很多会员在要求提现时,被代理商以各种理由拒绝,并游说会员继续投资。为缓解资金链压力,该公司更改运营模式,试图拆东墙补西墙,新会员以1000元购买一个“珠宝包”,老会员600元加400个积分购买一个“珠宝包”,每天就赠送1%积分,前三个月每个月可以提现10%,第四个月开始就可以一次性提现或复投,并奖励介绍人投资款的5%。
今年1月份起,陆续有群众开始以被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专案组意识到该公司构建的金字塔随时可能崩盘,在加紧收集证据的同时,盯紧了嫌疑人,防止他们卷款外逃。
3月13日,时机成熟,专案组实行收网行动,在网警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案民警先后抓获该网络传销犯罪嫌疑人廖某、管某、许某等5人。
经调查证实:廖某、管某等人从2016年5月起,在湖南籍人士姚某国的授权下,以互联网为平台,在翁源以600元购买一个“珠宝包”获得加入会员的方式发展会员,累计收取近3000多人购买“珠宝包”投资款近2000多万元。为打消投资者的疑虑,廖某等人还在翁源商业中心的黄金地段租下店面,开设“誉发珠宝店”,为投资者展示珠宝实物,但是珠宝店里的珠宝却仅供参考,如果用积分兑换珠宝还需由公司发货。经鉴定,1200积分所兑换的珠宝实际价值仅为 100多元,最贵不超过300元。
专案组在调查时发现,投资该平台大多为中年人,其中又以中年妇女居多。大多都是经不起诱惑,被亲戚朋友忽悠进去的。也有些人明确知道该平台随时可能崩塌,可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进行投机。甚至有些人在专案组调查取证的时候,还抱怨公安机关多管闲事,破坏了他们发大财的机会。
该网络传销团伙在几乎零投入的情况下,短短10个多月,非法获利近350多万元,其中廖某个人非法获利近130多万元。但是在民警前去查处其账户时,发现不管是其个人账户还是公司账户都已经空空如也,倒是其“珠宝包”的钱包余额还有100多万元。据廖某交代,非法获利的130多万元均被其购买奢侈品和高档消费挥霍一空,甚至还因过度消费背上了债务。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刑拘在逃,犯罪嫌疑人廖某等5人因涉嫌网络传销,已被移送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链接:静宁县公安局开展打击聚集性网络传销犯罪专项行动 排查工作成效显著
从今年9月中旬开始的打击聚集性网络传销案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静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按照市局的要求,精心组织部署,联合多部门执法、深入开展了排摸清查、线索搜集、专案侦查、广泛宣传等工作,受到群众的好评。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经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网监、治安等单位为成员,制定了《静宁县打击聚集性网络传销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单位职责,为打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作用。
二是多部门联动,共享信息,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工商、税务、人行、银监会等部门定期召开打传联席会议,通报各单位所掌握的涉及传销类的信息、分析研判,做好预警、防范风险。并在联合基础排查、资源整合、合成打击、机制完善等方面互通资源,通过联合执法对获取的涉及类似传销信息进行交流会商,确保实现全方位覆盖,有效挤压传销组织的生存空间。
三是深入排摸所有可能涉及传销的企业、商铺。经侦大队、网监、工商等部门以互联网、各种投资平台涉嫌传销犯罪线索和风险为目标进行全面排查,以金融类传销、慈善互助类传销、电子商务类传销以及非法集资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与排查对象签订责任书,落实管控措施。通过为时一个多月的全面排摸,全县目前有网络借贷类2家;小额贷款公司5家;投资担保公司7家;典当业1家;证券公司1家;贵金属交易平台1家;外汇理财平台1家;原油信息咨询平台1家;二手车抵押担保公司7家。均有工商登记备案,运行正常,无超范围经营和资金链断裂,无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是突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常用手段和外衣作为宣传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工厂、进学校”反传销宣传活动,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使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活动。在车站、城中村等人口密集的区域,以电子屏播放等方式开展滚动式字幕宣传,并设点发放资料、接受咨询,增强打工人员、学生等群体的反传销意识。活动开展以来,共计悬挂横幅5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通过组织开展依法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静宁县传销活动、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县、村两级无聚集型传销活动,确保了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