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科学技术事业财务会计工作全面落实“十三五”科技规划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等重点任务开展工作,扎实推进科技改革与发展工作,在多个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
(一)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一是由“一个制度、三根支柱、一套系统(一个制度为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三根支柱为: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评估监管和动态调整机制;一套系统为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构成的新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已基本建立,国家科技资源统筹配置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已常态化运行,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发挥了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撑作用,专业机构已全面承接具体项目,“全程嵌入式”监督和评估体系正在形成,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已投入运行。二是近百项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工作基本完成,从源头上解决条块分割、重复分散问题。国家目标导向的科技计划更加有效瞄准重点领域、聚焦重大任务,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立项门槛明显提高,立项数量大幅减少,资助力度显著增强,项目多头申报、资源配置“碎片化”等长期存在的问题正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三是再造科研项目管理机制,适应科技创新要求。改革中整合力度最大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面启动实施,出台了一揽子科研项目改革举措。包括鼓励“组团”申报项目,促进不同团队分工协作,打破科研“小圈子”;推行“预申报+正式申报”方式,减轻科研人员申报工作负担;创新项目评审方式,评审专家通过统一专家库随机抽取,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继续推行视频答辩评审,营造良好评审环境;一个指南方向不限定支持一个项目,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技术路线自主权;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全程留痕,统一公开发布指南,拟立项项目向社会公示,推动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支撑“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等。四是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启动实施。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要求,会同财政部科教司深入调研,分类梳理,对涉及技术创新的计划(专项、基金),采取转变方式、优化整合、明确定位等进行分类整合,形成了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普惠性科技创新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总体布局。
(二)科技金融蓬勃发展。科技部会同“一行三会”,确定郑州、厦门、宁波等9个城市开展第二批促进科技的试点,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会同证监会、人民银行,选择10家银行在北京中关村、上海、浙江、西安等5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投资联动试点,建立“投资+信贷”的新型投融资机制。联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深交所开展“创业板改革”调研,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利用创业板市场融资打开“绿色通道”。会同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2016年财政部、科技部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分析科研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并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打出了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的“组合拳”,通过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更好地适应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是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将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余资金使用、自主管理横向经费、差旅会议费管理等管理权限下放给了项目承担单位,扩大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的管理权限,赋予了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支配权。在此基础上,于2016年11月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落实情况督查,主要聚焦《若干意见》中的关键和突出问题,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资金管理权限落实、内部管理办法制定、内控机制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及相关事项内部公开等5个方面。共组建了5个跨部门联合督查工作组,在部署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用“点面结合”的方式,现场督查了10个行业领域49家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抽查了156个课题,深入了解单位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通过与756位科研人员交流座谈、随机发放了829份调查问卷。在促进《若干意见》细化落实、深化科研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增强科研人员改革的成就感和获得感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形成《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报告》上报国务院,并开展后续督查情况通报及整改落实工作。
(一)加强部门预决算编制、信息公开和绩效管理等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编报,创新预算编报方式,实施项目清理、项目绩效管理全覆盖、坚持优化整合、进一步理顺经费渠道,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管。组织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动态编报预算执行情况,包括“三公”经费季报,年度预算季度、月度执行报告等;对预算执行进度强化分析研究,及时发文通报和督促执行率异常的单位,确保部属单位预算执行科学合理。三是提高决算编审质量。组织部属单位开展部门决算、住房改革支出决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报告、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等决算编报工作,完善“集中会审、三级审核”制度,提高决算编审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财政部组织的2015年度中央部门决算考评中,获得了二等奖。四是积极开展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科技部的预决算信息公开模板已连续多年被财政部指定为中央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模板。五是稳步推进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继续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方法研究,被财政部评为201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等奖。
(二)加强转制科研机构经费管理服务。一是做好转制科研机构离退休人员经费日常管理服务。及时下达2016年度预算,掌握各转制院所对转制科研机构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保障离退休经费足额到位。二是积极协调落实转制科研机构相关经费。通过统计调查、测算,争取落实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改革政策、物业采暖费政策等,解决离退休人员补贴经费缺口。
(三)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一是组织开展科技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摸清家底。二是开展行业商会协会资产清查,推动脱钩工作顺利进行。三是组织部属单位统一开展国有资产登记报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夯实基础。四是提高日常资产管理质量,组织做好资产配置计划编报,严格审核把关部属单位资产使用、处置申请。
(一)配合审计署和驻部审计局做好审计工作。完成大量财务数据报表的收集采集和整理汇总,配合驻部审计局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和政策审计工作,协调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科研资金监督检查服务。结合新的五类科技计划的特点和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最新要求,积极创新科技资金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科研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新机制。一是明确科技部、财政部、项目主管部门、专业机构等科研项目资金监管主体的责任,探索建立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二是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并重。财务验收审计等日常监督检查涉及面广,以发现问题为主;巡视检查、专项核查等专项监督检查侧重科研资金管理政策的宣讲、科研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督促科研单位完善和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深入核查,对以前年度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三是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于科研经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按规定进行处理。2016年5月,在科技部官网公布了对2014年科研资金巡视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中,违反科研资金管理规定的北京东方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以及北京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处罚结果,并对北京华夏赛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开展了约谈,为规范科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发挥了重要的督导警示作用。
(三)开展会计师事务所遴选相关工作。为保障国家科技计划资金审计工作的衔接和顺利开展,组织开展了“十三五”期间具备国家科技计划资金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遴选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对入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强化质量控制、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以及动态调整,通过向社会公开和抄送中注协等方式加大对违规事务所的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