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燕
“一带一路”的绿色畅想
□汪燕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再次让全球瞩目中国。随着一批批合作协议的签署、一个个重大项目的落地,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的“一带一路”建设正在从理念、愿景转为行动、现实。“一带一路”建设是新形势下国际合作的一个伟大创举,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必须在创新发展方面有更大的突破,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是离不开绿色发展,离不开生态文明。习主席在论坛开幕式的主旨演讲中,特别指出“我们要践行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建设生态文明,共同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这是我国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需要。中国企业过去在“走出去”的过程,虽然对当地经济增长和就业带来很大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没有非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尤其是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导致所在国对中国企业产生了“既爱又恨”的矛盾情绪,也导致一些舆论质疑我国是否会通过“一带一路”实现“污染转移”。把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有利于增进沿线各国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相互理解和支持,也有力地回应了外界的质疑和误解,表明中国建设“一带一路”绝非权宜之计,而是作为关乎中国和沿线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这不仅凸显我国参与全球环境合作的责任感,还树立了我国主动承担大国责任的国际形象。
这是保护沿线国家生态平衡的需要。近年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有活力,但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使用,使得沿线国家单位GDP能耗、原木消耗、物质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以上,可持续发展问题迫在眉睫。同时沿线国家生态环境脆弱敏感,不少国家和地区处于干旱和半干旱环境,森林覆盖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必然增加所在国经济活动频度,不仅会影响沿线国家的经济格局,也会对能源、资源、环境产生重大影响。虽然沿线国家加快发展、提高收入的愿望迫切,但如果重蹈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生态环境将会承受更大的压力,容易诱发环境风险和投资风险。要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必然不能沿袭发达国家掠夺性开发、转移污染的老路,必须充分考虑各国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在促进各国经济发展的同时,打造环境友好、生态文明良好的“一带一路”,才是符合中国和沿线国家利益的长久之策。
这是提升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的需要。沿线国家对生态环境治理有迫切需求,但受制于相对薄弱的产业基础和相对缺乏的环境管理能力,对环境风险预防预警、应急、管控能力低,急需借助“外力”提升绿色发展能力。“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国和沿线国家开展绿色发展领域的经济技术合作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空间。中国经过这些年的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绿色发展经验和技术,在适用性、性价比方面也更为符合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需求,通过分享我国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与实践,共同探索生态文明建设国际合作的新模式和新路径,必将对引领和提升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发挥积极作用。
高峰论坛前夕,我国专门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顶层设计。浙江是开放大省,是“两山”理论发源地,是全国最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省份之一,有能力也有责任积极参与到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中去,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绿色理念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强化低碳、绿色、循环的建设理念,倡导“走出去”企业主动遵守高水平的国际环保标准和规范。积极把浙江省在建设低碳工业园区、园区循环化改造方面的先进经验共享到沿线国家,力争把境外经贸园区建成所在地的绿色发展示范区。
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加快“走出去”。节能环保产业是全省重点发展的“八大万亿产业”之一,拥有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优势龙头企业,可以很好契合沿线国家对新能源、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和产品的迫切需求,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全省低碳、绿色产业“走出去”开拓沿线市场,提升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
积极参与对沿线国家的绿色援助。应对气候变化、节能环保、污染治理等将会成为我国对沿线国家援助的重点领域,要充分发挥浙江省相关机构和企业在培训与交流、产品与技术等方面的援外经验,积极参与到国家的绿色援外项目和服务中去。
作者为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浙江经济》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