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菲
海水淡化产业须走创新发展之路
□李菲
浙江海水淡化产业经过“十一五”“十二五”时期的长足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项目工程数占全国1/3,位居第一;产水规模占全国1/5,位居第二;十年中,实现了单机制造能力从百吨级、千吨级到万吨级的飞跃。“十三五”时期,无论是从产业成长环境看,还是从产业发展趋势看,浙江海水淡化产业发展都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从国内层面看,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宏伟构想。在这一背景下,海水淡化产业作为海洋资源开发的重要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产业成长性方面,我国海水淡化产业已具备全面、快速发展的条件:行业整体基本成熟,海水淡化、海水化学资源利用等技术己与国际接轨,具备规模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条件。产业发展的软环境方面,国家十分重视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2012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相继出台了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与规划,为海水淡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6年,国家又对主要用于居民用水的海岛海水淡化重点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投资补助。
从浙江层面看,海水淡化产业已成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了作为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经济新增长点的战略地位。伴随着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加快实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与舟山群岛新区的加快建设,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必然会对海水淡化水产生巨大的需求,海水淡化产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同时,三家国家级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单位(舟山市、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温州市洞头县鹿西岛)在浙江的创新实践及产生的溢出效应,也必将对全省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巨大的推动。
“十三五”期间,浙江海水淡化产业发展须坚持走创新之路,在海水淡化应用、海水淡化设备制造和浓海水综合利用等方面形成较完整的产业链,不断提高核心技术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
提高海水淡化产能规模和水平。推动海水淡化项目有序实施,建成以万吨级和十万吨级为标志的一批市政供水和临港工业配套海水淡化工程,将海水淡化水纳入水资源的统一配置。降低海水淡化水生产成本,扩大海水淡化水应用规模,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引入和采用正渗透海水淡化技术。“十三五”期间,依托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机构的科研成果,在舟山选址建设500吨/日正渗透海水淡化工程,加快正渗透海水淡化技术示范和推广。切实推进电水联产工程,鼓励沿海电厂等高耗水企业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海水淡化设施,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万吨/日低温多效蒸馏等海水淡化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将海水淡化水作为高耗水企业新增用水的主要水源,为缺水区域留出水资源空间,鼓励电水联产项目向市政和经济开发区供水。
做强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业。提高膜法海水淡化装置的研发制造、国产化和工程承揽能力,打造民族品牌。加快研制移动式海水淡化车、集装箱海水淡化装置、海岛用机电一体化海水淡化装置以及正渗透装置。以集成化、小型化为切入点,大力发展海水淡化与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耦合的技术与装备。保持膜法反渗透海水淡化技术在全国领先,拓展海水淡化装备应用领域。
发展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延伸产业链,加快浓海水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循环利用海水淡化余液,重点开发浓海水制盐和浓海水化学资源(钾、溴、镁等)提取,形成以海水淡化为龙头的盐化工一体化产业链,提高海水利用附加值,最大限度地减少浓海水排海造成的环境和生态影响。在舟山六横建设1200吨/日无排放海水淡化处理示范工程,以海水淡化厂排放的浓海水为原料,日处理5%浓盐海水1200吨,实现水厂零排放,并从浓海水淡化中获取原盐和苦卤水,创造新的经济效益。
作者单位: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生态文明推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