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米雅娜
农企合作中合作社还需在这些方面完善
本刊记者米雅娜
媒体观察
成为大企业或者高校食堂的食材供应商,对很多合作社来说是销路的保障,无须再去苦寻市场,也不必担心市场价格波动过大带来的经济损失,因此“农企对接”“农校对接”成为合作社非常看重的销售渠道。一方面是企业、学些食堂食材采购成本的的逐日上涨,想要寻求与合作社的对接,以求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另一方面是合作社积极面对、主动适应企业、学校的需求,以求对接。然而,美好的愿望和设想并不足以到达现实。很多年时候双方都被各自先天缺憾和特殊需求所束缚。合作社进不了的“高门大院”,而食堂的大门想开又不敢开。
供需不匹配成为制约双方成功的重要因素,除了食品安全之外,大食堂首先考虑的就是合作社产品的种类、数量能在满足其多大范围的需求,数量过少或者品种过于单一,对食堂来说,还需投入人力、物力去对接更多的合作社,难以达到集约采购、降低成本的目的。具体制约表现为农户种植的蔬菜品种比较单一,只能提供时令蔬菜的供应,不能满足食堂品种多的要求;农户的种植面积不大,蔬菜的产值不高,其供应量不能满足食堂的采购需求;农户配送的蔬菜虽然新鲜,但是因技术等原因,种植的蔬菜质量不优,规格各异,不太符合食堂的使用标准等。这些因素的重要性从与鞍钢集团签订供求协议的辽宁辽阳盈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可以看出来,在鞍钢集团对合作社的考察中。第一项基本的指标就是基地规模是否能够满足其89家食堂的蔬菜供应。也就是说,如果缺乏基本的供应能力,农企就失去了对接的可能性。
此外,一些外在技术原因也成为制约双方对接成功的因素。有媒体报道称,尽管要比与小型合作社直接对接多付出1/3的采购成本,大部分高校放弃与小型合作社的对接,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出于安全的考量。对食堂来说,价格或许还有商量的空间,安全却是决不能突破的底线,因此对合作社产品安全性的考量,成为食堂采购最基本的原则。无论是从鞍钢集团与辽宁辽阳盈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合作,还是辽宁供销安邦海得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与对各合作社的要求都能看出,他们都要求合作社出具质量检测报告,这对于规模较大的合作社来说,不难完成,但是对于规模较小、各项管理不够规范的合作社来说,并非易事,而没有这张报告,合作社就是去了“准入证”,即使质量再好、数量达标,也无法纳入食堂的采购范围。此外,一些企业、高校实行月底清账,结算上的“时间差”往往让一些小型合作社叫苦不迭,无力承受时间差带来的经济压力。因此对合作社来说,该不该与企业、高校对接,要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切不可盲目、急切追求,结果往往会事与愿违,白费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