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占恒
创新:浙江发展的灵魂和动力
□郭占恒
打造创新强省,增创发展动能新优势,使创新真正成为浙江发展最鲜明的时代特征,进一步吹响创新发展的号角,引领浙江走上创新发展的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创新,把创新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把创新推向全球治理和“一带一路”建设。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提出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是长远发展的动力、创新是从根本上打开增长之锁的钥匙、抓创新就是抓发展、科技创新是“牛鼻子”、人才是创新的根本等一系列经典论断。领导全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实现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大变革,引领国家和民族走上生机勃勃、全面复兴的康庄大道。
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突出创新强省,增创发展动能新优势,使创新真正成为浙江发展最鲜明的时代特征,进一步吹响创新发展的号角,引领浙江走上创新发展的新征程。
回顾新世纪以来的发展,浙江正是在“八八战略”指引下,走上了一条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为引领的创新发展之路。
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敏锐地意识到,创新是浙江新时期新阶段进一步发展的关键之举和制胜一招,前瞻性地把创新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2003年7月,在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首次提出的“八八战略”中,第八条就强调,进一步发挥浙江的人文优势,积极推进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加快建设文化大省。明确把“科教兴省、人才强省”作为创新发展的根本要求。
2004年2月,在全省民营经济大会上,习近平同志进一步强调创新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必须着力推进“五个转变”、实现“五个提高”,其中第一个转变和提高就是,从主要依靠先发性的机制优势,向主要依靠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要引导民营企业共建技术中心,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加快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
2005年8月,在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专题研究文化大省建设时,习近平同志强调,必须深刻认识科技进步和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进一步加快科技强省建设步伐,把浙江建设成为科技综合实力、区域创新能力居于全国前列,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关键性作用,高新技术产业成为主导产业,传统产业得到全面改造提升,创新创业环境优越,公众科学素养较高的创新型省份。
2006年3月,在全省自主创新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再次强调,浙江要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背水一战的勇气、过华山天险的气魄,攀科学高峰的智慧,切实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地走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之路,用15年的时间使浙江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基本建成科技强省。会后,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创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科技综合实力、区域创新能力、公众科学素质居于全国前列的科技强省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省份。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发展一路高歌猛进,取得了巨大成就,形成了诸多优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其中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就是最大的一块短板,长期存在着科技投入产出不匹配、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科技成果评价不科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不适应等“四不”问题。对此,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同志要求的“增强自主创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补齐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这块短板为导向,坚持不懈地推进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
2012年5月,省委召开全省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创新发展的“五个坚持、五个着力”要求:坚持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着力强化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着力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坚持重点突破、跨越发展,着力形成若干产业和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坚持改革创新、开放集成,着力增强科技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坚持人才为本、教育为基,着力加强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建设。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2013年6月,省委召开十三届三次全会专题研究创新问题。会议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紧抓住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这一核心问题,突出“四个更加”:更加注重创新实效评价导向,更加注重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作用,更加注重大产业引领、大平台集聚、大企业带动、大项目支撑,不断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为现代化浙江建设提供强大动力。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明确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创新资源有效集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效益大幅提升,跨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基本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
2016年4月,省委召开十三届九次全会专题研究补短板问题。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指出科技创新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是转型升级的“发动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科技创新是需要补齐的第一短板。要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工程来抓,锁定科技创新“第一方阵”目标,加快完善创新生态系统,着力破解科技创新“四不问题”,增加科技研发有效投入,整合创新资源,紧紧扭住科技成果转化这一关键,全力推进创新大平台、大项目、大团队、大环境建设,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的实质性飞跃,2020年全面建成创新型省份。
2016年8月,省委召开全省科技创新大会。会议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研究出台《关于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和《加快推进“一转四创”建设“互联网+”世界科技创新高地行动计划》等系列政策文件,强调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的核心位置,坚定创新自信,凝聚创新力量,弘扬创新精神,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重点突破跨越发展,围绕全创新链深化改革,打通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大力实施人才新政,给创新者增活力,给创业者添动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推动创新发展。
同时,省委强化“一把手”抓“第一动力”和“第一资源”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总结新昌经验,全面启动杭州、嘉兴和新昌、长兴“两市两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积极探索新型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创新资源的供给,在全省形成抓创新、补短板、促转型的浓厚氛围。
现代创新尤其是重大科技创新,越来越依靠团队的力量,依靠各要素的集成,依靠创新平台的打造和创新体系的完善。美国硅谷以及北京中关村等的崛起,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区域创新平台和创新体系的重要作用,把构建区域创新主体要素(包括区域内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功能要素(包括区域内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环境要素(包括体制、机制、政府或法制调控、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条件等)集合的大平台,作为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
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区域创新平台和创新体系建设,早在2003年3月,就率浙江党政代表团赴清华大学商讨共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形成了“政、产、学、研、金、介、用”七位一体的区域创新发展平台,并在杭州、宁波、台州、萧山建立了创新基地,在生物、环境、制造、信息、农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创新引领作用。
近年来,浙江以建设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为重点,加快打造区域创新大平台。提出举全省之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突出制度供给,加强人才引育,加快集聚金融要素,形成各方合力,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为浙江经济升级版的先行区,带动全省创新驶入快车道,让全省人民共享创新红利,为践行创新发展理念作出应有贡献,并由此开启了浙江建设自主创新大平台的高潮。
规划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在前几年杭州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浙大科技城等各自发展并形成一定优势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顺势应时,串珠成线,连点成带,规划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作为全省创新发展的大平台和新高地。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以文一西路为主轴,东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至浙江农林大学,全长约33公里。在这片总面积224平方公里的区域里,既分布着浙大科技城、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又密集着不同功能的特色小镇和创新区块,还汇聚着诸多高校、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等高端要素。省委、省政府把规划建设好这个大走廊作为“十三五”时期浙江既该干又能干成、对全省具有牵引作用的一件大事。同时,支持宁波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嘉兴、湖州等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和创新型城市群。
积极推进湖畔大学、西湖大学建设。针对浙江高等院校较少的情况,省委、省政府积极谋划支持湖畔大学、西湖大学等高水准、创新型民办大学的建设。湖畔大学命名源于1999年阿里巴巴的创业所在地杭州湖畔花园小区,继而“湖畔”二字被赋予了浓郁的“创业精神”色彩。马云等九位企业家和经济学家发起成立湖畔大学的宗旨,是培养拥有新商业文明时代企业家精神的新一代企业家。湖畔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杭州西子湖畔,拥有7栋小楼,俯瞰整个校园,可以看到好似北斗七星排列的小楼,江南韵味十足。与此同时,2015年6月,国家“千人计划”专家联谊会与杭州市政府签署《筹建西湖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西湖大学筹建工作。西湖大学是一所研究型大学,位于西湖区的云栖小镇,由清华大学副校长施一公教授、南方科技大学校长陈十一教授、中国科技大学常务副校长潘建伟教授、北京大学理学部主任饶毅教授等著名科学家发起筹建,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是中国内地“第一所以基础性、前沿性研究为支点,以博士生培养为起点的民办高水平科研教学机构”,预计到2026年西湖大学的师资队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规模将达到300余人。
挂牌建设之江实验室。2017年8月,省委、省政府为创新强省打造高能级的科技引擎,抢占网络信息和人工智能科技新高地,决定成立之江实验室。实验室瞄准国家实验室目标定位,着眼世界一流、突出浙江特色,将之江实验室打造成为汇聚全球科研人才的开放型创新基地,跨学科集成的平台型创新基地,集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于一体的枢纽型创新基地,全面提升浙江网络信息、人工智能领域在全球的影响力,为建设“互联网+”世界科技创新高地奠定坚实基础。目前之江实验室已在杭州人工智能小镇挂牌成立。
同时,注重提升发展高新区,充分发挥8个国家高新区和28个省级高新园区的创新引领作用;加快科技城和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使之成为创新发展的新空间和新平台;持续推进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竞拍,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加快众创空间建设,让大企业成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的平台,构筑新型创新创业平台。
创新理论的创始人熊彼特认为,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和企业家。习近平同志一直十分强调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多次强调以企业为主体,浙商要做改革创新的先行者。2014年11月9日,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习近平强调指出,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就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2016年3月4日,习近平同志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指出,激发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才能,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企业不断取得更新更好发展。2016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指出,要“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2017年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意见》,强调指出:“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要深度挖掘优秀企业家精神特质和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示范作用,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
早在2006年4月,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若干意见》中,就把“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作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同年10月1日始,浙江企业凡用于技术开发的费用,可以按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以引导企业增加技术开发投入。后来,省委、省政府又接连出台政策举措,引导和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如2010年1月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年1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5月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意见》,2015年11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等,都有力地引领和支持了企业的自主创新。
目前,浙江企业已经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成为创新发展的主力军。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省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31584家,高新技术企业9474家,省级企业研究院627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2943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40.1%,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34.3%,涌现出阿里巴巴、海康威视、吉利集团、正泰集团等一大批创新型企业和100多家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推动了浙江制造由简单模仿向自主创新转变,推动了浙江产品由粗制滥造向标准品牌转变,推动了浙江产业结构由“低小散”向“高精尖”转变。
自主创新与自主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其主体是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法律确认的产权,受法律保护。自主创新是自主知识产权的唯一来源,没有自主创新就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同样,没有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自主创新就没有动力。因此,政府为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固然包括搭建平台、吸引人才、表彰奖励、减税让利、服务保障等,但就其根本上说,必须深化科技体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也是企业和一切自主创新者的迫切要求。
习近平同志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问题,早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明确提出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17年7月17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指出,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要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要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产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浙江是较早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省份,各方面的工作也先于全国,好于全国。早在1997年就颁布实施《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1998年12月颁布实施《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后来根据实践发展,2012年1月对《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进行了修订,2015年9月重新制定了《浙江省专利条例》,从原先的注重专利保护和管理拓展到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链条上的各个环节。2015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省。
这几年,浙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浙江省专利奖评选办法》,并在去年进行了首届浙江省专利奖评选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浙江成立了全国唯一的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中心,深入开展打击假冒专利和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专项行动。今年8月,最高法院批复同意在杭州中院、宁波中院分别内设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机构,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模式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体制。目前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有力地促进了自主创新的发展。据最近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对2009年1月至2017年6月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评估,近十年来,浙江省专利申请总量、专利授权总量分别增长了1.97倍和1.54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授权量分别增长3.81倍和4.74倍。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09年底的2.4件提高到2017年6月的18.1件,提高了6.67倍,是全国的2倍多,仅次于北京、上海、江苏,居全国第四位。总体上说,浙江已经进入知识产权大省的行列。
作者为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特聘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