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黄伟军
加强耕地保护 严守耕地红线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黄伟军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占补平衡,严守耕地红线。但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保护面临数量、质量、生态等多重压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的难度日趋加大。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时出台,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又一次全面部署,吹响了耕地保护的新号角。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积极探索台州特色的耕地保护之路,进一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意见》要求,加强耕地保护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其中明确,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将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尤其强调了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党政领导,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台州各地自2006年就建立了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出台了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严把考核关,把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垦造耕地、节约集约、供地率、卫片执法等作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各镇(街道)党政领导干班子政绩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强化部门协作,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建设、社保、农林、水利、监察、财政、审计、公安、交通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确保耕地保护工作责任有效落实。下一步,台州市将进一步深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结合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地到户工作,通过对承包地块的实测,承包户的确认,完善加强耕地保护信息化建设,让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体系尽快发挥实际效力。
《意见》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实现方式,提出“明责任、算大账、差别化”的占补平衡新思路,增强了耕地保护政策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适应性。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激励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补偿利益调节机制让保护耕地的地方不吃亏,让保护耕地的集体和农民得实惠。这些创新举措将为经济社会发展释放新动能。
台州人多地少,“七山一水二分田”,人均耕地不到0.5亩。市区地处温黄平原,耕地等级高,实现占优补优,占水补水,同质占补相当困难。为此,台州市对每年的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耕地情况实行预算管理制度,提前半年掌握下一年度耕地使用数量及等级情况,积极做好解决水田及使用高等级耕地数量的应急措施。通过积极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大调查,加大海涂围垦和低丘缓坡资源开发,大力推进“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建设,连续21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同时,全市于2016年出台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各县(市、区)补偿标准均在60元/亩以上,并细化以奖代补资金的发放标准,对集中改善设施,新增耕地和提高耕地质量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分别给予奖励。下一步,台州市将进一步强化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观念。在推进海涂围垦、低丘缓坡开发、废弃园地造田的工作中,将生态理念贯穿始终,从设计、施工、到后期管护的每个环节中,都把生态需求融入其中。同时,建立补充耕地利益调节机制,加大工程资金投入,明确土地整治工作经费,分类制定垦造耕地、旱改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复垦等补偿标准,充分调动乡镇、村以及土地开发者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利用耕作层剥离,做好“补足补优”这篇文章,加速造出高等级的水田。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奖励机制,加大耕地保护激励力度,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社会化,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奖补标准。
《意见》要求,完善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扩大全天候遥感监测范围,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动态监测,加强对土地整治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耕地保护全流程监管。健全土地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通过实施国土执法快速反应机制、探索国土资源利用诚信管理机制,积极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土地利用与管理秩序的好转。特别是2016年,在原有“裁执分离”的基础上再做突破,国土资源部门和法院联合行动,着力从违法用地执行难、执行主体力量弱、违法用地控新难等方面入手,结合“三改一拆”“治危拆违”,开展存量违法用地控新理旧大整治,全市共拆除历史违法用地上的建筑849万平方米。下一步,将充分利用综合监管平台、国土快速反应机制和国土资源利用诚信机制,强化耕地保护全流程监管。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予以查处,坚决予以打击。强化快速发现、快速整改、快速查处,更加有效地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积极依靠科技力量打造土地执法网格化监管,在国土资源所启用无人机,力求实现巡查全覆盖、无死角,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更加高效、便捷。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特殊的保护制度,凡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一经查处,必须复耕。同时,在全市全面建立国土资源利用诚信管理机制,对非法占用、买卖土地,非法采矿,逾期不履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等多种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诚信数据库,并在相应平台公布当事人的不良信用信息,由多部门联合采取惩戒措施,发动全社会共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开展历史违法用地清查处置,在全市各个镇(街道)建立“周拆制”,开展“集中拆违月”活动,强势推进违法用地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