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国家发改委在京举行“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 上线启动仪式。据了解,信用建设是2017年春运工作的重点之一,推出“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是为了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信用建设,利用平台在线举报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点赞优质服务和好人好事。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记入相关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使其在其他社会活动中受到制约。通过该平台,可以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营造“文明出行、诚信春运”的良好氛围,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提高。
由商务部发布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商务部建立全国招标机构信用档案,并在招标网设立招标机构信息发布栏,公布机构信息、人员信息、违法记录等信用信息,如实反映招标机构的经营状况,为招标人择优选择招标机构提供参考平台,促使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同时也为促进我国招投标领域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实施联合奖惩提供信息平台。
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粟斌在2017年送温暖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元旦和春节“两节”期间,各地工会将积极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返乡前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同时,加大对农民工的宣传,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存就业证据,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拖欠工资主体施行联合惩戒。
2017年1月3日,北京市科委发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今后,市科委将对项目(课题)参与主体实施全过程信用管理。据悉,北京市科委将在项目或课题立项、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等各环节,建立对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咨询专家等主体的信用记录,并根据记录进行信用评价,作为此后项目立项、科技经费安排等的重要依据,并与科技经费结余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挂钩。同时将科研信用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共用。
上海市民政局、市征信办、市经信委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起,上海市婚姻登记申请人员的相关失信信息,将被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并依照规定给予惩戒。具体失信行为包括伪造或涂改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登记证书或证明材料,骗取婚姻登记的;故意隐瞒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骗取婚姻登记的行为等。
日前,《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草案三审稿)》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该草案规定社会信用信息使用、管理和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出现泄露、窃取、买卖信用信息等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信用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