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早期支部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2017-01-25 10:00周利生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基层组织党章支部

周利生

(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南昌 330022)

中国共产党早期支部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周利生

(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南昌 330022)

建立强有力的基层组织,是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重要经验。中国共产党在早期革命过程中,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支部建设进行了探索,基层组织的名称经历了“组”、“小组”到“支部”的演变过程,基层组织的性质、基本任务得以明确。囿于客观原因以及主观认识因素,支部建设在实践推进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使许多支部不能正常地开展工作。鉴于此,中共中央大力强化支部建设,确立了“一切工作归支部”的原则,使基层组织和党员人数在较短时间内获得了快速发展和增长,有力地推动了民主革命进程。

中国共产党;大革命时期;支部建设;一切工作归支部

一、支部的由来及兴起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贯重视“组织”的力量和作用。马克思在为1864年9月成立的国际工人协会起草的宣言中写道:“工人们所具备的一个成功因素就是人数众多;但是只有当群众组织起来并为知识所指导时,人数众多才能起决定胜负的作用。”〔2〕1881年5月,恩格斯在为《劳动旗帜报》撰写的社论中强调指出:“在阶级对阶级的政治斗争中,组织是最重要的武器。”〔3〕

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建立基层组织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普遍组织方式。马克思恩格斯在组建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即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专列一章“支部”,共六条,对支部的称呼、人员组成、领导方式等进行了规定。当时,马克思恩格斯在德国的柏林、汉堡、菜比锡、科伦、爱北菲特,法国的巴黎、里昂、马赛,比利时的列日、布鲁塞尔,建立了30个支部或小组,使得共产主义者同盟真正成为秘密、组织健全、有300多名党员的“国际工人组织”。马克思恩格斯还提出,共产主义者同盟“应该使自己的每一个支部都变成工人协会的中心和核心”〔4〕。

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的实践中,也认识到组织的重要性,发出了“必须组织、组织、再组织”〔5〕的号召。在他看来,组织起来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法宝,否则无法取得革命的成功。“工人阶级的力量在于组织,不组织群众,无产阶级就一事无成。组织起来的无产阶级就无所不能。组织性就是行动一致,就是实际活动一致”〔6〕。

在基层组织建设问题上,列宁曾经历了同马尔托夫为首的孟什维克的斗争。在1903年7月30日至8月23日间召开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列宁和马尔托夫分别提出了条文草案。列宁将参加党的组织作为党员的必备条件,马尔托夫则反对列宁的观点。“马尔托夫的条文在口头上是维护无产阶级广大阶层的利益的,但是事实上却是为那些害怕无产阶级的纪律和组织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利益效劳”〔7〕。1904年2月至5月间,列宁写了《进一步,退两步》一书,对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期间的斗争分歧情况作了分析,批判了马尔托夫的错误观点。1905年4月,布尔什维克党在伦敦举行了第三次代表大会,大会讨论和通过了新党章,列宁的条文被列入党章之中。

中国的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组织也是非常重视的。李大钊指出:“中国现在既无一个真能表现民众势力的团体,C派的朋友若能成立一个强固精密的组织,并注意促进其分子之团体的训练,那么中国彻底的大改革,或者有所附托。”〔8〕瞿秋白强调:“无产阶级的政党的党员,本来是要团结得很紧,我们的道路是艰险的困难的,我们党员大家既然决定了走这革命的道路,自然就要有严格的纪律来团结我们,锻炼我们。”〔9〕蔡和森提出:“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必如此才能养成少数极觉悟极有组织的分子,适应战争时代及担负偌大的改造事业。”〔10〕中共一大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包含属于党章性质的一些条文”〔11〕68。该纲领规定:“凡有党员五人以上的地方,应成立委员会。”〔12〕4此处的党员五人以上组成的“委员会”,实际上就是后来的中共基层组织“支部”。

1922年6月30日,陈独秀在给共产国际撰写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未来要“在全国各都会增设支部”,“多收工人党员,务求居全数一半以上”〔12〕53。这也是在中共正式文献中最早提到“支部”这个概念。从随后中共二大制定的党章来看,此处的“支部”应指地方委员会,而不是基层组织意义上的支部。

党的二大制定的党章专列了“组织”一章,并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如各组所在地尚无地方支部时,则由区执行委员会指定隶属邻近之支部或直隶区执行委员会;未有区执行委员会之地方,则直接受中央执行委员会之指挥监督)。”〔12〕93-94按照中共二大制定的党章要求,中共组织构架应是:“组”—“地方支部”—“区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地方支部”实际上就是后来的地方委员会;而党员三人至五人成立的“组”,就是后来的基层组织即支部,“组长”即为支部负责人。该党章还规定:“各级组织,为本党组织系统,训练党员及党员活动之基本单位,凡党员皆必须加入。”〔12〕94这一规定,意味着所有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不存在不参加组织的特殊党员。由此可见,中共二大制定的党章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列宁的建党思想。

(4)流量(开采量)。地下水流量监测主要是指泉流量的监测,测量方法多为明渠测流法,使用流速仪、堰槽、超声波等流量计。

中共三大通过的党章基本沿袭了中共二大党章,主要变化有两点:一是对基层组织的称呼由“组”改为“小组”;二是对基层组织人数的要求由“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改为“五人至十人均得成立一小组”〔12〕159。

中共四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提出了基层组织意义上的“支部”概念。该党章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每支部公推书记一人或推三人组织干事会,隶属地方执行委员会,不满三人之处,设一通信员,属于附近之地方或直接属于中央。支部人数过多时,得斟酌情形分为若干小组,每组设组长一人,由支部干事会指定之。”〔12〕384将该党章与之前的党章进行对比不难发现,此前党章中的“组”“小组”均改称为“支部”,“地方支部”改称为“地方执行委员会”,人数多的支部下设若干小组,这里的小组即为“党小组”。

中共五大后,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修改的党章单列一章“支部”,从多个方面对支部建设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一是规定支部的性质。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是党与群众直接发生关系的组织。二是规定支部的任务。支部应积极领导群众之日常斗争,扩大党的影响;实行党的口号与决议于群众中;吸收新的党员;服从地方党部从事组织与宣传的工作;积极参加地方政治经济的斗争;尽可能讨论党的重要问题。三是明确支部负责同志的产生、改选、撤换等方式。每个支部公推书记一人,或公推三人组织支部干事会;支部干事会每三个月改选一次;支部书记之撤换,须经过支部全体党员大会之通过及得区或县市委员会之同意。四是规定了支部的会议制度。每两星期至少召集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干事会的工作,讨论支部所在之机关或区域内的一切实际政治及经济斗争的问题。五是规定了支分部的基本构架。人数多的支部可组织支分部,支分部也可组织干事会,支分部下也得组织小组〔12〕150-151。

由上述可见,中国共产党早期支部建设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支部建设之初它主要得益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的启蒙指导,随后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根据革命形势的发展需要不断得以完善。尤其是中共五大对支部的性质、任务、人员构成、工作制度及组织构架作出了详细规定,支部的基本构成及工作任务由此得以明确,对后来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起到了巨大的历史推动作用。

二、支部工作制度日趋健全

对中共早期代表大会修改通过的党章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每次党章的修改都从党内最高法规层面对支部建设进行了规范。正是在此类原则性的制度安排之下,支部建设在具体的民主革命实践层面不断得到展开。

1924年5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是中共历史上最早提出支部具体工作职责的会议。该次会议通过的《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问题决议案》指出:“小组的工作除教育党员征求新党员外,还应当常常在工人群众里做宣传的工作。”〔12〕245此处的“小组”即支部,工作职责主要有两项:一是发展党员和教育党员;二是发动和组织群众。

1925年1月,中共四大总结了一年来国共合作的经验教训,认为右的倾向是目前党内面临的主要危险,由此明确提出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围绕如何争取无产阶级领导权,中共四大在组织问题议决案、宣传工作议决案、职工运动议决案三个文件中均强调了要加强支部建设。如《对于宣传工作之议决案》指出:“党的支部是我们党的基本教育机关,我们应在每次会议注意于政治报告和党的策略之解释。”〔12〕377《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指出:“支部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教育党员,吸收党员,并且在无党的群众中去煽动和宣传,帮助他们组织俱乐部,劳动学校,互助会。”〔12〕380-381《对于职工运动之议决案》指出:“我们应当赶紧组织工厂及铁路等处的共产党支部,这些支部负有指导工会工作或组织工厂小组的责任,担任普遍群众中的政治教育及工人党员的训练等的工作。”〔12〕350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四大召开时,由于党员人数增加到近千人,支部数量也随之增加,支部如何设置就成为必须面对的问题。面对这一状况,中共四大提出:“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应是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的支部组织,至于在小手工业者和商工业的办事人中,不能以机关为单位组织支部时,则可以地域为标准。”〔12〕380这一变化,意味着支部既可以产业和机关为基础建立,也可以地域为基础建立。后来,中共进一步提出,“只许有两种性质之支部存在:(甲)工厂支部,农村支部,或学校支部;(乙)街道支部或区域支部(即按住居地址而分划)”〔13〕183。不过,两种支部,优先考虑的应是前者,“凡有可能时从地域的组织进于产业的组织”〔12〕245。

支部的职责是发动群众,但又不能代替群众组织。当时,中共领导的群众运动主要是职工运动,由此就要处理好支部与工会的关系。1926年1月,中共召开了职工运动讨论会,通过了《职工运动中党的发展及其关系议决案》,强调中共“不能直接命令工会”,只能“由工会党团和支部间接在工会组织中而执行和指导”〔13〕16。1926年7月,中共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强调党对工人运动的指导,不是“包办”工会机关,而是“如何使本党各级组织经过工会的形式去指导和训练广大的工人群众的问题”,“经过本党的工厂支部去影响广大的工人群众”〔13〕197。

正是认识到支部在工人运动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26年1月发出加强支部工作的通告,要求各级党组织“严厉执行”。通告的主要内容有:确保支部工作人员,“书记,组织,宣传,会计,统计,于可能范围内宜各有专人负责,最少亦不能专任一人身上”〔13〕35;地方委员会要加强对支部的领导,“如工作和发展上有阻碍时,当迅速探求他的原因而解决之”〔13〕35;支部应有工作计划,计划“由支部会议议决后交地委批准”;支部会议必须规范,议程“须由支部干事会事先讨论准备”,“每次会议必须有一个政治或其他重要报告”〔13〕35;等等。

为了使全体党员对支部的性质及工作运行机制有更为清楚的认识,1926年5月,中共中央专门制定了《支部的组织及其进行的计划》,从组织的意义、内部教育和宣传的标准、外部煽动和活动的原则、支部的会议、支部书记的责任、教育宣传员对于支部的任务、支部书记会议、技术工作等八个方面对支部的性质、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等作了具体的规定。文件指出,离开了支部组织,党就没有基础;支部组织不坚固,党就会涣散。文件要求把党的支部建设成为“党的教育和宣传的学校”“党在群众中的核心”、“发展党的工具”“党在群众中的耳目手足”“党的生活中心”“党的战斗的武器”和“党的上级监督党员工作的机关”〔13〕611-612。

三、“一切工作归支部”原则的确立

不可忽视,早期中共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1923年11月,中共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召开时,山东地方组织报告称,基层组织开会情况不正常。“第一组因吴同志辞组长,故未开一次会,殊属失当,此后仍请吴同志负责进行。第二组虽开过几次会,亦未见精采,以后希努力进行”〔12〕193。1924 年 5月,上海地方组织向中央报告称,上海的基层组织“在最近一月来惟第一组开了三次会议,第二三组只开过一次会议,第四五组一次会也没有开过”〔12〕257。汉口地方组织报告称,个别党员存在“忽视小组会议,故意不出席”的情况〔12〕262-263。前述内容谈到,中共四大前,“组”“小组”均指支部,由此可见,支部会议在一些地方并未正常召开。

支部组织无法正常开会的原因有很多,没有开会的场所便是其中的因素之一。如在山东,支部组织“四个月未曾正式开会,也就是没有房子的原因”〔12〕277。在汉口,支部会议难以正常开展,“因为没有开大会的地方,不能使同志有互相观磨(摩)砥励(砺)的机会,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12〕263。当然,还有一些主观上的认识原因,比如“同志间的幼稚病”〔12〕263,有的支部“尚不明了支部的意义”,还有一些支部“尚不知支部工作的方法”〔13〕180,等等。

针对此类情况,中共中央指出,“这样散漫的精神如果继续下去,影响是很坏的”,“小组及地方会应照例举行,不得间断”,“开会时应常常提出具体的政治问题讨论,依本党机关报之主张,以教育各个同志”〔12〕299-300。1926 年 7 月,中共中央具体提出了改正支部工作的五个方法:一是确立“一切工作归支部”的原则,支部是党的生活中心,在每一个支部里实行分工,使每一个同志都有活动;二是建立强有力的支部干事会,支部干事会须有计划、有秩序地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训令;三是明确支部性质,避免与党团的作用相混杂;四是在大的工业区域中及大的农村中,在区委或地委下添设部委,联合若干邻近之支部,组织“部委员会”,管理本区域内的各支部工作;五是要求支部严格执行政治行动、发展工作、推销书报、缴纳党费诸种工作〔13〕182-183。

“一切工作归支部”原则的确立,表明支部工作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使这一工作落到实处,中共中央从各个层面对支部工作作出了安排:一是关于宣传工作。中央宣传部“最近期间先调查一次各地经常的教育工作”,其中包括“支部中之理论”,而且“以后每月须审查一次这种工作的成绩”〔13〕190;“每月各区委及地委必须按期报告”支部理论学习情况,即“支部中每月一次理论上的讨论,以试验同志在主义上了解的结果;在时局讨论上每月总论党员群众对于政治的了解程度;在纪律上每月总论同志间的意见或组织问题中所发现的原则中的某种倾向”〔13〕192-193。二是关于职工运动。“各地区委和地委,都应拟定目前职工运动的实际计划,报告中央批准,并督促党的工厂支部和工会的党团切实执行”〔13〕201;针对“过去铁路工会尚未能获得群众的基础,党在铁路上的支部也不发达”这一情况,提出将铁路上的各项重要工作由铁总特派员“移交到本党各路的党团各站的支部手中,以免从前铁总遥制之弊”〔13〕202;对于广东职工运动中存在的“工会中旧行会的积习甚深”等缺点,提出“工厂支部的发展,应注重吸收工人群众,对于工会职员之加入本党者,须严加选择”〔13〕203-204;在上海,应该使工厂支部迅速“强大起来”,切实加强党对工人运动的指导,以避免“上海工人因生活痛苦或阶级自觉心较甚之故”,发生“无组织的罢工与暴动”〔13〕203。三是关于农民运动。“应在每个最低级的农会内,均有本党支部的组织,为这个农会行动指导的核心”〔13〕213;针对广东农民运动中“党的支部组织在各县县农民协会内”的情况,提出“要把党的基础建筑在乡农民协会上面”〔13〕243,同时要“养成支部书记人材”〔13〕244。

中国共产党早期支部建设的实践证明,“一切工作归支部”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它蕴含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并且其内容也随着当时党所面临的形势、任务的变化而日益得以完善,成为中国共产党历经艰难困苦而不断发展壮大的一条重要经验。正是在这一原则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通过不断发展壮大基层党组织,建立巩固农村根据地和基层政权,最终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

四、支部建设助推民主革命

在中国共产党诞生初期,最为迫切的任务是迅速在各地建立和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发展党员。到1922年6月底,建立的地方支部等基层组织主要有:安源路矿支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支部,衡阳省立第三师范学校支部,湖南自修大学支部,长辛店机车厂支部,唐山制造厂支部,山东支部,郑州支部,徐州支部,铜山站支部,旅莫斯科支部,旅德支部,旅日党小组,四川党小组等〔11〕101。中国共产党的这些基层组织在组织、发动群众方面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安源路矿支部作为在产业工人中创建的第一个党支部,在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中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其时,“安源工人向来并无何等之组织。间亦有结兄弟及同乡会等小结合;但此种小结合于工人利害初无何种意义”〔14〕。安源路矿支部把公开的和秘密的工作、合法的和非合法的斗争、经济的和政治的革命活动开展起来,取得了1922年9月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的重大胜利。在“二七”惨案发生后全国工人运动处于低潮时,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仍然一花独秀,被誉为“中国的小莫斯科”、“无产阶级的大本营”。为此,1923年11月,中央三届一次执行委员会会议指出:“安源四个月来,现状颇好。工人颇能在工会指挥之下,练习自治生活,地方军警均失其作用。”〔12〕192国民党报纸则评价说:“安源共党之所以有根深蒂固的基础,确实是过去共党在安源有充分的‘赤色教育’。”〔15〕

在国民革命军中,中国共产党的党支部也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以共产党人为基本力量的叶挺独立团就是例证。1925年11月,以原大元帅府的铁甲车队为基础,成立了以叶挺为团长、共产党人为骨干的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独立团。这实际上是由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的第一支正规部队,独立团团部建立有共产党支部,各营及团直属连、队设有党小组。在北伐战争中,独立团攻醴陵、占平江,勇夺汀泗桥、贺胜桥,攻占武昌城,在历次战斗中都勇于承担最艰巨的任务,为北伐战争的胜利立下了不朽功勋,也因此赢得了“铁军”的称号。

大革命时期,革命的根据地在广东,工农运动的最初兴盛地也在广东。这与广东党组织工作的蓬勃开展是密不可分的。至1926年底,中共支部已遍布于广州市内众多行业,如粤汉铁路、广九铁路、广三铁路、海员、自来水厂、石井兵工厂、电灯、电话、汽车、内河轮渡、驳载、码头、邮务、印务、油业、建筑、钢铁、酒楼、茶室、人力车、理发、店员、洋务、卫生、手工业,等等〔16〕。当时,中共在海陆丰“农村中是很有威权的”,“农民大都愿意加入 C.P.”〔17〕95,“海丰八百五十个乡村(组织乡农会的),有三百三四十个有了支部的组织”〔17〕97。至1926年12月,海陆丰地区一共有党员700人,至1927年3月,党员人数增加到4000人,是大革命时期全国党员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17〕97。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早期,革命运动的开展之所以如火如荼,党员人数之所以能够迅速增加,与支部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方面作用的发挥密不可分。为此,1926年7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对其予以高度评价:“因为开始注重支部工作的结果,已使本党有了较好的社会成分,吸收了进步的分子,深入在无产阶级群众里。”〔13〕179在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间召开的中共五大上,中共中央自豪地宣称:“在党的领导之下,四年短期之内,二百八十余万工人与九百余万农民,已经组织起来。本党已成为群众的党了。”〔1〕48

〔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一九二七):第3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6.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49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390.

〔5〕列宁全集:第 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49.

〔6〕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41.

〔7〕列宁选集:第 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82.

〔8〕李大钊文集:第 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79.

〔9〕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 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67.

〔10〕蔡和森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70.

〔1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上册)〔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

〔12〕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一九二一—一九二五):第1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1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一九二六):第2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14〕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刘少奇与安源工人运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4.

〔15〕中共萍乡市委《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编纂组.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下〔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1367.

〔16〕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广东地方史:第1卷〔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164-165.

〔17〕海陆丰革命史料(1927-1933):第 2辑〔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6.

责任编辑 冯耀明

D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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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203(2017)05-0044-05

2017-09-06

周利生(1968-),男,湖南永州人,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传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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