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史研究的学科发展*
——基于历史学和社会学的学科比较视角

2017-01-25 09:38
中共党史研究 2017年10期
关键词:社会学研究者史料

严 宇 鸣

(本文作者 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上海 201620)

地域史研究的学科发展*
——基于历史学和社会学的学科比较视角

严 宇 鸣

一、问题的提出

在当代中国史专业的学科发展过程中,地域史研究(即以一定区域作为个案的基层社会历史研究)曾是学科前进的方向,是随着各地档案馆开放档案史料后,相关研究者得以对先前革命史、党史叙述提出补充和修正的学科发展表现。近十几年来,基于各地历史档案的专题研究成果不断涌现,极大地促进了当代中国史研究的整体发展。然而,几乎与之发展相伴随,越来越多的人对地域史研究的“碎片化”倾向提出质疑,大量基于地方档案资料的个案性学术成果是否能够帮助我们拼凑出一个相对完整的历史图景,个体性的地区发展经验是否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整体脉络,各方的认识并不统一,对于地域史学术价值的判定以及对于此类个案研究未来发展走向的讨论故而显得愈发紧要。笔者尝试从历史学与社会学的学科比较视角出发,探讨两大学科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异同,并希望在学科比较的视野中找到相对适宜的方法论基础,为地域史研究的学科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值得一提的是,之所以选择以社会学作为学科参照,除笔者本人的学科背景因素外,更为主要的考虑在于这两大学科的内在联系以及目前所存在的现实区隔。两大学科都是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整体观察,目的都是为了理清特定区域社会发展的现实表现。然而,长期以来,两大学科因为各自研究的偏重有所不同而出现了相互孤立的局面,甚至被研究者称为“聋子间的对话”。作为跨学科的存在,“历史社会学”在当下的发展态势似乎也并没有很好地整合两大学科的优势特点,反而成为了“山头主义”隔离对方的阵地。在就地域史发展议题的讨论过程中,笔者有意识地强调推进两个学科合作发展的现实意义,希望能够引起当代中国史专业同仁的共鸣。

二、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作为两大学科共同面对的方法论挑战

“地域史”是研究者对于特定区域的整体分析,所谓的“区域”与“整体”都是相对概念,任何研究放在一定层面及时段而言都是“地域史”研究。我们目前关注的“地域史”研究发展问题主要还是相应研究的“典型性”或“代表性”,即研究者基于一地所作的历史分析是否有助于人们就全国整体或更大范围内的情况形成合理判断,相应质疑是对其研究价值的最直接挑战。毫无疑问,相较于政治学、经济学抑或哲学、文学等学科,历史学(尤其是当代史)与社会学更为直接地面临这一问题的挑战。虽然社会学的抽象化程度要整体高于历史学,并往往因此对历史学研究抱以不同程度的“只会讲故事”的偏见,但在其学科内部,无论是基于韦伯“理解社会学”概念的定性研究还是基于涂尔干“社会事实”概念及统计学方法的定量研究,实则都未能彻底厘清个案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其中定量研究虽然强调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并以此作为将个案性结论推广至整体的科学理论依据,但这一科学主义的作法在近年来实则也受到来自科学界内部的多方质疑,相应实证发现及理论观点在实际层面的解释效力有待于具体分析,所谓推断整体的能力更因为具体研究在研究设计、资料收集和数据分析等环节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而变得难以完全认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相比历史学研究,在就相应个案代表性问题的争辩中,社会学学科突出的“问题意识”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作为社会科学的代表性学科,社会学整体学科发展的核心逻辑在于强调就具体研究问题的“知识积累”或者可被称为“解释原因”的系统性发展。对于具体社会现象,社会学研究者不仅要知道“是什么”,更要问“为什么”。在现象描述中提炼问题,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分析现象,是社会学研究的基本思路。在这一学科范式的指引下,任何基于个案的研究一定是针对某一或某一组具体研究“问题”的讨论,是对指定的“为什么”问题给出明确的原因解释,这是社会学研究价值的最直接体现。换言之,在社会学的学科体系内,以特定地域为对象的个案研究,其重点并不在于具体地域所呈现社会事实表现的特殊性,而是基于此所作分析对于现有解释逻辑中因果或相关关系的补充或修正,相应地域或个案对象只是作为研究具体问题的载体。因此,只要相应研究视角或研究问题设定有所差异,哪怕是同一地区的同一现象也可以被反复讨论,地域与地域之间的个案比较同样因为彼此都围绕着一个相对明确且集中的研究问题而变得可能。在这一以具体问题为提领的研究体系中,个案与整体之间的边界被部分化解,相应的代表性问题也就自然得以淡化。

反观历史学,学科发展的基础凭借在于历史信息的收集与梳理,目的在于回溯过去社会生活的种种景象。笔者浅见,对应于社会学“知识积累”的递进式发展,传统史学研究更为注重的是“历史情景再现”。因此,就某种意义而言,在史学的研究领域中,挖掘、整理以及考证史料工作的价值相比研究者对于史料解读的价值来得更大。也恰恰因为这一原因,史学既追求呈现更为具体、更为复杂或更为隐秘历史资料的“纵深性”发展,但也同样接受对于各地相对同质性、扁平化史料的收集与整理,认为这类“平面性”的拓展是史学研究得以实现整体组合的基础,这是近年来地域史研究虽屡遭“碎片化”质疑却还能得以兴盛发展的原因所在。

必须承认,对于史料的收集、整理与汇总,其研究价值与史料本身的获得难度相对应。相较于古代史、世界史这类历史资料相对有限的史学研究方向,当代史在这一问题上的处境较为暧昧。面对浩如烟海的基层档案资料,当代史研究者在感到庆幸的同时实则倍感压力,历史资料丰富且相对易于获得,这就使得纯粹“情景再现”式研究的价值大幅度下降。当代史研究者不再是基于片言只语的历史探寻,而是必须在众多历史资料中理出叙述线索。具体而言,研究者既要全面、具体、深入地呈现史料,给人以“以小见大”“以点带面”的通透感,同时又要接受社会学学者的批评与建议,避免研究主题的涣散与相应叙述的拖沓,对于个案与整体关系的平衡与拿捏是对当代史研究者进行基层社会问题研究能力的考验。

三、基于社会学研究范式所提出的改进性建议

如何走出所谓“碎片化”的窠臼,提升地域史在当代中国史研究领域中的价值,社会学的研究范式具有一定的启发性意义。上文所提到的“问题意识”是关键突破口,而就如何结合目前地域史研究现状提升研究者的“问题意识”,笔者认为相应关注点应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形成方法论共识,规范史料解读的方式方法。

正如上文所提到的,在社会学学科内部,研究者对于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同样存在认识分歧,并在具体的研究范式上分别发展出了“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两个不同的研究方向。但是,无论具体方向如何,研究者对于相应研究的路径、逻辑及合理性凭借都有着较为明确的共识,即方法论理论基础,以此作为起点逐步形成属于各自学派的研究路径,彼此虽有不同,但能在方法论共识的基础上求同存异,形成积极的学科对话环境。

关于这一点,基于地方基层档案的地域史研究实则还处在起步阶段。最为直接的一点就是对于如何解读一手档案资料的方式方法,学者内部似乎还没有形成完全共识。有研究者偏向于求证,也有研究者强调证伪;有研究者注重文本的实际记录,也有研究者突出对于文本背后意义的解读;有研究者强调对于具体表述的历史环境分析,也有研究者强调人性的一致性,希望摆脱历史情景、意识形态的影响解读史料。种种史料解读形式都带有非常明显的个人色彩,导致很多时候哪怕基于同一份档案文本也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意义解读。这一现象虽然是历史研究及学科发展的奥妙所在,但实则容易导致研究者就具体问题的对话处在“鸡同鸭讲”的尴尬处境,地域史原本就有的代表性问题被进一步人为放大。

笔者认为,在这一问题上,社会学研究的“实证性”原则具有指导意义。对于任何文本类型历史资料的解读,研究者都应遵循材料本身的叙述逻辑,基于自身认识对历史材料叙述背后意义所作的猜测、推断虽无可厚非,却不宜过多。如果过于偏向后者,对于史料的曲解或误读便会难以避免。这一点绝非鼓励研究者盲目陷于档案文本叙述,或是简单地以档案文本叙述逻辑作为自身研究的写作逻辑,而是强调研究者对于已有档案文本叙述的质疑,其依据应同样来自史料本身,即在就不同类型史料(如不同时段、不同媒介、不同部门、不同性质文本)叙述逻辑的不断比对、甄别过程中找到更为接近历史事实的原因表述。笔者认为,这一点应该成为当代中国史研究者的一个基本的研究方法论共识。当然,由于当代史资料的“同质性”问题较为严重,这一作法的操作难度较大,但我们不能因此否认这一作法实际上是对于当代史研究科学严谨性的最直接保证。另外,在这一问题上,历史人物的个人性记录或后期回忆性质材料的价值及其运用形式,也是一个需要更为谨慎对待的问题,限于篇幅,笔者不予展开讨论。

第二,增强对于研究脉络的梳理,形成学科内部的专题性知识体系。

不必讳言,历史学界虽然有定期对时段内研究成果进行综述的惯例,但其实质更类似于成果汇展或研究动态通报,对于建立学科知识体系的促进作用仍有待加强。落到研究者个人层面,特别是在单篇论文成果中,“文献综述”的内容板块更是不受重视,可有可无,或只是相应点缀用以证明自身研究的所谓“独创性”。进一步分析,如上文所述,历史学研究更为注重历史情景的再现,因此在地域或研究主题的选择过程中,研究者都有意避开已有研究的讨论主题,或者简单选择其他地区作为研究对象,以地方上的“新材料”回避“老问题”“旧解释”的尴尬,再加之已有研究多存在观点不够明确的现实不足,对于综述部分的忽视亦在情理之中。

然而,笔者认为这一不足既是原有研究“问题意识”淡薄的结果表现,也是后来研究者自身同样难以克服这一问题的现实原因。正如社会学以及其他学科对于文献综述意义的强调,研究者对于已有研究观点的综述是其厘清所属学科知识体系并确立自身所在研究位置的重要途径。不仅如此,一份好的研究综述既包括对于相应观点的汇总,更强调对其观点的述评,是研究者明确研究方向并完善自身研究问题的最有效方式。当代中国史的学科发展同样应对此予以更多重视,立足于各地史料的地域史研究者虽在形式上表现为个体性讨论,但实则仍处在一个整体性的研究体系之内。在针对具体研究问题进行观点综述的过程中,研究者得以完成自我研究“个体”与学科知识体系发展“整体”之间的相互观照,通过对于其中共性与个性的辨识,研究者本身的问题选择与史料理解也会自然呈现更为浓厚的整体性色彩。

第三,避免观点先行,但应尝试在微观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理论观点。

在社会学的研究中,理论、假设、概念与变量这四个层级的研究要素紧密相连,理论对于具体研究的指导性意义被无限放大,在一些经典性研究议题中,甚至到了言必及理论、无理论论辩则无以成文的地步。对于这一研究发展态势,利弊各有论述,但社会学研究者对于理论的偏爱毋庸置疑。

就一般意义而言,所谓理论就是对于具体解释观点的抽象化处理,是在刨除诸多非关键性因素后所形成的最为体现问题本质的因果或相关关系解释,并因此得以启示对于其他类似现象的研究分析。就这一点而言,理论与历史学研究所强调的复杂性、多样性以及具体化解释的研究目标大相径庭。如果简单运用其他学科的理论来指导史学研究,很容易出现观点先行的弊端,使得史学研究在不经意间沦为其他学科理论解释的材料注脚。这也是目前史学界对理论采借多抱以谨慎态度的原因所在。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当代史研究目前虽仍能勉强依靠对于自身学科保护的强调(如提出“历史发展没有一般规律,理论发展与学科特性不符”“必须首先明确事实表现再谈理论发展”等类似观点)而对其他学科理论采取回避态度,但实则很难长时间地抗拒其他学科(其中也包括西方史学)理论对于现有研究问题的影响。最为现实的表现就是在缺乏理论对话能力的情形下,目前的地域史研究形式实则已经很难被“历史社会学”所认可,历史社会学的史学研究意味已经变得非常寡淡,更多地表现为社会学对于历史事实的宏观性分析。

对于这一现象,社会学的理论发展经验值得借鉴。虽然社会学自身有着较为系统的理论发展传统,但也曾一度遭遇来自经济学理论解释的冲击,后者对于一切社会行为的泛经济主义解释曾使得社会学理论的解释效力一度式微,学科发展处在被排挤和架空的边缘。在后来的学科发展过程中,社会学对经济学的理论解释提出了直接挑战,基本途径仍是强调对于社会学传统研究范式的运用与强化,通过在社会现象中找到具体的研究问题,围绕问题构建起变量、概念、假设、理论的研究体系,以自身学科理论回应经济学理论解释,在“社会经济学”领域中奠定了本学科的主导性地位。

事实上,相比历史学的其他研究领域,由于更为贴近现实生活,当代中国史研究特别是基于地方史料的地域史研究实则具备较为优越的理论发展条件,对于历史复杂性及多样性的关注恰恰是其对现有理论发起挑战的研究优势。问题的关键在于包括地域史在内的当代史研究内部是否能就具体史料分析与现有研究问题作到对应性发展,在过程中形成适合于本学科的理论架构体系,并在微观事实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一般化解释,这是学科逐步成熟的标志和表现。

最后,笔者愿以彼得·伯克(Peter Burke)的观点作为全文的总结,即史学研究对于“独特性”的强调,并非在于特定的社会事件或社会现象本身,而是对于“‘一般化’社会要素的‘特殊排列、组合方式’的再现”*〔英〕彼得·伯克著,姚朋等译:《历史学与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页。。由此引发,“历史社会学”是对于史学与社会学的有机组合,如同“经济社会学”旨在探寻社会生活中的经济规律表现,“历史社会学”的重点在于分析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般化社会运作机制,并结合相应历史背景、时代环境、人物关系的嬗变,阐述种种具体机制运行、变迁的内在逻辑。研究者基于一定地域历史表现的发现,其叙述与结论应是对于已有整体性发现的一种回应与发展。非常显见,要真正作到这一点,研究者就必须有意识地将历史学与社会学的学科意识融入自身的研究过程之中。

*本文是2017年度上海学校德育实践研究课题“‘中国当代史’学科成果的思政教育话语转换研究:以《概论》课程为对象”(2017-D-059)的阶段性成果。

(本文作者 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上海 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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