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注重思考和探究地域史研究的历史哲学基础

2017-01-25 09:38
中共党史研究 2017年10期
关键词:普遍性宏观党史

吴 志 军

(本文作者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辑 北京 100080)

应当注重思考和探究地域史研究的历史哲学基础

吴 志 军

自步入新世纪以来,基于地方档案史料的个案史学研究(亦称地域史研究)成为党史研究领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学术成长点,对于重塑党史研究的学术格局和文化气象产生了显著的积极影响。但从学术史的视阈观之,地域史的兴起显得较为仓促,主要是为解决新世纪前后陷入困局的宏观党史研究而提出的实用性举措,相关的史学思想和理论资源的积累与思辨并不充分,且在十几年异常迅速和热络的学术实践中,很少有研究者从历史哲学的层级审视与反思地域史研究的思想预设、理论原则、问题立意、思维模式、研究方法、问题取向和学术风范等核心价值,换言之,地域史研究本身的历史哲学基础是非常不明确的。至于目前地域史研究出现的诸如堆砌史料、重复叙事、微观与宏观脱节以及“问题意识”匮乏等一系列结构性问题或弊端,正是其历史哲学基础不清晰的外在表现。鉴于此,本文拟以地域史研究的“特殊性”与“普遍性”问题为例,初步探讨该研究范式的历史哲学基础*“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显然是一个历史哲学层级的问题,甚至是整个历史学的元问题,当然也是地域史研究自兴起之际便备受困扰的基本理论问题。至于地域史个案对象的择取是否具有典型性或代表性,只是历史哲学相关层面之问题的外在表现。。

从历史哲学角度来审察地域史研究,其首要论题便是拷问地域史研究为何“存在”(being)及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何在。从地域史最初兴起的一个基本设想和意旨来看,就是要发现并彰显不同于宏观史或普遍史的特殊历史内容、层次或面相。如排除开目前笼罩在地域史研究中的低水平重复现象,而仅以那些具有较好典型性的研究成果而言,它们的成功之处就在于有效地把握住了这一点,这既是很多地域史研究的实际起点,也是地域史研究广受关注的缘由,但这种研究取向背后的历史逻辑仍然需要加以深究和反思。如果假设地域性的个案研究只是追求历史的特殊性和个别性,即将充分展现与宏观党史的基本内容和脉络线索具有异质性的历史内容或维度作为其根本旨趣,那么这些不同的地域史研究所展现出来的历史图景是不可重复的。很显然,这种向度和层级的地域史研究之本质是一种历史主义的逻辑,“历史主义乃是一种信念,认为对任何现象进行正确的理解并对其价值进行正确的详估,皆需了解它所在的地域,它在发展过程中曾扮演的角色”*转引自〔英〕迈克尔·斯坦福著,刘世安译:《历史研究导论》,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12年,第227页。,而历史主义具有一种极易偏向浪漫主义和相对主义的特质,即主张所有的研究对象都是独一无二、不可通约的,与其他历史现象具有不可比较性,历史真理亦源于这些单一或特殊的历史事件。这种历史理念带有反实证主义的哲学倾向,会带来一种非常严重的后果,即由那些异常独特的地域史个案所共同组成的历史画面,实际上是一种“断裂”化的历史。即使在理想情况下,研究者可以将所有个案对象全部研究完毕,可以穷尽这些具有特殊性的历史内容,那么最终也无法由此构建起一种宏观性或普遍性的历史书写。在这种情况下,透过地域史研究,普通人甚至研究者本人都无法从中得出规律性和普遍性的历史认识,而如果缺乏一种通达的历史认识以及建基于此的宏观历史脉络(即使这些认识和脉络在整个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是短暂的、相对的),历史本身便不太具有可理解性与可塑造性,历史研究的价值也就被极大地削弱了。极而言之,这里的“特殊性”除展现了一些历史事实之外,既无法作为一种历史认识的结果而体现出来,也无法仰赖不同研究主体之间的传播而得到验证或证伪。从当代中国的现实语境来看,这种研究取向与唯物史观史学致力于发现普遍性规律以及论证中国共产主义革命发展之必然性的根本宗旨相悖。从近现代以降中国学界对于历史及其价值的认识史来看,尽管在历史学的性质、作用和功能等问题上仍然存在着广泛分歧,但作为一门科学,历史研究绝不应仅仅将描述一些特殊的历史现象、讲述一些特殊的历史故事作为根本使命,它的最终目的一定是实现宏观或普遍历史的科学书写,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历史规律、诠解历史本质、论说历史嬗变之因。即此而言,过度追求历史特殊性的地域史研究具有一定的文化危险性,其学术立意亦值得商榷。如果回到当代中国地域史的本体论情境下,这种追求特殊性的历史研究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就需要加以更严格的考量。由于毛泽东时代中国政治的全能性特征,各个地域之间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何种维度以及这种差异是不是带有根本性等问题,将直接决定着地域史研究的学术价值及其与宏观史之间的关系。

换一个角度思考,如果地域史研究希冀通过特殊性对象(暂且不论这种“特殊性”是否具有典型性或代表性)来表达一种宏观性或普遍性的问题,那么其历史描述和论证的重点明显是后者而非前者,且后者会成为衡估和评议地域史研究之意义与价值的根本标准。这种研究取向虽然会大为削弱地域史研究自身的独立性和自足性,但从“个别(特殊)”(重新)发现或验证(有的时候也想颠覆)“一般(普遍)”既符合一般的归纳法逻辑,也是地域史研究在党史领域兴起的另外一个初衷。综观自新世纪以降的地域史研究,其与宏观党史的联系是在两个路向上得以初步实现的。

其一,地域史研究的对象选择、档案史料、基本史实都是新颖的,但得出的历史结论非常符合宏观党史的已有认识。这种研究只是在特殊层面论证了宏观史的合理性和连续性特征,增加了党史知识的厚度与宽度,但并未生产出新的历史认识,也并未从根本上动摇宏观史的研究理念和叙述体系。其中,很多具体的地域史研究甚而走向了从“一般”再度书写“个别”的路径,亦即一般历史现象、认识或规律的个案化。地域史研究从归纳法的初衷最终归化为演绎法的逻辑,显示个案史研究的理论准备在党史研究领域普遍不足,在地域史研究的发展进程中也没有获得充分的学术反思与理论建构。

其二,地域史研究通过以往宏观史未曾关注或刻意遮蔽的选题、材料和史实,不仅构塑出一种全新的历史画面,而且由此得出具有学术新意的普遍性认识和论断,其学术水平自然要高一个层次。但问题在于,如果这些普遍性的历史认识都可以成立的话,那么就必须进一步思考这些普遍性认识是否具有可合并性甚至同一性。如果它们具有可合并性,那么便有可能影响不同个案研究的独立学术价值,因为存在着明显的结论重复现象,甚至可能存在着史实层面的本质性同一。如果这些普遍性的历史认识具有不可合并性,那么“普遍性”自身的价值向度就需要得到重新审查,亦即所谓的“普遍性”可能不是唯一的,它可能具有多样化或多元性的结构。一些敏锐的学者就此认为,这种寻求历史特殊性的努力是在建构另外一种“普遍性”,“它不致力于从多样个别性中抽象出单一前提,而是以多元为前提”,“在这种相对的格局中,普遍性就以具体的形态呈现。它具有普遍意义,但是却表现为彻底的特殊形态。换言之,那些不具有独立价值的共性,只有在特殊性中才能获得意义,也才能得到理解”,“它是特殊的,但是却以承认和理解其他特殊性的内在规律为前提;它拒绝同质性抽象,但是却坚持对其他特殊性开放自身的内在机制与逻辑”,“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这种以具体特殊状态呈现的普遍性,将如何实现自己的普遍性功能?既然每个要素都是特殊的,那么对它的理解就不可能直接套用于其他的特殊性。此外,具有普遍性的特殊状态与缺少普遍性的特殊状态将如何区别?”*孙歌:《在形而下层面结构原理》,《读书》2017年第1期。显而易见,这种历史哲学层次的追究将最终打破我们对于历史“普遍性”的传统认识。另外的问题还在于,由地域史研究所得出的普遍性科学认识是否具有关键性和根本性。进而言之,就是新的普遍性认识是否能获得已有宏观史的肯定和接纳,是否会有效影响未来的宏观史研究与书写,基于地域的个案史论断与宏观史认识是否能实现真正对接以及二者之间在任务和使命上是否能真正实现互补。如果得不到宏观史及至普遍学术史的承认与吸纳,那么这些被生产出来的地域性知识和认识便很有可能退化为孤立无援的碎片化文本,进而丧失成为正当历史经验和人类共同知识的机缘。

由上可见,从历史哲学层级拷问地域史研究的一些理论预设和研究理念,可以有效透视这一范式的若干根本面相,并借此探察目前地域史研究之困顿的关节所在。当然,从一个长程性的历史视界观之,目前地域史研究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哲学史与史学史上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如近代欧洲哲学史(尤其是休谟的怀疑论哲学)已经充分论证了经验因果律与逻辑必然性之间存在着巨大裂隙,即使实证主义大师兰克也认为:“我们确实能够通过对个别案例的研究,通过对它们之间相似性和不同性的研究而得到一个一般性的结论”,“但我们永远不能知道所有的历史以及我们永远不能确信这种认识的真理性”*转引自〔英〕伯恩斯、皮卡德著,张羽佳译:《历史哲学:从启蒙到后现代性》,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03页。。准此而论,地域史研究的内在矛盾“恰恰在于它试图用经验描述的方法来论证形而上性质的命题”*章启群:《九批判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44页。,这可能是整个历史学都需要永远面对的困境,其中尤其关涉包括历史研究者在内的人类自身的理性和认识能力的局限性或边界所在。但尽管如此,考虑到党史研究的实然状况,地域史研究仍然有望继续推进党史研究的学术化进程,尤其在新的地方档案史料的开掘和新的地方性知识的发现等方面尚存巨大学术空间,目前还看不到任何可以否弃这种研究范式的充分理据,故而亟须在历史哲学的层面上继续探讨改善与革新地域史研究的指导思想、理论和方法体系。

整体史观便是目前学界公认的可以有效消除“碎片化”流弊的路径之一,因其在历史本体论维度如实地反映了地域及其历史之“存在”的实然形态,亦即无往不在“联系”“互动”之中。整体史观超越了以往将“地域史”仅仅对应于“宏观史”的传统认识窠臼*这种传统认识将地域史纳入宏观史的概念体系和历史脉络中加以认知,且将地域史能否实现与宏观史的联系作为评判前者之学术价值的基本圭臬,这常常引致某些研究者将地域史与宏观史型塑为一种二元对立的关系。但事实上,地域史的很多内容和元素既无法与宏观史相对接也无法为宏观史所覆盖,尤其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形成的多元社会结构中更是如此。就此而言,“地域史”的概念应对应于“整体史”而不是“宏观史”的概念。,将地域史置放于其自身所处的全部历史脉络和体系之中,着力发现和构筑与地域史相关的所有历史元素的整体性认知框架,“注意考察此一事象与上下、左右、前后、内外、纵横等各种因素的联系,特别是与大问题的联系,注意考察此一事象在这些联系当中的机能与作用”*李长莉:《“碎片化”:新兴史学与方法论困境》,《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5期。,从而形成结构性的历史认知。但从历史哲学的层级观之,未来的地域史研究更应该在整体史观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向“普遍史”方向的转换。“普遍史”将表现整个人类社会的普遍性道德和价值以及反映人性本身的历史向度作为根本的史学追求,这就需要地域史研究的最后本质要落实到“人”,展现具体而有差异的人在中国共产主义革命文化谱系里是如何调适人性和制度的关系,人性、人心在革命的运动和制度框架下是如何显现其普遍性价值和生命的活力,不同地域下中国人的思想世界和精神风貌与国家和民族甚至世界性精神之间的关系若何,等等。尤其在改革开放时期的多元文化竞争环境下,普遍性的道德和价值观念以及人性心智在时代急剧变动下的地域化呈现,便更具有巨大的学术空间。这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改革开放以来的宏大主题就是“(中国)人的转变”*张乐天教授在“地域史研究的回顾、反思与展望”笔谈与学术座谈会上的发言(2017年5月13日)。,研究者“更应该站在当今时代的高度反思历史,反思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在人类走向进步、走向文明的宏观历史进程中思考自己的具体历史研究”*转引自徐进:《“地域史研究的回顾、反思与展望”学术座谈会综述》,《中共党史研究》2017年第5期。。只有在类似这样的主题和主线的观照下,地域史研究的历史价值才能更为凸显。以往党史学界所展现的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民“反行为”以及基层干部的某些真实心态等地域史研究,便带有“普遍史”的研究矩度,而“只要把人作为你要研究的历史过程的主体,在流动状态中去把握普遍性就成为不言而喻的了”*刘志伟、孙歌:《在历史中寻找中国——关于区域史研究认识论的对话》,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第48页。。显然,如果没有基于坚实的史学理论及其所承载的历史哲学之上的开阔学术视野,若不将特定地域的历史特殊性置于整个国家和社会及至全部世界和人类的历史根脉下加以检省,并根据普遍的历史和人性视角将其相对化,那么就会陷入“特殊中心主义”史观的危险境地。

当我们以普遍史的学术理念检视地域史研究的未来图景时,就必须坚守哲学所蕴藏的根本的理性精神,“哲学用以观察历史的惟一的‘思想’便是理性这个简单的概念”*〔德〕黑格尔著,王造时译:《历史哲学》,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第8页。,而任何时代和地域所累积的思想与文化成就便最为集中地承载着人类理性的发展,“文化是人们共同关注的东西,也是历史性的个体要获得其历史重要性所要追求的众所周知的好的价值”*转引自〔英〕伯恩斯、皮卡德著,张羽佳译:《历史哲学:从启蒙到后现代性》,第261页。。因此,在继续稳固和拓扬政治史、经济史与社会生活史等主题的同时,思想文化史也许是未来地域史研究最值得着力的重要领域和方向,思想与文化的维度在地域史的研究格局中不应再缺席,“个别事实也具有普遍性,只有用‘文化价值’的标准来把握时才成为可能。个别事实在时代、国家、民族等整体中获得一定位置并被赋予普遍性的意义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日〕永原庆二著,王新生等译:《20世纪日本历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68页。。基于这种认识,地域史研究的未来学术空间仍然值得向往,就如同杨念群对于儒学地域化的考察那样*杨念群:《儒学地域化的近代形态——三大知识群体互动的比较研究》,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深刻体察地域化思想文化史脉路的独特价值。一言以蔽之,能否反映人类的理性向度,将直接决定未来的地域史研究是否能在终极价值的层面上形成可持续的学术进化动力,也将直接影响研究者能否形成真正的“问题意识”,当然还有可能带来扩大地域史研究疆域的学术契机,从而突破自身的某些天然阈限,“普遍的历史是一种可行的理想,但却要求历史学思想和哲学思想的结合:事实必须加以叙述而同时又加以理解,要从内部而不是仅仅从外部来观看”*〔英〕柯林武德著,何兆武等译:《历史的观念》(增补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4页。这是柯林武德对康德之历史哲学思想的概括之一,而康德主张以普遍史的视角书写历史,这对世界历史哲学的总体走向产生了深远影响。。

承上所论,地域史研究的学术价值仍然是一个需要从历史哲学层面加以思考和完善的问题。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这种合理性既需要存在之物自身的生成与进展逻辑的支撑,也需要研究者对这种存在之物之哲学根柢和理论预设等深层维度的解释与建构。目前地域史研究所遭逢的诸多批评及其发展“瓶颈”,正是党史学界不太注重培养理论反思和哲学思辨能力的直接后果。有学者曾就类似现象指出,探究区域或地方现象无疑有助于重新理解我们以往的历史图景,“但这种重新定位的史学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新认识,将如何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合理的诠释架构,意义仍不甚明了”,“这一领域的变化,很大程度上是各类问题实证研究在数量上的显著增长,而不是概念和理论建构上的实质性进步。这种状态,可称作中国史学的‘内卷化’”*〔美〕李怀印著,岁有生、王传奇译:《重构近代中国——中国历史写作中的想象与真实》,中华书局,2013年,第277、270页。。因此,在地域史研究已经走过十几年的历程之后,整个党史学界都应该及时就这一研究范式加以思想总结和理论概括,尤其应当注重思考和探究地域史研究的历史哲学基础,必须要将地域史研究的理论化和实证化加以全面协调的统一,方可再次形成地域史研究的向心力和吸引力。毕竟地域史研究是作为新世纪以来新实证主义思潮的主要承载者而推进党史研究之学术化进程的,而“在思辨生活与实在生活之间直接建立全面协调关系的自发倾向,最终应该视做实证精神最可贵的优势,没有任何其他属性可以同样显示其真正性质并促进真正的升华”*〔法〕奥古斯特·孔德著,黄建华译:《论实证精神》,译林出版社,2011年,第21页。。很多地域史研究者埋头拉车的精神固然值得尊重,但一种研究范式的健康成长同样需要坐而论道的风范。总之,现在已经到了必须深刻反思和重构地域史研究之历史哲学基础的时候了。只有不断地思考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地域史研究的学术羽翼才能丰满起来,才有可能辨识清楚自身所处的历史、文化与哲学方位,也才能更好地定位自身的学术功能与历史价值,从而真正取得兼具实证性和思想性、继承性和创新性于一体的研究成果,持续引领党史研究领域的新实证主义学潮,继而以反思的精神、历史的逻辑与史学的本质进一步型塑党史研究的文化地平线。

当然,囿于学识,笔者还无法从历史哲学层面完成对于地域史研究的全面反思,本文的初步思考也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但笔者更愿借此提出必须注重并重建地域史研究的历史哲学基础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冀望广大党史研究者的积极参与和深度讨论。

(本文作者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辑 北京 1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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