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慧慧
关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与建议—以湖北省当阳市玉泉办事处为例
◎ 刘慧慧
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2016年3月底以来,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国不满十六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902万人,其中湖北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在70万人以上 ,仅湖北省当阳市现有农村留守儿童1460人。本次调研针对当阳市玉泉办事处184名留守儿童开展,笔者深入调查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以期根据现状提出一些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现状的可行性对策及建议。
当阳市玉泉办事处16岁以下农村儿童共有690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有184人,占26.7%。本次调研的184名农村留守儿童都已进行户口登记,全部为汉族,其中4人纳入农村低保,占2.2%;7人父母离异或其中一方死亡、离家出走,占3.8%。
(一)农村家庭留守儿童的年龄分布:3岁以下有19人,占10.3%;4-6岁有67人,占36.4%;7-12岁有85人,占46.2%;13-16岁有13人,占7.1%。
(二)农村家庭留守儿童的性别比:男孩有96人,女孩有88人,性别比为109。
(三)农村家庭留守儿童父母的务工情况:省内务工有15人,占8.2%;省外务工有169人,占91.8%;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务工有141人,占76.6%。
(四)农村家庭留守儿童的就学情况:未入园的有12人,占6.5%;就读幼儿园的有78人,占42.4%;就读小学的有81人,占44.0%;就读初中的有13人,占7.1%。其中入学的留守儿童中,寄宿的有65人,占37.8%;非寄宿的有107人,占62.2%。
(五)农村家庭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情况: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有183人,占99.5%;亲戚监护的有1人,占0.5%。
(六)农村家庭留守儿童的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的有183人,占99.5%;患重病的有1人,占0.5%。
(七)农村家庭留守儿童的地域分布:城郊村有24个,占13.0%;偏远村有160人,占87.0%。
本次调研发现,农村家庭留守儿童男孩偏多,绝大部分农村家庭留守儿童处于幼儿园和小学阶段,且分布于离城区较远的偏远村,超过一半的入学儿童处于走读状态。父母外出务工多数在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因此,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家庭留守儿童的现状,促进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需要政府、学校、教育及社会统一认识,积极配合,协同努力。
(一)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破城乡二元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推进城镇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对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都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尽快建立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差距,实现公平的义务教育政策。同时要逐步实现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消除就业、医疗、养老、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间的有序流动,给予农民工及其子弟以切实的市民待遇,适当鼓励、帮助农民工将其子女带到城市上学和生活,充分发挥家庭的教育功能。
(二)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为每一名农村留守儿童指定一名党员干部,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出现的家庭困难、教育缺失、心理问题等进行定点帮扶。二是成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慈善基金会。募集资金用于定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持续资助公益活动,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大学生志愿者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安全教育、素质拓展等精准服务。三是建立农村社会化的未成年人教育和监护体系。可考虑由基层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相关群众性组织,共同构建农村中小学生的社会化教育和监护体系。四是以民间组织为依托,培养和扶持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各级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留守儿童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机构,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服务保障。五是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各级政府应定期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展开调研,准确进行施助,让农村留守儿童真正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积极改善农村的办学条件。
农村中小学是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尽管国家对于基础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加大,特别是近几年,国家推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广大农村学生免除学杂费,并为贫困学生补助生活费,还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学校危房改造,合格学校建设,标准化建设等,但农村教育仍然面临经费不足的压力。因此,国家和政府应适当调整宏观政策,从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大力扶持农村中小学,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各级政府部门要把工作重心转向农村薄弱学校的治理,使农村薄弱学校能够获得比城镇学校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补充,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发展步伐。
(四)完善法律法规,让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多团聚。
农村留守儿童存在严重的“亲情饥渴”,尤其是父母的陪伴,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尽量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的时间,要求外出务工父母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增加回家的频率,或通过打电话、写信等方式,经常与子女进行情感交流,让子女感受到父母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同时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父母外出务工前要将外出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监护等基本信息告知村(社区)和子女就读学校。
(五)加强宣传,扭转父母及监护人教育观念。
农村家庭文化素质低,再加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能快速改变家庭经济状况,而其监护人又大多数是老年人,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所以,很多农村家长并不在乎子女的教育问题。因此,应着重引导家长改变“读书无用论”的错误思想。同时还应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到当前留守儿童问题的严重性,要有对子女进行全方位教育的意识,注重培养其独立生活的能力。对孩子不能一味采取物质补偿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孩子全部的爱,避免儿童逐渐形成金钱万能的价值观和逍遥享乐的人生观。
(六)完善学校教育,明确学校责任。
一是加强与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学校要主动电话联系留守学生父母,让家长尽量了解学生在校情况;针对留守儿童所缺少的家庭教育“对症下药”,对贫困留守儿童进行资金帮扶,对行为不端的留守儿童严加管束,对缺少家庭温暖的留守儿童多加关爱,对学习成绩差的留守儿童加强辅导。二是定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关注身心健康发展。逐渐将心理咨询室引进农村中小学,配备心理教育教师,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帮助他们健康成长。三是承担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对家长和监护人进行教育和培训。在家长教育素养普遍偏低、农村家庭功能不健全的情况下,学校应承担起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让家长和监护人掌握科学的教养方法,提高监护能力,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七)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扶贫开发已进入攻坚克难阶段,精准扶贫更是扶贫开发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点工作。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尤其是产业扶贫力度,建立完善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长效机制,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为农村留守儿童创建一个健全的家庭环境。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形成政府、学校、社区、家庭、邻里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让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
(作者单位:湖北省当阳市玉泉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