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颖健
“靶向式”施策缓解“因病致贫”
◎ 王颖健
“我们自己就拿了581.79元。”在患有白血病的青岛市市北区居民李女士家中,李女士的公婆给记者算了儿媳去年一年的看病费用:医疗费总共541006.34元,医保报了190137.27元,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34945.23元……李女士的公公对此感慨不已,“如果没有政府的政策,我们家卖房子借钱才能治得起病”。
为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贫弃医”等问题,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山东省青岛市民政局“靶向”式施策,推出医疗救助新政,着眼于补短板、兜底线、创机制,在救助标准、救助比例、救助范围、救助手段等方面均实现了突破,在缓解因病陷入困境群众的“不能承受之重”中趟出了一条新路。
“真没想到,拿着退休金,政府还这么帮我”,提起享受的新医疗救助政策,家住市北区的李大爷激动地流下了眼泪。李大爷的儿子告诉记者,李大爷长年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经有关部门认定,李大爷符合支出型贫困家庭(家庭收入减去医疗支出后低于低保边缘标准,且财产符合条件),属于新医疗救助的范围。2016年,李大爷医疗费花了20多万元,在医保、大病保险后,民政医疗救助近6万元,个人自负约4.5万元,仅占全部费用的22.3%。
据青岛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新政扩大了医疗救助覆盖面,补齐了救助短板,在保障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低收入家庭的基础上,将“因病致贫”支出型贫困家庭、非本市户籍在青务工人员和在青就读的大学生及低保家庭成员的长期医疗护理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现了“因病致贫”家庭的医疗救助全覆盖。
对于低保、低保边缘的救助力度,则更大了。“还以为这次住院我又得花两三千块钱,没想到出院结算,才花了不到400块。”家住市南区患有肾癌的低保户张先生说,自己身患多种疾病,家人又有不同程度的残疾,每次住院都得四处借钱。翻看张先生的住院费用,新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后,他自负金额只占医疗总费用的3%。张先生动情地说,“以后住院,再也不用借钱了”。同时,新政提高了困难群众的大病救助比例,按照困难程度实行梯次救助,更加精准。
新政实施一年来,在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和民政医疗救助等各类报销之后,低保家庭成员的住院和门诊大病自负比例仅为2.34%;低保边缘家庭的住院和门诊大病自负比例仅为3.67%;中低收入和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的住院和门诊大病自负比例约占24.5%。困难群众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贫弃医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在机制方面,青岛市民政局加强救急难规范化建设,打造“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
工作人员介绍,如今,医疗救助已实现与社保系统无缝隙对接,依托青岛市民政的低保业务平台、人社部门的社会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卫生系统的诊疗系统,改造升级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即时结算系统,实现了一站式结算从市管理平台到各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各社区门诊的全覆盖,在住院和门诊大病一站式结算的基础上,实现了低保家庭普通门诊一站式结算,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医,提高了救助效率。
此外,市民政局还完善了核对机制,健全了大救助机制,各区市、镇街全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打通了救助“最后一公里”。
“我们在对困难群众的调查访问中发现,对困难群众而言,最不确定性的支出和负担最重的支出,是看病的支出,一旦生病,特别是大病,不得不把从牙缝中省下来的那点积蓄用来治病,让本就不宽裕的生活更加难以维持。”市民政局局长曹勇说。以上种种措施,切实缓解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等问题。
数据显示,实施新医疗救助制度后,2016年青岛市共救助困难居民87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09亿元,救助人数比去年同期提高138%,救助资金比去年同期提高80%。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岛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