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境外中资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研究*
—— 以中国有色金属公司在非企业为参照

2017-01-24 18:59:36一带一路背景下部分在非中资企业劳动关系与工会工作研究课题组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赞比亚工会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背景下部分在非中资企业劳动关系与工会工作研究课题组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学报编辑部,北京 100048;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北京 100865;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工会,北京 100029)

“一带一路”背景下境外中资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研究*
—— 以中国有色金属公司在非企业为参照

“一带一路”背景下部分在非中资企业劳动关系与工会工作研究课题组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学报编辑部,北京 100048;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北京 100865;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工会,北京 100029)

境外中资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对“一带一路”建设意义重大。企业应熟悉投资环境,坚持合作共赢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为当地工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同时还要关注中方员工入会、社会保障问题,消除劳动关系纠纷隐患。境内总部工会通过与境外企业工会的交流,提升外籍员工的向心力凝聚力。

“一带一路”;境外中资企业;劳动关系;工会工作

一、研究背景

“一带一路”是习近平主席2013年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提出的崭新国际合作理念。2015年3月,中国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这是中国政府在国际经济发展新的历史时期,向世界发出的倡议书,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的历史意义。就“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来说,这一倡议为其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对中国而言,“一带一路”拓展了改革开放途径,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而在世界范围内,“一带一路”的落实必将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文化基础和政治基础。

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有了新的动力,拓展海外业务也成为必然的战略选择。“一带一路”建设4年来,境外中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投资流量为189.3亿美元,同比增长38.6%①见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编辑出版的《2015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报告》。本文数据和资料,除注明出处外,均为原始数据资料。。2016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3个国家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45.3亿美元,在“一带一路”沿线61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8158份①商务部公开2016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情况.[EB/OL]. [2017-06-10]. https://www.yidaiyilu.gov.cn/jcsj/sjrw/5563.htm.。截至2016年底,中国企业已在“一带一路”沿线20多个国家建设56个经贸合作区,为东道国创造了近11亿美元税收和18万个就业岗位②“一带一路”——习近平之道.[EB/OL]. [2017-06-10].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5/19/c_129607528.htm.。2017年前三季度,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7个国家又新增投资,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1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967.2亿美元,同比增长7.9%③1-9月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投780亿美元 对“一带一路”沿线新增投资96亿美元.[EB/OL]. [2017-10-20]. https://www.yidaiyilu.gov.cn/xwzx/bwdt/30755.htm.。

上述说明,“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几乎涵盖了“一带一路”沿线全部国家,投资规模逐年扩大。然而,这些境外中资企业的运营状况如何,在企业管理和劳动关系建设方面有何经验教训,对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何影响,是否达到了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目的,工会作用如何发挥,都需要总结梳理。但是,面对遍布全球的境外中资企业,要想全部调查了解,是很难做到的。为此,课题组选择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有色集团”)在非洲的部分企业作为调研对象,以取得的相关数据作参照,以期回答如下问题:在非中资企业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如何发挥作用,并提炼出对其他境外中资企业的借鉴意义。选择中国有色集团境外企业的理由在于,前期中国有色集团已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理论和实践探索,[1]为本课题研究提供了一定基础。

二、调研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状况

劳动关系是企业存在的基本要素,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方面,调研企业均有探索。课题组先后实地考察了中国有色集团在赞比亚共和国(简称“赞比亚”)和刚果民主共和国(简称“刚果(金)”)的6家企业,其中赞比亚5家,刚果(金)1家。具体为:位于赞比亚的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谦比希湿法冶炼有限公司,谦比希铜冶炼有限公司,中色非矿公司,中色卢安夏铜业有限公司,以及实体位于刚果(金)的中色矿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④赞比亚共和国和刚果民主共和国,地处非洲中南部,与中国保持有良好关系。两国自然资源丰富,蕴藏多种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非金属矿,矿业均是重要经济支柱产业。是中色集团公司在非洲的主要投资地。。

(一)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以下简称:经贸合作区)⑤经贸合作区是中国在非洲的第一个经贸合作区,2007年2月成立,胡锦涛主席亲临揭牌并题词:“中赞合作,共同发展”。。包括谦比希园区和卢萨卡园区,面积17.19平方公里。截至2016年底,经贸合作区有60余家入区企业和功能设施用户。区内产业涵盖铜矿采选冶、勘探、建筑、医药业等多个行业,已形成较完善的以有色金属产业链为主的企业集群发展格局,为当地提供就业岗位8000多个。合作区为非生产型单位,自有职工205人,其中中方职工53人,主要是在国内社会招聘的管理人员。对于中方人员依照国内和赞比亚劳动法,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没有发生劳动纠纷案件。赞方员工以安保人员为主,少量为管理人员。合作区严格执行当地法律法规,并聘用当地人事官加强对赞方员工的管理,达到较好效果,实现了劳资关系零纠纷。但合作区当地员工的工资收入处于在赞中资国有企业的中等水平,与矿业相比差距明显,近期人员流失较大。

(二)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非矿公司”)。1998年注册成立,是中国最早进行海外资源开发的项目,投资运营成效突出,利税收入可观。2003年7月投产以来,公司实现了产量年均达30%的快速增长,先后为当地提供就业岗位2092个。截至2017年8月底,共有职工972人,其中中方员工97人,赞方员工875人。外籍员工劳动报酬的标准通过年度劳资谈判确定,主要依据是行业薪酬水平、企业支付能力、员工家庭支出以及当年的通胀比例,每月按时发放。税前平均收入约为4000元人民币,在赞比亚劳动市场处中上水平,在当地采矿行业处中等水平。职工对收入满意度一般,期望值较高,但最看重就业稳定性与未来的发展前景。

公司劳动关系总体稳定,但也发生过劳资纠纷。2011年10月劳资谈判前夕,当地工人受少数极端分子挑唆以及赞比亚政治环境影响,发生了近3周的罢工事件。当时反对党刚刚上台执政,部分工人听信谣言,要求公司按照谣言中新总统的要求给全体员工大幅涨薪。在罢工调解过程中,地区党派领袖以及新任政府官员缺乏执政经验,面对民众与媒体火上浇油,使工人罢工情绪高涨,罢工平息过程变得曲折。薪酬的调整应通过劳资谈判达成,而不是通过政治势力胁迫资方妥协。最终公司还是以当地法律为依据,以非法罢工为名,根据公司员工纪律守则规定,依法开除全体罢工员工。同时登报发表声明,要求愿意复工的工人在48小时之内签署不罢工承诺书,公司则不追究其违纪责任。声明一出,工人们便陆续复工。登报后不久矿业部部长到公司,分别与经理层、工会开会进行调解,认定了罢工的非法性,要求劳资双方尽快开展年度劳资谈判。罢工事件得以平息。

(三)中色卢安夏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安夏公司”)。2009年收购成立,拥有员工1158人,其中中方员工72人,其余主要为赞比亚当地员工。公司业绩良好,如2017年上半年,就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77%。员工收入在赞比亚当地属中上水平,工资均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对收入基本满意。公司还为员工发放其它福利,如养老保险,免费就医,优惠上学等。

公司劳动关系长期处于稳定状态。即便偶尔出现劳资纠纷,也能妥善处理,没有造成大的影响。2016年度集体协商时,工会要求加薪20%,公司未同意该诉求。工会煽动部分员工闹罢工,藉此向公司施压。公司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得力措施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以及公司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同时立即向赞比亚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并就公司面临的经营压力作了客观说明,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在铜带省省长斡旋下,罢工事件得到圆满解决,当年度的集体协议也顺利签署。

(四)赞比亚谦比希湿法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湿法公司”)。位于铜带省的谦比希经贸合作区内,2004年组建成立。公司逐年发展壮大,到2020年将成为主业突出、管理先进,具有一定地区影响力和持久竞争优势的,以铜的湿法冶金为核心的,集采矿、选矿、冶炼为一体的矿业开发企业。

公司现有员工399人,其中中方员工43人,当地雇员356人。当地员工收入大约处于当地中上等水平,基本上达到了他们的期望值。工资按月准时发放,没有因公司原因推迟发放的情况发生,员工对此很满意。劳动关系总体稳定,个别劳资纠纷可通过沟通妥善化解。如发放圣诞奖金及其他福利时,个人所得税由谁来负担的问题上,公司和员工就曾经产生过分歧。公司与工会进行了多轮谈判,无法达成一致,决定由公司暂交,待达成一致后再具体处理。之后,公司借赞比亚税务局对公司进行税务检查之机,以税务局要求的名义,说明纳税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从而取得员工理解,最终工会同意由员工负担税款,使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湿法公司与中方外派工作人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矛盾隐患,主要是缴纳社会保险没有依据。由于社会招聘的中方员工,来源地区不同、社保标准不同,没有合适的为员工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的方法。湿法公司目前的做法是,公司在聘用这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中要求其自己在户口所在地缴纳社保,公司在工资中以“社保津贴”形式按照统一标准每人每月支付800元人民币(97美元)作为社会保险的公司缴纳部分。但国内法律规定,应该按照工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公司应交部分。由于员工户籍地不同,各地支付标准存在差异,此种统一标准支付的方式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将来可能因此产生矛盾。

(五)谦比希铜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比希公司”)。2006年注册成立,2009年投产,在赞比亚及刚果(金)有绝对行业优势,持续发展态势良好。员工1919人,其中中方员工175人,当地员工1744人。外籍职工收入由基本工资、房屋补贴、养老保险、商业保险、月度奖金组成,工资标准每年3月由工会和企业进行谈判决定,报劳动部备案。职工工资在赞比亚同行业属于中下水平,但均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每月都能按时发放。职工对收入满意度为60%,期望值比较高。主要原因在于谦比希公司是单一冶炼厂,没有矿山,冶炼用主要原料和辅材都是对外采购,利润较低。而员工比较收入时不考虑无矿山因素(带优质矿山的冶炼厂相比盈利能力更强,利润高),而是直接和西方企业冶炼厂比较。

谦比希公司建厂至今发生过4次劳资纠纷,起因都是工资问题。在劳资谈判期间,工会组织会提交公司一份工资上涨要求和福利改善的文件。其中工资上涨幅度通常都没有合理理由,或者支撑性不足。员工认为企业没有达到他们期望的工资上涨幅度或者福利改善条件,往往会组织罢工,停止生产。遇到此类问题,公司会与工会组织主要成员反复磋商,宣讲公司经营政策,同时让公司各部门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确保工会谈判不成功时公司固定资产不受到损失①2015年,由于经营环境不好,铜价下行,公司盈利能力下降,2016年劳资谈判没有对工资收入进行调整。2017年工会提出每月工资上涨1000克瓦查,其他福利翻倍等多项方案。考虑到经营成本,公司答应人均每月基本工资上涨100克瓦查。谈判结果宣布后,工人罢工,后经公司与地区官员协调磋商,再次与工会进行了谈判,最终人均每月工资上涨了250克瓦查,事态方才平息。 赞比亚无单独的工会法,但赞比亚1993年制定的《行业与劳动关系法》有专门的章节对工会事项予以规定,包括工会的设立、构成与作用,劳资关系双方发生争端时的解决步骤、政府劳资官员的地位与作用。2012年《最低工资和雇佣条件法案》,对劳动合同、解聘、工时和加班、工薪和社保待遇做出了详细规定。赞比亚劳动法律包括劳动法、行业与劳动关系法、最低工资法、未成年雇佣法、工厂雇佣法、国民养老保险法、员工赔偿法、人力资源协会法、职业教育与安全法等。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用工的条件、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中享受的基本权利以及当地劳动部门的执法权限等。。

(六)中色矿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香港控股”)。中色香港控股及其两家下属公司中色华鑫马本德矿业有限公司和中色华鑫湿法冶炼有限公司,共有中方员工146人,刚方员工1079人。公司在赞比亚注册成立,生产实体位于刚果(金),产值、利润都很可观,发展良好。

公司没有发生过劳资纠纷,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公司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招聘员工前按照当地劳动法的规定制定薪酬标准,定好薪资待遇,在当地市场公开招聘。由于公司当地员工待遇高于市场平均水准,所以对当地员工吸引力较大。工人要求增长工资的幅度通常与本地货币汇率相关,希望工资(以刚果法郎发放)紧跟美元汇率。外籍职工月均收入在300000刚果法郎(约1300元人民币)以上,在当地矿业企业中属于中高标准。员工对收入满意度较高,跳槽率很低。一般外籍职工提出的要求多与薪资待遇相关。解决方式为宏观上遵循当地法规,微观上多与刚果(金)境内其他矿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中方企业对比,经过沟通,最终与刚方员工达成统一。例如,由于工作需要,刚方司机经常陪同中方员工在城市间出差,公司决定给出差司机每日支付额外4000刚果法郎伙食费,以及20美金的住宿费(如需过夜),通常刚方员工会有渠道以更低成本解决食宿,所以他们对出差毫无怨言。

三、调研企业的工会工作

调研企业在所在国家注册成立,是当地的外资企业。工会组织的成立与活动均应依照当地法律规定。对境外中资企业来说,一方面,其管理人员不能加入当地工会组织,但国内公司原有员工外派后在国内的工会会员身份没有改变,使这部分员工的身份具有特殊性;另一方面,出资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所在国家属于外来投资者,资方地位明显。境外中资企业据此有两个形似矛盾的任务:既要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发展,也要支持工会工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其实,企业在给工会履职创造条件,使其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使企业效益得到最大化。

(一)赞比亚和刚果(金)的工会组织

赞比亚没有单独的工会立法,有关工会组织和活动的条款包含在劳动法律里面①2015年,由于经营环境不好,铜价下行,公司盈利能力下降,2016年劳资谈判没有对工资收入进行调整。2017年工会提出每月工资上涨1000克瓦查,其他福利翻倍等多项方案。考虑到经营成本,公司答应人均每月基本工资上涨100克瓦查。谈判结果宣布后,工人罢工,后经公司与地区官员协调磋商,再次与工会进行了谈判,最终人均每月工资上涨了250克瓦查,事态方才平息。 赞比亚无单独的工会法,但赞比亚1993年制定的《行业与劳动关系法》有专门的章节对工会事项予以规定,包括工会的设立、构成与作用,劳资关系双方发生争端时的解决步骤、政府劳资官员的地位与作用。2012年《最低工资和雇佣条件法案》,对劳动合同、解聘、工时和加班、工薪和社保待遇做出了详细规定。赞比亚劳动法律包括劳动法、行业与劳动关系法、最低工资法、未成年雇佣法、工厂雇佣法、国民养老保险法、员工赔偿法、人力资源协会法、职业教育与安全法等。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用工的条件、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中享受的基本权利以及当地劳动部门的执法权限等。。工会是独立于企业管理的组织,主要站在职工角度,对企业用工制度和劳动制度、福利、劳动条件有监督作用。赞比亚工会发挥的作用没有国内企业工会作用明显,和资方往往是对立的。赞比亚法律规定,管理层人员不能加入工会,当地工会会员应由当地人组成。因此,作为企业管理人员的中方员工,不能参加当地的工会组织,以回避利益冲突问题。赞比亚工会属工人自治组织,主要活动经费源自会员每月缴交的会费,工会的主要职能是代表工人群体与资方协调劳资关系,争取和维护工人权益。赞比亚法律禁止资方基于图谋控制或者施加影响力而向工会提供财政资助或给予其它援助,藉此保持工会的独立性。

赞比亚工会大会(Zambia Congress of Trade Unions)是赞比亚全国性工会联合组织,成立于1965年,下辖25个行业工会。赞比亚矿工协会(Mine Workers Union of Zambia,MUZ)是赞比亚采矿业、也是全国最大的行业工会组织,有分工会30多个,会员达23000人。自2004年起,该工会组织就在各大矿企中占据主导地位。另一家矿业工会是创建于2005年的赞比亚全国矿业工人联合会(National Union of Mine and Allied Workers,NUMAW)。两大矿业工会均设总工会,总部均设在基特韦。分工会在总工会领导下运行,各家工会建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用来规范各级工会领袖的选举、日常工作的开展以及会员的行为。

MUZ和NUMAW互不隶属,但两会之间会员的相互流动时有发生,两会为争夺矿山话语主导权以及争取会员经常激烈交火,企业难免成为一方攻击对方的话题和靶标,成为殃及的池鱼。

刚果(金)共有87个国家级工会组织,并有相应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根据行业或宗旨的不同又分为自治工会和工会联盟。声望最高的10个工会组织组成工会联合会,代表各工会组织在劳动者工资、福利等方面与政府进行协调沟通。第一大工会是刚果劳动者全国联盟(UNTC),1967年6月23日由劳工联盟、劳工总联合会、独立无产者协会等7个工会合并而成,在各省、区设有基层组织。在刚果(金)的中国企业要实现合理控制工薪成本,减少劳资摩擦,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需要妥善处理与当地工会的关系。

(二)调研企业的工会工作

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大部分公司与工会配合较好。在建立工会的企业,工会参与的主要工作是集体谈判,如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会的企业有中色非矿、卢安夏、湿法公司和谦必希四家。

根据赞比亚法律,任何雇员人数超过25人的单位可依法向某工会组织登记注册并签署一份《认可协议》。MUZ于1999年与中色非矿签订了认可协议,正式入驻公司。NUMAW于2006年与中色非矿签订入驻协议。截止2017年8月底,中色非矿有NUMAW会员369名,MUZ会员337名。卢安夏公司有MUZ会员481人,NUMAW会员478人。

湿法公司有3个工会组织,工会活动比较成熟规范,工会组织经常代表会员就有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谈判。每年就工资、福利、工作服务条件等问题进行一年一度的劳资谈判,谈判达成一致协议后,由工会与公司签订集体谈判协议。谦必希公司内部有两个工会组织:NUMAW和MUZ,NUMAW有670人左右,MUZ有近620人。公司未参加工会的人员有450多人。

经贸合作区是管理型企业。由于业务特殊,采取大部分员工外包给劳务公司的做法,没有成立工会组织。

总的来说,当地工会是工人与公司经理层之间的桥梁,工会代表工人对话经理层,反映工人的诉求,监督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不合规、不到位之处,同时也将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方针政策向工人传达。但是受到工会领袖本身素质较低以及双重身份的限制,他们往往更关注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一些事项,比如福利的增涨、公司便民政策等等,双向信息沟通不一定都能传达得准确而全面。

公司实体位于刚果(金)的中色香港控股尚无工会组织。

(三)中色集团公司工会工作的开拓创新

为促进集团境外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中色集团公司在集团党委支持下,进行了一系列工作创新,拓展了工会职能。

一是从境外企业选派优秀员工赴中国考察学习,参观集团公司总部。2016年选送5名赞方高管赴中国参加“一带一路”友好交流营活动①谦比希公司人事部副经理Irene 参加“一带一路”工会交流活动后,对公司更加忠诚,经常下班后还在工作。在与工会的谈判中,摆正角色,站在公司的角度和利益考虑问题,被任命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调研也发现,在对中方员工的管理上,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部分中方员工加入工会问题。如经贸合作区、湿法公司的中方人员大部分为国内社会招聘,来源地广泛,在国外不能入会,在国内无处入会;二是社会保险缴纳问题上存在法律风险,即缴纳标准不同时符合国内不同地区规定。对第一个问题,建议出资公司在国内招聘时,以自己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发展入会后派出。第二个问题则在第一个问题解决的同时得到了解决。。这些员工获得感强烈,对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有了深刻了解,对中国管理人员的辛勤努力有了深刻认识,回来后向所在部门同事分享在中国的见闻以及他们的收获及感想,带动员工更好的接受公司的管理和理念。他们感叹中国的发展速度,为自己成为中色集团公司在赞企业员工感到自豪,增加了对企业的忠诚度。他们认为中资企业是负责任的投资者,对出资企业有长期的投资与发展规划,增加了对中国员工工作思路与敬业精神的认可。集团公司还邀请赞比亚相关工会组织代表参观总部。他们认为,中国的快速发展跟中国人的勤劳分不开,意识到中赞员工工作态度与效率上的差别。回到赞比亚后,工会代表、人事部当地员工积极向工人宣传,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努力,要求其积极转变工作态度。目前所有参观过总部的员工仍在公司重要岗位工作。

二是把国内工会工作方式方法移植到境外企业。公司境外企业每年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劳动模范评比、红旗班组评选、有奖征文、摄影大赛等活动,得到广大员工的热烈响应,鼓舞和提升了员工士气,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表彰的班组或先进个人在工作中表现积极,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不断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创造佳绩,成为公司的科技或管理骨干力量②卢安夏公司2016年及2017年,连续两年举办岗位职业技能技术比武活动,受到当地工会的广泛赞誉。职业技能比武固定为年度例行活动。 卢安夏公司认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需要融入当地文化,加强本地化建设。公司培养的赞方高级管理人员现有68人,公司的18个职能管理部门中有8个是在当地员工的直接管理下运作的,还有一名赞方高管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公司现已拥有一支忠诚企业、努力工作、团结和谐的赞方员工队伍,为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和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是积极推广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软实力的象征。集团工会积极倡导境外企业宣传中色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包括与客户共发展、与员工共成长、与社会共和谐的企业愿景,敬业奉献、共享未来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忠于祖国、忠诚企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的企业精神,诚实守信、互利双赢,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经营理念,以及企业使命等,收到良好效果。工人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体表现在当地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文体活动,学习中文,喜欢与中方员工讨论中国文化,以自己是公司员工感到自豪;在外注意维护公司声誉,对公司发展战略、改革项目、规章制度比较认可。中色香港控股及两家下属公司的员工,对企业文化和中华民族文化了解后,更加勤奋、诚实、吃苦耐劳和守时。湿法公司还培育形成了“小黄牛”精神③在文化融合过程中,湿法公司打造有自己特色的文化品牌,形成了以“追求成功、共同发展”的企业价值观,形成了以“忠诚谦善,创新实干”为核心内容的“小黄牛”精神,“对人知感恩,对事知尽心,对物知珍惜,对己知克制”的员工准则。。

中色集团公司工会工作改革创新,促进了境外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同时集团公司与外派工作人员之间也没有因外派工作存在劳资矛盾现象①谦比希公司人事部副经理Irene 参加“一带一路”工会交流活动后,对公司更加忠诚,经常下班后还在工作。在与工会的谈判中,摆正角色,站在公司的角度和利益考虑问题,被任命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调研也发现,在对中方员工的管理上,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部分中方员工加入工会问题。如经贸合作区、湿法公司的中方人员大部分为国内社会招聘,来源地广泛,在国外不能入会,在国内无处入会;二是社会保险缴纳问题上存在法律风险,即缴纳标准不同时符合国内不同地区规定。对第一个问题,建议出资公司在国内招聘时,以自己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发展入会后派出。第二个问题则在第一个问题解决的同时得到了解决。。而卢安夏公司则在中外文化融合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作用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②卢安夏公司2016年及2017年,连续两年举办岗位职业技能技术比武活动,受到当地工会的广泛赞誉。职业技能比武固定为年度例行活动。 卢安夏公司认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需要融入当地文化,加强本地化建设。公司培养的赞方高级管理人员现有68人,公司的18个职能管理部门中有8个是在当地员工的直接管理下运作的,还有一名赞方高管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公司现已拥有一支忠诚企业、努力工作、团结和谐的赞方员工队伍,为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和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中色集团公司的经验及其借鉴意义

调研发现,同国内企业一样,和谐劳动关系对境外中资企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中色集团公司上述境外企业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企业逐年向好发展。具体来说,各公司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会工作方面,既有相同点,也有差异之处。相同之处在于,在中色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各公司均能自觉遵守所在国家法律,规章制度完善,能够及时、合理支付劳动报酬,重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与当地政府关系融洽。同时由于自身情况不同,各企业工作也有差异。有的没有发生过劳资纠纷,有的劳资纠纷较多;有的公司有工会活动,有的公司没有建立工会组织。

从中色集团公司在非企业的经验来看,境外中资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一带一路”宗旨,促进合作共赢。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无论是先前已经成立的境外中资公司,还是“一带一路”倡议后成立的;无论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立的,还是在其他地区成立的,都需要树立三个意识,即“一带一路”发展前景意识、发展中外关系政治意识、服务国家经济建设意识。“一带一路”的重要意义自不待言,为“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努力,是每个境外中资企业(包括民有出资企业)的历史责任,也是为中国对外关系服务的政治责任。同时,境外中资企业的发展,既为所在国家做出了贡献,也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二)熟悉当地政体和相关法律,掌握企业运营主动权③赞比亚实行普通法和部落法双重法律体系。普通法承袭英国法律,而部落法则基于不同部落的文化习俗而制定。赞比亚劳动法与中国劳动法不存在法理冲突,但实际操作上,对于中方员工来说,存在养老保险缴纳的问题。根据赞比亚国民养老保险法的规定,外籍员工也需要在赞缴纳养老金。大部分中方员工属于在赞短期工作,在国内已经缴纳了养老金。在赞养老金到退休才能领取。对此问题,前注关于在国内招聘中方员工时签订劳动合同后派出的建议,或许可以解决。。赞比亚实行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政府设有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矿业与矿产发展部,司法机构有劳资关系法院。

中赞关系长期以来发展良好,1996年两国就签署了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当中资企业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与当地社区、利益关联方发生矛盾时,政府也会积极介入,帮助中资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刚果(金)国家机构则由总统、政府、国民议会、参议院和法院组成,政府设有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两国自1982年起开展互利合作,2011年签署《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互相给予最惠国待遇。政府对中国企业普遍比较支持,中资企业不仅解决了就业问题,维持了社会稳定,并用沿路经济的方式带动了当地的发展。良好的政治环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三)化解劳资矛盾产生的基础。首先,遵守所在国法律,与聘用人员建立合法劳动关系。事实表明,劳资纠纷均产生于工资问题。在支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事关员工切身利益问题上,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其次,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完善劳动条件,为员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劳动环境,增加企业认同感。再次,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管理,使员工有行为指南,自觉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最后,还要关注中方员工加入工会、社会保障待遇问题,消除劳动关系纠纷隐患。

(四)多方开拓矛盾化解途径。劳动关系矛盾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动态性问题。在不能完全杜绝的情况下,妥善处理非常重要。为此,要在做好预案的基础上,积极应对。一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坚守企业底线,不做无原则让步;二是主动与当地工会组织沟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①中色非矿公司的经验是:与工会勤开会、畅通沟通渠道,是维持和谐劳资关系、开展工会工作的有效途径。公司人事部与工会定期召开例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拟执行的一些管理措施。对于重大劳资关系事项,还邀请总工会领导出席会议。公司设有员工接访日,创建自身与员工的沟通渠道,增加互动,准确、有效地传递信息,了解基层工人的动向与诉求。;三是积极依靠当地政府,促其依法协调解决②如卢安夏公司2016年度罢工事件的解决,得到了铜带省政府的大力支持。。

(五)在党的领导下加强工会工作。一方面,出资机构工会组织要在党委领导下,拓宽视野,勇于创新,弘扬企业文化,依法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中外职工交流,增强境外中资企业外籍员工的向心力凝聚力;另一方面,境外中资企业也要依法为当地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对其提出的合法合理条件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再者,还要加强总部工会与境外企业工会的联系交流,促进境外企业工会借鉴国内工会的经验和做法开展工作,实现企业、工会和职工三方共赢③湿法公司NUMAW工会主席David Kaoma到中国参观后,主动与工会成员分享集团公司优秀企业发展历程、优秀企业文化,加强了工会与公司的沟通理解,促进了劳资关系协调和优化。。

五、结语

“一带一路”倡议4年来,中国与沿线国家合作成效进一步显现,政策沟通与设施联通进一步增强,合作总体进展顺利。[2]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3]此前,2017年7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7〕191号),2017年8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可以预见,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势必形成一股更大潮流。境外中资企业应处理好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的统一,加强国家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积极探索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路径,为境外中资企业的健康持久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 许树森.工会工作在“走出去”战略中发挥作用的实践探索[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7(1).

[2] 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7)[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3]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The Building of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 in Overseas Chinese Enterpris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Research Group
( 1.China University of Labor Relations, Beijing 100048, China;2.All China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Beijing 100865, China;3.China Nonferrous Metal Mining (Group) Co. Ltd, Beijing 100029, China )

The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hip in overseas Chinese enterprises is of great signif i canc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The enterprises should be familiar with investment environment, adhere to the principle of win-win cooperation; abide by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pay remuneration according to law; facilitate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local labor unions.At the same time, they should also pay attention to China's staf f membership, social security issues and eliminate the hidden dangers of labor relations.The headquarter unions strengthen the communication with the overseas enterprise unions, promote the centripetal force of the foreign staf 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overseas Chinese enterprises; labor relations; trade union

F246; D412.6

A

1673-2375(2017)06-0048-08

2017-10-07

本文为中国有色集团公司课题《“一带一路”背景下部分在非中资企业劳动关系与工会工作研究》(项目编号ZSG1701)的研究成果。

课题组成员:王贵勤(1963—),男,安徽阜阳人,法学博士,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干部学校副校长,主要研究方向国际法、社会法学,本课题主持人、执笔人;赵健杰(1954—),男,辽宁辽阳人,哲学硕士,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工会理论与劳动关系理论;王晓洁(1963—),女,山东阳谷人,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有色金属工作部部长;董长清(1962—),男,辽宁辽中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主席,工会主席;贾振宏(1964—),男,河北新河人,大学本科,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党委组织部)主任(部长)、工会副主席;傅国梁(1980—),男,江西新余人,大学本科,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济民管处处长。

[责任编辑:晓 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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