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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以及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等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危害了农民的健康。当前,中国虽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并初见成效,但依然存在很多不足,需要更加完善系统化的治理体制,以解决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
目前,中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大致分为三类:居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工业生产污染;农村生态环境破坏具体包括: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
近年来,中国农村经济加快发展,伴随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产生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垃圾围村”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民的日常生活和健康状况。据2014年中国环境公报调查显示,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年产量九十多亿吨,产生生活垃圾2.8亿多吨,每年产生粪尿2.6亿吨。农村的田地间和街道旁到处都是垃圾,这些生活垃圾长期无人处理,塑料垃圾满天飞,尤其到了夏天,这些生活垃圾导致的臭味更加严重。加之农村的旱厕污染严重,不但会产生大量不明气体,而且会造成空气污染,给居民的生命安全造成隐患。在中国农村有超过3亿以上的人口不能喝到安全的饮用水,由于水源污染问题,导致超过9千万以上的农村居民受到饮水安全困扰,大多数农村地区存在污水治理监管不力的现象。2017年2月,《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显示,在我国农村,40%以上未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80%没有污水排放处理设备,农村生活环境污染呈现上升的趋势,亟需提出有效的农村环境治理办法,改善农村现有的生活环境。
农业、工业生产对农村生态环境污染较重,治理难度大,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部分。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加重,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主力军”,化学磷占60%,氮占57%,氧占40%。农民过度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产品,造成土壤大量面源污染,使得土地、水体受到严重危害。化肥农药由排水方式进入地表和深入地下,导致水体的富营养化,造成严重的水源污染,中国建制村40%以上的畜禽养殖污染物没有进行合理的处理。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工厂企业基础设施不完备,排放污水废水,还有一些工厂企业不遵守法律法规,工厂转移到农村,造成农村环境污染严重,使得农村生态环境加剧,例如:过度开采煤矿、大量修建公路铁路、大型工厂生产肆意排放等不良行为,导致土地和水体的严重污染。乡镇企业对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最为严重,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居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是也造成了农村环境的重度污染,乡镇企业排放的废弃物总量之大,环境难以承载这些污染。正因如此,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显。
一是在大多数农村地区,过去为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人们大量的毁林开荒,过度放牧等,森林资源的大量减少导致严重的植被破坏,严重地区甚至发生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近几年来虽然实施了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措施,开展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居民环境保护意识有所提升,但曾经被破坏的自然环境留下了深深痕迹,并且部分居民环保意识薄弱,因此,难以很快改变生态平衡和退化。二是任意开采当地的资源,不合理开采一些矿产资源,滥采乱挖等现象频发,使得田地、河流等遭受严重污染,也致使农村居民的健康生活受到威胁,生态功能下降。三是人们肆意地排放化肥农药等污染物,使得农村物种多样性减少,生物系统破坏加剧。这些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忽视,必须加快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否则,不仅会影响农村良好的人居环境,而且会阻碍中国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如今,中国虽然已经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并有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治理内容和方法等方面尚不够全面,农村环境治理问题日益严峻。
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中国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事实上居民的生活方式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农民自身方面来说,主要表现在生活方式和农业生产中。受传统小农思想的影响,农民依旧习惯于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缺乏公共环境保护的意识。如今农村地区很多养殖户把污染物直接丢在路边,甚至过度地排放到田地间,完全没有环境保护的意识。尽管我国一直在进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但是农民的这种生活方式是很难改变的,农民更多注重个人的经济收入,治理环境的意愿偏低,造成农村环境治理成效不显著。另外,在农业生产中,大多数农民关注生产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环境保护是被放在所得利益实现以后的。并且农民文化知识水平较低,生态文明意识不强,不能认识到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具有强大的负面影响。大多数农民认为治理环境是政府的责任,即使个人参与了治理,也得不到任何好处,这种消极的意识更加阻碍了政府治理农村环境的道路,而农民环境保护意识的淡薄也使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难度加大,这一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实际成效。
首先,中国农村生态治理的资金投入不足。任何工作的实施都需要资金的保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亦是如此,从目前来看,中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财政投入并不如意,虽然政府开展以奖促治的举措,但仍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而且过去我们一直重视城市环境治理工作,把大量财政的支出也用在治理城市污染问题中,造成了农村环境治理的基础设施并不完备。由于公共服务资金的回报率较低,社会资本不愿参与,使得只能依靠政府部门有限的财政支持,这样远远不够。其次,缺少适用于农村环境治理的基础设施。目前,中国农村的环保基础设施滞后,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不足,只有少数村有环保设施,偏远山村几乎没有垃圾处理站等环保设备。由于农民的环保意识薄弱,导致环保基础设施很难持久,即使有些农村地区已经设立了环保设施,但是农民不注重设施的持久性,大部分设施已经破损,很难维持管理。还存在环保基础设施质量差的问题,尽管政府部门投入资金用来建设农村环保设施,但某些部门为了谋取私利,采取减少设施的用料等不合理降低的手段,使得农村环境治理的基础设施不具科学性。再次,农村环保监督机制缺乏。多头管理使得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问题得不到解决,有些部门只在乎是否能从中得到利益,贯彻执行不及时,使得很难实现高效的环境治理工作;一些地方政府坚持不污染不治理,当农村的环境已经污染严重时,才想起来治理,出现政府监管乏力虚置的现象,也导致治理的效果大大降低。
“无规矩不成方圆”,完善的体制机制是我们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保证。然而,中国目前关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相关体制并不完善。一是农村环保法律欠缺,环保工作无法可依。关于环境保护只颁布了基本的法律,还没有出台专门对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相关法律,例如农村生活垃圾、生产污染的处理。无论是在宪法层面还是法律保障层面,中国公民的环境权也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宪法中关于环境权,既没有对环境权主体进行限定,也没有对公民环境权的内容给予明确。同时,公众缺乏环境治理的诉讼权,公民生活生产环境受到损害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公民环境补偿。二是农村环境治理体制不健全。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部分农民文化素养偏低,使得他们被限制于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还有一些农村地区干部滥用职权,也造成了农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渠道不畅通;虽然农村地区实施听证会、民意调查等参与方式,但都没有完全贯彻执行,限制了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对于农村环境治理问题,农民参与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农民仍难以真正表达意见和维护他们的权益,很有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由于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种类和程度具有很大的差异性,治理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必须高度关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加快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加大治理硬件设施投入,保证从源头及时有效的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1.加大农村地区财政投入
政府要加强引导,不仅应贯彻落实国家治理环境的财政政策,而且要适当加大农村资金投入比例。为了加大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力度,也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农村环境治理资金的途径,专门建立农村环保基金,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地方政府还应可以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通过调节税收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积极引导农民和企业的参与,引入绿色环保企业到农村投资建厂。
2.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
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的目的是要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对于垃圾污染,大量增设分类垃圾桶、垃圾车、垃圾处理站;生产造成的化肥农药污染、禽畜粪便污染、农作物焚烧污染等,进行严格控制,建立沼气池;对于污水造成的污染,建设污水处理厂,水源处建设防护带。
3.加大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的投入
全面加强污染治理技术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培训教育使农民掌握简单可操作的治理技术,提高农民环境治理能力,政府可以通过奖励手段鼓励公众、科研工作人员创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新技术,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环境治理设备提高农村环境治理的成效。
1.政府发挥带头作用,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政府要开展多形式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宣传工作,可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等新媒体组织村民集体观看环保电影;也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到农村进行演讲,树立先进环保典型模范,这一系列宣传活动,加大对农民环保知识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拓宽农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渠道。例如圆桌会议、座谈会等活动,政府及相关人员通过与农民的交流,既可以提高农民的环保知识和热情,又可以真实了解农村当地的情况,更恰当的做出适合农村地区的政策。
2.加强关于农村领导干部环保知识的培训
农村干部的环境治理意识至关重要,只有他们重视生态文明,才能更好的带领农民走向共同治理的道路。部分农村干部认为农村地区地广人稀、资源充足,完全不需要治理。因此,针对农村干部落后的环保观念,必须要坚持对农村干部进行培训,督促他们学习环保知识和技术,强化环境治理的意识,也需要上级单位给予农村地区环境治理方面的支持。
3.大力发展农村环保民间组织
在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时,民间环保组织能够把广大农民凝聚在一起,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有利于促进农民提高环保意识,作为中介组织还有利于政府与企业和农民之间合作。政府可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支持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同时必须要及时对他们进行监督和审查,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1.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监督机制
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应加快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监督能力,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监督机制,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政府需要完善环境污染监测体系,从环境污染源入手,对垃圾处理、污水排放、化肥污染等问题定期做好监测和预防。同时,政府应该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监督队伍,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农村生态环境的监督队伍。
2.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体制
要真正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必须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制,加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管理和监督,促使管理机制形成常态化。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专门机构,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尽管在一些农村地区建立了民间环保组织,但发挥作用有限,因此需要专门的环保机构保证农村环境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促进农村环境管理体系的完善。
3.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法律体系
应从适用性角度出发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法律体系,有针对性制定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法律,完善相关法律的具体内容,加大对农村环境治理执法力度。同时,也要完善农民环境利益补偿机制和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健全农民权利法律机制,通过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进一步保障农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权利。最终,从法治层面建立起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