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90年代末债转股分析当下债转股

2017-01-23 21:02薛蒋光宇
财经界·学术版 2016年21期
关键词:债转股市场化

薛蒋光宇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债务快速上升,企业面对更大的偿债压力,商业银行面对更高的不良资产率,使得融资成本上升,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商业银行风险上升。在2016年全国“两会”以及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李克强总理两次提出要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探索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债转股时隔17年之后重新出现在人们眼前。而此次债转股与90年代末的债转股有着明显的背景差异,债转股的企业选取、市场化与之后的退出机制也成为大家关注债转股的几大焦点。本文分析了90年代末期债转股与今日债转股的差异,并对市场化以及企业选取提出了大胆看法。

关键词:中国债务风险 债转股 金融资产公司 市场化

在2016年全国“两会”以及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李克强总理两次提出要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探索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

2014年,中国债务,据麦肯锡全球研究院的研究估计,总额与GDP的比例已达282%,这一数值远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比例,也高于美国澳大利亚、美国、德国和加拿大等一些发达国家。

为社会带来一些潜在的危机,也放缓了经济的发展。

2015年,中央适时的提出了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的效率,而非一味的供给,减少无谓供给,增加有效供给。这就代表着我国要进行去杠杆化。

而债转股则为去杠杆周期中的其中一个举措,而实际上债转股在1992年就有国家试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北京建材集团成为国家的首个债转股试点。而有人认为90年代国企改革债转股试点与现今仍有着不小的差别,90年代国家实行债转股,周旋余地较小。而如今,各指标优于当时,仍有较大的回转空间,所以不需盲目实行债转股。

一、90年代末债转股的实施情况以及成效

(一)90年代末债转股的时代背景

1999年,在中国遭遇了东南亚金融危机,面对通货紧缩和经济增速下降的压力,同时中、农、工、建四大国有银行也正面对着持续上升的不良贷款率的情况。国有企业亏损严重,利息支出占财务支出的百分之九十五上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亏损比例超过50%。

(二)90年代末债转股的实施

企业负债高起,过高的坏账也使得商业银行净利润不断持续下降。纺织、煤炭、有色、建材等几乎全行业亏损。国家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四大行不良资产。2003年9月低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率高达21.38%,银行技术性破产。

实施的大致流程是:由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国家经贸委”)结合有关部门的意见提出初步的企业名单,并经过调查了解后向资产管理公司提出债转股建议企业名单;资产管理公司对建议名单中的企业展开单独的审核,确定进行债转股的企业名单;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再联合审核资产管理公司确认债转股企业名单、标准及方式,向国务院申请实施。

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北京建材集团水泥厂债转股为例,作为中国首个债转股的案例,北京水泥厂是国企中的骨干企业,但是负债在1998年本息总额已经高达9.68亿元。过高的债务压力使得北京建材集团水泥厂经营困难。中国信达资产公司剥离处置了北京建材集团的水泥厂的不良资产后,优化了企业的债务结构,使得该企业利润重新回正。资产负债率从之前的81%下降到之后的32.%,情况大为好转。

二、中国当下的债转股

(一)现今债转股

随着全国规模企业利润增速不断下降,负债利息不断上升,杠杆不断上升。2011至2015年,国有企业、地方融资平台负债余额提升了120%。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率在2014年后出现了明显上升,在2015年底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达到1.67%后,不良贷款率继续保持上升趋势。据财新的报道,截至2016年2月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2.08%,其中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83%,与2015年底相比增长明显。

显然,债转股对改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以及改善国企的企业负债有着明显的作用,但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接手债之后转为股票投资,是风险非常高的,企业是否具有扭亏为盈的能力尚属未知。那么接手不良资产无疑为资产公司填上一笔极高风险的投资。退出机制则成为让人头疼的问题。

债转股的市场化,使得债转股过程中更加接近市场的价格,也使得资产公司与企业的协定不再偏离对于真实价值的估值。第一批债转股试点,要求企业为短期融资困难、基本面好的企业,这就意味着企业是不处于长期低迷,有一定的扭亏为盈的能力。这就考验如何选取企业的能力了,最终退出是否能够获利,风险是否过于庞大,这都非常需要“市场化”竞争的考验。

换句话说,我认为这就是挑出,负债过重的企业中可以救助的较优质企业就行救助,而非普遍性的救助。若是区分的好,自然是非常好的一种雪中送炭的方案。但是对于一些僵尸企业,改革转型力度尚为欠缺,如何拯救那些已经很难扭亏为盈的企业是在资助优质企业后的下一步的难题。

(二)实施债转股的企业的选取

首先,满足债转股条件的公司(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确不能是质地太差,产能落后严重、基本面极差的公司,这类公司直接破产清算核销往往是最优选择。由上文对于“内部控制人”问题的分析可知,质地极差的公司会造成银行重新成为企业的资金供应商。

其次,债转股在理论上更适合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会面临多种道德风险问题,民营企业则不被太多道德风险问题所束缚,但是需确定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

若将债转股市场化,交给市场评定,非常考验二级市场投资人的评断能力,将风险转嫁给了二级市场投资人。但是资产公司对于债转股有着一、二年的限售期。这就意味着债转股会在这一两年中产生一定的泡沫,若企业未能好转,或遭抛售,资产公司的减持。给二级市场带来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三、结束语

综上,企业的扭亏能力,市场竞争力是选取债转股的重要因素。是否能顺利退出,非常大的取决于债转股企业的品质与盈利能力。选取不慎有可能将债市的不良资产变为股市的泡沫隐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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