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爱民
审计成果是指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汇总工作成果而形成的审计结论与建议,是审计部门最终的核心“产品”,能否做大限度地进行转化运用,确实影响着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和审计干部在广大官兵中的形象,关系到公安现役部队审计事业的发展。为此,各级党委和全体审计干部要认清形势、深入思考,找准影响审计成果运用的症结所在,创新工作理念,完善有关措施,为部队全面建设发挥出审计监督服务保障作用。
一、梳理分析,找准摸清影响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的问题原因
在目前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几种现象,影响了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一是“重离任、轻任期”审计的现象比较突出。《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对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中有明确规定,然而审计部门的力量十分有限,绝大多数审计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或者是“边离边审”,导致审计结果报告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成果的运用。二是委托审计的时效性不强现象比较普遍。由于干部任免时效性较强,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操作流程是首先要经过干部部门委托,出于保密性,干部部门基本都是在经过党委会议研究或者经过主官商议后,才开始下达审计委托书,导致审计部门工作被动,出现了审管审、用管用的尴尬局面。三是重财务收支、轻经济决策审计的做法比较普遍。审计工作中注重单位预算和财务收支情况,却忽视了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有关经济事项的决策依据、程序的规范性审查,对被审计对象的组织领导能力、管理决策水平、勤政廉政情况及应承担的责任缺少归纳、提炼,审计人员少与任务重的矛盾日益突出,造成了被动应付审计项目,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充电”学习、提高素质,审计成果质量大打折扣。四是重审计项目实施轻审计成果运用机制研究比较普遍。审计项目涉及组织、后勤、财务、军需和纪检其他一些相关部门的配合,相关部门仅能提供一些审前调查资料,无暇参与到审计项目中,虽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但是具体如何商定审计结果运用却没有体现,各职能部门对审计报告中提供的信息与需求关注点不一致,审计成果难以在干部监督管理、后勤全面建设、党委决策研究等方面的的有效运用。
二、认清形势,理解把握加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的重要意义
201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要求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要求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为此,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把审计结果运用作为落实党委管审议审制度的重要抓手、衡量落实“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是加强干部管理、促进履职尽责的必要措施
随着各级审计部门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用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四个方面:一是从审计的实施到审计结果的综合有效运用都体现在监督和管理干部方面,为党委决策干部使用创造了条件;二是审计结果的各种资料成为监督管理干部提供了量化的依据,体现了以全面、正确地考察识别干部的用人政策;三是审计结论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规范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行为、教育审计领导干部和广大官兵遵纪守法、促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都会起到示范效应,达到教育一个班子、规范一个单位、带好一支队伍进而规范一个警种的目的;四是审计结果能够揭示审计对象在内部控制、经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在落实审计意见时,由此及彼,不仅会规范财经管理,还能促进该单位全面建设。同时,通过对党委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管理职责进行审计监督,促进其坚定信念、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勤政务实、勤勉敬业、善谋善为、敢于担当,严以用权、严于律己,真正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落到实处。
(二)加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是提升审计质量、增强审计效能的有效途径
当前,审计人员人数过少与繁重的审计任务矛盾越来越突出,转化运用好审计成果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注重抓好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总结和提炼审计部门自身工作,摸索出审计工作规律,并且很好地“消化吸收”,有效提高审计效率;二是通过审慎处理审计成果,不断警示审计部门和人员以审计工作质量为生命,时刻保持严谨细致的作风,把每个项目办成为“铁案”、打造出“精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三是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审计部门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监督整体合力效能凸显,从各个方面促进部队建设。
三、完善机制,重点把握加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的措施办法
(一)加强审计队伍能力建设,为审计在成果转化运用提供可靠人才保障
人是第一位的,惟有审计人员素质得到全面提升,才能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审计成果才能在部队全面建设中发挥作用,为此,按照“学习型、复合型、廉洁型”要求,大力加强审计人员能力建设,调动和发挥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提高审计人员政治素质,切实增强“四种意识”,恪尽职守,敢于较真碰硬,倡导查错与纠弊并举、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审计理念,增强审计人员对时代、形势发展变化的适应能力、协调能力;要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强审计人员各方面知识、技能培训,支持鼓励后续教育学习,努力打造“一专多能”人才,增强审计队伍建设发展的后劲;要着力创造拴心留人环境,要想方设法积极解决现行审计部门体制、机制上的不利因素,创新研究保留审计人才审新举措,不断挖掘审计人才潜质,为部队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加强审计工作质量建设,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创造必要先决条件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没有高质量的审计工作,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无从谈起,各级审计部门一定要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上狠下功夫。首先,落实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要按照2014年制定下发的公安现役部队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要求,严把审计质量关,认真把握好每个环节,按照审计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并在实践中提高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本领。尤其是注意把握审计公文质量,注重实践总结,搞好针对性公文写作培训,力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文字精炼,为审计成果运用创造条件。其次,建立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制度。为把服务职能体现到位,必须着眼于服务部队中心工作,以党委决策的需求为主,深入挖掘审计成果资源,全方位进行梳理、分析、提炼、实践,形成有较高价值的审计成果。再次,推进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借鉴国家审计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结合部队实际,制定完善审计结果工作制度,有机地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结合,通过单位网络、社会媒体、公示栏目对部队内部和对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官兵知情权、民主权、监督权,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公开化、透明度和威慑力。
(三)加强审计工作制度建设,为审计在成果转化运用提供强大制度支撑
一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最有效的制度之一,根据单位管理实际,结合各个职能部门职责任务,研究确定各职能部门在审计工作中的相关职责,定期研究、汇报审计结果使用情况,解决结果运用中重点难点问题,为审计结果运用联动机制建设奠定基础。二是制定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审计结果运用理想目标最终应体现在法理上规定其运用,而不是通过人为的工作与协调,因此,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制度迫在眉睫。应结合领导干部审计评价的四个标准和班子建设标准、年度单位考核标准等内容,从总体要求、适用原则、工作程序、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细化,以便各职能部门有章可循,真正落实“审而要究、审而要改、审而要用”的要求,保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真正成为干部使用与管理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审计结果跟踪回访制度。按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和《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有关要求入手,明确审计结果运用中关于问题整改与移交中的主体责任、组织方式、相关内容、工作程序,结果运用与回访中的主体、客体、形式、期限、要求,闭合整个审计成果的运用流程,为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和规范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发挥出审计监督服务保障作用。
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