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面向青年出台专门的“规划”
——从“青年是不是弱势群体”谈起

2017-01-23 17:47石国亮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党管共青团规划

■ 石国亮

(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9)

我们为什么要面向青年出台专门的“规划”
——从“青年是不是弱势群体”谈起

■ 石国亮

(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9)

青年是不是“弱势群体”,不是理解面向这个群体出台专门规划的根本。这与出台“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是不同的。青年的特性、青年的特殊地位和作用、青年的特殊使命以及青年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等,决定了青年发展不仅仅是青年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关涉民族、国家、党的希望和未来的战略问题。面向青年群体出台专门的规划,就是为了解决好这个战略问题。这才是问题的根本。促进青年发挥其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和中坚力量的作用,就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青年的核心权益。从当前我国青年发展的状况来看,他们迫切需要受到关注的核心权益包括思想道德、教育、健康、婚恋、就业创业、文化、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权益保护、预防犯罪、社会保障等10个领域。总结青年发展的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解决青年政策针对性不强、碎片化、约束力和指导性有限、可操作性偏低等突出问题,必须坚持“党管青年”的原则。青年发展涉及的领域特别广、涉及的部门特别多,应跳出从共青团系统思考的传统思维,构建支持青年发展的国家机制。

青年发展 战略问题 核心权益 党管青年 国家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与核心概念界定

哲学的常识告诉我们,青年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解决青年问题的过程。过去,我们通常寄希望于技术的进步来解决青年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比如“互联网+”青年发展。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虽然新技术的发展仍然给了我们极高的期望,但是恰恰是技术本身给青年的发展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网络成瘾、网络欺凌、大学生祼贷以及不健康的网络信息等,因此,光靠新技术并不能完全解决青年发展中的新问题。而且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青年发展,不论是青年自身的思想行为心理的变化,还是青年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的机遇和挑战,远比新技术产生的新问题要复杂得多。回应这样的高度复杂性,既要求青年增强发展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又要求支持青年发展的青年政策的回应性。为此,通过出台青年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一代青年群体的新思维新特点,研究高度复杂条件下的青年政策体系,就成为一种客观要求、必然选择和战略之举。因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如非必要,以下简称《规划》)后,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青年发展规划,是党和国家青年工作的行动纲领。制定《青年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青年一代的亲切关心、对青年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激励广大青年在实现中国梦进程中建功立业、接续奋斗,对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1]

但是正如央视新闻记者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规划》新闻发布会上提出的,“我们通常见到的《规划》都是针对‘事情’的一些规划,比如国土资源规划、服务贸易类的一些规划,很少见到对‘人’的一些规划,而像青年这么一个群体,也不是一个弱势群体,青年真的需要这样的规划吗?”[2]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回答:“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事和人是不能分开的,因为事情都是靠人来做的,古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欲利其器,必先有其人。有了合适的人,我们的事情才能做好。要把中国的事情持续做好,非常重要的就是要把青年人培养好,这也是《规划》里面所说的‘党和国家的事业要发展,青年首先要发展’。”[3]这个回答从“事”与“人”的辩证关系以及青年的特殊使命的角度,以高度浓缩的语言对面向青年出台中长期规划作了很好的解释。

从本质和功能来看,规划主要针对某一事业的发展而制定,是针对“事”的规划,鲜有针对“人”的规划。即使有针对人的规划,往往是出于某种特殊的考虑,如为了保护妇女的特殊权益制定的“妇女发展纲要”。青年群体究竟是不是“弱势群体”,需要作全面的、辩证的分析。从生理角度看,青年不是“弱势群体”,他们正处于朝气蓬勃、充满活力、身强力壮的年龄,是社会的生力军。从社会层面来看,与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城市低收入群体等真正的弱势群体相比,青年群体也不属于“弱势群体”。应该说,青年是我们社会的宝贵资源,他们是创新的主力。在科技革命日新月异的今天,创新不仅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推动各项事业前行的主导力量。青年思维活跃、最不易受保守思想影响、最富有创造力。因此,他们是创新创业的主力,是推动进步的主力。当然,青年中的未成年人群体,是属于弱势群体的。但是,从社会性层面来看,青年在某些方面的确处于弱势地位。青年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是人生的过渡时期,容易受到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困难的冲击与影响,往往成为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最直接承受者。社会矛盾的激化往往会使青年的思想和生活发生巨大震荡,而社会危机的存在则首先使青年的利益遭受巨大损害。青年一般处于社会结构中的弱势地位[4]。当然,青年中的未成年人群体是属于弱势群体的。但是,有一点必须明确:青年是不是弱势群体,不是理解面向这个群体出台专门规划的根本,这与“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老龄事业发展纲要”是不同的。青年的特性、青年的特殊地位和作用、青年的特殊使命以及青年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等,决定了青年发展不仅仅是青年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关涉民族、国家、党的希望和未来的战略问题。面向青年群体出台专门的规划,就是为了解决好这个战略问题。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探讨为什么面向青年出台专门的规划,首先要对青年的概念特别是年龄的下限、上限进行明确的界定。从本质意义上讲,青年是社会学概念,描述的是一个人走向成年、走向成熟的社会角色发展的特定阶段,这表明“青年”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同时,由于国度、民族、地域、气候和家庭、营养等方面的差异,青年的发育和成长也有着明显的差异。目前,国际国内对于青年年龄界定没有统一的标准。在我国,青年究竟是指哪一群体,学界和实务部门有着的不同的看法和规定,分别将青年界定为“14-28周岁”“14-32周岁”“14-35周岁”,对青年界定的不一造成统计口径的不一,从而使若干问题不易进行横向比较。虽然国内外对青年年龄界定不同,但在年龄下限上还是比较接近,一般都是十四五岁。根据团章的规定,入团年龄的下限是14周岁。争议的焦点在于青年年龄的上限。《规划》充分借鉴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对于青年年龄界定的不同标准,充分参考了国内有关权威文件和专家学者对青年年龄界定的标准,将青年界定为14-35周岁,从而结束了对青年年龄上限的争议。根据《规划》办公室的解释,之所以将35周岁确定为青年年龄上限,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第一,随着受教育年限的拉长、国民平均寿命的提升,青年基本完成社会化的年龄有所提高。第二,与各地实际执行的有关政策接轨。目前,按照青年人数划拨青年工作经费的省份中,将35周岁确定为青年年龄上限的居多。”[5]事实上,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甚至是更为重要的原因,这就是青年人的创造力。一般而言,青年创新创业的巅峰期在35周岁左右,在这一年龄之前,人更擅于创新,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接受新事物、新技术的能力降低,思维的活跃度也会有所下降,创造力相应地会走下坡路。因此,将青年的年龄上限界定为35周岁具有科学性。

二、青年发展是一个战略问题

按照自然规律,青年必然替代时下主宰社会发展的中老年群体,成为国家的未来。没有青年的成长成熟,没有青年对于文明的传承和创新,任何事业都不能长盛不衰,这是自然的规律。马克思说:“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6]正是马克思等伟大思想家对青年的自然本质属性的正确揭示,才使各个阶级日益重视青年群体的社会地位。毛泽东结合青年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指出了青年自然本质属性决定的重大社会作用。他说:“要充分相信青年人……青年人不比我们弱。老年人有经验,当然强,但生理机能在逐渐退化,眼睛耳朵不那么灵了,手脚也不如青年敏捷。这是自然规律。”[7]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青年是承前启后的桥梁。随着人们对自然规律认识的加深,青年回归到正常的社会地位。他们掌控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在社会结构中彰显出前所未有的优势,日益成为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青年社会地位的提升,还从青年问题、社会问题和网络问题同构中得到印证。当代青年的社会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青年成为政党夺取政权和巩固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8]。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有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当代青年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肩负着重大而特殊的历史使命,他们是决胜“第一个百年目标”的生力军,是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主力军。

从青年群体的特点来看,他们有着先天的年龄优势。针对青年群体的年龄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做过推算。他在2014年与北京大学师生座谈时指出:“现在在高校学习的大学生都是20岁左右,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很多人还不到30岁;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很多人还不到60岁。也就是说,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你们和千千万万青年将全过程参与。”[9]正是因为青年所具备的年龄优势,使青年能够全过程参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他们也必将成为这一过程的参与主体。从青年群体的数量来看,根据统计部门的相关统计,截至2012年底,14-35周岁青年人口总数约为45 401万人,占总人口的33.53%[10]。青年群体的数量及伴随其年龄增长而逐渐进入事业黄金期,他们必然将逐渐成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中坚力量。全方位加强和推进青年发展事业,把当代青年培养成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和堪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历史重任的有生力量,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优先地位的基础性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给予战略关注。因此,《规划》提出“党和国家事业要发展,青年首先要发展”的理念。

青年自身的特点决定了重视青年发展的紧迫性。青年是介于少年和中年之间的阶段,在这一时期,青年开始蜕去少年的稚嫩(14-18岁还需要加以保护),生理和心理逐渐走向成熟,这一阶段也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对于价值观尚未稳定的青年人而言,成长环境尤为重要。一个对青年表现出友好的社会环境,能够让青年感受到环境对自己的友善,并且受这种友善的社会环境的熏陶,形成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的心态,进而能够在这样友善的环境中更好地挖掘自身的潜能,发挥自身的创造性,真正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也在这个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如果忽视了对青年发展的重视、忽视了为其发展给予指导、忽视了青年的各种需求,则有可能导致青年产生身份认同危机,无法顺利适应角色转变,无法在社会上生存。更为重要的是,青年由于思想不如成年人和老年人成熟,容易受各种不良社会思想的影响。

实际上,从《规划》的命名可以看出党和政府对青年发展的重视。规划命名为“青年发展中长期规划”,而不是“青年中长期规划”,凸显了“青年发展”,这与上述青年自身所具备的特点密切相关。青年的可塑性决定了应该重视青年的发展,而不是只关注青年本身。青年发展本身就是青年自我不断完善、思想不断提升、责任心不断增强的过程。通过规划青年的发展,能够从动态发展的视角审视青年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从而能够更好地统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唯有将青年作为国家宝贵的资源,才能通过对青年发展的引导,使这笔宝贵资源大放异彩。

目前所指的青年,是计划生育普遍实施后出生的一代,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独生子女”,社会上由此形成若干对80后、90后的偏见,甚至认为他们是“垮掉的一代”、“未断奶”的一代,是“妈宝”,批判他们自立能力差、责任意识弱、缺乏吃苦耐劳精神等。不可否认,随着家庭子女数量的减少,父母对孩子的关注提高,加之出生在1950-1960年代的一代普遍经历了物质匮乏,因此在物质生活不断提升的今天,他们会出于“补偿心理”对待孩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80后、90后“啃老”的现象。但事实上,青年并非如此,社会上对青年的这种认识偏差多少受到“负面偏好”这一心理现象的影响。《规划》提出“党和国家事业要发展,青年首先要发展”的理念,充分肯定了青年的地位和作用,是对这些认知误区的最好的纠正。

三、青年关注的核心权益与青年发展

促进青年发挥其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和中坚力量的作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就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青年的核心权益。所谓权益,就是权利和利益的合称。核心权益是相对于重要权益和一般权益而言,它是主要的、关键的权益。有了核心权益这个基础、这个关键,其他的权益就有了保障。核心权益表明青年权益的不可侵犯性。

从当前我国青年发展状况来看,他们迫切需要受到关注的核心权益包括思想道德、教育、健康、婚恋、就业创业、文化、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权益保护、预防犯罪、社会保障等10个领域。

第一,青年思想活跃,但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尚在形成过程中,这一时期最容易产生思想波动,甚至可能在一些不正确的价值观念的冲击下产生道德迷茫、价值迷失等困扰。再加上一些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青年更容易受到思想冲击,难以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比如,对摔倒的老人,到底应不应该扶起来?社会上也充斥着对青年“道德滑坡”的批判。为此,青年人迫切希望能够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我国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价值理念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建立起崇高的理想信念。

第二,青年是求知欲最旺盛的时期,他们对世界充满了好奇、渴望获取新知,对教育有着迫切的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青年处于人生积累阶段,需要像海绵汲水一样汲取知识。”[11]从当前青年的受教育情况来看,还存在优质教育资源稀缺、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现阶段优质教育资源向城市集中,在城市中向某些学校集中的现象,弱势群体家庭出身的孩子难以享用优质教育资源,造成寒门难出贵子等现象。

第三,健康是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基础。青年身体素质普遍较好,对健康的重视程度较低,普遍存在熬夜甚至通宵工作、学习或游戏等现象。事实上,如果严格按照联合国卫生组织对健康的界定,当前我国的青年达不到健康标准的为数不少。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竞争压力的增大,青年中充斥着焦虑、抑郁等情绪,严重影响着青年的健康。从当前青年的身体状况来说,身体超重和肥胖的比例在增加,身体机能素质、耐力素质明显下降,视力不良现象普遍,吸烟年龄越来越低……[12]这些都说明,健康是青年不容忽视的核心权益。

第四,恋爱和婚姻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20多岁的青年人正处于适婚年龄,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是青年能够集中精力投身事业的重要保障。受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影响,青年的婚姻恋爱时间正在延后。我国传统文化重视“成家立业”,父辈普遍对子女婚姻有着较为急切的期待,这给青年婚恋带来了较大压力[13]。社会对“剩女”问题的高度关注,受观众热捧的相亲类电视节目,都反映出青年面临的婚恋压力。在网络日益发达、各种思想不断涌现的时代,青年婚恋还出现了不少新形式,如网恋、闪婚、隐婚、不婚、晚婚、不育等现象[14]。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引导青年选择适合自己的婚恋模式、如何经营婚姻成为青年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第五,青年是就业创业的主要力量,就业创业直接关系到青年的生存和发展。青年只有实现了就业、有有利的条件保障创业,才能将自己的精力投入事业,在追求事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也才能通过就业和创业为自己的生活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从而为自己的幸福生活提供物质保障。由于青年在各方面行事尚不稳定,容易情绪化,一旦失业,就有可能转化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从国内外的研究来看,青年失业会导致青年群体难以融入主流群体,从而产生社会排斥[15],而共同面临失业问题的青年有可能会因为相同的境遇形成“亚群体”,这种“亚群体”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青年带来情感支持,但并不能够扩充社会资源从而促进青年就业[16],相反,这些失业青年聚集后可能会产生过激行为,对青年失业与犯罪的研究发现了两者之间的相关关系[17]。青年失业还意味着公共教育投入和家庭教育投入的资源浪费,会影响到家庭的教育投入,从而对人力资本的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18]。因此,就业创业是青年面临的迫切需求,解决好青年就业创业问题不仅是为了满足青年发展的需求,也是促进国家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各国政府共同致力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19]。

第六,青年作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因其所处的年龄阶段,会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青年文化。从青年自身发展来看,青年文化“在日常生活领域中以非专业性的方式生成,并以日常行为和生活方式等为载体全面嵌入社会”[20]。这意味着青年文化作为青年日常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与青年的发展息息相关。要重视青年发展,就应该重视青年文化、保护青年文化权益。

第七,青年正处于从家庭、学校走向社会的过程中,如何适应社会生活、真正融入社会生活,是青年面临的重要问题。同时,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流动性大,青年的流动性也自然增强,不仅在城乡之间流动,还在不同城市之间流动。在流动过程中,青年如何更好地适应迁入地的生活、如何更好地融入当地的生活也是青年面临的问题。此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如何激发青年的公民意识,使其更好地参与社会事务,真正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等,都是青年发展面临的问题和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研究发现,公民参与对个人主观幸福感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21]。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事务,青年接触世界、接触国际社会的机会越来越多。

第八,青少年是青年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青年群体中较为特殊的群体,因为他们的年龄更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更弱,他们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只有从正面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才能杜绝青少年因为合法权益受损而产生反社会行为,才能真正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九,由于思想、心理处于待成熟期,青少年容易受到不良社会思想和社会风气等因素的影响,如果不能及时预防和纠正,可能会误入歧途。因此,只有加强教育引导,才能从源头上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

第十,青年群体面临失业风险、健康风险、生育风险等若干问题,尤其是对残疾青年、弱势群体青年而言,这些风险更为明显。如何做好青年的社会保障工作,更好地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是青年的核心权益之一。

上述10个核心权益,也是青年发展的关键领域所在。只有从这10个领域入手维护和发展青年的核心利益,才能从根本上促进青年发展。《规划》在分论部分,“聚焦当前我国青年成长发展迫切需要关注的核心权益,从思想道德、教育、健康、婚恋、就业创业、文化、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权益保护、预防犯罪、社会保障等10个领域,分别提出了每个领域的具体发展目标,并且针对每个领域青年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地提出发展措施。”[22]而对于不同年龄的青年群体,他们的核心权益不完全相同。例如14岁的青年就没有就业创业、婚姻等方面的需求,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主要是针对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规划》中提出的10大青年的核心权益,既切实回应了当代青年的普遍关切,又充分照顾到了不同年龄段青年群体发展的特点。

同时,《规划》从对国家发展、青年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角度,提出了10个重点项目,即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程、青年体质健康提升工程、青年就业见习计划、青年文化精品工程、青年网络文明发展工程、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青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工程、港澳台青少年交流工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根据《规划》办公室的解释,之所以选择这10个项目,主要是基于三个原则的综合考虑:“一是精简性。作为国家层面的规划,总体上不宜过多,所以在数量上做了一定的限制。二是操作性。所列项目应该已经具备一定的实践基础,能够在一个较大的范畴内迅速付诸实施。三是牵动性。对应10个领域的具体政策,所列项目应该起到整体性的牵动作用,实现以点带面的效果。”[23]

四、党对青年发展事业的领导与党管青年的原则

坚持党对青年事业的领导,是青年发展的最重要的历史经验。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青年、重视青年工作。实际上,青年在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中占了主导力量,也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生力军。五四运动中,青年的力量得到充分展现。我们党在成立之后,就十分重视领导青年、引导青年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毛泽东一针见血地指出:“‘五四’以来,中国青年们起了什么作用呢?起了某种先锋队的作用……什么叫做先锋队的作用?就是带头作用,就是站在革命队伍的前头。”[24]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坚定不移地贯彻党领导青年工作的方针,十分重视青年在国家生活中的作用,重视对青年思想的引导和青年文化知识的学习、青年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青年发展和共青团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做出重要批示指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青年观。他将青年看作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生力量”[25],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充分信任青年、热情关心青年、严格要求青年,为青年驰骋思想打开更浩瀚的天空,为青年实践创新搭建更广阔的舞台,为青年塑造人生提供更丰富的机会,为青年建功立业创造更有利的条件。”[26]在党和国家的关心、支持和推动下,我国青年发展事业取得巨大进步和历史性成就。

但是也必须承认,我国青年发展以往相关政策缺乏统一性、系统性、全面性、广泛性,存在针对性不强、碎片化、约束力和指导性有限、可操作性偏低等突出问题[27]。解决这些问题,将原来碎片化分散在不同职能部门公共政策中的青年政策资源进行集成汇总,以更加完整的政策体系实现对青年全面发展的有力促进,迫切要求加强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迫切要求对党领导青年工作的历史经验和十八大以来的新鲜经验进行总结,概括提炼出党领导青年工作的原则。

《规划》在总结青年发展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坚持“党管青年”的原则。这一原则,是党的青年工作和青年发展事业的指导思想在实际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青年工作和青年发展事业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新形势下青年工作和青年发展事业的规律性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青年观。因此,它在青年工作和青年发展事业中是管总的,带有根本性和方向性。“党管青年”的原则延续了党长期以来在青年工作中的指导理念并且将其制度化,也是“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等理念向青年领域的拓展。从“党管干部”向“党管人才”的迈进,反映了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党与时俱进推动社会资源整合、提升党管干部形态的努力与创新[28]。党管青年将党管的“人”从“干部”、“人才”扩展到“青年”,党管的“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涵盖的范围更广,这不是党自己扩大自己的管辖权限,而是根据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根据我国社会转型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根据青年成长成才的规律做出的战略选择。党对“14-35周岁”的青年的“管”能够使青年更好地在人生的初始阶段,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具备更好的起点和竞争优势,能够使青年更好地认识到自身所具备的能力和潜质,在党和国家的精心培育下,不断挖掘自身的潜力,使自己成长为“人才”。

“党管青年”凸显了党对青年工作的重视,而在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下,一项工作在受到党的重视、成为“政治任务”后更容易落到实处[29]。“党管青年”原则的提出,能够使青年和青年工作在党政系统内得到足够重视,从而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凸显青年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性。青年和青年工作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则必然会从政策上予以推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对政策变动有着高度敏感性。党和政府对青年的重视,能够促使资本从市场层面推出更多为青年服务的市场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力量的参与和推动能够使党和政府的政策传播得更为广泛,进而促使与青年有关的有利的社会环境的形成。简而言之,“党重视青年”将借助市场力量的传播和影响从党政系统向全社会扩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青年发展的局面。

“党管青年”最关键的是党以什么样的方式管青年。应该借鉴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经验,更好地落实党管青年的原则。具体而言,就是将党从管理青年的具体事务中剥离出来,使党能够站在较高的高度统领青年工作。这就意味着党管青年应该坚持党管青年发展的宏观方面,而不是事无巨细均予以管理。因此,“党管青年”不但要管青年发展的宏观方面,还要重视青年发展的微观层面,要保持密切联系青年的优势,从微观层面审视相关政策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规划》明确提出“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设立推动规划落实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建立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反映出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主要是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无论中央层面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还是县级以上单位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调的都是协调各方参与青年发展,这与青年工作涉及多方面因素、并非一个行政部门可以独立完成密切相关。这一联席会议机制的建立,也反映出党对青年工作的务实态度。同时,也看出“党管青年”的重点放在党调动社会资源为青年发展提供服务上。《规划》围绕青年迫切需要关注的核心权益,提出了10个方面的发展领域,这也是“党管青年”的核心领域。从《规划》的表述看,这10个方面都十分重视为青年成长成才提供服务。

五、构建支持青年发展的国家机制

长期以来,党对青年的管理是借助共青团来实现的。共青团作为“党的可靠的后备军和有力的助手”,是党联系青年的纽带,在党的领导下开展青年工作合情合理合法。但是在传统认识中,人们往往把青年发展归为相关部门特别是共青团系统的事情。这是片面的认识。青年发展涉及的领域特别广、涉及的部门特别多,仅从前文提到的关乎青年核心权益的10个方面就可以看出青年发展的复杂性和利益的多重性,没有哪一项是由单一原因造成的,也没有哪一项可以靠单一部门的政策来有效解决。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社会发展瞬息万变,青年随着时代的变迁出现了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和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同时,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青年问题的复杂性也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仅依靠共青团系统的力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青年发展这一战略问题,必须建立相应的国家机制加以解决。

从发达国家促进青年发展的政策措施来看,建立相应的国家机制是有效方式。以英国为例,通过《每个孩子都重要》《改革青年工作》《青年事务》《青年事务的下一步》等政府报告和绿皮书,英国建立起了支持青年发展、为青年提供服务的整合化模式和量化管理模式,前者将不同的政府部门予以整合,使不同部门形成合力促进青年发展;后者则通过指标化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提升了青年服务质量和品质[30]。据统计,联合国、欧盟和俄罗斯、法国、美国、日本等52个组织和国家先后制定了促进青年发展的专门规划或政策性文件[31]。

《规划》充分吸收了国外支持青年发展的国家机制,提出了从国家层面促进青年发展的重要举措,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相关保障,由此形成了支持青年发展的国家机制。从规划的内容来看,这一国家机制强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青年发展规划体系,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协调、实施和桥梁纽带作用,形成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联系、协调处理青年事务的运作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年的良好社会环境和青年发展监测评估机制。构建支持青年发展的国家机制,是落实党管青年这一原则的重要制度安排。

支持青年发展的国家机制,最核心的是中央层面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和地方层面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从前文强调的“党管青年”原则中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对青年发展发挥着统领作用,这种领导作用既体现在青年发展规划的研究设计上,也体现在具体的贯彻落实环节中。不论是中央层面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还是地方层面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都强调是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保障青年事务开展的政治方向。联席会议机制既体现了党对青年工作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知和应对,即党力图通过跨部门的协调、督促来促进与青年事务相关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更好地为青年服务,也体现了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科学执政水平的提升。

在联席会议机制之外,国家机制还包括充分发挥共青团在促进青年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规划》对共青团的职能定位,与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的共青团改革联系密切。从性质上来讲,共青团是群团组织,是与党政机关性质迥异的一类组织,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共青团的职责定位偏差,导致共青团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党的机关的延伸机构,出现了“行政化”的倾向[32],共青团改革就是要扭转共青团的行政化倾向,使共青团回归群团组织的本原[33]。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是共青团的三大特征,也是共青团改革的基本要求。共青团作为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管理青年的有力助手,因此它理应坚持政治性,在“互联网+”时代,共青团改革应该增强其政治性,通过将互联网纳入其中,重视互联网对青年的思想价值引导。共青团的先进性是指共青团走在时代前列,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共青团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更为明显,这主要表现在共青团承接政府的青年事务上[34]。《规划》中所列的青年发展的10个方面,共青团都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共青团本身作为青年群众性组织,群众性十分鲜明,近年来共青团改革中提出“回归青年”就是回归群团自身逻辑[35],夯实共青团的群众基础。

[1]本报评论员:《党和国家青年工作的行动纲领》,载《人民日报》,2017年4月14日。

[2][3][22]《国新办举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有关情况发布会图文实录》,http://www.scio.gov.cn/xwfbh/xwbfbh/wqfbh/35861/36711/wz36713/Document/1552260/1552260.htm

[4][8]石国亮:《论当代青年社会地位和作用的提升》,载《青年探索》,2008年第2期。

[5][23][27]周晓燕:《国家视角下的青年发展》,载《青年发展论坛》,2017年第3期。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8页。

[7]《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78页。

[9]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4年5月5日。

[10]邓希泉:《2014 年中国青年人口与发展统计报告》,载《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5年第2期。

[11] 《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 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 励志勤学刻苦磨炼促进青年成长进步》,载《人民日报》,2017年5月4日。

[12]邓希泉 邹宇春:《改革开放以来青年健康的主要问题研究》,载《北京青年研究》,2015年第1期。

[13]叶松庆 王良欢:《青年婚恋压力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载《中国青年研究》,2014年第10期。

[14]杜 洁:《“80后”青年婚恋新现象面面观》,载《中国青年研究》,2009年第4期。

[15]Kieselbach T. Long-Term Unemployment among Young People: The Risk of Social Exclusion. American Journal of Community Psychology, 2003, 32(1-2).

[16]曾 群 陆景丽:《青年失业与社会关系排斥风险》,载《青年研究》,2006年第6期。

[17]Fougére D, Kramarz F, Pouget J. Youth Unemployment and Crime in France.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2009, 7(5) .

[18]马 川:《青年失业、教育浪费与人力资本积累机制断裂》,载《江汉论坛》,2013年第6期。

[19]毕先萍 徐章辉:《国外治理青年失业的政策及其启示》,载《中国青年研究》,2005年第3期。

[20]邓希泉:《青年文化发展规律研究》,载《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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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65页。

[25]习近平:《在欧美同学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3年10月22日。

[2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28页。

[28]叶国文:《社会转型与资源整合——从党管干部到党管人才制度变迁研究》,载《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5年第2期。

[29]周晓虹:《国家、市场与社会:秦淮河污染治理的多维动因》,载《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1期。

[30]陈琳瑛 佘双好:《新世纪英国青年工作的发展特点与趋势》,载《北京青年研究》,2015年第1期。

[31]团中央国际联络部:《国外青年与青年工作2007》,北京:外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332页。

[32]刘 佳:《去行政化:共青团改革发展的关键点》,载《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6年第4期。

[33]张 华:《论共青团改革的首要问题和基本前提》,载《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6年第6期。

[34]张良驯:《共青团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改革中的新跨越》,载《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

[35]胡献忠:《共青团改革的逻辑回归: 历史与政治的解读》,载《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

(责任编辑:张宇慧)

2017-05-20

石国亮,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公益慈善的理论与实践。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以建设‘公正社会’为导向的全面深化改革研究”(课题编号:15ZDC003)、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课题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课题编号:PXM2016-014203-000107)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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