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丝路,生态环保合作有哪些实施重点?

2017-01-22 12:27
中国生态文明 2017年3期
关键词:一带绿色生态

□ 解 然

绿色丝路,生态环保合作有哪些实施重点?

□ 解 然

2017 年 5 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作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施工图,是深入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和《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行动,已被列入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强调以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为引领

《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着重强调以下几点:一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以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提升沿线国家生态环保合作水平,推动区域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二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基于“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需实现与沿线各国环境保护战略与政策的有效对接,促进形成绿色“一带一路”国际共识,推动各国共同参与、共享惠益。三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要协调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应结合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实际特点,通过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二、实施重点涵盖了“五通”各方面,参与主体涵盖政府、企业和公众

《规划》重点任务与重点项目以“五通”分类,涵盖了绿色“一带一路”的实施重点。而从参与主体的角度看,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主要涉及政府、企业和公众三个主体,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目标在于推动三类主体形成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国际共识。

1.打造沟通对话平台,实施环保合作和对外援助工程,推动绿色“一带一路”成为政府共识

一是依托中国-东盟、上海合作组织、澜沧江-湄公河、欧亚经济论坛、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亚信等现有合作机制,利用多种合作平台,宣介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二是构建新平台,包括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综合环保信息支持与保障;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促进政府、企业、智库、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推动绿色“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国际高层对话活动机制化,加强与各国生态环保战略与政策对接,促进各国绿色发展理念与实践经验的区域分享;构建绿色供应链合作平台,在国内层面,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制定政策工具、绩效评价、标准认证等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在国际层面,推进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建设,促进相关国际合作。三是在环保政策、法律制度、人才交流、示范项目等方面开展绿色对外援助。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技术与产业以及可持续生产与消费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一批生态环保示范项目,向沿线国家提供绿色公共产品。

2.加强对外投资环境管理,促进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加大绿色项目支持力度,推动绿色“一带一路”成为企业共识

一是通过严格标准规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园区的环境管理,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维护过程中的绿色化、低碳化水平。二是引导企业加强自身环境管理。指导企业根据当地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推动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商会作用,加强对外投资企业环境绩效行业监管。三是开展环保产业技术合作园区及示范基地建设,引导优势环保产业集群式发展,为环保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支持、信息支撑和咨询服务。四是通过与沿线国家开展环境标准互认合作,推动中国优势领域环境标准走出去,以标准为先导为企业布局海外绿色产品市场提供便利。五是探索设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基金,开发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工具,重点支持沿线国家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项目,为“一带一路”绿色项目提供切实的资金支持。

3.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推动环保社会组织走出去,推动绿色“一带一路”成为社会共识

一是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通过举办能力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环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互动与交流,分享中国环境管理优秀实践,帮助沿线国家提升环保能力。二是推动生态环保智库与环保社会组织交流合作,通过联合研究、技术合作、公益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中国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理念走出去,广泛发展合作伙伴关系,提升沿线国家公众对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认知度,促进民心相通。

三、建设绿色“一带一路”有明确的行动路线图

1. 到 2020 年,务实高效的生态环保合作交流体系、支撑与服务平台和产业技术合作基地基本建成

未来3-5年,绿色“一带一路”工作重点在于夯实合作基础,塑造良好格局,打造旗舰产品。这一阶段将以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倡议为核心工作,包括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促进区域环保信息互联互通,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决策和项目活动提供信息支撑;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机制化运转,推动沿线国家政府、企业、国际组织等主体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同时,进一步以“一带一路”统领现有多双边环保国际合作,推动绿色“一带一路”议题充分融入区域环保合作机制,加强我国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理念与实践的对外宣传;依托“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和转移中心(深圳)和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交流示范基地(江苏、广西),开展环保产业技术合作园区及示范基地建设,推动环保产业和咨询服务业“走出去”。

2. 到 2025 年,较为完善的生态环保服务、支撑、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进一步提升对外投资环境管理服务支撑能力,加强对“走出去”企业行为的绿色指引,形成对外投资项目环境舆情应对机制。围绕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保科技创新、环境公约履约等合作领域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环保项目,打造“一带一路”环保民心工程。推动各地充分发挥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区位优势,与沿线国家地方政府开展环保合作。

3. 到 2030 年,生态环保合作水平全面提升,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助力沿线区域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形成系列成果

立足前两个阶段的工作成果,与沿线各国生态环保战略对接取得成效,绿色“一带一路”相关合作与推动区域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协同增效。一批区域环保产业技术园区及示范基地合作项目落地,环保技术转移与产业合作形成创新模式。一批民间环保组织“走出去”,宣传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理念与实践,促进与沿线民众民心相通。将绿色使者计划打造成区域广泛认可的公共产品,通过能力建设活动推动与沿线国家的人员交流、标准合作及产业对接。实施对外环境援助工程,提升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度,引领区域绿色发展。

猜你喜欢
一带绿色生态
绿色低碳
“生态养生”娱晚年
住进呆萌生态房
生态之旅
“一带一路”我的梦
ДОВОЛЬНО ЗАПРЯГАТЬ,ПОРА ЕХАТЬ!
绿色大地上的巾帼红
“走出去”能否搭上“一带一路”这趟车?
生态
再造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