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鹏
摘 要:“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日军不断扩大侵略态势。中国国民政府却采取不抵抗政策,将事件诉诸国联和平解决。迫于压力,国联在“九·一八”事变后成立调查团来中国调查情况。而对国联调查活动时间、内容及态度的研究,可以窥探出国联调查团对日本的妥协、偏袒而最终助长其嚣张气焰,并导致发动全面侵华的野蛮行径。
关键词:“九·一八”事变;国联;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K2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12-0163-02
国联全称国际联盟,也称国际联合会,是根据1919年巴黎和会通过的《国际盟约》于1920年1月成立的国际组织。其总部设在日内瓦,先后有60多个国家参加,中国和日本都是最早参加的会员国。当时,国联大会、行政院和秘书处的领导权,都操纵在英法等少数帝国主义列强手中。美国虽然没有参加,但对国联的活动也有一定的影响。按照《国际盟约》的规定,国联有权对侵略者挑起的战争提出警告、组织调查、实行公断。甚至在必要时,国联还有动员会员国对侵略者实行经济制裁和军事制裁的权利。
1931年9月18日,日本在沈阳悍然发动“九·一八”事变,并由此揭开了大规模武装侵略中国的序幕。日本侵略者的侵略行动,打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世界格局,是对国联及其盟约的一次公然挑战。以至于有国联官员将此事件称为“国联维持世界和平能力之最尖锐试验”“为国联历来所处理各问题中之最困难问题”[1]1294。那么,在此情况下,当时的国联又是怎么做的呢?本文拟对“九·一八”事变后国联所做的调处活动进行考察和分析,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九一八事变后国联对日态度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的第二天,正在日内瓦召开的第12次国际联盟大会举行第65届理事会,听取中日双方代表就这一事件的简要报告,这是“九·一八”问题进入国联理事会的开始。自此,调解中日争端便成为国联一段时期内的主要议题。
1931年9月21日,中国驻国联首席代表施肇基根据南京政府的训令,正式向国联秘书长德留蒙提出照会,要求国联召开行政院会议,并依据国联盟约第11条,立即采取步骤,阻止事态扩大,恢复占领前的原状,并确定日本对中国赔偿的性质和数额。9月22日,国联行政院召开特别会议进行讨论,日本代表芳泽谦吉辩称日军行动纯属自卫;并谎称日军大部已撤回南满铁路区域。结果,会议授权行政院主席勒乐向中日两国发出同样内容的紧急通告:“(一)务须避免一切足以使事变扩大,或足以妨害和平解决之行为。(二)与中日协商一种确实方法,使两国立即撤兵,并使两国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妨害。”[1]1238这个通告虽然表达了和平解决中日争端的态度,但并没有谴责日本的侵略行为,对如何恢复事变前的状态也毫无表示,而且没有区分侵略者和被侵略者,反而要求双方撤兵。由此可见,国联从一开始就站在偏袒日本的立场上。
9月30日,国联再次召开理事会,通过国联处理“九·一八”事变的第一个决议案。关于此决议案,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重申了日本“对于满洲无侵吞领土之野心”的声明以及“日军业已络绎向南满铁路附属地开始撤退”的谎言,而且仍然没有区分侵略者和被侵略者,更谈不上谴责日本的侵略行为;二是肯定了日本提出的中国必须保护日侨生命财产安全的所谓撤兵条件,为日本拒不撤兵提供了借口;三是对日本撤兵日期未加限定,只是决定“本案倘有严重不测之发展,于十月十四日重行召集会议以应付之”[1]1241-1242。这就为日本进一步扩大侵略提供了时间。
10月13日,国联应中国代表的要求提前召开理事会,经过漫长的讨论,22日提出一个解决中日问题的决议草案。此决议草案与9月30日国联处理“九·一八”事变的第一个决议案相比,内容并无太大的区别,只是要求日本在国联11月16日再次开会以前将军队全部撤退至铁路区域以内[3]1258-1259。但日本代表拒不同意规定撤兵日期,并提出所谓的修正案。在此情况下,国联理事会竟将理事会决议草案和日本提出的修正案同时在10月24日的会议上进行表决。结果是日本的修正案以13票对1票被否决,而理事会的决议草案也因日本的1票反对未获通过。对此,国联只是宣布休会了事,并无新的举措。国联对日妥协、退让、袒护和纵容的绥靖政策,在此得到进一步的验证。
11月16日,国联理事会在巴黎继续开会,中国代表援引《国际盟约》第16条,要求对日本实行经济制裁,一些中小国家也希望国联能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当时日本的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大部分战略物资需从美、英、法等国进口。如果此时对日本实行经济制裁,就会使日本的经济陷于瘫痪,从而就有可能迫使其停止对中国的侵略。但美、英、法等帝国主义国家不愿对日决裂,因此,对日经济制裁的建议也就难以得到国联的支持。
二、国联调查团的成立及其调查行动
国联对日软弱的调停态度令许多中小国家不满,他们指出国联没有“以确定词句谴责满洲发生的事件”,也“未尽力矫正已成之情势”[2]169。在此之前,早在“九·一八”事变之初,中国代表就曾多次要求国联派出调查团,但都因为日本的反对而未被国联采纳。当时日本之所以反对国联派遣调查团,主要是担心国联的调查会妨碍日军的军事行动,同时也会使其武装入侵中国东北的真相大白于天下。11月21日,在国联行政院第18次会议上,日本代表芳泽谦吉向行政院提出由国联派遣调查团的新提案。日本态度的转变是因为此时东北三省大部分领土已被日本占领,日本不再担心国联的调查会妨碍其实现侵占东北的既定计划。同时也想通过主动提议派遣调查团来缓解因日本拒不撤兵而带来的外交和舆论压力,甚至还希望在调查团组织和调查的过程中,争取一定的时间,加紧在中国东北建立傀儡政权,拖延国联对中日问题的裁决。基于上述情况,12月10日,国联理事会就日本的提议通过派遣调查团的决议。该决议重申9月30日国联要求日本迅速撤军的决议,并声明日本撤军不因调查而受妨碍,但仍未对撤军日期做任何规定。同时,应日本的要求,该决议规定调查团“不得干涉双方军队之行动”[1]1287-1288。这等于在一定程度上默许日本提出的所谓“剿匪权”,为日军进一步扩大侵略行动提供了借口。而日本正是在“剿匪”幌子下,先占锦州,后攻热河。
国联通过派遣调查团的决议是在1931年12月10日,但直到1932年1月10日,国联才迟迟宣布调查团的成立。调查团由英、美、法、德、意等5个帝国主义国家的代表组成,中日双方各派1人为襄助委员,团长为英国人李顿,故国联调查团也称为李顿调查团。调查团成立时,日军侵占东北的军事行动还没有完全结束,日本在东北的傀儡政权——伪满洲国也没有成立。如果此时调查团走最近的路线,取道西伯利亚径达中国东北,大概只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这样调查团就能够及时赶到东北,还可以实地调查到日本侵略东北的罪行。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调查团竟把调查的第一站定在日本东京,首先去听取侵略者的意见。于是调查团2月3日从欧洲出发,绕道美国,先到日本,再转向中国关内,直到4月21日才抵达沈阳。此时,东北三省已全部被日军占领,日本一手炮制的伪满洲国也已宣告成立。所以,调查团的调查活动基本上是在日本帝国主义严格控制和监视下进行的,调查团的主要调查对象也多是日本在东北四大侵略机构中的要员和伪满政权中的汉奸,很难接触到中国广大民众。正是因为调查团行动迟缓,才为日本侵略者提供了四个多月的时间,使其能够在调查团到达之前,结束侵占东北的军事行动,完成傀儡政权的组建,并为应付调查团进行了周密部署和精心准备。国联调查团在离开长春的时候,团长李顿与溥仪握了手并小声说:“恭祝新满洲国之健全的发达!”[3]足以见得,国联调查团此行的目的并不是要真正解决中日冲突,而是要维护各列强在华的利益。
调查团在东北经过一个半月的调查,于6月4日回到北平,开始起草调查团报告书。7月4日至17日,调查团再次前往东京,会见日本首相、陆相、外相等政要,与日本政府磋商调查团报告书的编制事宜。9月4日,报告书在北平正式签字。10月2日,报告书在日内瓦、南京、东京同时公布。纵观洋洋14万字的报告书,很难找出谴责、制裁日本侵略的地方,相反,在许多方面却体现着国联对日本的退让和袒护。其一,报告书没有明确认定“九·一八”事变是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的侵略,更没有向日本提出撤军的要求;其二,报告书虽然原则上承认东北是中国的领土,实际上又肯定“日本在满洲之特殊地位”,并妄称“若无日本之活动,满洲不能吸引如许巨额之人民……亦不能如此迅速发展”,为日本在东北的侵略活动歌功颂德;其三,报告书一方面肯定“九·一八”事变是日本“精密预备之计划”,明确指出日军的行动不能认为是“合法之自卫手段”,但另一方面又说不能摒弃“当时在场之军官或者系认为自卫而出”的假定,声称近年来苏联在外蒙古所取得的优越势力以及共产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均使日本疑惧日益增加,并称“中国人之抵制日货为中日冲突之重要原因”,公开为日本侵略者辩护;其四,报告书虽然认定“满洲国”是日本一手操纵的傀儡政权,却还称赞伪满政权制定的计划中“有若干开明之改革,其实行不仅适宜于满洲,亦适宜于中国之其他部分”;其五,报告书反对恢复“九·一八”事变前的东北原状;其六,报告书列举“圆满解决(中日争端)之条件”,其中一条为“日本在满洲之权利及利益乃不容漠视之事实,凡不承认此点或忽略日本与该地历史上关系之解决,不能认为满意”;其七,报告书最后提出的解决办法是所谓的“东北高度自治”,规定这个自治政府必须指派“相当数额之外国顾问,其中日本人应占一重要之比例”,同时报告书还拟定《关于日本利益之中日条约》《中日和解公断不侵犯与互助条约》《中日商约》三个条约,慷慨地把中国的权益赠送给日本,以保障日本在东北的“特殊利益”[1]1731-1891。国联调查报告遭到了中国人民强烈反对,中国共产党临时中央政府发表《反对国联调查团报告书通电》,号召全国人民以革命的民族战争,来撕碎李顿的报告书,以求得中华民族完全的解放和独立[4]。
就是这样一个处处偏袒日本帝国主义的报告书,日本政府也拒不接受。其原因很简单,因为日本不想让其他帝国主义国家插手东北,幻想独霸东北,把东北变成和朝鲜一样的日本殖民地。1933年2月24日,国联特别大会以42票赞成、1票反对(日本)、1票弃权(暹罗)通过国联报告书。3月27日,日本宣布退出国联。日本拒绝接受报告书,继而退出国联,宣告国联调处工作的彻底失败。
综上所述,“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当时标榜“维持世界和平、主持公理正义”的国联,并没有按照其盟约的精神和原则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谴责、制裁日本帝国主义,阻止侵略战争的扩大;而是伪装公正,始终推行一条对日妥协、退让、袒护和纵容的绥靖政策。这种政策,助长了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气焰,使其不断扩大对中国的侵略战争,并对此后国际形势的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在此之后,国际绥靖主义逆流开始泛滥,意、德两个帝国主义国家也相继开始对其他国家的侵略,并最终引发了一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世界大战。
参考文献:
[1]陈觉.九一八后国难痛史:下册[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
[2]韦罗贝.中日纠纷与国联[M].上海:商务印刷馆,1937.
[3]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3:330.
[4]复旦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教研组.中国近代对外关系资料选辑:下卷:第一分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