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桀浩++姜方静
近年来,乳山市编办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着力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努力做到“四个结合”。
一、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一是强化重点检查。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程序,重点围绕职能运行、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空编进人等内容,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突出“职能转变和职责界定”,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三定”规定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好部门职能交叉和越位、缺位和错位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突出“人员配备和优化结构”, 围绕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行为,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通过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全市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情况,对于那些有编无人、长期不运行的单位,坚决予以调整,如撤销九中、马石店及城北畜牧兽医工作站;对于职能增加、事业发展的部门,如纪检监察、商务、安监、环保等部门,给予机制和体制的支持和扶持,让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是狠抓日常监督。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今年以来,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系统,对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干部、私设机构等进行实时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各单位的人员状况,做到人员、编制、机构“两统一”、“两同步”。即:机构编制批文与台账信息相统一,与各单位实际情况相统一;机构编制批文下发与机构编制信息变更同步进行,人员增减手续与人员信息录入同步进行。
二、监督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一是加强机构职能方面的调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许多部门职能已经发生了一定变化。对于要求增设机构的部门,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其所要增设的机构从职能上与现有的机构是否交叉、重叠、相近,了解所要增设的机构是否与全市实际相结合,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机构设置的价值和意义有多大,是单独设置,还是加挂牌子,或是挂靠其他机构。比如,针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的设立智慧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请示,经过调研,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不单独设立此机构,而是采取设立一个集公安、城管、交通等多部门于一体的综合协调指挥中心的方式来履行相关职责。再如,今年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市食药监局有些机构及职能设置不太合理,对其机关和相关事业单位的机构和职责进行了调整理顺,进一步促进了工作,大大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编制核定方面的调研。主要看所要增设的机构履行职能是否需要单独设置岗位,需要设置多少岗位,设置什么性质的岗位,是需要新增编制新录人员,还是采取系统内部调剂。今年会同人社局,拟定了全市人力资源比对分析,为今后制定人员计划、调配人员等工作提供了参考。另外,根据上级加强学前教育工作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立了18处市直及镇街幼儿园,并核定编制123名。结合公立医院实行备案制管理,收回公立医院编制88名。
三、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一是完善实名制管理,推行信息公开。通过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强化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制度,对用编申请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审批工作的科学和严谨。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及时更新内容,做到信息数据的准确和完整,为随时了解和检查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提供方便。每年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实行政务公开,畅通监督渠道。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事项、“三定”规定、政策、程序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各单位的编制、人员和职数配备等情况,通过公开栏、监督台等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增加透明度,发挥单位内部监督作用。同时,通过拓展网络、信箱、电话等监督渠道,完善“12310”举报热线,建成了覆盖面广、反应灵敏、处理及时的监督举报信息系统,确保投诉举报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公信力的认可度。
四、监督检查与实务工作相结合
一是积极落实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在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要求下,努力探索如何在不突破总量的前提下,发挥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工作中,根据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继续完善“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有增有减”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新增编制。加大在全市内或系统内编制调剂力度,对于因职能弱化或没有职能的部门,通过整合机构、收回编制等方式,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局性工作倾斜,向纪检监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安全生产、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两年来共调剂使用各类编制95名,有效解决了编制不足的困难,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率。
二是整合资源,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积极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联动审批工作。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事项开展监督检查,由编制部门进行检查,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及通报;会同组织部门,查处违规配备和自设中层现象,确保干部任命都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职数内;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招考、调动、退休、离职、军转等人员进出情况展开动态监督,确保工资名册、人员出入编情况与实名制管理信息相一致;会同财政部门实现双向联审,以核准的机构编制为财政拨款的依据,以财政拨款的限定性控制机构与人员的膨胀;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及时宣传监督检查工作成效,扩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影响力。同时,建立联动督查的“立体监督”体系,定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较大范围的机构编制抽查,落实各单位的职责和制约机制,建立联动监察的责任追究体系,不仅对违规单位进行处理,还对出问题的审批环节追根溯源,以强化程序刚性,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和成效。□作者单位:乳山市编办 E:WJJ
关键词:机构编制 监督检查 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