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做出专项部署。其中具体要求包括:2017年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所有市、县都要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到2020年,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数字城管”是综合运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以数字地图和单元网格划分为基础,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部件事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以信息采集员、领导交办、视频监控和公众举报等为信息收集渠道,建立积极主动的问题发现机制、责任明确的问题处置机制和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构建更加科学、精细、高效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数字城管”基本涵盖了中央体改要求中“源头治理、体制改革、方法创新、保障机制、队伍建设”等五项体改中的体制改革、方法创新、保障机制三项主要内容。因此,建设“数字城管”就是践行中央规定的主要改革要求。
“数字城管”涉及市政管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行政执法、交通管理、国土规划等多部门、多方面,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城管”。“数字城管”的社会作用巨大,它可以提高城市管理效率、降低城市管理成本、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理顺城市管理流程、调整城市管理体制。可以说,“数字城管”是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重要途径。
我国城市数量多,自然条件、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大,城市管理的理念方法、政策举措等不尽相同,有必要探索总结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经验,引导各地学习借鉴,因地制宜地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充分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理念进行城市管理流程再造和制度重构,建立全新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是全国各省市共同的任务。只要我们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就能让城市更安全、更高效、更和谐,更能让人民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