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常喜
赤木文库藏琉球官话课本《广应官话》中三则清代闽琉交流史料考述*
范常喜
赤木文库本《广应官话》中保留了三则清代闽琉交流史料,一则是见于《历代宝案》的闽县林合兴商船杠椇清册,属于雍正十年(1732)中琉海难救助史料;另一则是雍乾时期闽中进士刘敬与和琉球人的友好交往记录;最后一则是闽地流行的《新刻官话汇解释义音注》等官话正音书的引文,属于乾嘉时期闽琉文化交流的史料。这些史料一方面说明琉球官话课本语料来源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其在闽琉交流史研究中的特殊性。
赤木文库 琉球官话课本 《广应官话》 闽琉交流史
《广应官话》是一部分类语汇集式的琉球官话课本。据考证,该书可能成书于清嘉庆(1797-1820)年间*濑户口律子先生曾根据梁允治的卒年推测该书作于1760年之前,但后来又作了重新考证,认为当作于嘉 庆年间,本文暂依后出的结论。分别参见濑户口律子:《日本琉球的中国语课本〈广应官话〉》,载《中国语文》1996年第4期,第283—287页;濑户口律子、李炜:《琉球官话课本编写年代考证》,载《中国语文》2004年第1期,第77—84页。,由琉球华裔梁允治、胡铨共同编写。全书将所收语汇分列于“天文、时令、地理、宫室”等门类当中,共4万余字,分成两卷。其内容以词和短语为主,也有一些话语片断和短文分散于各门类当中。全书列出的词语和句子共约6500多个,内容十分丰富。该书语言与当时的北方官话有所不同,具有浓厚的福建地方官话色彩,是研究南方官话的宝贵资料。*参见濑户口律子:《日本琉球的中国语课本〈广应官话〉》,载《中国语文》1996年第4期,第283—287页。
《广应官话》现存两种抄本,一种藏于日本天理大学图书馆(以下简称“天理本”),另一种藏于日本法政大学冲绳文化研究所赤木文库(以下简称“赤木本”)。关于天理本的一些基本情况,已有学者作过介绍,*参见濑户口律子:《日本琉球的中国语课本〈广应官话〉》,载《中国语文》1996年第4期,第283—287页。但赤木本留意的学者并不多。*按:以往对该抄本的介绍虽偶有人涉及,但内容极简,如岛村幸一先生在介绍“琉球资料”时曾提及了该抄本,不过也只是限于照录法政大学冲绳文化研究所误登记的书名《广应官话总录》而已。参见岛村幸一著:《赤木文库》,载《文学》1988年第3号,第113页。近年出版的《琉球王国汉文文献集成》虽收录了该抄本的影印件,但未有介绍性文字,而且书名也误题为《广应官话总录》。
2012-2013年,笔者利用赴日本工作交流之机,仔细考察了赤木本《广应官话》的情况,*关于赤木本的基本情况,以及与天理本之间的差异,参见拙稿:《法政大学冲绳文化研究所赤木文库藏琉球官话课本<广应官话>述略》,载《域外汉籍研究集刊》第13辑,中华书局,2016年。并将其与天理本作了对比。通过对比发现,赤木本与天理本的编撰体例和主体内容基本一致,其主要不同在于两个抄本都在相关门类的末尾多出一些不一样的内容。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赤木本中独有的内容某些是属于珍贵的闽琉交往史料,这些史料不仅可以丰富我们对清代闽琉交流历史的认识,而且也有利于深化对琉球官话课本语料来源与改编过程的研究。有鉴于此,本文择取其中三则,略作考述,以就正于方家。
赤木本《广应官话》下卷目录有“船册集”一项,在形式上与天理本上卷目录中的“船身门、船上杠椇”两项相对应,编入的意图也相一致,均是为应付当时中琉海上往来所涉及的船舶术语而设,但二者所收内容差异较大。
天理本正文部分先列“船上杠椇”类词语47个,如“大桅、大篷、头桅、头篷、桅尾尖、将军吊、勒肚绳”等。其后附船图一幅,图上相应的位置分标“龙骨”、“妈祖旗”等12个船上杠椇名称。“船身门”置于“船上杠椇”之后,题作“船身类”,共收词语74个,包括各种船名、船上部件名、船上器物名、船员称呼等,如“红头舡、葫芦门、官舱、杉板公”等。
赤木本“船册集”在正文中题作“商船杠椇”,所收内容实际上是一艘商船的杠椇清册。此清册题为“闽县商船主林合兴今将本船长阔丈尺并大小杠椇等项备造清册”。内容为“计开:本船奉祀天后圣母宝像全堂。烛台一对,琉璃灯一架,船身长八丈三尺五寸,含檀阔一丈九尺五寸五分,油婆阔二丈,龙骨长,梁座全樟,梁十九仓内五仓全樟,水底全杉木,船面全杉木,上下樟极共四十二个,……”*按:原文有注释文字,并且每物单行书写,此处所引略去了注释文字,并加注了标点改为连写。(详参文末附录一)
本清册起首所记商船主“林合兴”,是清代中叶福建有名的商人,其事迹在有关史料中屡见记载。雍正四年(1726),闽浙总督高其倬在其所奏《禁止短摆船只等事折》中言及:雍正三年(1725)船户林合兴等19船,乘福建巡抚毛文铨初上任,未谙地方情形,藉称澎湖人民需船装运盐鱼粮米,呈请开禁。其后又有方永兴等13船,亦由泉州海防同知详请准许航行,于是短摆大船公然往来于澎湖与大担门外,专为从福建偷渡台湾的闽粤两地之人作接手。高其倬在奏折中还进一步指出,林合兴等各船户内多有从前曾被查拿案件尚未审结的人犯,实非善类。*参见(清)高其倬:《闽浙总督奏闻禁止短摆船只等事折》,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纂:《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4辑(69),《雍正朱批奏折选辑·清奏疏选汇(合订本)》,大通书局,1984年,第106—108页。由此可见,船户林合兴曾违法运送闽粤人偷渡到台湾。
雍正四年(1726),苏禄苏丹国(国境位于今菲律宾南部)初次遣使访华,商船主“林合兴”作为被救的飘风海难人员,为其访华使节引导了海上航线。此事在苏禄苏丹方面给雍正皇帝的表文中提到:“臣正在思念乏人,幸有龚廷彩自吕宋而到本国,……臣视陈、龚二人虽为商贾,而品行端方,……喜进趋之有人,实由天假之便也。又适去年有商舶一只,桅舵俱失,被风飘至臣国,船户林合兴,揽载商人李衡章、陈茂森等,细验牌照,系往海南生理。臣念圣朝难商,即令陈、龚二人引导入港安置。……今者,幸来船指南之有人,识重洋别道之可通……是用遣正使嗽嗻禄达臣龚廷彩、副使巴禄达臣阿石丹,奉臣赤心,仰陈彤陛,敬献本国土物……聊效野人负喧之意……谨拜表以闻。”*(清)陈寿祺等撰:《福建通志》卷269,转引自夏春江编著:《苏禄王和苏禄王墓》,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70页;中山大学东南亚历史研究所编:《中国古籍中有关菲律宾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80年,第221页。
雍正十年(1732)初,琉球人石垣等48人遭遇海难飘至台湾基隆,得到当地救助并被辗转送至福州。这些难民准备按例附搭琉球接贡船回国,但因人数过多,恐有水中覆没之虞。于是,在当时福建布政使刘藩长的安排下,雇募了林合兴的一只商船随接贡船一起回国。雇船之时便将商船杠椇一一清点造册,以备他日归还时检验核对。当时所造清册抄件至今保存在琉球国往来文书《历代宝案》当中。*台湾大学编:《历代宝案》第2集第4册卷18,台湾大学,1972年,第2137—2139页。七月初七,石垣等人与接贡使毛允仁等一起回到琉球。琉球国王尚敬得知难民雇募商船回国,立即命人修葺坚固,于十月特遣都通事蔡墉坐驾该船前往福建送还。雍正十一年(1733)正月初九日,这只商船送交到船户林合兴手中。*李国荣:《从历史档案看雍正朝中琉难船互救关系》,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9年第4期,第53页。《历代宝案》详载了此事,雇船之时记曰:“雇募林合兴商船一只,听夷人自拨舵水驾驶,与接贡船只一同乘汛返国,年冬修葺送回,取具船户、夷官甘结存案外,合将该难番石垣等被飘情由,同名数行李箱一并造册。”送还所雇商船时记曰:“随即转饬该厅,查明船上杠椇等项,着令船户林合兴领驾具报去后,兹据该厅查验明白,随即给还船户林合兴照旧领驾外,合将该厅送到数册转造清册。”*冲绳县立图书馆史料编集室编:《历代宝案(校订本)》第4册,冲绳县教育委员会,1992年,第210—212页。
根据以上这些记载,同时比对《历代宝案》中所录林合兴商船杠椇清册(详参文末附录一)可知,除了存在部分文字讹误之外,赤木本《广应官话》收录的“商船杠椇”清册内容与《历代宝案》所收内容几乎一致。因此,我们可以确定,赤木本《广应官话》收录的“商船杠椇”清册,即运送石垣等琉球海难人员的林合兴商船杠椇清单。琉球的官话学习者为了更好地掌握船上杠椇的官话名称,直接将其作为学习材料编入了课本。但是,课本中所录清册究竟抄自《历代宝案》还是原件,目前尚难确知。
赤木本《广应官话》在“身体门”末尾比天理本多出了一些内容,其中有一部分题作“闽中刘敬与赠赐小儿名开列于后”,接着附列了五个人名,分别是:“长名有物字以忠,次名有恒字以敬,三名有喜字以孚,四名有庆字以大,五名有誉字以嘉”。*梁允治、胡铨:《广应官话》卷上,法政大学冲绳文化研究所赤木文库藏琉球古写本,第52页。这应是当时闽中人刘敬与为他人小孩取的备用名字。
刘敬与,福建福清人,雍正元年(1723)癸卯科第三甲进士,作过翰林院庶吉士,后转行人司行人,曾参与纂修《福建通志》。清代黄任(1683-1768)所撰《福清刘敬与传》云:“刘敬与字邻初,福清人,孝友而肆力于学,研究经史。雍正癸卯成进士,授庶吉士改行人司。亲老乞归,侍养十六年,生事葬祭,尽诚尽礼,服閜就职,而恬于荣利,未几又乞假归,当事聘修省志,偕谢道承为总裁,弃取裁夺悉当,公慎不阿,既蒇事,延主鳌峰讲席,训诸生读书敦行,所识拔皆隽才,寻以忧辞去,杜门课子。敬与问学淹贯,言理宗程朱,言诗法汉魏,视世俗饾饤训诂之学弗顾也。著《易经解》、《闲愚斋诸集》(见续通志)。”*参见董秉清等修、王绍沂纂:《永泰县志》卷8,《艺文志》,民国七年(1918)刊,第32页。本文所引据上海书店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府县志辑》第19辑,《民国永泰县志》、《民国闽清县志》,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188页。
可见,刘敬与不仅“问学淹贯”,而且曾中进士在京任职,亦曾在福州的鳌峰书院做过讲席,弟子众多,显然是当地名儒。琉球人来中国朝贡,其贸易、生活、官话学习等多集中在福州,所以对刘氏自当不会陌生。另据琉球久米系《蔡氏家谱(具志家)》记载,乾隆十九年(1755)琉球赴京都通事蔡功熙与存留通事魏开业、传译通事郑殿枚等,曾在闽拜前翰林院行人司刘敬与为师,学习“册封谕祭并款待天使之礼及诸帖手本之事”*那霸市企画部市史编集室编:《那霸市史》卷1之6,那霸市企画部市史集室,1980年,第314-315页。。据此推测,赤木本《广应官话》此处的“闽中刘敬与赠赐小儿名”,很可能即琉球人入闽拜访刘氏或从其学习时当面求得,并随后将其记入了自己所用的官话课本中。*“闽中刘敬与赠赐小儿名”这部分内容置于“身体门”之末,与整个门类的内容并不协调。因此我们怀疑,这可能是使用者随手记在了《广应官话》课本“身体门”之后的空白页上,以便备忘,并不一定是特意编入。此外,这五个人名在现已刊布的琉球家谱材料中尚未能发现合适的对应者。
此外,琉球名儒蔡温(1682-1762)请刘敬与为其文集《澹园集》(1747年刊)作序,可见刘氏在当时琉球人心目中的地位。此事在国内相关文献中也有记载,不过遗憾的是将“刘敬與”误刻为“刘敬輿”,故在此顺带稍作辨析。潘相《琉球入学见闻录》(1764年刊)卷2云:“《澹园集》,七卷,镌于乾隆丁卯等年,有自跋、紫金大夫曾恂德侯跋、闽人刘敬輿两序。”*(清)潘相:《琉球入学见闻录》卷2,乾隆二十九年(1764)汲古阁刊本,第37页。潘相书中所述及的“刘敬輿”当即“刘敬與”之误。“刘敬輿”是清代著名文史学家赵翼之内弟,名钦,字敬輿,江苏阳湖人,生于雍正二年(1724),卒于嘉庆四年(1799),享年76岁。*参见杜维运:《赵翼传》,《序》,“注47”,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3年,第23页。蔡温《澹园集》刊于乾隆丁卯年,即1747年,当时蔡温已65岁,而刘敬輿方24岁,亦无甚名气,不太可能被蔡温请来作序。至于“刘敬與”,虽尚不知其确切生卒年月,但据其雍正元年(1723)已高中进士来看,年龄当与蔡温相仿。另据潘相所记“刘敬輿”为“闽中”人,但实际上“刘敬輿”是江苏阳湖人,而“刘敬與”则是福建福清人,福清在清代隶属福州府,正是所谓“闽中”。因此,为蔡温《澹园集》作序的应是福建福清的“刘敬與”,而非江苏阳湖的“刘敬輿”。
赤木本《广应官话》在“身体门”末尾比天理本多出的内容中,还有一部分对列了官话与乡谈的词语,如“假头鬃正假头发”、“壳心无毛正露顶”、“头无毛正秃了”等14对,另有18个词语混列一起,未用“正”字以区别。除此之外,还附列了四幅图,分别为:“人面图”、“背面图”、“背身图”、“人身图”。这四幅图上详细标示了人体各器官的名称,有些部位还同时对列了“乡谈”与“官话”两种说法。
通过比对可知(参见文末附录二),以上这些内容显然是直接借鉴移植了当时福建地区流行的官话正音书中的相关部分。这些内容同见于以下三书:《新刻官话汇解释义音注》、《新刻官话汇解便览》、《较正官音仕途必需雅俗便览》。前两书由福建漳浦人蔡奭所撰,《新刻官话汇解释义音注》现存乾隆十三年(1748)万有楼(或写作万宝楼)重镌本,卷前书“乾隆十三年仲春漳浦西湖八十四老人蔡奭伯龙氏纂著,侄观澜季澄氏参订,孙本桐蔡侯氏仝校”。《新刻官话汇解便览》是后来在前书基础上修订而成,作为前书的普及本出现的,大英图书馆藏有该书的乾隆甲寅(1794)刊本。*参见高田时雄:《清代官話の資料について》,载东方学会编:《东方学会创立五十周年纪念东方学论集》东方学会,1997年,第771-784页。《较正官音仕途必需雅俗便览》封面题曰“漳浦张锡捷先生著”、“泉郡以文居刊行”,刊行的具体时间不详。不过据其序言可知,此书是张锡捷在蔡奭之书基础上编撰而成,显然应成于蔡书之后。*关于此三书的编写背景、作者、版本及现藏等情况,详参木津祐子:《〈新刻官音彙解釋義音注〉から〈新刻官話彙解便覧〉へ》,载高田时雄编:《明清時代の音韻學》,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2001年,第65-88页。这些书都是清代雍正、乾隆时期在闽地推广官话正音的产物。*雍正六年(1728),清政府重点针对闽粤两省不同官话的官员们,颁布了“谕闽广正乡音”谕令,这促使闽粤两地遍设教授官话的正音书院,正音读本也随之应运而生。参见邓洪波:《正音书院与清代的官话运动》,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4年第3期,第79-86页。
目前上述三种官话正音书在国内相对罕见,日本法政大学冲绳文化研究所则均有收藏,是“楚南家文书”中旧藏的琉球古文书,其中两种尚存“魏掌政”的签名。“魏掌政”见于琉球久米系《魏姓家谱(楚南家)》,此人生于道光六年(1826),汉语汉文水平颇高。咸丰六年(1856)做过都通事,七年转为汉文组立役并文之类作为之师匠,但卒年不详。*那霸市企画部市史编集室编:《那覇市史》卷1之6,第47-48页。这些正音书应即魏掌政家族学习官话时所用。据此亦可知,当时在闽地流行的官话正音书已经流传到了琉球,并被当地人用作了学习官话的参考书。因此,琉球人将正音书中的部分内容移植编入自己所用的官话课本当中,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以上对赤木本《广应官话》所保留的三则闽琉交流史料做了简单地考述,通过考述可知,这三则史料与当时的中琉海难救助,以及琉球人的来华朝贡和官话学习等事项有关,属于宝贵的闽琉交流史料。琉球官话课本语料丰富,来源多样,其中有相当部分内容出自当时的历史事实,这在《白姓官话》中已得到充分的体现,*参见濑户口律子、李炜:《琉球官话课本编写年代考证》,第77-84页。赤木本《广应官话》所保留的相关史料再次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此外,这三则史料仅见于赤木本,而均不见于天理本。这说明这些史料应是赤木本使用者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所加。由此也可以看出,分类语汇集这类课本一直以抄本流传,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增减删改,其中的语料有可能会属于不同的历史层次,研究者在利用时应当稍加留意。
作者范常喜: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国际汉语系副教授(广州:510275)
附录一:
赤木本《广应官话》所录“林合兴啇船杠椇清册”校注*本校稿以赤木本《广应官话》“船册集”所录“林合兴商船杠椇清册”为底本,用台湾大学本《历代宝案》中所收录的相应內容进行对校,参见台湾大学编:《历代宝案》第2集第4册卷18,台湾大学,1972年,第2137-2139页。为了便于行文,底本与对校本中的繁体字、简字等尽量保持原貌,必要时加注说明。赤木本“啇船杠椇”清册抄本中绝大部分对象右侧多用朱笔标示琉球语译文,今皆略去,另外,原抄本中的单行或双行小字,校稿中皆加括号,以示区别。
啇船槓椇
閩縣啇船主林(合興)今將本船長濶丈尺併大小槓椇*《历代宝案》“椇”作“柤”。等項偹造清冊湏至者
計開
— 本船奉祀天后聖母寳像全*《历代宝案》“全”字残。堂
— 燭臺*《历代宝案》“燭臺”作“铁燭臺”。一對
— 琉璃燈*《历代宝案》无“燈”字。一架*《历代宝案》“天后聖母寳像□堂”“铁燭□一對”“琉璃一架”连写。
— 船身長八丈三尺五寸
— 含檀濶一丈九尺五寸五分
— 油婆濶二丈
— 龍骨長
— 樑座全樟
— 樑十九倉內五倉全樟
— 水底全杉木
— 船面全杉木
— 上下樟極共四十二個
— 水底全油灰媒
— 両舟皮全油骨硃烏烟
— 頭桅全根杉木長四丈三尺五*《历代宝案》“五”后有“寸”字,赤木本脱。大二*《历代宝案》“二”作“三”。尺二寸
— 大桅全根松木長七尺五寸*《历代宝案》“七尺五寸”作“七丈五寸”,二本似皆误,应当为“七丈五尺”。大六尺三寸
— 尾楼桅一根杉木
— 暹舵一門
— 白柯櫓二枝
— 杉木頭梢一枝
— 棕正椗纟索一条大七尺五寸五分*《历代宝案》“七尺五寸五分”作“七寸五分”,赤木本误。長四十丈
— 棕副椗纟索一条大七寸二分長三十*《历代宝案》“三十”作“三十三”。丈五尺
— 棕椗奴二条每条大五寸長一丈五尺
— 棕椗車奴二条每条大二寸五分長一丈八尺
— 棕桅樀一条大三寸八分長一十六丈六*“六”字墨书点掉,并旁改作“三”。《历代宝案》作“三”。尺
— 棕大篷*赤木本“篷”字多俗写作“辶筿”,为减少造字,校稿径出“篷”字,后文不再一一指出。踏*《历代宝案》“踏”误写作“踷”。二条每条大三寸七分長一十三丈六尺
— 棕大篷觔大小共三十三条
— 棕大篷繚纟索共二十四条
— 棕大篷褲胶纟索共二十二条
— 棕頭篷觔大小共十三条
— 棕頭篷褲胶纟索十二条
— 棕舵吊四条每条大三寸九分內(二条長二丈 二条長三丈六尺)
— 棕舵虎尾一条大三寸一分長一丈
— 棕頭篷繚纟索十三条*《历代宝案》此条置于“棕頭篷觔大小共十三条”之后。
— 棕杉板邉二条每条大三寸五分長一丈五尺
— 棕杉板出尾一条大四寸長五丈
— 新蔴頭桅纟律纟索二条每条大四寸六分長七丈六尺
— 新蔴頭*“頭木奄”二字中间右侧,朱书旁补“桅”字。《历代宝案》此处有“桅”字。木奄*《历代宝案》“纟奄”作“繚”。牳二条(一条長三丈三*《历代宝案》“三”作“二”。尺大四寸五分 一条長二丈五尺大二寸七分)
— 新蔴頭桅櫳邦一条大二寸六分長四丈三寸五分*《历代宝案》“三寸五分”作“三尺五寸”,赤木本误。
— 新蔴頭篷踏二条每条大二寸六分長七丈六尺
— 新蔴頭篷邦寸全共条*《历代宝案》“条”前有“九”字,赤木本误脱。另,此句《历代宝案》置于“新蔴頭桅櫳邦一条大二寸六分長四丈三尺五寸”之后。
— 新蔴大篷纟律纟索二条每条大七寸二分長十*《历代宝案》“十”前有“一”字,赤木本似脱。二丈二尺
— 新蔴大篷纟奄*《历代宝案》“纟奄”作“繚”。牳二条內(一条大八寸長四丈七尺五分*《历代宝案》“分”作“寸”。一条大五寸長四丈七尺五分*《历代宝案》“分”作“寸”。)
— 新蔴大篷櫳邦一条大五寸長四丈
— 新蔴大篷邦寸全
— 新蔴大篷風頭邦一条大五寸長四丈
— 舊*《历代宝案》“舊”作“旧”。蔴大篷撞嘴一条
— 新蔴大篷尾吊一条大三寸長一十三丈五尺
— 新蔴大篷尾踏一条大三寸五分長一十三丈五尺
— 新蔴大篷繚綜*《历代宝案》“綜”作“鬃”。五*《历代宝案》“五”作“三”。条
— 新蔴大篷剪一条大三寸五分長四丈五尺*《历代宝案》此条置于“新蔴大篷尾踏一条大三寸五分長一十三丈五尺”之后。
— 新蔴大篷扎纟索二条每条長一丈五尺大一寸五分
— 附鉤*“鉤”字原误作“釣”,现为朱笔较改而成。二個每条*以上二条《历代宝案》合书为一条作“新蔴大篷扎纟索二条附鉤二個每条長一丈五尺大一寸五分”。
— 新蔴大篷下*《历代宝案》“下”误作“不”。胶馬一条大三寸五分長四丈五尺
— 新蔴斗頭纟索*《历代宝案》“纟索”作“綜”。一条長一丈五尺*《历代宝案》“尺”误作“寸”。大三寸
— 新蔴舵苓四条
— 铁斗頭鉤一把
— 铁頭桅篐六個
— 铁大桅篐五個
— 铁舵頭篐三個
— 铁櫓篐十二個
— 铁頭梢篐一個
— 铁舵扌肉篐—個
— 铁鍋二口(鼎盖*《历代宝案》“盖”误作“孟”。锅盖全)
— 椗檐六条
— 車子共
— 舵牙二条
— 楼牛橄*《历代宝案》“橄”误作“檄”。四条
— 車員全
— 鹿耳*《历代宝案》“耳”字残缺。全
— 篷架全
— 拜坪全
— 楼尾亭*《历代宝案》“楼尾”作“尾楼”。俱*《历代宝案》“俱”误作“伹”。全*以上四条《历代宝案》合书为一条作“車員鹿○蓬架拜坪尾楼亭伹全”。
— 新做頭篷*《历代宝案》“篷”字列损,仅余走之旁。一木扇
— 新做大篷一木扇*抄本此处所记二物接排。
— 新做楼尾*《历代宝案》“楼尾”作“尾楼”。硬篷五木扇
— 拜坪板全(共五張內二張樟板)
— 官倉板全(共板十塊)*《历代宝案》“共板十塊”作大字接排。
— 阿班倉板全(共板*《历代宝案》“板”字无。一十八*《历代宝案》“八”作“捌”。塊)*《历代宝案》“共一十捌塊”作大字接排。
— 前倉板全(共板*《历代宝案》“板”作“計”。一十八塊)
— 舵工倉板全(共板*《历代宝案》“板”字无。一十八塊)
— 總哺倉板全(共十*《历代宝案》“十”前有“一”字。塊)
— 倉底水溝板全
— 樟楼透一塊
— 樟梯板一*《历代宝案》“一”作“六”。塊
— 橄面板全(共計二十三塊)
— 水櫃一架
— 木灶二架
— 大鼓一面(連鼓架*《历代宝案》“連鼓架”作“連架”。)
— 大鑼一面
— 媽祖布旗一面
— 尾楼明瓦燈*《历代宝案》“燈”作“灯”。一架
— 杉板一隻(櫓一板*《历代宝案》“板”作“枝”,赤木本误。無板)
— 木搥三個
— 毛底升桅餅全
— 官倉梯一架
附录二:
赤木本《广应官话》“身体门”所附四图与官话正音书相关内容比较
GuangyingGuanhuakept at Chimu Library records three sources of Min-Ryukyu (i.e. Fujian-Ryuyu) relations during the Qing Dynasty. The first one is the Tools List of Lin Hexing merchant ship of Fujian, as recorded inRekidaiHōan, which is a part of the historical materials that recorded the Sino-Ryukyu marine salvage in 1732. The second one is the record of Liu Jingyu and his friendly contacts with Ryukuans. Liu Jingyu was a jinshi (scholar of the highest imperial examination) in Fujian.And the last one from Qianlong-Jiaqing period comprises quotations of standard mandarin pronunciation from books on proper Mandarin pronunciation likeNewEditionofMandarinMeaningsandPronunciation), which was popular in Fujian. These historical materials illustrate the complexity of Ryukyu mandarin textbooks, and they are valuable to the research on Fujian-Ryukyu communication history.
Chimu Library; Ryukyu Mandarin Textbook;GuangyingGuanhua; Fujian-Ryukyu Communication History
图1 《广应官话》“身体门”所录图文
图2 《新刻官话汇解释义音注》卷首所录图文
*项目来源: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琉球官话课本整理与研究”(16JHQ04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海外珍藏汉语文献与明清南方汉语研究”(12&ZD178)。本文曾在“第七届世界汉语教育史国际学术研讨会”(2015年11月5-9日·厦门大学)上宣读,得蒙与会专家赐正,特此谨致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