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明,张寒梅,杨春华,肖 敏
(1.贵州大学 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2.贵州省文联 民间文艺家协会 ,贵州 贵阳 550001)
清代清水江流域自然灾害初探
——以清水江文书和地方志为中心的考察
张 明1,张寒梅2,杨春华1,肖 敏1
(1.贵州大学 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2.贵州省文联 民间文艺家协会 ,贵州 贵阳 550001)
贵州在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重点省区,而清水江流域又是贵州省内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本文通过清水江文书与相关地方志的对照研究,具体考察清代清水江流域自然灾害对少数民族造成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分析清水江流域自然灾害的种类及其特点。本文强调指出,清水江文书在自然灾害研究方面可为地方志的记载提供更加具体的材料补充和事实对证,这对清水江学开辟自然灾害研究的新领域具有重要价值和实际意义。
清水江流域;清水江文书;自然灾害
贵州在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重点省区,而清水江流域又是贵州省内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从1950年代到目前为止的六十多年间,学界虽然对贵州全省自然灾害的宏观研究已取得较多成果,但通过数量巨大的清水江文书与相关地方志的对照研究,从而揭示清水江流域自然灾害及其救助措施的文章还未见公开发表,这是清水江学研究急待开辟的一个新领域。
据《贵州历代自然灾害年表》[1]一书统计,自明代至民国末年的500余年间,贵州全省共发生较大规模的水灾近600次,旱灾约380次,冰雹近300次,虫灾近80次,瘟疫亦有近140次之多,各类灾害共达1500次之多,也就是说,贵州500年间平均每年有三次大规模的自然灾害发生,可谓是多灾多难之地。在贵州各类自然灾害中,受害最深的当然是社会底层民众,而其中最为严重的无疑就是偏僻山区的少数民族,他们甚至出现大量饿死现象。如乾隆四十三年(1778)黎平大旱,田地收成甚少,次年(1779)夏五六月间,“民大饥,斗米易银一两一二钱,饿死者无数”。[2]又如同治四年(1865),“贵州自入夏以来,疫疬盛行,传染遍于通省,而贵阳、安顺、大定等府所属尤甚,各属城乡士民患疫之家十居七八,所患之疫不过吐泻等症,而毙命即在须臾。”[3]同年(1865),清水江流域的锦屏县,由于瘟疫流行,“城乡全家病亡者时有所闻”。[4]10再如宣统二年(1910),锦屏县“6至9月未有雨下,禾苗枯死田中者,遍地皆是。次年米价飞涨,疾患者甚众”。[4]101降至民国时期,贵州军阀连年混战,天灾加上人祸,使贵州生灵涂炭,民不聊生,社会更加动荡不安。民国学者张肖梅在《贵州经济》一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黔省自然灾荒又迭出,是以负债之户,几占全省总户口百分之七十左右,而以农民尤为普遍。”[5]18
由于贵州是自然灾害非常严重的地区,历代自然灾害造成贵州民众(特别是少数民族)家破人亡的现象,不胜枚举。故在贵州历代地方志中,均有大量自然灾害的记载。1950年代以来,贵州自然灾害的资料开始得到系统整理和科学研究。在资料整理方面,先后出版了《贵州历代自然灾害年表》[1]、《贵州省自然灾害年表(1950—1990年)》[6]、《贵州水旱灾害》[7]、《中国气象灾害大典·贵州卷》[8]等书,比较全面和客观地记述了贵州古今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的情况,对贵州自然灾害研究和防灾救灾工作提供了详实的史料依据。在研究论文方面,主要有:蒋庆丰、游珍等的《贵州历史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规律及综合区划》[9],陈永胜、周承的《试析明代贵州自然灾害影响及社会应对》[10],周承、彭法的《明代贵州自然灾害特征及其成因研究》[11],周承的《明中后期贵州自然灾害研究——以万历<黔记>为研究对象》[12]等文,从宏观视角考察了贵州(特别是明代)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与特征、原因与影响,以及社会救助措施等。何术林《明清时期乌江流域水旱灾害的初步研究》[13]一文,对乌江流域水旱灾害的时空分布特征与规律进行了初步研究。陈雪的《民国八年贵州灾荒研究》[14]一文,提出民国八年(1919)贵州旱灾、水灾、雹灾、饥荒、瘟疫等特大自然灾害有两大原因:一是自然原因,即贵州独特的水文、地质、地形和土壤等因素;二是社会原因,即贵州军阀统治造成的人祸及其影响,该文同时考察了贵州政府和社会各阶层进行的救助措施。此外,翟巍巍的《抗战时期贵州的灾荒赈济——以积谷为中心的考察》[15]一文,考察了抗战时期贵州省的自然灾害的频率、范围、战争影响,指出灾荒救济措施已经不能满足当时抗战需要,积谷制度必然被新的粮食储备制度所取代。袁仕洪的《贵州水旱灾害与乡村社会(1912—1926)》[16]一文,指出军阀统治下的贵州,由于吏治腐败等诸多因素,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严重萎缩,频发的水旱灾害冲击乡村固有的道德体系,乡村社会发生剧烈变化。贺永田的《近代贵州灾害论述》[17]一文,指出近代贵州灾害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灾害两类,两类灾害使得贵州田亩财产受损,人口大量死亡,社会生产秩序难以恢复。
此外,针对贵州自然灾害研究方法、减灾对策、救助措施等问题的论文还有:李玉柱等《贵州气候灾害综合分析方法研究》[18],许炳南《贵州主要农业自然灾害及其防预对策》[19],韩昭庆《雍正王朝在贵州的开发对贵州石漠化的影响》[20],杨小辉《贵州省旱灾成因及其减灾对策》[21],黄家龙《贵州省干旱灾害时空分布及其变化趋势的初步分析》[22],刘雪梅等《贵州夏旱的基本规律及其对策研究》[23]、《贵州省夏旱特征及分区研究》[23],郑明肇《岩溶地貌对贵州水旱灾害的影响》[24],覃婷婷《1937年的贵州旱灾与救济》[25],李宇均《贵州省自然灾害状况与防灾减灾研究》[26],张宇发《贵州气候灾害近50年变化趋势》[27],戴洪刚等《喀斯特枯水、干旱、灾害初探——以贵州省为例》[28]。
以上是对1950年代以来60余年间贵州自然灾害的资料整理与科学研究的简单梳理,它们反映了贵州自然灾害研究的成果和水平,不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际意义,而且对贵州防灾救灾工作也产生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我们也不容否认,目前的研究也存在一些遗漏问题,如:研究视角颇为宏观,研究灾种主要集中在水旱、灾害两方面,研究内容主要也是针对自然灾害的成因、时空分布与特征、特定的救助措施等方面;而以特定区域的微观研究还没有提上正式日程,比如以清水江流域为特定区域的研究,目前只有李鹏飞《清水江下游地区自然灾害初步研究(1459—1949)———兼谈经济活动、社会规约与自然灾害之关系》[29]和肖敏《清代清水江自然灾害研究》[30]两文,前文通过地方志及碑文,探讨了1459—1949年间清水江下游地区(锦屏县和天柱县)自然灾害及其对当地木材贸易的不利影响,研究范围只涉及清水江下游地区,研究材料没有引用清水江文书的内容。后文虽然通过清水江文书对自然灾害进行了初步研究,但由于是本科论文,其成果并没有公开发表。也就是说,从清水江文书考察清水江流域自然灾害的研究成果暂付阙如,将清水江文书纳入自然灾害研究对象还未引起学界高度重视。
为此,本文以有清一代(1644—1912)为时限*关于清水江流域在明代与民国时期有关自然灾害与救助问题的研究,本课题组正在进行之中,成果稍后陆续发表。,通过清水江文书与清代地方志的对比研究,具体考察清代清水江流域自然灾害少数民族生活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分析清水江自然灾害的种类、频次、特点,以填补清水江文书在清水江流域学关于自然灾害研究之缺失,拓展清水江学的研究范围。
本课题组在整理和研究清水江文书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关于自然灾害的记载,它们对清水江流域少数民族的社会生活产生了负面影响。清水江文书上的珍贵材料,完全可以与地方志的记载进行相互补充和对照研究,从而拓展对清水江学关于自然灾害的研究。以下列举一份清水江文书为例:
立断卖契书人本寨姜俨保与弟老六、妻白隐姑,为因年荒,欠缺无处寻出,度日难过。兄叔商议自愿将到本名遗下祖田二坵,土名□□,又土名美物共二坵,共约禾四把。凭中族人出数卖与姜佐章名下,承买为业,当日三面言定,议价足色纹银八两□,其银亲主收回,过用田自断之,后凭从买主下田耕种为业,而卖主房族兄弟人等不得混争,如有未历不清,俱在卖主向前理,兹不与买主相干。今恐弃,凭立此卖契存照。
凭中 姜文彬
书代 姜寨山
乾隆四十六年正月廿三日
立卖人 姜俨保与妻白隐姑[31]13
这份清水江文书在事由部分记载了乾隆四十六年正月发生在锦屏县的灾荒,它对本寨姜俨保与弟老六、妻白隐姑一家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以至于他们必须出卖祖田,以便暂时维持生活。由于清水江文书对自然灾害的记载主要出现在文书中的事由部分,而其他部分较长,为简略起见,以下将几份清水江文书中的其他部分予以省略,只将关于自然灾害的部分专门摘录列为表1,从中可见自然灾害对少数民族生活生产的影响。
表1 清水江文书记载的自然灾害情况(天柱县、锦屏县)
资料来源:张新民主编《天柱文书》和张应强主编《清水江文书》。
从表1可以看出,清水江流域的天柱县在康熙四十八年因年荒而发生饥馑。锦屏县在嘉庆十五年、嘉庆十九年、道光二十年,道光二十一年因年荒而发生饥馑;光绪十三年,锦屏县又遇春夏洪水泛滥,影响木材贸易,造成矛盾激化。由于自然灾害对对少数民族家庭生活影响的具体情况在正史和地方志中都不可能被记载下来,所以,清水江文书中所反映的自然灾害以及农民生活影响的材料就显得十分珍贵,完全可以弥补正史和地方志的不足。以下将地方志中有关自然灾害的记载与清水江文书中的描述一一进行对照,列为表2,从中可见清水江文书与地方志记载具有可以相互补充和对照研究的紧密关系。
表2 地方志和清水江文书中有关自然灾害情况对照(天柱县、锦屏县)
资料来源:《光绪续修天柱县志》《天柱县志大事记》《锦屏县志大事记》及张新民主编《天柱文书》、张应强主编《清水江文书》。
从表2可以看出,地方志中所记载的自然灾害,在清水江文书中都有具体反映,它们之间在时间上一一对应,在影响的表现上可以相互补充。具体来说,清水江文书中对自然灾害的描述一般用“年岁饥荒”或“家中缺少粮食”加以表述,但自然灾害发生之后,往往引起清水江少数民族民众家庭生活困难,穷困人家往往需要卖田、卖土、卖山场、卖树木,以便求得生存,这些就是少数民族民众在自然灾害中的自我救助措施。通过清水江文书与地方志的对照研究,完全能够具体而直观地重现自然灾害对少数民族家庭生活造成的直接影响,两者具有相互补充、相互对证关系。清水江文书在清水江自然灾害研究中的重要价值和意义由此可见一斑。
在清水江流域的清代地方志(《天柱县志》《锦屏县志》《镇远府志》《黎平府志》等)以及《清实录》《贵州历代自然灾害年表》等资料中,往往都有《祥异》或《灾异》篇对自然灾害进行记载,如:黎平府内的天柱县等“乾隆四十四年,夏饥。”[33]“五、六月民大饥,斗米易银一两一二钱,饿死者无数,发廪减价粜赈之。”[33]22“嘉庆十八年大旱,米贵,每斗价银七八钱,谷每斗价三钱二分,盐每斤一钱二、三分,油每斤价一钱三、四分。”[33]一般而言,自然灾害对清水江地区少数民族生活最直接的影响便是物价上涨,粮食收入大幅减少,造成“家中缺少粮食”,结合清水江文书和地方志,完全可以看出自然灾害对清水江少数民族民众生活影响的严重程度。
由于地方志中有较多关于自然灾害记载的材料,在此为了简略起见,以下仅对清水江流域的天柱县在清代的自然灾害情况制成表3,以便从中窥见自然灾害在清水江流域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的详细情况。
表3 清代天柱县自然灾害情况
续表3
同治四年(1865)瘟疫流行,四境传染,合室呻吟,死者无算同治七年(1868)7月,米贵,斗价二千余文,民众卖妻鬻子,饿死不计其数,甚而人相食同治八年(1869)5-7月,米价持续上涨,民众以草木根、观音土为食,四乡乞食者日以万计光绪十三年(1887)地湖一带冰雹光绪二十三年(1897)清水江大水,淹入瓮洞街坊,沿岸船筏、木材及房屋人畜等漂流淹死不计其数光绪二十四年(1898)5月5日,鉴江洪水突涨,社学街水没腰部,历时两天,田土庄稼毁没严重光绪二十五年(1899)米贵,每小斗价八百文,民众掘葛根熬粑为食光绪二十六年(1900)10月底,冰雹,天柱城、岩寨、社学等地田土、作物遭毁,鱼虾、鸟兽死伤无数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水江大水,淹入瓮洞光绪三十一年(1905)5月6日,大风冰雹,自瓦寨至远口,沿途数百年大树翻倒,水涨七八丈,县城西门至北门城墙倒塌,所过之处造成数百年未有之灾宣统元年(1909)4月,鉴江、朗江大水,木材流失殆尽,两岸禾稼被毁甚多宣统二年(1910)4月,河水突涨十余丈,木材漂流甚多,两岸田土毁坏甚多
资料来源:徐钰:《清至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民间借贷活动研究》[34](贵州大学2016届优秀硕士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张新民)。
注:原始资料来自(康熙)《天柱县志·祥异》、(光绪)《天柱县志·祥异》及《天柱县志·大事记》。
从表3可以看出,在清代260多年间,天柱县共发生了38次极为严重的水灾、旱灾、冻灾、冰雹、地裂、瘟灾等自然灾害;各类自然灾害对天柱县少数民族民众造成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出现死亡事件,即使是称为“盛世”的康乾时期,天柱县也是灾害连连,更不必说嘉庆、道光、同治、光绪、宣统年间的乱世了。
以上仅是清水江流域的天柱县在清代所受自然灾害的具体表现,为了进一步从总体上把握清代清水江流域自然灾害的基本情况,还有必要进一步考察和分析清代清水江流域自然灾害的种类、频次及其突出特点。
如前所述,贵州历代地方志都有关于自然灾害的大量记载,为了便于分析,本课题组将清水江流域各县地方志中记载的全部自然灾害按编年进行了排列,制作了《清代清水江流域自然灾害统计表》,由于该表长达27页之多,在此不便全部引用,只将与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五大类自然灾害——水灾、旱灾、地震、雹灾、虫灾按照县别重新进行统计,共计180次,列为表4。
表4 清代清水江流域自然灾害种类
资料来源:肖敏:《清代清水江自然灾害研究》(2016届贵州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张明)。
注:本表原始材料来自清水江流域各县地方志的记载。本表统计数字只是对与农业生产紧密关联的五类自然灾害为主,其他诸如地裂、瘟疫等灾害没有统计在内。
从表4可以看出,清水江流域的自然灾害主要是以水灾、旱灾为主,两者比重高达72.2%,这对在山区主要从事农业、林业生产的少数民族来说,无疑会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在极端情况下出现饥荒和饿死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清代清水江流域自然灾害的突出特点可概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普遍性。清水江流域自然灾害的普遍性,是指某一灾害在某段时间内普遍发生,受灾面较广,对民众生活影响很大。如康熙二年(1663),丹寨、黄平、瓮安、福泉这一片区域都发生洪涝灾害。乾隆元年(1736)四月,镇远、黄平、施秉地区遭受特大雹灾和水灾,两种灾害发生的间隔时间短,且灾情较为严重。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五十年四年(1789),施秉连年发生水灾,且一般是在夏季;道光四年(1824),榕江和施秉发生洪灾,造成大批木材流失和民田被毁。道光五年(1825),黄平和镇远地区都发生水灾。道光六年(1826),黎平地区也发生水灾,危害民众生命财产。道光十八年(1838),三穗、台江、镇远及施秉地区都发生重大水灾,灾害发生区域广,损失严重。光绪十五年(1889),雷山、镇远及福泉地区都发生特大水灾。
第二,链发性。清水江流域自然灾害的链发性,是指由一种灾种引发另一种灾种或次生灾害。一般而言,旱灾发生之后会普遍引起物价上涨,如情况严重则会发生饥馑。如天柱地区在康熙十八年(1679)发生旱灾,引起十九年(1680)的饥馑,二十年(1681)又发生瘟疫,三年间灾害持续发生,对当地的自然及社会的承受力都是巨大的考验。乾隆四十三年(1778),天柱和黎平县都发生旱灾,引起次年(1779)粮价猛涨,民多无力购买,虽然地方官员减价粜赈济灾民,但被饿死者无数。道光九年(1829),黎平地区发生水灾,第二年(1830)却因缺水而造成旱灾,第三年(1831)又发生瘟疫。光绪二十一年(1895),凯里因雹灾而引起虫灾,致全邑禾苗尽毁,当年便闹饥荒。自然灾害的普遍性和链发性特征表现为灾害发生的区域较广、持续时间较长,对少数民族生活的负面影响很大。
第三,差异性。清水江流域自然灾害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自然灾害发生时间段的差异性,二是地区上的差异性。从以上表4中可以看出差异性的情况,即清水江流域发生自然灾害几率较高的为凯里、镇远、天柱地区,而丹寨、三穗、锦屏、都匀地区较低。五种自然灾害在地区分布上的差异为:水灾主要分布在施秉和镇远一带,旱灾和地震主要分布在天柱和凯里一带,雹灾主要分布于凯里和瓮安一带,虫灾主要分布于瓮安、黎平和凯里一带。
清水江流域是贵州省内自然灾害较多、影响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加之又是苗侗等少数民族的聚居区,故历代自然灾害对清水江流域的社会生活和民族关系都产生着重要影响。由于清水江文书可为地方志提供更加具体的材料补充和事实对证,因此,清水江文书在自然灾害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目前,学界对如何利用清水江文书展开自然灾害问题研究的工作尚未真正开始。本课题组将以此为契机,通过数量巨大的清水江文书对自然灾害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希望能够为清水江学开辟一块关于自然灾害研究的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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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徐钰.清至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民间借贷活动研究[D].贵阳:贵州大学,2016.
(责任编辑 杨军昌)
2016-09-28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晚明至民国时期内地侗苗民族地区土地买卖与地权分配研究”(BZS065);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水江文书整理与研究”(11&ZD096)。
张 明(1970—),男,土家族,贵州印江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思想史、贵州地方史、清水江学、教育学。 张寒梅(1969—),女,苗族,贵州雷山人,贵州省文联副编审,贵州省苗学会副秘书长。研究方向: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民间文化、妇女问题、苗学。 杨春华(1984—),女,四川资阳人,贵州大学古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贵州大学“清水江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区域文化。 肖 敏(1994—),女,贵州瓮安人,贵州大学“清水江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区域文化。
K206
A
1000-5099(2016)06-0081-07
10.15958/j.cnki.gdxbshb.2016.0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