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贸易部,法国巴黎)
李卫华,刘 飞,周宏鹏(译)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山东青岛 266032)
OIE动物福利标准与多边贸易政策框架
Sarah Kahn,Mariela Varas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贸易部,法国巴黎)
李卫华,刘 飞,周宏鹏(译)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山东青岛 266032)
译者按:动物福利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近年来积极推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鉴于欧洲有关国家有意将动物福利作为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壁垒因素,动物福利日益受到国际关注。本文是OIE国际贸易部主任Sarah Kahn署名发表在OIE官方网站的文章,对于我国开展动物福利相关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文的翻译和刊发已得到OIE认可。
本文介绍了OIE动物福利标准的工作进展,包括其制定程序、工作组情况、修订现状及成员国义务等,分析了GATT协定、WTO协定、SPS协议、TBT协议与动物福利的关系,阐述了动物福利私立标准与规范,介绍了OIE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以及未来动物福利在国际贸易中产生的影响。
动物福利;多边贸易;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贸易技术壁垒协议
2001年,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成员国一致支持OIE牵头制定动物福利标准,并强调动物健康是动物福利的重要因素,2001—2005年OIE战略计划中也首次提及动物福利。
近年来,OIE在推动动物福利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果,10年内制定了动物福利总则和11个标准(译者注:目前OIE动物福利标准已增加至16个),范围涵盖了陆生动物和水生动物。
动物福利在多边贸易政策中的涵盖程度和性质至今还不清晰,许多动物福利要求与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WTO)要求的贸易自由原则并不一致,这可能是影响动物福利私营标准和细则的一个重要因素。考虑到官方或私营动物福利标准与GATT和WTO规则存在差异、在消费者的推动下私营动物福利标准不断发展、全球范围内重视动物福利的现状,以及OIE一直致力于制定动物福利标准并支持成员国实施等因素,OIE着手创新动物福利工作开展方式,呼吁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给予支持。
1.1 OIE标准制定程序
OIE标准由OIE陆生动物卫生委员会专家起草草案,吸收其他委员会和工作组专家的意见,并最终收录到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简称《法典》)。OIE成员国主要负责评议标准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制定周期至少两年(部分紧急事项周期稍短)。所有标准根据最新研究成果定期更新,标准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水生法典中的水生动物标准制定,由水生动物卫生标准委员会负责,制定程序同陆生标准。
1.2 OIE动物福利工作组
2002年,OIE动物福利工作组成立。成立伊始,OIE即认识到家畜企业和非政府组织(NGOs)对动物福利工作的重要性,国际动物生产企业(国家奶牛联盟、国际肉类协会和国际蛋业协会)、世界动物保护协会(WSPA)等均为其工作组成员。其中,WSPA在全球150多个国家拥有1 000多个成员组织。动物福利工作组起草的第一个动物福利标准——“动物福利总则”,于2004年收录到《法典》中。
1.3 OIE动物福利标准修订现状
OIE稳步推进动物福利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2013年,《法典》的内容包括:动物陆地运输福利、动物海洋运输福利、动物航空运输福利、人类消费用屠宰动物福利、流浪狗群体控制以及科研教育用动物适用;OIE《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的内容包括:养殖鱼类运输福利、消费用养殖鱼类击晕和宰杀福利因素以及养殖鱼类疾病控制扑杀福利。
2012—2013年,OIE动物福利工作的重点是制定肉鸡、奶牛和役用动物的福利标准。OIE除制定和发布标准外,也制定了一些与动物福利相关的指南和建议:一是OIE发表了1篇伊斯兰法律要求与人道处理动物方面的文章,主要涉及运输和屠宰环节的动物福利问题,鼓励国家兽医机构与宗教机构开展对话,以改善全球动物福利;二是鼓励实验室动物福利政策,OIE提倡各国充分考虑国际广泛接受的3R原则(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制定国家管理规定来确保实验动物福利以及科研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OIE发表了1篇关于实验动物航空运输的文章,指出许多商业航空公司拒绝承运实验动物(狗、猫和猩猩),但此类动物对于支持科研活动和人药/兽药的研发具有重要作用。因此,OIE已经制定了航空运输实验动物的标准和建议,同时敦促成员国遵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规定,从而保障动物卫生、动物福利以及公共卫生安全。
1.4 OIE成员国义务
十几年前,动物福利对于OIE来说是个新认识,由于受经济、法律、宗教、文化和社会环境等因素影响,OIE成员国对动物福利的观点莫衷一是。自2002年以来,OIE认识到制定全球动物福利标准对提高成员国动物福利认知的必要性。2004年,OIE在法国巴黎召开了第一届全球动物福利大会,来自OIE成员国兽医机构、家畜饲养加工企业、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福利NGOs等多方代表参加了会议。2005年以来,OIE逐步采纳了动物运输、屠宰,疫病控制扑杀,流浪狗控制以及实验动物福利等4个标准。
OIE的动物福利标准是推荐性质的,这些标准的顺利运作需要成员国提升自身实施能力。2008年,第二届全球动物福利大会在埃及开罗召开,会议主题为“实施标准”,与会专家强调了国家兽医机构和兽医行业在推动动物福利发展的职责和作用。OIE的这些努力在兽医体系效能评估(PVS)中有直接体现。自2010年起,OIE的PVS包含了动物福利方面的要素。
2012年,OIE第三届全球动物福利大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办,会议主题为“实施OIE标准,寻求解决区域期望”,此次会议的焦点仍是在兽医机构的控制下实施动物福利标准。会议充分肯定了区域内协作和配合机制的重要性,在地区代表的积极参与下,OIE将继续支持制定地区动物福利战略。
本文所指的多边贸易框架包括1947年关贸总协定(GATT)、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SPS协议)和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协议),WTO成员制定动物和动物产品国际贸易措施时必须遵守上述协议的规定。根据GATT要求,WTO成员应当以非歧视方式提供市场准入,避免不公平的贸易措施。在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方面,WTOSPS协议也制定了详实的规定。当WTO的贸易自由原则与其他社会价值或利益产生冲突时,WTO协定规定了许多在特定条件下的例外条款,这成为WTO成员实施与WTO不一致性措施的依据。
2.1 GATT与动物福利问题
1947年,GATT协议确定了“最惠国”原则(第一条)和“国民待遇”原则(第三条),禁止出口国间、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间的同类产品存在待遇歧视现象,为WTO各成员国提供了平等的机会。对于动物福利方面,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动物产品是否存在质量差异,如果来自“低动物福利”系统的产品与“高动物福利”系统的产品相似,那么对前者产品所实施的措施(如强制标签)将带有歧视性,此类措施将不符合GATT规则。
GATT第20条规定了几种情况下的例外条款,包括“保护公共道德”和“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等,但如果这些例外情况没有明确的实施背景,则进口国家要求实施动物福利的措施与GATT规则不一致。这些条款可以看作是SPS协议的前身,SPS协议主要规定了国际贸易中的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此外,还有必要考虑WTO解决争端的规定来诠释GATT,如WTO上诉机构(WTO Appellate Body)对“同类(like)”的定义就是确定存在竞争关系的产品之间的性质和程度,产品的生产加工方式可能对消费偏好以及产品之间的竞争关系产生影响。这种解释方式在未来的仲裁中可能会导致对低动物福利体系与高动物福利体系生产的产品不具有同类属性,因此实施强制性措施将视为与GATT规章具有一致性。
2.2 SPS协议与动物福利
SPS协议是关于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具体作用如下:一是保护人类和动物免受食物中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病原的侵害;二是防止人类感染植物性或动物性疾病;三是保护动植物免受害虫或疾病的危害;四是预防或降低害虫的传入、定植或传播对国家的危害。
SPS协议将OIE、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和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分别作为制定动物卫生和人兽共患病、植物卫生、食品安全国际参考标准的国际组织,并要求在充分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开展风险评估。WTO成员可以遵守SPS协议的相应义务,前提是其将SPS措施以OIE、IPPC和CAC的标准为基础开展科学的风险评估。
动物健康是动物福利的主要因素,但良好的动物福利是否能确保动物健康仍有争议。良好的动物福利对动物健康有益,如避免应激;然而通常认为符合动物福利要求的散养模式可能对动物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如相对于集约化模式的高效生物安全措施,散养模式下的动物则更容易暴露于病原、污染物和其他危害(环境因素、捕食者等)之中。根据WTO网站信息,SPS协议中并未包括动物福利措施。
2.3 TBT协议与动物福利问题
TBT协议目的是避免由于法规、标准、检测或认证程序引起的贸易壁垒,同时也给成员实施动物福利措施的权利,以达到合法的政策目标,如保护人类或环境的健康和卫生。该协议在与产品特性相关的生产加工方法(PPM)方面具有创新性。与SPS协议不同,TBT协议没有明确制定组织的标准。与GATT相似,TBT协议要求对于不同PPM来源国的同类产品实施同等待遇,对于进口产品不能有歧视性待遇,如要求进口动物产品加贴出口国动物福利政策或标准方面的标签。
许多人认为,基于不同的动物福利政策对动物产品进行限制的做法与GATT或TBT协议原则不一致。然而在缺少争端解决机制时,确定动物福利措施与消费者的关联性、动物福利措施与GATT或TBT协议的一致性方面尚未清楚。如加拿大与欧共体(DS 400)、挪威与欧共体(DS 401)对于欧盟规定关于动物福利场地密封产品进口和销售的争端仍未解决。加拿大与挪威认为欧盟737/2010号指令违反了TBT多边条款、1994年GATT(I:1、III:4 、XI:1)和农业协议4.2条规定,737/2010号指令详细规定了如何实施欧盟1007/2009指令。2012年10月4日,争端解决小组成立,该小组将在接下来的案件处理过程中提供动物福利措施是否与GATT和TBT协议一致性的说明。
发达国家消费者推动了私营动物福利标准和规范的逐步发展。某种程度上,由于贸易国不愿意实施特定措施,或应用于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农场动物饲养运输规范与WTO规则存在不一致性,动物福利成为了跨国食品公司的一个关注焦点。有时候这些规范被认为是法规或规则的细化,这与欧盟指令和决议相似,如全球家畜运输GAP标准。
尽管此类规范是非强制性的,出口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遵守,但跨国食品公司的市场支配力要求强制遵守这些规范。遵守规范不仅需要投入更多生产成本,还需要从有资质的认证机购买认证服务,小规模农场很难做到,发展中国家由于组织机构问题(公共和私营部门)和国家基础设施等问题也处于不利地位。
OIE成员国已经开始关注私营动物福利标准与OIE动物福利标准的潜在争议。2008年,私营动物卫生与福利标准被作为一项议题进行了讨论,OIE年会通过决议(XXXII,2008)呼吁OIE总干事与相关的公共和私营国际组织,要确保私营标准与OIE标准的一致性;2009年,OIE成立了私营标准特别工作组并开展了问卷调查,68个国家和8个国际(地区)组织回答了问卷,统计显示,除呼吁OIE成员国实施OIE动物福利标准外,75%的受访者认为私营标准和认证有助于实施官方标准;几乎所有受访者都认为尽管动物福利没有涵盖在SPS协议中,但OIE应当继续制定相关标准;75%的受访者认为如果SPS协议涵盖了动物福利,则OIE动物福利标准就具备更高的合法性。2012年,ISO与OIE合作,开始制定动物福利技术规范,这些技术规范遵守OIE动物福利标准。
在欧盟的推动下,全球范围内对食用动物福利的关注越来越高。自关于保护农场动物福利指令(78/923/EEC)正式发布以来,动物福利已经是立法和标准制定的一个重要议题。集约化养殖动物的欧盟指令98/58/EC规定了农场动物的最低保护标准,并指出要消除不同动物福利规定导致的贸易扭曲和竞争。2012年,欧盟立法中大幅增加动物福利内容,农业补贴也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则,欧盟代表也认识到将动物福利作为WTO关注问题存在困难,呼吁在双边或多边贸易中予以考虑。
WTO成员可能对在WTO谈判中讨论动物福利一事产生疑虑,部分原因是关注动物福利可能引起对其他社会问题的关注,如环境问题和劳动力标准等。而这些问题无法同动物卫生和食品安全一样可以通过科学标准进行衡量。由于没有科学基础且主要反映特定国家的社会关注,这些规定容易使国际贸易受到限制,也不符合SPS协议公平竞争的规定。由于缺少与GATT和WTO协议一致性的证据,一些国家和地区组织很可能对国际贸易中实施动物福利要求提高警惕。
因此,动物福利很可能将继续列入私营技术规范,某些情况下也可能适用于双边贸易。实际贸易中更容易将发达国家的标准、准则、法规视作基准,发展中国家的规则很少有机会被考虑。因此,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对发展中国家的歧视,鼓励采取等效性措施,确保相同的动物福利效果,OIE标准应作为所有公共和私营谈判的基础。
鉴于OIE在动物健康、科学依据、包容性和民主制定程序等方面,是公认的领导者,OIE将继续领导制定全球动物福利标准。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将继续支持OIE在该领域的工作,欧盟国家在OIE动物卫生和福利的标准制定和能力提升方面将给予大力支持。OIE已经制定通过了动物福利标准,并将继续制定家畜生产体系方面的福利标准,未来的标准制定重点主要是奶牛、猪、犊牛和蛋鸡生产体系。
鼓励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动物福利标准制定和相关活动是OIE的重要目标。一是要确定与发展中国家更相关的主题,如工作动物(役用动物)福利标准;二是加强发展中国家兽医机构的培训和能力建设,OIE为178个成员国的国家动物福利联系点开设论坛和研讨会;三是加强区域动物福利活动,在地区代表和成员的积极参与下,OIE支持制定地区动物福利战略计划。OIE继制定亚洲、远东和大洋洲区域动物福利战略计划后,也正在制定美洲、欧洲和中东等区域的战略计划。
OIE高度重视支持兽医机构在制定和实施动物福利立法或项目等方面的重要推动作用,高度重视兽医行业的能力和管理,OIE已经采取举措提高兽医教育质量和加强兽医法定管理机构的作用。在培训和能力建设方面,OIE与政府和相关方在OIE PVS框架下开展了密切合作。
消费者在食品动物福利方面的关注逐渐提升,尤其是在食品安全和粮食安全已经得到保障的国家。然而,在动物福利措施与GATT和WTO协定一致性方面还不明确的前提下,一些国家和地区组织将对国际贸易中实施动物福利措施保持警惕,WTO成员也对涉及动物福利内容的谈判持谨慎态度,因为这可能导致一些其他社会问题成为贸易限制因素。动物福利很可能仍然在私营规范中得到体现,某些情况下在一些双边贸易尤其是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准则、法规中将体现动物福利,但是这些私营标准应遵循OIE动物福利标准。考虑到当前形势以及提高全球动物福利的必要性,OIE将继续制定动物福利标准,并支持成员国实施这些标准,政府、国家组织和相关方面也应全力支持。
致谢:
感谢WTO SPS秘书处对本文提出的宝贵建议!
(责任编辑:杜宪)
OIE Animal Welfare Standards and Multilateral Trade Policy Framework
Sarah Kahn,MarielaVaras
(OIE International Trade Department,Paris,France)
Since OIE took the global leadership role in setting global animal welfare standards,an impressive number of achievements have been made. In this article,its work progress containing establishment procedures,working groups and obligations of member countries were introduced. Relationships between animal welfare and four 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of GATT,WTO,SPS and TBT agreement and the private standards and speci fi cations for animal welfare were stated. At the end,an introduction on the next focus of OIE and effects of animal welfare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the future was also made.
animal welfare;multilateral trade;OIE;GATT agreement;SPS agreement;TBT agreement
S851.3
C
1005-944X(2017)03-0065-05
10.3969/j.issn.1005-944X.2017.03.018
2016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2016020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