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虹,李顺林,姜东平,邓 勇
(1.重庆市城口县农委,重庆 400520;2.重庆市奉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 404600;3.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 401121)
浅谈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杨 虹1,李顺林1,姜东平2,邓 勇3
(1.重庆市城口县农委,重庆 400520;2.重庆市奉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 404600;3.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 401121)
本文针对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进行研究,就相关法律规定及相关涉刑案件进行分析,提出加大多部门查处力度,从追究刑事责任的角度,重拳打击收购、销售染疫动物等违法行为。
动植物;防疫;检疫;犯罪;案例分析
行为人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其行为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7条第一款修改后重新确定的新罪名。原刑法条文表述为:“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后的表述是:“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法释〔2009〕13号)取消原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罪名,新罪名确定为“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对第337条的修改和完善,本罪的客观方面,已经不再局限于违反进出口的动植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而是所有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国家规定,并且此罪由结果犯变成了过程犯、危险犯。我国有关的动植物防疫、检疫的管理制度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国家关于动植物防疫、检疫的管理制度。《刑法修正案(七)》扩大了对违反动植物防疫、检疫行为的惩治范围,增强了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刑事惩罚力度。
由于刑法第337条的立案追诉标准颁布在《刑法修正案(七)》出台之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该法条修正后未对立案追诉标准作出新的调整,故目前在对该罪立案时,应以新修正的刑法第337条的罪状规定为依据。当然,原立案追诉标准规定的内容同修正后的法条不冲突的部分仍可以继续适用。
2.1 赵某跨省销售染疫仔猪案
2014年3月10日,四川省武胜县人赵某与被告重庆市城口县人郭某商量,在不办理相关检疫手续的情况下,将一车仔猪从四川省售卖到重庆。赵某雇请司机唐某及搬运工邓某,在四川省武胜县收购126头仔猪并装车,于3月11日凌晨运抵城口县后与郭某取得联系。郭某在挑选仔猪时发现部分有疑似疫病症状,从中选购了103头。后赵某、唐某、邓某三人载着余下的23头仔猪在城万快速通道再次出售未果,被重庆市城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赵某现场逃逸。执法人员当场对查获的仔猪进行检查和采样送检。经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从该批仔猪中检测出重大动物疫病。
最后,城口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7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妨害动植物检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5 000元;被告人郭某犯妨害动植物检疫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 000元;没收涉案赃物126头仔猪,予以无害化处理;两被告人违法所得的财物责令退赔。
2.2 湖南鼎城染疫羊只案
自2009年开始,肖某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经营黑山羊养殖基地,从事黑山羊养殖、销售。2015年6月,洪江市山羊经营户江某决定到肖某处购买黑山羊。因养殖数量有限,肖某从四川省自贡市的羊贩子代某处购买260只黑山羊,运回自己的黑山羊养殖基地。后肖某在其所购回的黑山羊既没有检疫证明也没有申报检疫的情况下,卖给江某246只,收取货款共计人民币16.8万元。自2015年7月23日开始,江某购买的黑山羊就陆续出现死亡的情况。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抽样送湖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初步确定该批黑山羊感染了小反刍兽疫病毒,属国家一类动物疫病。截至同年8月17日,江某购回的246只黑山羊已死亡240只,剩余的6只被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捕杀,进行无害化处理。
2015年7月,肖某伙同刘某从四川泸州市羊贩子手中购进150只黑山羊。肖某在明知没有检疫证明也没有申报检疫的情况下,将其中的128只黑山羊以及自己养殖基地的20只黑山羊卖给江西省赣州市山羊经营户叶某。叶某购回的黑山羊在运输途中死亡2只,自当年7月24日开始,其余的黑山羊陆续出现死亡情况。经江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抽样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的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确定该批黑山羊感染了小反刍兽疫病毒,属国家一类动物疫病。截至同年8月22日,叶某购回的148只黑山羊已死亡124只,剩余的24只被当地畜牧兽医局捕杀,进行无害化处理。
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了妨害动植物检疫罪。遂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 000元;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 000元。
2.3 重庆南川松材线虫案
2012年3月3日,被告人姜某在未办理植物检疫手续的情况下,租车将2 180块松材门条从重庆市涪陵区运输至重庆市南川区某工地(该工地向东、南、北三个方向均为马尾松林区,且北面距林区仅60米)。经鉴定,该批松材携带有大量松材线虫活体及传播媒介松褐天牛幼虫活体,带疫比例达62.5%。2012年5月2日,被告人姜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据了解,被松材线虫感染后的松树会引发松材线虫病,造成松叶黄褐色或红褐色,枯萎下垂,树脂分泌停止,最终干枯死亡腐烂。松材线虫是对松树破坏性最强的毁灭性虫害之一。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违反有关动植物检疫的国家规定,在未办理植物检疫手续的情况下,将带有松材线虫的松材门条卖至马尾松树林区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构成妨害动植物检疫罪。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 000元。
2.4 重庆市奉节县两起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2014年年未,奉节县兴隆检查站查获一起无检疫证明贩运重大病生猪案。尽管该批生猪无检疫证明,部分生猪为重大动物疫病康复猪且实验室检测阳性,但其中有两个特殊的情节:第一个情节是,当事人(货主)提出:“由于近期不收检疫费了,生猪始发地(市外某地)检疫人员不受理检疫申报,开不了证”(这一情况经查证初步属实);第二个情节是,由于该检查站正在改建中,临时场所没在公路边,当事人(货主)本可以“冲关”通过,但是他们主动到检查站接受检查。当然,其原因是如果他们没有检疫证明,县城的屠宰场不可能接收。因此,他们称必须要到检查站去把情况说清楚,争取完善检疫手续。正因为有上述两个情节的存在,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并没有违法犯罪的故意,在产地收猪时自身也不能认定重大病康复猪,因此,不应从追究刑事责任的角度来处理当事人。
2015年年初,奉节县兴隆检查站再次查获一起贩运重大病生猪案。经调查,该批生猪没有检疫证明,具有临床症状。但最终由于该批康复猪采样检验结果为阴性,没有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主要有两个要件:一是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二是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的。譬如故意逃避检疫、无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同时动物感染有重大动物疫病,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此罪。而那种合法情况下持证运输动物,途中检查发现染疫时,则不构成此罪。目前公安部正就“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的解释征求农业部意见,这也意味着违法行为的认定将更加清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一是重大动物疫情需要由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来认定;二是重大动物疫情不仅仅局限于数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其它一、二、三类病呈暴发流行,或者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时,也可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
(责任编辑:白雅娟)
A Brief Discussion on the Crime of Disrupting Animal and Plant Epidemic Prevent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Yang Hong1,Li Shunlin1,Jiang Dongping2,Deng Yong3
(1. Chengkou Agriculture Committee,Chongqing 400520;2. Fengjie Animal Health Supervision Institution,Chongqing 404600;3. Chongqing Animal Health Supervision Institution,Chongqing 401121)
Good practice of animal and plant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quarantine can provide strong guarantee for food safety. However,violations of national regulations about it happen occasionally,which cause or may cause severe epidemic situation. In this article,such serious criminal cases were studied,then related legal provisions and cases involving criminal were also analyzed. At last,two pieces of advice were put forward,including strengthening investigation and punishment by multiple sectors,cracking down on any offences of purchasing and selling diseased animals by the way of giving criminal sanctions.
animal and plant;epidemic prevention;quarantine;crime;case analysis
S851.33
B
1005-944X(2017)03-0062-03
10.3969/j.issn.1005-944X.2017.0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