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灵芝,宇善广,刘洪明,林亚峰
(1. 烟台开发区农业与海洋渔业局,山东烟台 264006;2. 烟台牟平区大窑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工作站,山东烟台 264100;3. 烟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山东烟台 264000;4. 烟台市畜牧兽医工作站,山东烟台 264000)
官方兽医涉嫌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解析
周灵芝1,宇善广2,刘洪明3,林亚峰4
(1. 烟台开发区农业与海洋渔业局,山东烟台 264006;2. 烟台牟平区大窑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工作站,山东烟台 264100;3. 烟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山东烟台 264000;4. 烟台市畜牧兽医工作站,山东烟台 264000)
官方兽医是维护兽医卫生正常秩序的“保卫者”,关系到动物疫病防控效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但近期频繁出现官方兽医的违法案例,其中涉嫌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案例占了很大比例。本文通过对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进行分析,解析了官方兽医涉嫌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若干方面内容。
官方兽医;犯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近年来,部分地区发生的官方兽医违法违纪现象,影响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严重损害了官方兽医队伍形象。经统计,官方兽医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比重达到违法案例总数的七成之多。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只要有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就可以成立。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只作为量刑时的加重情节。
2.1 客体要件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物检疫方面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权威性。官方兽医作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中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官方兽医徇私舞弊,可能会给畜牧生产带来损害,甚至威胁人类健康,引发公共卫生安全危害。
2.2 客观要件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官方兽医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徇私是指为了私情、私情而做不合法的事,其中私情、私利包括物质性利益和非物质性利益(亲情、友情、乡情、色情等)。伪造检疫结果既包括伪造、出具被检疫内容全部虚假的结果,又包括伪造、出具被检疫的内容部分不符合事实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伪造是广义的,包含变造在内:伪造是指凭空制造,即制造并不存在的检疫结果;变造是指在真实的检疫结果上,采取涂改内容、剪贴、拼凑等手段制造不真实的检疫结果。
2.3 主体要件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官方兽医。非官方兽医伪造动植物检疫结果的,不构成本罪,但可成立其他相关的罪名,如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
2.4 主观要件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官方兽医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若官方兽医由于过失出具了不实的检疫结果,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而不是本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第一,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第二,将送检的合格动植物检疫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动植物检疫为合格的;第三,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动植物,不检疫而出具合格检疫结果的;第四,其他伪造检疫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成立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规定可见,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一个量刑幅度较大的罪名,最轻为拘役,最高可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5.1 朱某贪污、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2011年1月至2014年5月,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官方兽医朱某在被派驻新旺食品有限公司担任检疫员期间,多次将加盖检疫印章的空白动物检疫合格证留置给企业,在未进行现场检疫的情况下,任由企业工作人员出证,致使520.05吨鸡产品未经检疫流入市场。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朱某利用担任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的职务之便,收缴检疫费不上缴,先后多次侵吞检疫费共计人民币102 114元。2015年4月7日,该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朱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免于刑事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5.2 何某、刘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某镇畜牧兽医水产站站长何某,以40元/张的价格向多个生猪贩运人开具空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 694张,收取费用67 760元,违反规定不予上缴国库而归个人使用。某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原站长刘某,向生猪养殖户、生猪贩运人开具空白检疫证明370张,并以30元/张或40元/张的价格收取费用11 070元,违反规定不予上缴国库而归个人使用;刘某还于2011年至2013年期间,采取虚报母猪数量的形式骗取能繁母猪补贴19 600元。2014年3月18日,该地市人民法院判决刘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3月19日,该地市人民法院判决何某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5.3 翟某贪污、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2012年9月至12月,某县畜牧局检疫员翟某在明知某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其辖区内,未对企业进购鸡产品原料进行查证验物,为企业开具了70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数量共计877吨,并擅自以8元/吨收取检疫费,将收取的7 000元检疫费据为己有。2013年,翟某未对某食品厂进购的鸡产品原料进行查证验物、未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为该企业开具了23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致使230吨产品未经检疫流入市场。2014年10月28日,该县人民法院判决翟某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
5.4 贾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2012年9月、2013年1月,某镇产地检疫协检员贾某,为徇私情,对安某(已判刑)申报检疫的狗肉产品伪造了名称为“狗产品”“毛壳狗”运往外省的检疫合格证明,致使大量狗肉产品流入市场。2015年4月10日,该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贾某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5.5 文某、贾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2013年7月6日,某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员文某、贾某,在对开元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的待宰生猪进行宰前检疫时,发现一头死猪,未按程序向上级报告,未对死猪进行解剖取样送检就将其进行无害化处理;未将同圈猪隔离观察,擅自允许将同圈的生猪予以宰杀,并违规加盖检疫印章、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后该批猪肉在进入市场销售环节时,因群众举报,被该畜牧兽医站检疫执法人员当场截获6头疑似病死猪肉。2013年7月24日,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所送检的猪淋巴结混合样品中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俗称“蓝耳病”)病毒核酸呈阳性。2014年9月9日,该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文某、贾某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免于刑事处罚。区纪委给予二人留党察看一年,记过处分。
(责任编辑:白雅娟)
Analysis on Cases of Of fi cial Veterinarians being Suspected of Committing Bribery and Malfeasance Crime in 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Zhou Lingzhi1,Yu Shanguang2,Liu Hongming3,Lin Yafeng4
(1. Bureau of Agriculture and Ocean and Fishery of Yantai Development Zone,Yantai,Shandong 264006;2. Dayao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Station,Yantai,Shandong 264100;3. Yantai Animal Health Supervision Institution,Yantai,Shandong 264000;4. Yantai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Station,Yantai,Shandong 264000)
The of fi cial veterinarians are regarded as guardians to maintain normal order of animal health protection,playing an important role i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animal diseases,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breeding industry as well as public health security. However,recently,illegal cases of of fi cial veterinarians occurred frequently,and the cases suspected of committing bribery and malfeasance crime in 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accounted for a large proportion. Based on an illustration on its concept and composition elements,several problems in relation with such cases were discussed and analyzed.
of fi cial veterinarian;commit crimes;crime of committing bribery and malfeasance crime in 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S851.33
B
1005-944X(2017)03-0056-03
10.3969/j.issn.1005-944X.2017.03.015
刘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