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竞娴
(本溪市中心医院眼科,辽宁 本溪 117000)
眼外伤患者在不同时机行二期玻璃体手术的疗效比较
韩竞娴
(本溪市中心医院眼科,辽宁 本溪 117000)
目的分析不同时机行二期玻璃体术在开放性眼外伤中的治疗效果对比。方法回顾性选取我院眼科接诊的开放性眼外伤患者95例,按照手术时机的不同进行分组,早期治疗组48例,为开放性眼外伤发生3 d内进行二期玻璃体术,晚期治疗组47例,在开放性眼外伤伤后1~2周进行二期玻璃体手术,于治疗后6个月,对比两组患者眼部损伤恢复情况和术后并发症情况。结果晚期治疗组治疗有效率(74.47%)显著高于早期治疗组(56.25%)(P<0.05);早期治疗组并发症率(10.42%)显著低于晚期治疗组(29.79%)(P<0.05)。结论在患者眼部受到开放性损伤的1~2周进行二期玻璃体术具有良好的临床治疗效果,但并发症率较高,而在开放性眼损伤3 d内进行早期二期玻璃体术虽并发症较少,但临床效果一般,临床实践中应根据患者病情特点及患方意愿选取适宜的治疗方式。
眼外伤;不同时机;二期玻璃体手术
眼外伤是一种能够对患者视力造成严重损害的眼科疾病,为临床上促使单眼失明的主要病因之一。而在所有类型的眼外伤中,以开放性眼外伤居多[1]。其发病机制为患者眼部受到外伤侵害,致使眼球壁全层穿透性受损,眼部多个结构、组织遭到破坏,从而对患者视力造成深度影响,同时具有难以治疗、预后欠佳的特点。而随着眼科玻璃体视网膜技术的进步,挽救了过去对开放性外伤眼束手无策的状态[2]。然而,尽管玻璃体手术为眼科重要进步成果,但其临床治疗时机长期以来仍颇有争议。为了确定开放性眼外伤的最佳二期手术时机,本研究选取我院不同时间行二期玻璃体手术的病例,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回顾性选取我院2012年7月至2014年9月接诊的开放性眼外伤患者资料,纳入标准[3]:①入选者均确诊为开放性眼外伤,临床资料完善,对研究内容知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②入选者均为单眼受伤,受伤部位为眼后节组织,均需进行二期玻璃体手术治疗;③年龄超过18岁,低于80岁,对手术有良好依从性和耐受性。排除标准:①合并眼内有异物等需急诊治疗者;②伤前患有其他眼科疾病或有过眼部手术史者;③精神异常者。从达到上述标准的病例中选取95例,分为早期治疗组48例,指在开放性眼外伤伤后3 d内行二期玻璃体手术者,晚期治疗组47例,指的是手术治疗时间距离开放性眼外伤发生1~2周。早期治疗组男女比31∶17,年龄19~63(32.85±6.83)岁,依据国际眼外伤标准可分为眼球破裂伤14例,眼后节异物伤12例,穿通伤15例,贯通伤7例,其中左眼损伤21例,右眼损伤27例;晚期治疗组男女比29∶18,年龄21~59(34.81±5.73)岁,国际眼外伤标准分类为眼后节异物伤14例,贯通伤5例,眼球破裂伤16例,穿通伤12例,其中24例为左眼损伤,23例右眼损伤。两组性别、年龄、损伤部位与损伤分类差异不显著(P>0.05)。
1.2 方法:两组手术方式不同,差异仅为手术时间不同,早期治疗组在伤后3 d内治疗,晚期治疗组在伤后1~2周治疗。具体操作为:对全部眼外伤患者均行一期眼外伤缝合术,手术人员仔细检查患者眼球破裂情况,进行相应缝合,最大程度还原患者视网膜与葡萄膜组织,确保患者眼球部位无其他外伤后再择期实施二期玻璃体手术。对全部入选者的眼部伤情逐一评估,以CT或彩超扫描患者眼眶情况,掌握患者眼内是否有残余异物,确认无误后,行三通道闭合式玻璃体切除术,对存在视网膜疾病者,根据具体病情以硅油充填或采取眼内光凝治疗,对存在晶状体受损的患者,以超声乳化吸除或晶状体切除术切除多余晶状体,对无晶状体眼患者,只需行晶状体植入矫正术。术后对两组患者进行常规抗菌、抗感染处理,之后对患者进行跟踪随访,以掌握患者疗效和并发症信息。
1.3 评价指标:将两组并发症的统计结果加以整理和对比。开放性眼外伤二期玻璃体术的主要并发症有眼球萎缩、视网膜脱离、玻璃体再出血、化脓性眼内炎、继发性青光眼。
1.4 疗效评定:按照文献所记载[4-5]的疗效评定标准进行分类:①视力术后患者视力提升超过2行或针对术前视力光感患者,术后提升超过0.02即为功能痊愈;②视网膜解剖复位成功或屈光间质透明,但视力却未提升至2行或视力光感患者视力未提升0.02以上即为解剖痊愈;③患者在手术后视力情况更差或无任何显著变化,甚至出现眼球结构重建失败、视网膜脱离、眼球萎缩、屈光间质混浊者即为无效。治疗有效率=(功能痊愈例数+解剖痊愈例数)/总例数×100.00%。
1.5 统计学方法:以SPSS18.0作为本实验数据处理程序,年龄等计量结果由(±s)表示,组间两两比较行t检验;眼部损伤分类等计数结果由百分比表示,组间比较行χ2检验,P<0.05,则差异显著。
2.1 两组治疗效果的比较:早期治疗组功能痊愈12例(25.00%),解剖痊愈15例(31.25%),无效21例(43.75%),治疗有效率27例(56.25%);晚期治疗组功能痊愈13例(27.66%),解剖痊愈22例(46.81%),无效12例(25.53%),治疗有效率35例(74.47%),晚期治疗组总有效率显著高于早期治疗组(P<0.05)。
2.2 两组并发症情况的比较:早期治疗组继发性青光眼1例(2.08%),玻璃体再出血2例(4.17%),视网膜脱离2例(4.17%),总并发症5例(10.42%);晚期治疗组视网膜脱离5例(10.64%),眼球萎缩1例(2.13%),化脓性眼内炎1例(2.13%),玻璃体再出血4例(8.51%),继发性青光眼3例(6.38%),并发症率14例(29.79%),早期治疗组并发症率显著低于晚期治疗组(P<0.05)。
开放性眼外伤的损伤往往为虹膜受损、视网膜脱落、晶状体脱落或破裂、玻璃体积血等,其病情危害较大,若不经过及时救治,很有可能会造成眼球萎缩、失明等后果[6]。而玻璃体手术技术在眼科临床应用以来,为广大眼科患者带去了全新的曙光,取得了较好临床收益[7]。虽然玻璃体手术效果得以肯定,但关于二期玻璃体手术的操作时间却争论不断,本研究选取早期(受损3 d内)和晚期(受损1~2周)患者进行临床疗效和并发症对比,研究显示,晚期治疗组虽然有较高的临床治疗有效率,但其并发症情况也较多,而早期行二期玻璃体切除术虽然降低了并发症的发生率,但临床疗效却不甚理想。这可能与早期二期玻璃体手术是在玻璃体后侧为脱离情况下进行的,葡萄膜呈充血状态,加大了手术难度,从而影响了手术效果,但早期手术的优点是其可阻滞玻璃体成纤维细胞组织增生,因而对并发症的预防有一定积极意义,而晚期行二期玻璃体手术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葡萄膜呈充血症状,降低了术中眼底持续出血的概率,但随着玻璃体视网膜病变增殖的形成又对视网膜复位造成不良影响。因而,临床选取二期玻璃体手术的时机应综合分析患方意愿与患者病情,选择较为适宜的方式。综上所述,早期和晚期进行二期玻璃体手术各有利弊,临床应充分考虑患者需求及自身医疗条件,争取达到满意效果,同时,相关科室的医师应加强对二期玻璃体手术的研究,以期尽快找到更好的治疗方式与时机。
[1] 张凌,刘勇,陈少军,等.开放性眼外伤不同时机玻璃体手术的对比观察[J].中华眼科杂志,2014,50(2):121-125.
[2] 明春平.不同手术时机采用玻璃体切割术对眼外伤患者治疗后获得的临床效果[J].中国保健营养,2015,25(17):84-85.
[3] 陈建丽,韩英军,张满红,等.玻璃体切除术不同时机治疗复杂眼外伤的效果[J].中华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2015,37(2):115-117.
[4] 姜皓,刘华,解鹏亮,等.改良折叠型人工晶状体缝线固定术治疗眼外伤晶状体玻璃体切除无晶状体眼[J].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14,32(9):1090-1093.
[5] 孙永健.不同手术时机对玻璃体切割术治疗眼外伤患者的预后影响[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6(16):57-58.
[6] 李林,李斌.眼外伤玻璃体切割术后无晶状体眼的二期人工晶体植入术[J].广州医药,2012,43(4):29-31.
[7] 姜皓,廖奇志,郁丽娟,等.人工晶状体植入系统行折叠型人工晶状体缝线固定术治疗眼外伤术后无晶状体眼疗效观察[J].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13,31(1):69-71.
R7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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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194(2017)32-01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