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贇竑,孙冰冰,柴 娟,谢荣辉
(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杭州 311199)
浙江省兽医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现状与建议
吴贇竑,孙冰冰,柴 娟,谢荣辉
(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杭州 311199)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不仅事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也关系到实验室工作人员、公众健康及公共卫生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作为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和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意识,杜绝生物安全事故、实验室内部感染事故的发生。自2004年起,国务院、农业部先后颁布了各项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及配套规章,通过规范、标准的规定,使得各地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有所依据。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等规定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和浙江省畜牧兽医局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以便更好了解兽医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为完善实验室建设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1.1 实验室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涉及运行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129家,含建设中实验室1家,其中兽医系统86家,科研系统1家,教育系统11家,出入境系统3家,各类企业28家。其中30.2%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条件达到BSL-2要求,66.7%实验室达到BSL-1要求,尚有4家实验室无法提供生物安全防护条件信息,各类企业实验室中只有1家达到BSL-2要求。86家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通过兽医实验室考核(占66.7%),105家实验室在全国兽医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备案,22家实验室通过计量论证。
实验室面积情况。根据检查数据,全省兽医实验室中建筑面积未达到300 m2的实验室占73.6%,其中不足100 m2的实验室占19.2%;300~999 m2的实验室占23.2%;4家实验室面积在1000 m2以上,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面积达3000 m2。所有参加检查的各类企业实验室,面积均未达到300 m2。
实验室人员情况。本次所有参加检查的实验室中,总人数5人及以下的实验室比例达78.6%,实验技术人员3人及以下的比例为66.7%;只有7家实验室的总人数超过10人,5家实验室的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在10人以上。多数县级兽医系统实验室人员总数多在5人及以下,各类企业实验室总人数均不超过5人。
1.2 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据本次检查,生物安全实验室制度基本健全。全省兽医系统和出入境系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均能严格按照要求,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能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要求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检测科研工作。
人员培训与管理基本合理。实验室人员均能参加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实际操作技术等培训,提升生物安全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水平,保障实验室工作安全开展。
实验室环境、仪器设施和个体防护设备基本符合规定。全省绝大部分实验室已有效分离,分区合理。根据开展工作需要装备了相应的设施设备,实验室生物安全等各类标识张贴到位,储备了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药品和适量的急救用品。
实验室菌(毒)种和样本的保藏与管理、废弃物的处理基本符合生物安全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实验室违规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情况,且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菌(毒)种和样本的储藏与管理工作。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基本规范,对废弃物处理有关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实验室的记录和档案已部分建立。全省兽医系统和出入境系统的大部分实验室均能建立针对人员管理培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等记录与档案,及时做好存档工作。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全省各实验室比较重视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总体运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实验室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全省绝大部分兽医系统和出入境系统实验室已有效隔离实验室与办公区域,合理分布实验区域,仪器设备运转正常,能够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避免出现人员感染和微生物外溢事故。然而,各类企业实验室由于经费等原因,在实验室面积、仪器设施和防护设备等方面尚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实验室人员配备未能满足需求。部分兽医实验室技术人员身兼多职,除从事采样、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外,还需参与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难以保障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系统进行,容易造成生物安全工作隐患。
三是部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不够规范。动物诊疗机构和养殖企业类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淡薄,尚未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维护记录档案,且少数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针对各类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不完善,实验室工作人员针对各类应急预案操作程序和应急事件处理技能规范不熟悉。此外,部分地区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尚无专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回收处理,存在较大的生物安全隐患。
一要引导加大部分实验室的资金投入,完善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各类企业实验室作为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短板,更应关注加大自身建设与运行管理。
二要加大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力度,逐步增加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力争专人专岗,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到位。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实验室人员的自觉性和生物安全意识,扎实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
三要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级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生物安全工作检查,全面排查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着力加强薄弱环节,努力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切实降低生物安全事故发生风险。
2016-11-30
S851.33
B
1005-7307(2017)02-001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