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开是国家医改的终极目标之一,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步。笔者认为,只要改革思路清晰、合理,按步骤逐一落实,实现医药分开指日可待。医药分开可以“四步走”。
第一步,全面启动价格改革,促使医院转变观念,把药品视作成本而非收入。
具体做法为,在全面取消医院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同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让价格回归原位,比如调高诊查、手术、治疗、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服务价格,调低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如北京设立医事服务费的改革。价格改革最大的好处在于有效控制医疗成本,遏制医生滥用药物或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但其中很重要的是,必须管理好服务内容,确保服务质量。在启动价格改革的同时,医保改革要跟上,也就是要“三医联动”。
第二步,打破医院对药品销售的垄断,合理布局社区药房,逐步取代医院门诊药房。
现如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经在全国遍地开花,其药房可被视为社区药房的雏形。笔者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房迟早要被剥离出去,成为独立的社区药房,理由如下。其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要实现医药分开,否则改革是不彻底的。其二,鉴于患者实际需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仅仅提供基本药物是不够的,需增加用药品种。随着药品销售规模日益扩大,药房管理成本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力承担。
未来,为了使社区药店更有效率、成本更低、更具规模,不仅要合理布局,还须形成连锁店,实现标准化管理。政府可与社会资本合作,接受药房托管。社区药房可与医药电商和医药快递合作,提高医药购销和配送效率,提升药品可及性。
第三步,建立和健全分级诊疗制度,让患者摆脱对大医院的过度依赖。
关键是要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多样化和个性化,让患者有更多的选择。北京的做法是,建立区域性医联体,增加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笔者认为,还应将优质的民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生诊所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尤其是在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能覆盖的地区。
第四步,全面取消医院门诊药房。门诊患者须持医生处方到社区药房购药,并可用医保卡支付。
与此同时,医院的执业药师要进行职业转型,从以往只服务于门诊药房,变为重点服务于医生、患者,为他们提供专业的临床用药参考和指导。药师还可去社区药房兼职,以弥补社区药师人才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