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惠
《残疾人教育条例》提出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明确了我国残疾人教育的发展方向[1]。融合教育是在我国多年来实施的“随班就读”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全新教育理念,它将残疾学生最大程度地融入普通教育,并提供最适合其需要的支持和帮助,使不同学习风格、不同能力和背景的残疾儿童能够得到尽可能好的公共教育。其核心价值是强调对个体差异和尊严的尊重,强调对平等受教育权利和机会的尊重,这是今后一个阶段发展残疾人教育的基本目标和主要途径。本文对融合教育开展模式进行总结和反思,以推动融合教育的发展。
这种模式适合即将离开康复机构入普幼普小的听障儿童。听障儿童上午在康复中心进行个别化训练、言语矫治等,下午到幼儿园进行融合主题教学。参与这种融合模式的听障儿童康复效果较好,在习得语言期间进步较快,有很强的自主交流欲望,能够与老师、同学进行无障碍交流。对于半日融合的听障儿童,康复教师要积极主动与其幼儿园老师联系,了解幼儿在幼儿园的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予以指导,有条件甚至可以到其所在班级观摩听课,以便掌握孩子在幼儿园情况的第一手材料,实现机构康复与幼儿园教育的无缝衔接。
这种模式以机构在训儿童为主。每周利用一两个上午或下午,由机构组织儿童到联谊幼儿园进行半日融合。参加定期融合的听障儿童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做好了融合教育前的准备,减少对幼儿园的陌生感;二是与幼儿园中班以上年龄相符,生活能自理,并能完成指令性语言或动作。实施定期融合教育模式,要求了解和掌握联谊幼儿园的班级、课程、月周活动计划及每日的活动安排,然后确定活动日期,并根据当天的课程内容,把参与融合活动的听障儿童根据融合需求分成小组,融入幼儿园教育活动中。康复机构的教师要介入幼儿园的融合教育教学,除了与普幼老师加强沟通外,还要在课程中密切配合,做好课程学习的观察工作,并做好融合教育的课堂记录,定期进行小结。
这种模式适合已经完成康复机构的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学业,并通过康复评估后进入普幼普小学习的听障儿童。对这样的孩子应采取的方式是:通过预约定期到康复机构进行言语矫治;安排兼职老师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到其家庭或在读的普幼普小进行随访,根据个体差异提供不同的服务,解决具体问题;不定期派专业人员到普幼普小进行交流讲座。
在听能方面,康复机构主要任务是培养良好的聆听意识,使听障儿童具备较好的听觉理解能力,能够与他人简单沟通和交流。因此,平时需要注重噪声环境下的言语训练,培养跨听能力,为进入幼儿园进行融合教育后,在较嘈杂的环境中获得良好听取能力作铺垫。
在语言方面,要能够借助语言环境等其他信息,进行一般的日常交往,使听障儿童具备一定语言对话交流能力。在康复机构或日常生活中,老师和家长可以利用客人来访、参加社会活动等多种方式为孩子创造语言练习的机会[2]。
良好性格品质的养成能够帮助听障儿童较好地适应普幼普小的教学模式,如与同伴共同完成集体游戏的角色任务,独立完成搭积木等[3]。性格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康复教师或家长、亲属要为孩子做好榜样和示范,在康复机构和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引导、培养孩子。
在融合教育过程中,要让孩子了解什么是幼儿园和小学,幼儿园、小学的生活是怎样的,让孩子对普幼普小有初步概念。因此,在入园融合前,家长可经常带孩子到幼儿园,熟悉幼儿园外部环境;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学习,如图片、视频网络等;多接触身边幼儿园的小朋友,为入园融合后同伴间的交往做准备。
与幼儿园老师及同伴的有效沟通,是听障儿童进入社会的第一步,因此要为他们做好铺垫工作。尤其要让幼儿园老师了解听障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了解一般的康复知识,如助听设备的重要性、助听设备保护基本常识、孩子目前的基本情况、孩子的座位要求、与孩子沟通的方式等。
通过几年的实践,笔者发现,听障儿童通过融合教育,组织语言、运用语言的能力普遍得到提高,遇到困难能够想办法解决,想象力也更加丰富。通过实施融合教育,也改变了社会对听障儿童的认识,增强了普幼普小教师的信心。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成为制约融合教育发展的瓶颈。
3.1.1 教育观念落后 一些学校,甚至是听障儿童家长对于残疾人进入普通学校和健全学生一起生活和学习信心不足,认为听障儿童更适合在聋哑学校接受教育。一些学校认为,融合教育给教学管理造成不便,使管理成本增大,还会对其他学生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对实施融合教育心存疑虑。
3.1.2 管理方式落后 没有把听障儿童教育作为一个整体,融入到各个阶段的公共教育体系中。融合教育教师(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任课教师)的评价、待遇问题尚未得到合理妥善的解决。
3.1.3 支持保障不力 普通学校融合教育师资数量不足、缺乏专门训练,特殊学校资源中心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融合教育需要的康复、辅具、无障碍等设施与服务难以配套,学籍管理、教学目标、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问题难以解决。
3.1.4 听障儿童难以快速适应普幼普小教学模式和交往环境 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融入的积极性,同时也使担任融合教育的学校和教师产生畏难情绪。
对于融合教育中的认识、管理、保障等问题,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残联、康复机构、融合教育学校及家长各司其职,认真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水平,研究管理办法、通过各种渠道解决辅具和无障碍配套需求等,共同推动融合教育事业的深入发展[4]。具体操作层面来说,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3.2.1 耐心等待孩子适应新环境 在融合初期及各个阶段,听觉环境、学习模式、作息时间等都会发生很大变化,这些变化可能会带给听障儿童焦虑和不安。尤其在融合初期,孩子对新环境的适应需要一段时间,可能表现出哭闹、不配合老师、不参与课堂活动、反应迟钝、不与同伴交往等情况。老师和家长要多鼓励孩子,与融合班级的老师多沟通,尽可能多的介绍孩子的性格等特点,使主课老师根据孩子的特点循序诱导,帮助孩子建立自信心,耐心等待孩子融入,相信孩子会慢慢适应新环境。教师和家长除了需要做好心理准备,还要在实施融合教育过程中密切观察和关注孩子的一言一行及心理变化,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解决问题,达到融合教育的最终目标。
3.2.2 让孩子逐步适应融合班级的声学环境由于普幼的班级环境没有经过专门的降噪处理,会比较吵杂,不利于听障儿童对声音的听取,尽管事先已与融合班级的老师沟通,把听障儿童的座位安排在靠近老师、比较中间的位置,但由于幼儿园的教学特点老师往往不会总在一个位置,为了最大限度降低或减少融合教学班级的本底噪声,康复老师与融合班级老师一起对教室环境做重新布置,通过更换绒质窗帘、装置天棚吸音板、墙壁布置软装饰等吸音降噪处理。
3.2.3 利用一切机会对普幼教师普及康复专业知识 在融合教学中,是以幼儿园老师教学为主,而她们虽具备了丰富的学前教育经验,但对听障儿童的教学特点及技能技巧却不甚了解[5]。在教学前,参与融合的康复教师严格按照日常工作流程检查孩子的听辅设备,边检查边讲解。在教学中细微观察,认真记录,在课下交流中把孩子在课堂活动中没有理解的内容和原因与融合班级老师交换意见。
3.2.4 及时辅导,帮助孩子巩固融合教育成果教学环境、教师语速、教学模式等的改变可能会影响孩子课堂中对融合班级教师教授内容的理解、掌握和吸收。参与融合的康复教师要根据在课堂上对听障儿童的观察和记录,多与家长和融合班级老师交流,及时反馈孩子在课堂的反应情况以及所学内容的掌握程度,不仅使家长熟知并在家中帮助孩子复习巩固,也能使融合班级老师及时了解情况,在下一次的融合教学中做必要的强化和跟进。
3.2.5 帮助孩子扩充知识,有针对性地提升相关能力 在融合教育过程中,听障儿童可能会逐渐表现出对某方面能力的严重欠缺,如词汇量贫乏、语言及日常交流用语单一、同样的意思不会用丰富的语言表达等。针对这一情况,个训和集体教师可在教学中根据融合班级的主题教学内容帮助孩子积累词汇量,重点练习,举一反三同时扩充知识面。通过每天坚持绘本阅读,听儿歌,看幼儿园教学视频,锻炼孩子与不同家庭成员打电话,鼓励他们参加各种兴趣班与健听小朋友多交流。
3.2.6 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发展,促进孩子健康成长[6]与健听孩子一样,听障儿童在未来的学习和成长中可能会遇到同样的共性问题,如学习吃力、成绩下降、厌学心理、不爱说话。除此之外,部分听障儿童易产生多疑、烦躁等。老师除了在园中密切关注孩子的变化外,还要多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如何观察孩子的心理变化,使听障儿童出现的心理问题在萌芽期就解决,让孩子们始终在阳光下快乐成长。
3.2.7 定期跟踪服务,加强线上线下交流 康复机构教师要与融合幼儿园的老师、听障儿童家长建立微信交流群。融合教学结束后,康复机构、幼儿园老师与听障儿童家长应各尽其责,把孩子的各方面情况,如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孩子发生的变化及在家中的生活趣事和烦恼,都可在群里交流。通过交流和分享,进一步掌握听障儿童在融合教育中的进步,对存在的问题集思广益积极主动寻找解决办法。
[1]丁相顺.残疾人权利公约与中国残疾人融合教育的发展——残疾人教育调理解读[J].中国特殊教育,2017,6:18-23.
[2]崔方方.听障儿童融合教育研究综述[J].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2015,2:157-158.
[3]刘刚.谈融合教育教学中伙伴与搭档的作用[J].新课程研究,2015,4:80-81.
[4]殷佳维.有关我国听障儿童融合教育研究的文献综述[J].教育管理研究,2015,(30):120-121.
[5]季兰芬.学前听障儿童双模块融合教育的实践与探索[J].现代特殊教育,2015,4:7-8.
[6]周兰芝.听觉障碍儿童心理状况与心理健康教育分析[J].考试周刊,2015,44:172-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