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南京的高等院校调整

2017-01-10 09:09吴雪晴
世纪风采 2017年9期
关键词:华东南京大学金陵

吴雪晴

南京大学校门

1952年,南京市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部署和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的统一规划,对高等院校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调整。这次调整,对新中国成立后南京高等教育的发展,乃至对南京经济建设的影响,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南京高校调整的历史背景

新中国成立前的南京高等院校,办学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一类是国家办的大学,如国立中央大学、国立戏剧专科学校等;另一类是外国教会在南京创办的大学,如金陵大学、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等;第三类为私人办的大学,如建国法商学院等;第四类为国民党政府的军事院校,如中央军官学校、陆军大学等。至1949年4月南京解放,大多数学校或关闭、或南迁,南京仅存6所大学。它们是:国立中央大学(有文、理、法、农、工、医、师范七个院和一个新生院),国立政治大学(前身是1927年创办的国民党中央党务学校,后改组为中央政治学校、国立政治大学,有政治、法律、外交、经济等分院和地政学院),私立金陵大学(有文、理、农三个学院),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有文、理两个学院),私立建国法商学院及南京药学专科学校,共有教职工1951人,其中专职教师719人,在校学生3455人。

新中国成立以后,如何对待这些国统区遗留下来的高等院校,是—个事关重大的问题。早在1948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就发出指示,对新收复区的大中学校,采取“维持原校,加以改良”的方针。1949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撰写的布告中,明确宣布:“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凡在这些机关供职的人员,均望照常供职,人民解放军一律保护,不受侵犯。”遵照中共中央的方针,南京解放后,解放军南京市军管会、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政府就成立了专管教育的机构,如市军管会先后设立了文教接管委员会、高等教育处,南京市委设立学区党委(后改称学校党委、高等学校党委),南京市政府设立了文化教育委员会、教育局。这些机构派出干部,到各大学了解情况,对其中5所大学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法。首先停办了国立政治大学和建国法商学院。1949年8月8日,将国立中央大学更名为国立南京大学。1950年底,将金陵大学与美国教会脱离关系。1951年9月,金陵大学与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合并,在此基础上成立公立金陵大学。另外,在小卫街南侧原国民党政府中央军校教导队原址创建了华东军政大学,在建邺路原国立政治大学原址创建了华东人民革命大学。

全国各地高等院校的接管工作完成以后,人民政府又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加强对高等学校的管理。1950年5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各大行政区高等学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的高等学校除华北区由政务院教育部直接领导外,其他各大区高校暂由各大行政区教育部或文教部代表政务院教育部领导。以后,政务院又陆续发出了《关于高等学校领导关系问题的决定》《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高等学校暂行规程》以及《私立高等学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南京及全国高等院校的管理规定了一整套原则及方法。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政府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的具体部署,在高等学校内部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首先,公开了各校的中共组织,建立了青年团组织,成立了学生会,确立了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总方针;其次,校长等学校的行政领导由政府委派,实行民主集中的领导体制。再次,教职工实行民主评薪,改学生中的公费制为人民助学金制,学校内部实行经济公开;初步清理了教职工队伍,逐步将大学中教师兼任制改为专任制等。各校党组织还配合抗美援朝等政治运动,在广大教职工和学生中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热情,开展了民主改革运动。经过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南京市各高等学校很快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为以后的调整奠定了基础。

南京高校调整的具体情况

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到1952年,我国就完成了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从1953年起,国家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新的形势,对我国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我国高等学校的设置、专业的设置以及教学内容都要有一个较大的变化,以便能培养更多的建设人才,以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

政务院在充分调査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对全国高等院校进行调整的决定。规定了调整工作的总方针: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与专科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逐步创办函授学校和夜大学,并在机构上为大量吸收工农成份学生入高等学校准备条件。其调整方法为全国一盘棋,由中央和各大区统一考虑高等学校的布局与系科设置。实际上,这项工作早在1951年下半年就开始准备。1951年10月1日,政务院公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大学、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为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应在全面实施普通文化知识教育的基础上,给学生以高级的专门教育,为国家培养具有高级专门知识的建设人才。规定了大学和专门学院的修业年限以三年至五年为原则,其中师范学院的修业年限为四年;专科学校的修业年限为二年至三年。1951年11月3日至9日,政务院教育部召开了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拟定了1952年全国高等工业教育学校院系调整方案。此后,政务院教育部和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又召开一系列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关于调整高等院校的决定精神。中央决定,全国的调整以华北、东北、华东三大区为重点;而华东区规定华东以上海、南京两市为重点。

南京市高等院校的调整工作,是在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和南京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南京市高等院校的调整规模比较大,任务也比较繁重。首先,各学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的调整决定,了解调整的重要性和意义。然后于1952年7月底,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有关大学的代表为成员的华东区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委员会南京分会,利用学生放暑假的机会,进行调整工作。各大学相继成立了建校(院)筹备委员会,南京大学建校筹备委员会主任潘菽,副主任李方训、孙叔平;南京师范学院建院筹备委员会主任陈鹤琴,副主任吴贻芳;南京工学院建院筹备委员会主任张江树,副主任钱钟韩;南京农学院建院筹备委员会主任金善宝,副主任靳自重(华东航空工业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南京林学院等校建校筹备委员会稍后成立)。并依据需要分别设立了校舍利用、校舍修建、图书文物调配、仪器设备调配、教具用具调配、宿舍调配等6个设计委员会,制定了调配方案,经南京分会审査批准。8月23日,各学校根据有关方案进行了搬迁,大约一个星期就完成了搬迁工作。10月20日,各院校调整工作基本结束,新生到校上课。

建于1923年的原金陵女子大学100号楼

经过调整后的南京高等院校共有8所,其中综合性大学1所,师范院校1所,工业院校3所,农林院校2所,医药院校1所。它们是: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学院、南京工学院、南京农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华东药学院、华东航空工业学院、南京林学院。现将这8所大学的情况分别介绍如下:

南京大学,前身为1903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1906年更名为两江师范学堂。1914年8月,在两江师范学堂的基础上创办了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秋,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与东南大学(1921年10月正式建立)合并。1927年又将河海工科大学、上海商科大学、江苏法政大学、江苏医科大学、南京工业专门学校、苏州工业专门学校、上海商业专门学校、南京农业专门学校等8所高校并入,改组为第四中山大学。1928年3月改称江苏大学,5月改称国立中央大学。南京解放后,1949年8月改称国立南京大学,1950年10月改称南京大学。在调整的过程中,将南京大学的工学院、农学院、师范学院等从该校划出,独立建校,又以南京大学和金陵大学的文、理、法学院为主体,将复旦大学、震旦大学、同济大学、齐鲁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的有关系、科并入,形成文理科综合性大学,设有中文、历史、俄文、西方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学、生物、心理学、地理学、气象学、地质学等13个系,18个专业,校园自南京四牌楼迁至鼓楼原金陵大学校址,校名仍称南京大学,校长为潘菽。

南京工学院,前身为1904年创办的江南实业学堂,以后先后改名或并入江苏省第一工业学校、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河海工科大学、东南大学和中央大学。这次调整,以南京大学的工学院为主,合并了金陵大学、江南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金陵大学等6所院校的有关系、科,新组建而成。校址为原中央大学四牌楼校园,院长为汪海粟。

华东水利学院,前身为1915年创办的河海工程专门学校,1925年改名为河海工科大学,1927年并入中央大学。这次调整由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水利专科学校等校的水利系、科合并而成,1953年又有厦门大学、山东农学院、淮河水利学校的有关系、科并入,是我国第一所以水利为中心的理工科大学。校址在西康路,院长为严恺。

南京师范学院,前身为1903年的三江师范学堂和1915年由美国教会创办的金陵女子大学。1930年改称金陵女子文理学院。1951年5月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又与金陵大学合并,称为金陵大学。这次调整,以南京大学、金陵大学、震旦大学、岭南大学、南京师专等5所高校的部分系、科合并建立南京师范学院。校址设在宁海路原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校区,院长为陈鹤琴。

南京农学院,由金陵大学农学院和南京大学农学院合并,吸收浙江大学农学院的部分系、科新组建而成,校址暂设丁家桥,1958年搬至南京东郊卫岗,院长为金善宝。

华东航空工业学院,由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交通大学等校的航空系、科合并新组建,校址设在南京卫岗。院长为寿松涛。该院1957年迁至西安。

华东药学院,前身是1936年成立的国立药学专科学校,后改名为药剂学校。1949年更名为南京药学院。这次调整,与齐鲁大学、东吴大学的有关系、科合并,改名为华东药学院,校址设在南京童家巷,院长为张忠。

南京林学院,由南京大学、金陵大学的森林系合并,后吸收华中农学院森林系,院长为郑万钧。校址暂设丁家桥,1955年迁至太平门外锁金村。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未列入国家教育系列的金陵协和神学院。它是由华东地区的上海中央神学院、上海中华浸会神学院、宁波三一神学院、杭州中国神学院、无锡华北神学院、苏浸会圣经神学院、济南齐鲁神学院、明道圣经神学院、闽南神学院、福建协和神学院、南京金陵神学院、金陵女子神学院等12所神学院合并组成。1961年又将燕京协和神学院合并进来。它是全国教会培养教牧人员的规模最大、影响最大的基督教神学教育中心。

南京高校调整的历史评价

1951年的高等院校调整,学习了当时苏联的教育体制,并结合了各地高等教育的实际状况。除了学校之间的合并外,在专业设置、课程开设上,都与原来有很大的不同。从总体上看,它大大改变了原来高等学校地区布局极不合理的状况,初步纠正了规模较小、系科庞杂等弊端,加强了工程、师范和农林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的培养,使专门学院,尤其是工科类专门学院有了相当可观的发展,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经济建设所急需的专门人才,从根本上改变了旧中国不能完全培养学科、专业结构比较合理的工程技术人才的状况。

不可否认,这次院校整调也存在着一些缺点。这样大规模的调整,仅用几个月的时间完成,许多问题处理比较仓促,在院校的设置和系、科的合并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当时南京已有一个航空工业学校,又设立华东航空工业学院,显然没有必要,以致于数年后将华东航空工业学院外迁,另将南京航空工业学校升格为南京航空学院,造成较大的浪费。另外,南京解放前一些有特色的高校也没有恢复,造成某些专业人才的缺乏。院系调整的指导方针中的“整顿加强综合性大学”目的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由于照搬苏联高校系、科设置模式,使原有的一些素负盛名的综合性大学程度不等地有所削弱。如解放初期南京大学曾有7个学院共42个系、科,调整后减少至13个系,其中心理学系1952年后再未招生,仅有其名而无其实。院系调整后形成的“综合性大学(文理学科型)——多科性工科大学——单科性专门学校”的高校设置模式,往往由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的相互脱节和分离,严重影响了学科之间的交叉和渗透,影响学科的更新发展和人才的培养质量。

这次调整中所产生的问题,虽然以后有所发现并逐渐加以纠正,但一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和发展,南京的高等教育事业才出现了新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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