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毕明+孔一名
【摘要】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财务报告质量参差不齐,不少财务报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国目前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财务报告质量的控制和管理,改善供给结构,促使财务报告向高质量供需平衡发展,使其包含更多利于经济决策的信息,从而更好地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
【关键词】财务报告质量利益相关者受托责任
截止2015年末中国A股上市公司已经超过2800家,财务报告作为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是企业对外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主要形式,也是外部信息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的基本依据,财务报告的质量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经济利益。提供财务报告可以降低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其质量的高低备受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导致财务报告质量参差不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目前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质量评价标准,对财务报告的总体评价只有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提出的审计意见,仅限于“合格”和“不合格”的标准,而在财务报告质量特征方面我国也尚未形成自己的一套体系,一直都是借鉴西方国家的标准,但是国外现有的质量评价体系适合我国实际吗?我国应确定何种质量评价标准?
现有研究普遍认为财务报告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于利己行为,经营者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股东和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也就是说现有关于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评价的研究绝大部分也是基于“投资者保护观”的,但是随着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的变化,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利益相关者,而且这些利益相关者在企业中的地位也日益重要,股东不再是会计信息质量评价的唯一主体,单纯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已经不符合实际,企业应追求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均衡,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是财务报告信息的使用者和需求方,也都应作为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评价的主体。但是各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相联系的方式不同,追求的目标就不同,因此需要的会计信息是有差别的,财务报告供给方提供的会计信息很难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研究我国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评价相关问题。
一、财务报告质量评价目标
从现有各个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研究成果来看,会计信息的有效供给除了需求方还取决于财务报告目标。2010年FASB和IASB发布了联合财务概念框架将决策有用观确定为财务报告唯一目标,美国和国际的经济发展走在时代前列,在准则制定方面的权威性是不需质疑的,而且在国际会计趋同的背景下,中国是否需要与国际保持一致呢?国际的选择是否适合我国实际?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将决策有用观确定为唯一目标是认为决策有用观已经包含了受托责任,但是此假设的成立是有前提条件的,以股票的买入卖出量来评价管理层业绩,即受托责任履行情况,需要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以及高流动性的资本市场,早在1972年世界上最大的证券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就已经成立,而我国证券市场短期内难以推进,我国需要确定一个适合我国现阶段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的财务报告目标。
股权高度集中是我国上市公司的一大特点,有资料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约为35%,我国市值排名前100的A股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的占70%以上,剩余公司的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几乎全部超过30%。再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截止2015年末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占全部A股总数的35%,占总市值48%,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国有企业,股票的买入和卖出是无法衡量公司业绩的,因此在我国决策有用观包含受托责任是不成立的。受托责任是非常重要的,对解决企业两权分离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由于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造成的利益相关者损失。受托责任观要求管理层报告其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认为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所有者如实反映揭示受托者对受托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以历史交易为基础,主要揭示会计主体的历史客观信息,强调信息的可靠性。而决策有用观强调的是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反映的是价值变动。受托责任观主张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决策有用观主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是一种估值,主观性很强,背离实现原则。脱离历史成本,可能会导致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大幅度偏离其真实价值,方便和利于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虚增利润,致使实际亏损的公司在数据上扭亏为盈。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无法保证,相关性更无从谈起。而且就我国的主体经济体制国有企业而言,受托责任更是意义重大,国有企业要同时承担经济、社会、政治多种责任,决策有用观不适于考察社会和政治责任的履行情况。因此笔者认为受托责任观更适合作为我国财务报告评价目标。
二、财务报告质量评价的主体
一般情况下,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评价主体主要有三个方面——需求者、执行者和监管者。
(一)财务报告质量评价需求方——利益相关者
随着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的变化,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利益相关者,而且这些利益相关者在企业中的地位也日益重要,股东不再是会计信息质量评价的唯一主体,单纯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已经不符合实际了,企业应追求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均衡,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是财务报告信息的使用者和需求方,也都应作为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评价的主体,因此应该对其个性化信息需求进行分析,纳入评价体系。利益相关者需要财务报告具有较高的质量,以便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根据财务报告披露的会计信息决定自己的投资决策或风险管控。
股东的会计信息需求分析。股东对公司的财产表现为一种“剩余索取权”,因此更关注企业的经营成果,更关注企业的长期利益。他们承担巨大风险,因此渴望更高收益,更关注企业的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经营风险。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由于两权分离信息不对称,需要监督经营者对企业资源的配置情况,评价其经营能力和经营业绩。股东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员,需要参与经营决策。因此股东对财务报告信息需求的要求很高,需要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情况,在保证会计信息可靠性相关性的基础上,还需要考虑其可理解性和及时性。
债权人的会计信息需求分析。债权人是通过债务契约与企业联系在一起的,债务契约是指企业管理人员代表股东与债权人签订的、用于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法律文书。债权人获取的是固定利息收入,因此更关注企业的财务状况,以便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确保资金能安全及时收回,需要的会计信息是帮助其评估企业信用、风险、偿债能力的,以判断是否与企业签订债务契约,形成债务债权关系。因此需求的会计信息是以可靠性相关性为前提的。
经营者的会计信息需求分析。从一定意义上讲,经营者既是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也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作为需求者,经营者需要的会计信息是综合性的,需要通过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维持企业正常经营运转,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以实现组织预期目标进行预测决策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此角度需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及时性。作为提供者,委托代理造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经营者与股东追求的利益不趋于一致,经营者追求高薪酬,高福利和更多空余时间等利益,由于自身的利己行为会导致经营者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提供的会计信息要揭示出其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但是由于经营失误投资不利能力有限等原因导致企业盈利不佳,存在被解聘风险,经营者会趋向于利用盈余管理来调节利润,造成企业盈利或财务状况良好的假象,因此从此角度,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是非常重要的。
职工的会计信息需求分析。职工以人力资源的方式与企业联系在一起,也是关系着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职工投入人力资源,通过工资福利升职社会地位等形式从企业获利,需要稳定的工资薪金,健全的福利制度,较大的升职空间,和谐的工作氛围。因此职工更关注企业的文化氛围,营运能力和发展前景。作为单纯的职工需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同时职工也可能成为潜在的投资者,发达的资本市场,资本持有者可以自由买卖证券,投资于看好的企业,作为一种股东的职工需要会计信息如前面分析。
作为征税者政府的会计信息需求分析。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需要回报社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依法纳税就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企业需依据税法和法律规定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税费。作为征税者的政府关注企业的纳税情况,需要根据会计信息分析企业是否依法足额申报并缴纳各种税款,是否存在扣除法律规定可抵扣范围外的经济业务,是否存在人为操纵利润以达到避税目的。因此作为征税者政府需要会计信息可靠性、相关性、完整性和可比性。
(二)财务报告质量评价执行方——独立第三方
财务报告的需求方一般情况下都非专业人士,无法对财务报告的质量做出科学系统的评价,因此为了科学且客观公正的评价财务报告质量,必须需要专业的独立的机构胜任评级工作,即独立第三方,如会计师事务所。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上进行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评价并得出评价结果。这一评价结果可以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也可以作为监管者监督和评价上市公司的重要依据。
(三)财务报告质量评价监管方
如果没有监管方的存在,质量评价执行方的评价结果自由度将大大提高,提供方和执行方联合舞弊现象会非常严重,财务报告的质量将无法保证,需求方的利益会受到严重损害。而财务报告作为上市公司必须提供的信息中国证监会有资格和能力担任其监管。作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评价监管者是中国证监会,负责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进行依法监管,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上市公司不断提高财务报告质量水平,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和资本市场的秩序。
三、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评价标准
进行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评价,目的在于促进财务报告的改进和质量提升,更好地发挥财务报告的作用,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财务报告质量评价体系,财务报告质量评价工作还处于探索研究阶段,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全面建立,我国企业与国际接轨步伐越来越快,上市公司越来越多,财务报告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利益相关者更加期待高质量的财务报告,而质量不高的财务报告越来越没有生存空间。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到了建设质量经济的时代,追求一个精致的、高附加值、高质高效的经济,成为了人们的共识和今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在这种情形下,建立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评价体系已势在必行。构建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评价体系是一个重要课题,很多专家和学者都在研究之中。笔者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结合供给侧相关理论,提出构建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评价体系的初步设想。
(一)财务报告质量评价标准
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评价标准,是指一份财务报告应包含多少内容、以什么方式披露等具体要求。通过上述对学者们关于财务报告质量评价的分析和综述,确定财务报告质量评价标准可以分为总体评价指标和单项评价指标,单项评价指标又可以分为对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的评价和对附注等披露质量的评价。
首先从供给侧出发,对财务报告质量进行总体评价。供给侧是一个新概念,主要基于国内供需关系出现结构性失衡而提到日程上来。当前,我国在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协调和不平衡的矛盾,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在需求侧,而在供给侧。在供给体系上呈现中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的状况,不少消费品供应规模有余而品质不足。对于财务报告而言,问题的主要方面也在供给侧,存在中低档的报告多、高质量的报告少的现象,多数财务报告只是“过得去”,而没有达到“过得硬”,总体上是结构性供给不足。因此,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要求也应该从供给侧出发,对财务报告的质量特别是信息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改善供给结构,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这也是对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进行总体评价的出发点。笔者认为,对财务报告质量进行总体评价,主要看财务报告的质量是否总体上满足了高端供给要求。针对目前的现状,应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引入优胜劣汰的评价机制,减少中低档的财务报告的供给,增加高质量的财务报告的供给,建立新的供给体系。从长远来看,则需要构建新的制度体系,即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评价体系。总体评价标准首先以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审计意见为依据,对相同意见的审计报告进行盈余质量分析,以确定其总体质量。
其次从利益相关者视角评价财务报告会计信息质量。评价财务报告会计信息质量要结合利益相关者的会计信息质量需求分析确立,首先根据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需要,将主要质量特征确立为可靠性和相关性。其次各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密切程度不同,其利益受企业影响程度也不同,其中股东是风险最大的利益相关者,债权人和经营者的风险仅次于股东,因此他们的会计信息需求是优先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根据其会计信息需求将可理解性、及时性、可比性确立为次要质量特征。因为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和谨慎性是以受托责任为目的财务报告不可缺少的质量特征,且其贯穿于会计信息质量确认计量的全过程,将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和谨慎性确立为修正的质量特征。
评价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同时还应评价财务报告披露质量,披露质量的高低严重影响到财务报告质量的高低。通过文献综述可以看出学者们都更关注披露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
(二)财务报告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财务报告质量评级指标体系是对财务报告质量评价标准中包含的各项指标的衡量的具体解释。可分为会计信息质量评价指标和披露质量评价指标,目前对财务报告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尚未形成定论,还有待继续研究。
1.会计信息质量评价指标
(1)主要质量特征。可靠性,要求会计信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要求会计信息客观中立且无偏。主要评价财务报告信息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有财务重述和差错更正。有不良记录的财务报告对其质量影响较大,有差错更正的财务报告也难以拥有高质量。相关性,主要评价企业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具有预测价值和确定价值,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相符。如果没有披露预测信息,或没有进行预测相符程度的情况说明,则使使用者难以以会计信息为基础对企业未来经营状况做出预测。由于不同行业的财务报告相关性不尽相同,可采用差别财务报告进行相关性指标衡量,以满足个性化需求,解决相关性不足的问题。
(2)次要质量特征。可理解性,要求提供的会计信息做到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会计信息不是一种普及式大众式的常识,而是一种强专业性的信息,为了使使用者有效使用会计信息,可以采用表格、图形等多种生动的表达形式,避免使用晦涩难懂、繁乱复杂的语言表述。及时性,要求做到有时效性,不得提前或延后。主要评价财务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广大投资者十分关注企业的运行情况,如年度收益及月报情况等,更关心的是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因此,保证财务报告发布的及时性很重要。如果企业的财务报告超过了规定期限发布,将对质量产生一定影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提高财务报告的及时性不仅能够做到,而且可相应缩短发布时间,增加发布频次。未定期发布报告的企业及时性质量不高。可比性,包括两层含义,主要评价上市公司相同会计期间,或同一上市公司不同时期是否存在可比,在会计政策、会计信息口径上是否一致。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会计信息一定要做到可比,作为同一上市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要保持相对稳定性,不能随意变更,才能实现不同时期财务报告之间的比较,否则企业进行盈余管理人为调节利润的嫌疑过大,严重影响可比性质量;原则上不同的上市公司发生的类似经济活动,采用的计量方式不能有太大差异应做到相同会计期间可比,但实际上现有的指标不同企业间很难衡量其可比性,如影视传媒业和房地产业,由于各自行业特点,房地产业的存货房屋大多采用赊销模式,应收账款多,影视传媒业的影片在影院上线后基本采用现金交易,应收账款少现金多,因此二者的现金比率一定会差异巨大,无法从数值上判断到底谁的质量更优。
(3)修正质量特征。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主要是基于受托责任目标,贯穿于会计确认、计量全过程,主要是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服务,主要评价财务报告是否更注重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是否反映所有有关的重要交易事项,是否存在高估资产或收益,或低负债或费用等情况。若质量较差,影响可靠性。
2.披露质量评价指标
(1)完整性。主要评价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内容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做到了充分揭示。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分为强制披露信息和自愿披露信息。凡是证监会发布的《年报披露准则》规定部分都为强制披露信息,若存在未披露信息,则质量较差。自愿披露部分中凡是为达到公允表达企业经济事项所必要的信息,均应完整提供,并使用户易于理解,即财务报告应揭示所有对用户的理解及决策有用的重要信息。这些信息既包括知识资本信息(包括企业无形资产信息和人力资本信息等),也包括社会责任信息(主要是指企业污染环境状况和治理污染的资料、绿化情况及对整个社会贡献等信息),还包括非财务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背景,企业关联方面信息,企业股东、投资者以及企业管理人员对财务数据的分析报告等);信息披露不完整的财务报告,其质量要大打折扣。
(2)合法性。主要评价披露信息内容与格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规范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的要求,若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受到我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公开批评、公开处罚、公开谴责,说明合法性较差。
(3)真实性。主要评价披露的信息所叙述经济事实是否准确、无偏。除特殊情况外,作为外部需求者是无法仅通过披露的公开信息判断其真实性的,但是可以借鉴一些指标来评价披露信息的真实性。信息披露真实性的评价指标可以借助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出具的意见是否为标准为保留、近三年是否变更过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近三年是否改变过会计师事务所、被替换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提出过异议或申诉、监事会是否曾发现并纠正公司财务报告不实之处(唐跃军、程新生,2005)。
(4)及时性。主要评价披露信息的时效性,委托代理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包括获取信息时间的不对称性,报告的外部使用者和内部管理人员获取信息有时间上的差异,若不按信息披露制度规定期限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会降低财务报告透明度,增加内幕交易的可能,给利益相关者造成巨大损失。披露的各种信息如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董事会会议决议、定期财务报告、委托理财均需要按规定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