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昌盛
(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从现象学的先验感性论到生命主体间性
张昌盛
(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先验感性论是主体的最基础的层面,它独立于理性层面并为其奠基。包括人在内的一切身心统一体意义上的生命体都具有这个层面的主体性;动物只具有这个感性论层面的主体性功能。以对胡塞尔的先验感性论问题分析为基础,阐明感性论层面的主体性的基本特质,并讨论生命范围内的主体间性问题。
先验感性论;主体性;生命;动物;主体间性
胡塞尔在《观念Ⅱ》中所阐述的先验现象学意义上的感性论学说在其整个哲学中有其独特的意义。对人而言,这种先验的感性论(以下简称先验感性论)是主体的最基础的层面,它独立于理性层面并为其奠基。主体关于自然世界的原初经验都是在感性论层面构成的,尚未涉及更高级的理性层面①胡塞尔意义上的先验感性论根本不同于康德的先验感性论。康德的感性论主要阐明人的认知的感性阶段的机制,先天直观形式只是加工感觉材料,并不能独立于先验范畴而认知外在对象,更不可能是生命体认知自然的普遍形式。。胡塞尔认为,一切身心统一体意义上的生命体都具有这个感性论层面的主体性;只不过,动物主要限于这种感性论层面的主体性功能,而人还具有理性层面。不过对于生命而言,感性和理性的界限并不是绝对的。因此,对这种先验感性论的阐明,对于在更本原层面理解人、生命都具有奠基作用。
本文以对胡塞尔的先验感性论问题分析为基础,阐明感性论层面的主体性的基本特质,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是否存在一种涵盖一切人和动物的生命主体间性问题。
(一)现象学的先验感性论层面
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把主体性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作为“纯动物性的下层”,即基础性的感性论(aesthesiologischer)层面;第二个更高级的层面是“专门精神的层次、智性行为(intellectus agents)层次”,即理性主体性层面。所谓感性论层面的主体性是指具有表象自然的能力并具有感情和冲动的主体性。胡塞尔认为一切生命体都具有这个层面(动物只具有这个层面),因此也被称为动物性的层面。而作为理性主体的人兼具感性论层面和精神层面,既具有表象自然世界的本质机制,也有构成精神世界的功能。感性论层面被看作是低级的、原初的、为理性层面奠基性的主体性。
胡塞尔认为,这个感性论层面承担着主体的原初经验构成的功能:“它意识到感觉,它具有感觉的再产生,它的联想、它的统觉形成,此统觉构成最低层次上的经验统一体。”[1]233也就是说,主体对世界的原初经验都是在这个层面构成的,尤其是关于自然世界的经验,主要与这种感性论层面的意识行为形式相关。其最主要的认知是基于联想而进行的,“在感性的领域,在最广义理解的基础领域,我们有联想、余感(Perseverationen)、固定倾向等等”[1]231。在生命的感性论层面,除了联想之外,还有冲动、感情等方面,是“盲目”的层面,感性论层面被看作是最基础层面的“心灵”,具有表象性和习惯的特性。感性论层面还对应着生命的情感和欲求冲动。
感性论层面对应于动物主体性,所谓动物是指具有身躯和心灵统一体的生命形态。在动物世界层面看,生命是身躯和心灵的统一体,具有感觉、情绪、欲求等。动物世界是既包括人,也包含其他动物的多主体的世界。所谓动物主体性是以一种特殊的、具身性的、原初性的方式通达他者,以及构成关于世界的经验。
而在理性主体性层面,生命不仅有身躯、心灵,还有精神性的维度,或者整个生命其实本身就是精神性的。如胡塞尔所说:“精神自我层次是作为自由行为的自由自我的层次,其中包含一切真正的理性行为。”[1]231精神层面的个体性自我,既是“进行表象”的主体(表象的、知觉的、记忆的、幻想的主体),也是“进行态度采取”的主体(即“意志主体、行为主体、思维主体”)。在感性论层面经验自然世界时,人的表象能力类似于动物的认知方式,但人还具有更为高级而丰富的理性行为。这里的理性行为既包括理论认知方面,也包括实践方面。精神生命是具有个体性、人格性的高级的主体性。
感性论层面是主体性的基础层面,胡塞尔称之为主体性的“自然侧”;而理性层面是较为高级的层面,奠基于感性论层面,属于主体性的“精神侧”。精神层面奠基于感性论层面,“此专门精神自我、此精神行为的主体、此人格性,依存于由性格性向、原初的和潜在的性向所组成的一种晦暗的基础,并因此依存于自然”[1]231。当然,这两个层面的区分是相对的,它们相互渗透而同属于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主体性。
从精神生命的视角看,一切生命主体的动物维度的身躯和心灵都是主体性的较低的维度,而精神性是主体性的更为高级维度。
(二)身心关系问题
感性论层面的主体性是身心统一体。对于现象学而言,如何理解身心关系是一个关键而困难的问题,因为这涉及到具有精神特性的心灵和具有物质特性的身体的关系问题。
在胡塞尔的生命层次划分中,精神生命被看作真正的主体性的核心。相对而言,“显现的躯体(以及其中含有的感觉上规定的层次,感官性质层次)和心灵属于精神的周围世界”[1]239;相对于生命体整体而言,自然又是主体的周围世界。可见,相比梅洛庞蒂强调具身性主体性,胡塞尔的这种划分,更强调精神维度在主体性中所具有的根本地位。
就主体性内部的关系而言,动物性的感性论层面与精神性的理性层面相互影响、相互渗透。
一方面,感性论层面具有奠基性,并渗透和影响精神层面,“由联想、冲动、感情构成的‘盲目’作用渗透到全部精神生存之内,它们作为冲动、晦暗中出现的倾向等等的刺激和决定性基础,这一切都按照‘盲目的’规则决定着意识的其后进程”[1]231。因此,精神层面的意识状态在一定程度上是与心灵乃至身体密切相关并受其影响的。
另一方面,精神性生命也反过来渗透于感性论层面的身体。精神通过身躯和心灵这样的中间层次,最终能够通达自然。“精神对躯体的作用以及躯体对其他物的作用,是作为在精神的周围世界内的一种精神作用被实行的,但是由于在此起支配作用的相符性,在物理意义上的自然内也发生了变化。”[1]239精神的作用渗透心灵和身躯,最终外化而影响自然。
因此,归属于具身性主体的躯体,具有双重性:一方面,躯体不能被理解为一种自然物,“此躯体不是作为物理的物,而是作为感性论的(aesthesiologischer)统一体。在此感性论意义上的躯体属于每一个人性主体一直为前提的周围环境”[1]237。但是,躯体同时也是具有自然属性的因素。从胡塞尔的思路看,身躯是感性论意义上的存在,而自然也是意识构成的经验领域,这并非自然因果过程,而是由现象学的动机化的精神法则支配的精神生活。因此,身体是“具心的”,具有精神属性。另一方面,心灵也是具有双重性的实体:“1.作为在躯体上有条件者,心灵是在物质上有条件的,它依存于物质性躯体。作为同一性的实在,心灵在躯体内有其实在的环境。2.作为在精神上有条件者,心灵与精神存在于实在关联域中。”[1]238由于心灵处于精神主体性的统一和统摄之中,因此心灵是被精神化了的,而非奠基于自然物基础上的实在性心灵。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心灵不是自然的实在,而是“精神心灵”(Geistesseele)。
总之,精神以较低层的心灵为基础,而心灵与躯体是内在关联的,躯体所具有的物层面与自然相关,这样精神自我也与自然相关。但这种以心灵、躯体和自然为基础是相对的,因为从精神的视角看,精神自我也是这几个层面的基础。即便是心灵和身躯,也都是属于较低的精神层面。自然世界的构成,主要基于身躯和心灵统一的这个动物生命维度。
(三)感性论主体的具身性
自然主义认为生命的身心统一体中,心灵、精神是奠基于身体的,躯体和物一样遵循自然因果性法则,因此奠基于身体的心灵也受自然因果性法则的支配,心灵是对应于身体的感觉器官和身体部位的,或者认为心灵的状态和身体的物理状态之间具有一种平行的对应关系,从而使心灵被“实体化”。
从现象学的角度看,对于具有躯体和心灵的生命统一体的理解,总是基于某种态度的。自然主义仍然基于一种自然态度,如果我们由自然态度转向现象学的态度,则所理解的所谓身心统一的生命体,其实是具身性的主体。
相对于自然主义对生命的实体化理解,胡塞尔立足于观念论和先验哲学,引入了精神科学的动机化法则来理解物、生命和社会。
具身化的自我具有其具身化的视觉场、听觉场、触觉场、意识场,同时也具有主体意志的行动的场。基于精神化的躯体的塑造经验的框架的先验条件,主体的意识经验被空间化了,视觉场、触觉场乃至整个意识场,都是被“空间化”了的。这种主体性的空间化意识,在自我与他者共同经验物的意向性视域中,形成主体间性的客观化的意识,不仅主体的身体是物,而且具身性的主体不仅具有其特殊的视角,而且处于空间的具体位置。因此,从经验的层面看,主体性成为处于世界之内的、与其他主体共在的生命体。
由上述可知,感性论层面的主体是身心统一、精神与物的身体相互渗透的具身性主体。这种具身性使得生命体之间的心灵相互通达成为可能,因此就会有感性论的、生命层面的主体间性问题。
所谓主体间性,主要讨论自我主体是否以及如何经验他者、通达他者的问题,即主体之间相互通达的问题。近年来,认知神经科学对镜像神经元的研究发现不同类别动物之间的主体间性关联,即生命层面的主体间性。镜像神经元的意义在于,一个主体动作行为可以激起看它的另一个主体相应镜像神经元的类似的活动,也就是后者能够理解前者的身体行为。由于“镜像神经元的研究从非人灵长类拓展到灵长类,并在人类和其他诸多灵长类动物身上都发现存在类似的镜像神经元(Fardiga et al, 1995)[2]。除此之外,近来研究显示不存在物种间理解其他客体身体活动模式的障碍:非人灵长类对人类动作的理解与对本物种个体动作的理解方式无异。当然,我们可以认为反之亦然。”[3]84。这意味着生命主体间性在经验实证研究中被验证;不同种属的生命体之间,如人和动物之间,也可以相互理解对方的身体行为模式和动态行为,至少可以在有限的领域相互通达。
根据胡塞尔的感知理论,对于他者的通达或者说主体间性不限于作为理性主体的人之间,而是可以扩展到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体或者说一切动物之间的主体间性,基于主体的意识统觉作用,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体族群内部是可以相互通达的,因此都具有相应的主体间性关系。“随着人之统觉当然也给予了在人与人之间进行交流、维持相互关系的可能性。于是自然对于人和动物也是同一的。再者,或简单或复杂的社会组合、友谊、婚姻、团体被给予了;他们是在人之间(在最低层次上已经是动物之间)建立的组合。”[1]162
(一)具身性、原初显现与共现模式
主体间性都是基于主体的具身性的,即一切主体间性的构成都是基于对超越性的他者的身心统一体的统觉的,并基于他者的心灵随着身体对自我主体的显现而共现的。因此,具身性的身躯是主体间性构成的先验条件。
生命和心灵的统一体,既是理解上的精神统一体,也是表达上的精神统一体。其心灵主体性乃至精神维度也是具身的,心灵和精神凭借身体而显现自身,身体不再是自然对象,而是具身、具精神的精神对象,这使得他者身体对于自我的原初显现,也伴随着其心灵和精神的共现。
对于具身化的主体而言,身体既具有构成经验的先验功能的一面,也有作为心灵和精神以动机化的方式自由表达的中介的一面。这种自由表达既可以是主动的、自由的表达,也可以是被动的、非自由的表达。包含身心的生命统一体,使得心灵乃至精神可以通过面部表情、身体动作、行为表达出来,身躯不再只是身躯,心灵和精神通过这些身体的表达而透出来。这种具身性的主体性的行为,使得生命的主体间性交流成为可能。
这种具身性的显现,其根据在于胡塞尔的感知理论。胡塞尔认为,他者的心灵是随其身体的原初显现而以共现的方式显现与自我。也就是说,“人作为外部世界的成员是原始地给予的,就其被统握为躯体物和心灵的统一体而言:我对从外部面对着我而存在的群体在元现前方式上的经验,和对其他物的经验方式一样,而我对内在性的心灵现象则是在连同现前方式上加以经验的”[1]135。对具身主体而言,内在的精神、心灵通过身体的原初显现而共现。
(二)移情与他我的先验构成
对于主体间性的论述,胡塞尔在《观念Ⅱ》中主要采取了现象学意义上的移情方式来刻画,或者说通过基于对他者的感知的模式而以想象的意向性构成关于他者的经验。自我对于他者作为身心统一体的主体的经验,都是属于对于超越对象的经验。而且,对于他者的原初经验只是身躯部分地直观给予,“此依属关系肯定只是以其相对于我的(而且只是相对于我才可能是存在的)部分而原初地给予我的,而其余部分来自经验的扩展,来自经验思想中的转换(转移)作用(Ubertragung)”[1]138。因此,对于他者的经验构成,是对身躯的原初显现与心灵的共现的一种统觉。
这种跨越种类的主体之间的感知和统觉,涉及到前文所述的感性论层面的联想心理学的机制。有些学者认为,这种自我与他者共同经验的模式是基于一种对感知的想象性的“幻觉”:“我们是基于我们的知、情、意、行的幻象,以他人的视角提出这一模型产生于我们自身之中。对一种感知的幻觉与感知本身‘非常相似’,比如它为我们的感知提供了媒介。”[3]85这种幻觉并非没有直观基础,而是基于想象的直观。从更原初层面看,主体间性的构成,基于具身主体性的身心统一体的构成模式,也就是基于前述的感性论的联想动机化法则(或许还包含理性层面的联想),以联想机制对于具身性的自我经验模式向他者经验构成的转换(转移)作用而实现。
基于感知的这种原初显现和共现模式,以具身自我的构成模式为原型,通过先验构成形式的转换,通过自我主体移情的构成作用,对他者的身心现象作为一个整体而统觉,他者才作为生命和心灵统一体的主体在世界之中显现给我。他者被统觉为与自我主体类似的主体,同时被统觉为相对于自我的客体。这种构成主体间性经验的先验形式的转换,是在自我与他者的原初遭遇和相互经验中而且是永久性的转换,后来与他者的遭遇都是充实这种构成。
(三)生命主体间性
生命主体间性指跨越人和动物的、具有身躯和心灵统一体的生命体之间的主体间性。人和动物之间的主体间性首先体现在感性论层面。这个层面的主体性的相似性相对于两者的主体间性是奠基性的,也是二者能具有交融的世界视域的基础。身躯和心灵所组成的生命统一体所蕴含的先验的、具有精神性的、具身性的类似的主体性的构成功能,是所有类似的生命体成为具有主体间性关系、可共在于世的先验基础。
人和动物交互主体性的视域意向性,从现象学的角度阐释,就是无论我们和动物看到的自然场景的图像是否完全相同,但在人和动物的遭遇和相处中,就具有了视域融合或者共同的视域,这种视域融合的经验发生在我们与动物的各种遭遇中,即或者是敌对的冲突或者是友善的共处关系的场景中。在这种亲近或者冲突的关系中的共同视域,意味着我们具有一种共同的意向性,即构成共同视域的集体意向性、社会意向性。
基于生命主体间性,人主体和动物主体在共同的意向性视域中,面对着同一个作为生活世界的最原初、基础层次的自然。在胡塞尔的理论中,感性论层面比理性层面更为原初、基本,感性的经验构成是理性意识活动的基础。因此,人和动物在意识最为原初、奠基性的基础层面是相似的,二者的意识世界的最基础而根本的层面是相似的。人和动物都具有世界,而且是生命主体间性层面的自然世界,这是人和动物生存的基本层面。在这个共同的、基本的、奠基性的层面之上,才有更为高级的、理性的精神世界,后者显现出人和动物对世界的表象或理解的巨大差异。
胡塞尔的先验感性论在生命层面论述关于自然世界的原初经验的构成,这自然会导向对感性论主体性以及生命主体间性问题的讨论。这样就把现象学的视野拓展到生命层面,而不再囿于近代以来的先验人类学视角。在这种生命主体间性的视域中,我们与动物作为感性论上相似的主体,共在于同一个自然之中。因此,需要在生命主体间性的层面上,重新思考动物在生态哲学中的主体地位,同时,自然也不能仅仅在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上被对象化地理解。这为生态现象学进一步探讨人、动物和自然的关系奠定了基本的理论基础。
[1] 胡塞尔.现象学的构成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2卷[M].李幼蒸,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 FARDIGA L,FOGASSI L,PAVESI G,et al.Motor facilitation during action observation:A magnetic stimulations study[J].Journal of Neurophysiology,1995,73:2608-2611.
[3] 洛马尔 D.镜像神经元与主体间性现象学[J].陈巍,译.世界哲学,2007(6):82-87.
(责任编辑张佑法)
From the Transcendental Aesthetic of Phenomenology to the Inter-subjectivity of Life
ZHANG Chang-sheng
(Institute of Philosophy,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China)
In Husserl’s phenomenology, transcendental aesthetic is the most basic level of the subject, which is independent of the rational level and lays a foundation for it. In the sense of the unity of body and mind, including man, any life has the subjectivity of this level; the animal has only the subjective function of the perceptual theory. Based on Husserl’s transcendental basis of problem analysis, this paper clarifies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ubjectivity of the aesthetic level, and discusses the problem of the inter-subjectivity within the scope of life.
transcendental aesthetic; subjectivity; life; animal; inter-subjectivity
2016-10-20
张昌盛 (1977—),男,甘肃武山人,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科学哲学、现象学。
张昌盛.从现象学的先验感性论到生命主体间性[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6(12):18-22.
format:ZHANG Chang-sheng.From the Transcendental Aesthetic of Phenomenology to the Inter-subjectivity of Life[J].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2016(12):18-22.
10.3969/j.issn.1674-8425(s).2016.12.004
B025.9;B84-0
A
1674-8425(2016)12-00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