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燕
摘要:城市水环境治理的研究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时代难题。城市水环境治理不仅仅是一个工程技术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从多学科的角度进行研究和探讨。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国内外城市水环境治理的做法,希望发现城市水环境治理中具有共性的经验和规律。
关键词:城市水环境;整治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024(2016)14-91-02
1中心城区原有排水体制
在雨污分流工程之前,中心城区已基本建成了中嘉、珍家山污水厂,并沿石歧河、崩山涌、白石涌等实施了一批截污管道工程,但效果不理想,主要原因如下:
(1)中心城区年平均降雨量大,降雨次数多、时间长,河涌水位高,地下水高,河涌水和地下水容易混入污水系统,降降低了污水厂进水浓度;
(2)在截流排水制中,超出截污能力的污水将溢流到城市河涌,造成水体局部和短期污染。河涌水质没有明显改善。
(3)无有效截流设施,现有排水管渠存在破损;
(4)原污水工程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设发展,难成系统,无法发挥效益。
2实施雨污分流的效果
2.1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鉴于中心城区原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无法满足现代文明城市的发展需求,为改善河涌水质,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中山市于2012年10月31日全面启动雨污分流工程,该工程于去年底基本完工。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初见成效,发疯涌、崩山涌、白石涌水质改善,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
2.2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概述
(1)两大目标: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以“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提升内河涌水环境”为两大目标。
(2)四大步骤:雨污分流(截污)、补水循环、清淤、景景观生态修复四大步骤。
(3)四类工程:分为主干管工程、市政管工程、支管到户户工程和河涌整治工程四类工程。
2.3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进展
自2012年以来,中山市经过三年的辛苦努力,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基本铺设完成,部分河涌截污、水循环取得成效。
(1)主干管、泵站及片区市政管的建设情况
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包括33项主干管工程,10项泵站工程,43项市政片区工程,共计86个项目。设计主干管里程88km,市政管177km。截至2016年5月,已全部完工项目85项,完成百分比为99%。
(2)支管到户工程的建设情况
支管到户进展情况:支管设计里程528公里,实际可施工管道491公里,目前已全部完成。支管到户需要接入的片区共计49个,截止目前,支管到户可以接入下游市政管的片区共计34个,正在加紧开展接驳工作,以确保支管到户的污水顺利接人市政管,并投入运行。
(3)内河涌整治工程:10个景观清淤工程已完成8个,已启动3项水循环项目已基本完成。
2.4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主城区中嘉、珍家山污水系统基本形成;雨污分流49个片区可以接入下游市政管的34个。主城区内白石涌、发疯涌、西河涌、崩山涌这四条主河涌经过整治后,水环境相比整治前有明显改善,基本达到了不黑不臭的效果。
3问题及原因分析
中山市岐江河水环境整治(雨污分流)工程已基本完工,崩山涌、白石涌、西河涌等主要内河涌基本达到不黑不臭,但还存在水厂进水浓度低、黑臭水体多、“黑龙”依旧等问题,部分河涌水环境改善不明显。回顾雨污分流工程,从污水系统整合、河涌治理、管理制度等方面来分析,中心城区水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主要在于以下方面:
3.1现状管存在病害
由于建设年代久远、中山地质情况特殊,部分现状污水管道出现变形、坍塌、淤积、沉降等现象,特别是沿河地段地下水丰富,容易渗入污水管道,上游的污水无法流到下游管道,河水或地下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导致污水厂进水浓度不高,影响污水收集效果。
3.2截流方式有待改进
在雨污分流之前,中心城区按截流模式,沿着石岐河、白石涌、发疯涌、崩山涌、大窖涌等内河涌敷设了大量的截污管道,这些截污管道主要采用拍门、闸门或溢流堰来截流污水,部分截流设施因河涌水位升高、年久失修导致未有效运行,存在部分河涌水倒灌人污水管进入污水处理厂的现象。
3.3部分已完工项目还未投入使用
污水管网工程铺设完成后一般还要进行闭水试验、CCTV检测、竣工测量等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整改通过后才能完成验收。在进行闭水试验或CCTV检测时,检测段管网与其他管道不能接通,如果有已经接通的则要进行封堵,在检测无问题后才能打开封堵。
4水环境治理完善和建议
水环境治理是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难以一蹴而就,雨污分流工程虽即将告一段落,中山市水环境的治理还不是终点,在污水系统基本构建完成的情况下,中山市及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水环境治理上,是非常及时的。根据现状情况的分析,提出如下完善措施和建议:
4.1认真排查修复旧有排水管,发挥旧管效益
鉴于中心城区部分现状污水管道存在功能性问题(泥沙沉积、树根堵塞、障碍物、结垢)和结构性问题(破裂、错位、沉降),应对现状污水管网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普查。
4.2排查改造截流设施,限流防倒灌
(1)对于上游能够分流的截流点,应封堵截流管流管,排查上游污染源,进行分流改造。目前已完成崩山涌下游的封堵设计,正正进行施工。
(2)对于末端截流的覆盖渠进行截流状况排查排查,检查是否达到设计的低水位运行状态。从截流方式、水泵规模、运行管理、管管渠连通、渗漏等方面分析原因,针对性解决。
(3)对于上游不能分流的截流点,应进行截流改造。在截流管上增加限流防倒灌设施或整体改造,根据降雨情况调整截流量。这些设施有电控调流阀、浮控调流阀、雨污分流装置等。